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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位面手表-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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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妹是哪里人?”

    “啊……我,我是四川山城……哦不,渝州的。”

    古代好像还没有山城这个地名,谢思妍记得老师说过,嘉陵江在古代称作渝水,所以山城在那个时候被称为渝州,这也是现代山城被称作渝的原因。

    谢思妍对自己的机灵表示很满意,暗自感激自己的历史老师。

    黄蓉嗯了一声说道:“听你口音有些像北方人,没想到是渝州的,你应该离开家很久了吧,现在渝州已经被改为山城府了。”

    “……”

    谢思妍还以为自己的知识学了这么多年,总算是派上了用场,谁知道这个时期山城就已经叫做山城了。

    可恶,都怪那个历史老师,从来都没说过什么时候改的名字。

    谢思妍有些尴尬,她怕黄蓉觉得自己在骗他,毕竟自己已经习惯了说普通话,然后自己又把家乡的名字记错了,还是黄蓉提醒的自己。

    小说中黄蓉聪明绝顶,聪明人就爱想那些有的没的,也不知道她对自己是个什么看法……。

    其实谢思妍完全是多虑了,黄蓉对她还挺喜欢的,一个冒冒失失的小女生,总比有心计的腹黑女要强上一万倍,黄蓉自己就很聪明,所以对同样聪明的女性没有什么好感。

    估计这就是同性相斥。

    来到客厅,之前摆放的饭菜已经被撤下去,桌椅板都被手下从新整理过,焕然一新,但是味道却在短时间散不掉。

    黄蓉嗅到屋子里面的味道,朝李越说道:“看来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啊。”

    李越摇摇头:“怎么能这么说呢?应该说来得正是时候才对。”

41、宴() 
李越招呼几人坐下,说道:“轮到菜的味道,口感,蓉儿的手艺可比江湖上所有人的技术都要高超,无人能比,但是轮到对菜式的研究,我相信没人比我这里更为出色。”

    黄蓉将信将疑,她曾经好长一段时间专门研究各地佳肴,不管天南地北天涯海角的菜式,黄蓉自己都是十分了解的,也不知道越哥哥能做出什么花样来。

    天下间的菜就那么多,烹饪的手法早就被人研究透彻了,还能翻出什么新来。

    “那我们就等着品尝了,看越哥哥胸有成竹,相信一定是有什么绝活儿才是。”

    李越笑着不说话,给他们身前的杯子满上异界的果酒。

    自信是肯定是,后世通讯交通都发达起来,就算从地球的另外一端到华夏来,也才不到两天的时间。像这样的环境,对于食材的运输和手法的交流都是极为有利的。

    因此,新式的菜色也在这段时期频频出现,这些菜味道应该没有黄蓉做的菜味道好,但是胜在创新,想必也能给黄蓉多一些灵感。

    在宋代这个炒菜还不怎么流行的时代,黄蓉就精通多种炒菜手法,相信今天也能得到不少的收获。

    “咦!这酒?”

    郭靖脱口而出,但是立刻闭上嘴,把酒香紧紧锁在口中。

    黄蓉也问道:“这酒怎么与现在的酒不一样?好似……香味浓郁了十分,口感柔和十倍,只是不够浓烈,和现在市面上的酒大相捷径。”

    谢思妍到是喝过一些李越这酒,这时候只是偷偷笑,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看着郭靖与黄蓉。

    “这酒来自异域。”李越解释道。

    异域是个统称,只要不是中原,都可以被称作异域,比如西域也是一个异域。很多东西的来源其实都能这样解释,是个万金油的说法。

    李越继续说:“这酒的制作源之于一种水果,异域之人把它称作苏米尔,其中含义我是不知道了,果子不好吃,做成酒到是异常好喝,不烈,甚至美容养颜,很适合女子饮用。”

    黄蓉点点头,她也觉得这酒果香实在浓郁。

    她对美容养颜没什么感觉,不说有李越传下的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久光桃花岛就有很多美容养颜的东西,在武侠世界这不稀有。

    到是这酒的味道挺吸引她。

    郭靖其实还是喜欢烈酒一些,只是第一次喝到这种不同于地球口感的酒,一时间有些新奇。

    看到黄蓉喜欢,李越也说道:“我这里还有不少,等你们回桃花岛我可以送上几坛。”

    李越自己也很喜欢喝这个东西,就和喜欢喝茶或者咖啡的人一样,一旦喜欢上了,便一直都戒不掉这个习惯,走哪儿总喜欢带着。

    说不上成瘾,但是不喝到这个味道总觉得不太习惯。

    所以回地球之前李越采购了很多,足够应付自己回到地球的消耗,等这里的事情做完,李越又要去异界了,所以也吃不完,见黄蓉喜欢就送一部分。

    反正过段时间自己就能补充了。

    过了一会儿,菜上来了。

    炒菜和其他菜相比,最大的优点就是扑鼻的香味,这和汤的香气不一样,炒菜的香气特别能勾起一个人的食欲。

    这位是手下端着菜走到桌前,轻轻放下。

    李越解释道:“这道菜是珍菌鹅肝粒,用的是今天早上才采摘下来的新鲜杏鲍菇、茶树菇,配上特殊制作的鹅肝,香气浓郁,鲜味最为卓越,你们尝尝?”

    郭靖早就忍不住了,说了句。

    “那我就不客气了。”便伸出筷子夹起一枚菌肉。

    黄蓉斜眼看着郭靖,有些想说几句,但是又想给郭靖留些面子,毕竟和谢思妍才第一次见面,不熟悉,这样会有些尴尬。

    这才第一个菜,就这么火急火燎的,这几年自己做的饭菜难道喂了狗不成?真是气死了。

    菜陆续的上了,麻辣羊腰,玫瑰飘香鲶鱼,王府泡椒鸡翅,广味洪湖鸭,烧锅鳗鱼……。

    都是一些有着后世那种环境才诞生出来的菜,在古代觉不可能见到。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一个地方学习手艺并精通,就算是天赋再好的厨子也得花上十年来的时间,人生又有多少十多年?所以最多是融合三个地方的菜系,无法完全学到华夏菜系的精粹。

    而后世就不一样了,厨师学校全国各地都有,新东方的广告更是打到了央视,吸引了不少人进入厨师行业。

    这些菜有几种就是这些厨师学校创建出来的。

    “哇!这么丰盛?李越你也吃啊。”

    郭靖开心极了,都是一些没吃过的菜,而且样子也很好看。

    为了端上高端餐厅,这些菜的样子也是专门有人去研究的,高端的厨师的食雕技术不亚于顶尖的艺术家,做出的菜也是美轮美奂,让人不忍下口。

    郭靖就没这些顾虑,吃东西就像是猪八戒吞人参果一样。

    李越之前才觉得郭靖经过这些年的成长稳重了很多,结果一到吃东西的时候又回归了原本的样子,估计稳重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这才是本来的样子。

    “这菜的确和我做的不同。”

    郭靖在填报肚子,黄蓉在研究味道。

    色香味,这菜看上去和自己做的到是不相上下,李越请的厨子相信也是一方高人了,香味在进门就闻到了,炒菜别的不说,香味肯定是够的。

    一道回锅肉,隔着一条街道都能闻到香味,可见炒菜的香味传递有多远。

    味道么。

    黄蓉正在品尝。

    她挺喜欢洪湖鸭,广味应该说的是广东那边?

    桃花岛和广东相距很远,比来李越所在的杭州远太多了,黄蓉也只去过两三次,但是真没有听说广东有什么洪湖鸭,而且洪湖位于长江和东荆河之间,两地想要来往也不容易。

    这么远的距离运送鸭子?估计半路就死了吧?

    商人可不会内功,会飞檐走壁,一周就能绕着南宋走个来回,他们只有靠着马力慢慢走,估计半月才能从洪湖去到广东,估计也是广东厨师到了洪湖才研究出来的,也罢,尝尝吧。

42、抛圈() 
皮脆肉质嫩,广味重鲜,所以加了很多提鲜的作料,这样吃起来还真别有一番风味。

    一顿饭菜吃完,黄蓉用丝巾擦了擦嘴角,言道:“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一看还真是如此,看来我也得在江湖上到处走走了,光在桃花岛厨艺没什么提升。”

    “你就好好练功吧。”李越说道。“桃花岛的主人,武功不如一个二流高手,说出去肯定有不少人笑话。”

    “可我又靖哥哥啊,还担心什么。”

    李越耸了耸肩说道:“算了,我才不管你,今晚西市有七夕晚会,你们可以去看看。”

    黄蓉说道:“你放心吧,杭州城我们也来了多次,这里的七夕晚会我们也是参加过的,不用你担心,吃饭的时候听思妍说你要参加什么文会?”

    李越呵呵笑道:“一群书生闹着玩而已,非要请我去,拜帖都能做柴烧了,我总得给个面子。”

    “以前就觉得越哥哥不是普通人,现在看来果真如此,不但武功高强,文采也是极好,在士林中也混得开。以后芙儿还得靠你多指导才是。”

    这不是说要让李越带孩子,只是想让李越教郭芙知识武功,收郭芙当徒弟。

    李越自己都顾不过来,怎么可能收谁当徒弟。不过黄蓉说起,李越也不好直接拒绝,说道:“我自己都还顾不过来,哪有时间指点你们芙儿,不过我交给你的功法你可以传给她。”

    所谓道不可轻授,法不可轻传,独门功法在古代特别重要,只要李越不开口,就算黄蓉也不敢轻易把这门功法传给谁。因为这算是李越的私人物品。

    李越传功给黄蓉是恩,但是黄蓉要是把这门功法教给别人,就是不要脸了。

    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这在天龙八部中都是最为顶尖的功法,放到现在说是江湖第一奇功也不为过,黄蓉练了这么久,自然知道这门功法的威力,更不敢说出去了。

    三十年一个轮回,届时便会返老还童,这种神奇的功法传出去估计又能引起江湖上一阵腥风血雨。

    几人在家里呆了一会儿,便结伴去街上逛了起来。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是街上已经颇为热闹。

    人是需要交流的,古代没有手机没有电脑,解闷的东西极少,所以很看重类似七夕这样的活动,每一次举行都会十分热闹,参与的人能够达到整个城市人口的二分之一。

    就算是现代,每年的春节参与的人数也很多,小孩子天天都盼着春节的到来。只是手机技术的开发,导致2010年以后,年轻人不管何时都低头看手机,热闹便少了几分。

    这个年代可没有手机,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各种小游戏上。

    有一种游戏流传很远,现在能看见,千年之后也能在各种广场上也能看见这种小游戏,那就是丢圈套礼物。

    摊主把各种小礼物摆开,有规律和无规律都行,然后在第一个礼物前面一米多的位置划伤一根线,参与者就在线外用摊主的竹圈套礼物。

    竹圈本就具有弹性,要是真朝着目标套去,十有八九是会空的,中了也算你运气好,和实力无关。

    玩这个游戏得计算好竹圈的弹性,然后估算好目标礼物和自己的距离,想想该用多大的力气才能让竹签自己弹进目标礼物中。

    以前李越被这个游戏坑了不少钱。

    后来长大了,看见有人摆摊,都只是去围观,很少自己参与进去。

    他偏科极为严重,不然也不会进到甜城大学这种二三流的大学里面,文科极为优秀,理科就如同学渣,一问三不知。

    玩个游戏还得学数学?还得研究抛物线?

    李越选择放弃。

    谢思妍不顾忌周围人的眼光,一直拉着李越的胳膊。在这样的陌生的环境下,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就是李越,要是视线中没了李越,谢思妍就会感觉被抛弃一样。

    “我们玩玩这个?”她问。

    李越点头说道:“去玩吧。”

    这种小摊,几文钱一次而已,如果愿意,李越能在这里玩一年。

    李越和猜字谜的黄蓉两人打了个招呼,然后找摊主买了十个竹圈。

    竹圈和现代的塑料圈相比,弹性小了一点,更加容易扔中,所以价格也贵了一点,一两银子十次。不过依旧算是便宜。谢思妍想要的东西是居中的手工鸳鸯苏绣。

    这算是里面最贵的东西之一了。

    不管是苏绣还是蜀绣,都是极为昂贵的东西,做成衣服就是古代的范思哲,迪奥之流,普通百姓是用不起的。摆在摊上的苏绣不是成衣,只是手帕大小的一件边角料。

    就算如此,这也是地毯上最为昂贵的东西了,是摊主吸引顾客的王牌之一。

    一两十次,如果没有一两件东西吸引眼球,绝对不会有人来赌的,因为一两已经够普通家庭用上好几天了。

    “来来,这位姑娘,想套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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