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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万古神雀-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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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苗,给个面子吧,去吃个便饭吧。给,这束玫瑰花送给你。”方正清上前一步,拦住苗苗,将鲜花递给苗苗。

    “方正清,我说过,我不会接受你的任何东西的。包括鲜花,还有饭局,请让开,我要上楼。”苗苗轻轻推开鲜花,很淡漠地说道。

    方正清脸色又是一变,眼中厉色一闪,转瞬又恢复平常。

    试想,以他的公子哥身份,在这座城市里,曾经有多少漂亮女人主动要对他投怀送抱,他都不屑一顾。

    可是面对苗苗,他硬是没办法硬气。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借以平息心中那份躁动不安的情绪,很冷静地问道:“苗苗,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你才肯接受我。”

    “方正清,我想你这话已问了不下二十次了吧,今天我再次郑重告诉你,也是我最后一次了,我对你方正清,没有任何感觉,我们根本不是同路人,今生今世,我们绝对不可能凑到一块儿的。你懂了吗?OK!”苗苗情绪激动地说道。声音很大,也很响亮,惹得一些邻居都好奇地从窗户里面探出头来看。

    “你,苗苗,你就能小声地说话吗,气死我了。”王平平有些气急败坏,她是一个爱面子的人,当然不想让邻居看热闹。

    同时她也害怕方正清发怒。

    因为这时候的方正清的脸色已变成铁青,双目蕴满了怒火。

    所以她对方正清讨好地说道:“方少,这个,苗苗可能因为失去了林风,所以情绪极为不稳定,说话有点儿语无论次。所以还请你多多包涵。过了这一段时间就好了。这花,我替她收下吧。”说着就接过方正清手上的鲜花。

    “那好吧,苗苗,你早点回去休息吧,阿姨,我就先走了。”方正清深深地看了一眼苗苗,已变成铁青的俊脸慢慢恢复正常。

026 啄瞎一只眼睛() 
刚才,方正清差点儿要发作了,一直隐忍着。

    这种忍耐性,连他自已都感到吃惊。

    如果不是在这里,他早就开始动手了。

    甚至就算是在马路,他也会动手,打掉女人这种可恨的锐气,然后拖到汽车里面,直接霸王硬上弓办了她。

    他是什么人,岂甘受得了这种打脸。

    堂堂公子哥的面子往哪儿搁。

    传出去,他还要做不做公子哥。

    不用看他的身份,光让这些邻居们瞧着他的坐驾,就知道来头不是一般的小。

    今天他算是忍住这口气。

    他发誓,来日,一定要让苗苗在他胯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也许正是爱之深,恨之切吧。

    方正清转身就走,没有多余的留念。

    而苗苗甚至连看他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也转身进了楼梯间。

    倒是王平平,满脸尴尬,急忙放下大包小包,紧走几步,送方正清上车,并赔礼道歉,极尽阿谀之态。

    忽然,一阵扑扑愣愣的破空之声响起。

    一只小小的麻雀正迅速朝方正清面门扑来。

    目光冷冽,气势凌人。

    那尖尖的角喙竟然泛着令人生寒的金属光泽。

    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让方正清下意识地弯腰躲过麻雀的第一次攻击。

    他这才定睛看清是一只小麻雀。

    他很愕然,很惊讶。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只小麻雀会攻击自已。

    不知怎的,他居然从这只麻雀眼中读到一种非常深刻非常冷酷的仇恨。

    包含着人类之间的所有仇恨,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等等,非常复杂,深刻,令人难忘。

    又让方正清联想这只麻雀是不是一只灵类所幻化而成,为什么浑身充满了无比怨毒的气息。

    他想不起来在哪儿曾经得罪过一只麻雀。

    实在想不起来。

    而王平平见又是开始那种令人讨厌的麻雀,不禁恼怒地帮方正清驱赶着。

    他们两人万万没料想,这只讨厌的小麻雀,就是林风所变身的。

    刚才,他一直站在前面的矮墙上,静观其变。

    当苗苗说起他的父母亲三天没进一滴米水之时,终于忍不住哀鸣起来。

    可惜他只能发出叽叽喳喳啾啾的声音,没有人能听懂他的言语,也没有人理会他眼中不停流下的眼泪。

    只有乌鸦强子能听懂,也终于知道他的心思,及来此的最终目的。

    当林风听到方正清假惺惺地要为自已父母做出帮助,以此博取苗苗的好感之时,他的怒火再次覆盖了心中的痛苦,仿佛如一桶高温下的气油,随时都能引爆燃烧。

    所以在方正清正要离开之际,他就出手了。

    他岂能让方正清就这样完整无损的离开。

    他要杀死方正清,为自已报仇,为苗苗报仇,更是为年老的父母报仇。

    在他即将启动流光飞影之际,忽然脑中又想,既然这个方正清如此之坏,如果让他这样干净利落的死去,倒还便宜了他。

    于是,他改变了主意,不打算立即杀死方正清。

    他要慢慢玩弄方正清,直至方正清每天痛苦不安,生不如死,然后在无比恐惧与痛苦中慢慢死去。

    所以他只是以平常的速度冲向方正清。

    当然,如果驾驭流光飞影,方正清的脸上不知已经留下了多少个血洞。

    只可惜,林风发现,以平常的速度,根本无法对付方正清。

    他对方正清也很了解。

    对方不但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哥,同时也是一名艺高胆大的散打拳击手。

    没有那份拳击手所特有的沉着冷静的心智,又怎么可以那样丧心病狂的将他林风给活活撞死呢。

    林风很快意识到若不利用流光飞影,根本近不了方正清的身。

    因为方正清的反应太快了。

    良好的心理素质与过硬的身体强度,让他处于如临大敌的防备状态。

    于是,林风啾啾地连叫几声,施展流光飞影朝方正清再次正面飞去。

    这一次,他的飞行速度快愈闪电,朝主正清面门再次飞去。

    他要啄瞎方正清的一只眼。

    让其尝尝痛失眼睛的巨大痛苦。

    这只能算是第一次惩罚。

    呼……

    林风简直用快得肉眼都看不见的速度,飞到方正清面门。

    那种速度几乎是瞬移,眨眼就到了前面。

    哪知方正清本能地闭上眼睛。

    因为他的瞳孔里面已无限放大这只麻雀的身影。

    敏锐的反应能力迫使他本能地快速地闭上眼睛。

    如果是一只普通麻雀的角喙,对方正清的眼睛有可能没有什么伤害。

    但碰上林风这只超级变态,超级妖孽的小麻雀,一只金属尖喙就能破开坚硬无比的啤酒瓶。

    血肉之躯岂能与玻璃瓶相比。

    而相比之下,人类的眼皮及眼珠那是整个血肉之躯中最为脆弱不堪的器官。

    可林风就是要盯着这最脆弱的器官下嘴。

    因为最脆弱的地方,也是人们最心痛的地方。

    毫无悬念。

    他得手了。

    只听到方正清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声,双手紧紧捂着右眼,一股殷红鲜血从他指缝间流出来,流在雪白的衬衫上面,极是怵目心惊。

    很显然,林风已在他的右眼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血洞。

    至于眼珠,也几乎算是报废了。

    “那只麻雀,那只该死的麻雀,竟然对方少发起进攻。苗苗,你快下来,快拨打120,快叫救护车来,还要打110,叫警察来抓那只该死的麻雀。”

    此时此刻,王平平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

    方正清那强大到可怕的背景她是知道的。

    现在方正清在她的地盘上,并且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遭遇不测,她想自已肯定难以逃脱干系。

    人家分分钟钟都能弄死自已上百次。

    可是当警察一来,她若说是一只麻雀啄瞎方正清的眼睛。

    警察会相信她的话吗。

    说句不好听的,连她自已也不相信麻雀会啄瞎人的眼睛。

    可是,刚才她亲眼所见,又不得不相信。

    所以当时之计,就是报警,叫救护车,同时进行,两手准备。

    林风已飞上枝头,乐不可支。

    他在自已羽毛上拭擦着金钢尖喙。

    得心报仇的兴奋让他感到体内热血沸腾。他才不管方正清的下场将是如何,也不管王平平是否会受牵连

    当然,如果有人要伤害苗苗,他一定会杀死对方,用尽一切手段杀死对方。

027 百口莫辩() 
“嘀,宿主,据系统进化数据程序的分析,一个人类身体所具备的能量有一万个进化值,如果你能吸收五个人的能量,那么,你就能轻松自如地进化到第三阶段。”

    正当林风在枝头上庆祝自已得手而发出乐不可支的叽喳声时,耳朵边上忽然传来系统的电子合成声音。

    “一万个进化点值,妈呀,这么多,系统,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想引诱我当杀人犯吗?”林风不禁要失声叫道。

    这一段时间,他一直都是食用的那些能量才值一个或几个进化值的食物,连价值四十个进化值的乌鸦都没吃过,现在居然听说人类身体里面的能量达到一万个进化值,想想都是多么的可怕啊。

    居然有这么多的进化值。

    林风想到这儿,瞧着下面惨嚎不已的方正清,一双溜圆的小眼睛里面发出慑人的凶光。

    要是能将这家伙吃下,那该多好啊。

    对了,还去找几个坏人,将他们身体的能量一并吸收,这第三阶段的进化就指日可待了。

    正当林风在意淫之际,忽然系统声音再次响起,“虽然人类身体能量达到一万个进化值,但以你现在的第二阶段,却是不能吃的,必须要进化到第三阶段才能吃肉类食物。所以宿主,你也只能想想而已。”

    “切,玛蛋,说了等于没说,害得我空欢喜一场。”林风受到系统的无情打击,不由生气地说道,一双小而溜圆的眼睛死死盯着下面的场景。

    但见树下面,方正清几乎疼晕过去了,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要知道,眼睛是人类最薄弱的器官,连着肝脏,而肝脏受伤是最疼痛的。

    故而方正清几乎是被疼晕过去的。

    王平平已吓得慌了分寸,半跪在方正清身边,哭丧着脸,不知所措。

    倒是苗苗冷静很多,急忙打着电话。

    从楼上又跑来几个邻居,互相打听着什么。

    不远处,也急色匆匆地赶来二个穿蓝色制服的保安。

    大家一边听着王平平讲叙着麻雀啄瞎了方正清眼睛的诡异事件,一边紧张地抬着头,满脸恐惧的观看着那种如可怕幽灵一样的麻雀。

    生怕那只麻雀飞下来,啄瞎他们的眼睛。

    林风躲在林荫深处,当然不会让他们看见。

    而他却能清楚地看到下面的情景。

    打完报警电话与救护车,苗苗似乎想起了什么,也抬头朝树荫里瞧去。

    她那清亮的眸子在暮色中显得极是神彩奕奕。

    她想起刚下车时,一只小麻雀不时在她面前盘旋鸣叫,好象要告诉她什么似的。

    在她眼中,竟然没有一丝因方正清受伤而带来的惧怕与不安,反倒有一种平静无波。

    更多的从容与镇定。

    很快,警车长鸣,救护车也呼啸着飞驰而来。

    两班人马恰到好处的同时到达。

    两台车上的闪光灯不时闪烁,照得周围一片炫采夺目。

    “怎么回事,方少在哪儿,凶手呢?”警官们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问道,并急步奔向现场。

    因为他们看到了方正清那台雪白色的法拉利超跑。

    这种限量版的超跑在这个城市里只有四台,其他的都是红色,或蓝色,与黄色,白色的只有方正清这一台。

    当他们赶到现场,第一眼就看到了方正清那极具标志性的坐驾。

    他们几个人心里一阵咯噔,心里狠狠骂着,这是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居然敢伤害方公子,有十命都不够抵啊。

    并且,他们也会因此案件而受到上级的催逼。

    所以一下车,他们就表现极为气愤。

    几乎都有一种认同感,这个嫌疑犯是在跟他们警队作对。

    “凶手跑了。”方平平见警察来了,反倒镇静下来。

    人民警察是为人民,这当家作主的主心骨来了,她当然不再害怕了。

    再说,又不是她弄瞎方正清的眼睛。

    “跑了,是什么情况,你详细说一遍。”一个脸上有刀疤的警察语气不善地问,那样子仿佛王平平就是嫌疑犯。

    “不是跑了,是飞了,我说给你们听,你们也许不会相信,凶手是一只麻雀,它啄瞎了方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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