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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万古神雀-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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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他从来没有喝过如此好喝的东西。

    哪怕是做人的时候,也没有喝过。

    那混混感到自已的鲜血如同被一台小型水泵在快速抽着血一样,被吸得滋滋发响。

    这让他不禁头脑发晕,眼光模糊。

    他下意识地用双手去抓紧紧挂在脖子上的小麻雀。

    可是当他的双手刚刚一接近林风,就被那两只锋利无比的爪子给切断几根手指,疼得他惨叫不已。

    而颈部的疼痛让他无比恐惧。

    他还年轻,可不想死去。

    于是再次拼命地伸出双手,想将小麻雀给抓走。

    只可惜,当他的手再次接近林风时,竟然使不出任何的力量来,而眼中的神光也渐渐地涣散。

    终于他的身体一软,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睁大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嘀,宿主,我说这个人身体内的能量为什么这样精纯啊,原来是新鲜活血,难怪如此,这样子转化为进化值的程度可能更加高。“系统的声音在脑海中回响着。

    ”是的,我也才知道新鲜血液中所蕴含的能量更加精纯。看来,我得改变活吞人血了。“林风用意念跟着系统交谈。

    一边又用吞噬副本加快吞噬这个小混混体内的能量。

    不一会儿,这名小混混的身体变成一副黑漆漆的模样,躺在草丛当中,极是可怖骇人。

    接着,林风又将空间储物盒召唤出来,将另两个刚死不久的混混子也一一吸干鲜血,吞噬体内一切的能量。

    直到这两具尸体炭化成灰,他这才匆匆起飞,朝老虎坡飞去。

    “恭喜宿主,你已获得30500点的进化值,距离第四阶段的进化只需197100点的进化值,请再接再励,争取早日升级。”系统那兴奋的声音又在脑海中响起。

    但林风却有些疑问了,”不是每人只有一万点的进化值吗,怎么会多出500点的进化值?“

    ”据系统数据分析,是因为你刚才吞噬了鲜血的血液,才让其进化值要多出500个点,这就象是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类,被你吞噬之后,其能量也要比普通人类多一些进化值。就譬如之前在警局杀掉的那两名副将,其身上的能量转化为进化值,就高达15000个点。这在人类当中,是非常惊人的了。“系统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这也是为什么活物的能量这么精纯的道理。”林风恍然大悟。

    “宿主,去吧,争取今日升级,到了第四阶段,你就会发现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无比的领域。快去杀掉那些人,吞噬他们所有的能量。”系统不忘盅惑着。

106 灵芝草() 
离第四阶段只有十九万多的进化值,这不等于只要杀二十个人就可以达到升级的要求。

    这对于林风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听了系统的催促,林风心里也极是兴奋,他渴想升级到第四阶段是一个怎么样的令人难以想象的领域。

    “当然,我今天一定要升级。一定要升级。“

    他喃喃道,一双细而圆的黑宝石一样的眼睛里闪烁着坚定无比的光芒。

    他张开翅膀轻轻一拍,身躯就轻飘飘地浮了起来,那种感觉,就如同鹅毛飘在半空中一样轻忽清爽。

    仿佛感到全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只是随意一扇羽翼,身子就朝前划出一大段距离。

    这次,他没有施展流光飞影之术,就用普通的速度朝老虎坡飞去。

    当然,他做为鸟类的新成员,从来没有来过明月大山的深处,所以这里的环境,就有些陌生。

    当他飞到一处山峪口时,忽然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有些熟悉,又有些压抑,

    ”大王,你终于来了啊。“

    林风顺声瞧去,只见一只浑身毛茸茸的凌乱不堪,并且丑陋无比的黑色鸟儿,从一片低矮的灌木丛中快速飞出。

    仔细一看,它头顶上还有血迹,似乎刚结了疤。

    显然,这是一只乌鸦,只是因为外表太丑陋,而让林风认不出这家伙到底是谁。

    ”你是?“

    他很是纳闷地问道。

    他在记忆中搜寻,自已并不认识这么一只丑得让人不堪直视的家伙。

    ”大王,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强子啊,呱呱。”强子忍不住悲伤地叫了起来,当然也只是很压抑的叫着,并且一双小小的眼睛里也流淌出几滴小小的泪珠。

    “是强子,不会吧,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让我都认不出你来?”

    林风忍不住要惊叫起来。

    说实话,他都开始认为这家伙是在冒称自已的小弟强子。

    但一听这声音,就确定这个浑身邋遢的家伙就是强子无疑。

    只是变成这个样子,实在让他有些认不出来。

    “大王,我也是被逼的,这段时间成天在逃亡,所以才变得这样难看。大王,这次你回来就好,你一定要为死去的兄弟姐妹们报仇啊。“强子强忍着悲伤,诉说着痛苦的往事。

    ”那些人是什么人?“林风很平静地问道。

    ”他们是枪手,一共有五个人,至少杀了我们近三百名同胞。“

    ”哦,这样啊,那些人全被我给杀了,你们的仇,我也替你们报了。现在,你告诉我,老虎坡怎么走?“林风淡淡地说道。

    ”怎么啦,你要去老虎坡?那可不是我们去的地方。“强子双眼中闪过一抹惊慌。

    ”为什么?“

    ”以前的老虎坡是几只山鹰的领地,但今天我听说,那儿有一队猎人将那儿给包围了。据说是要剿灭那些山鹰,以摘取鹰巢边上的灵芝草。“

    强子边说边梳理着凌乱的羽毛。

    ”灵芝草?“

    一听到这个罕见的天材异宝,林风一下子来了兴趣,双眼不禁放出精光。

    ”对啊,只是因为那悬崖有三百多米高,而那灵芝草恰好长在山崖中间,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敢上去摘取。何况还有几只老鹰在守护着呢。“

    ”哦,你帮我带路,咱们去看看吧。“

    一听到有灵芝草,林风就有些急不可耐地催促着强子。

    毕竟这可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药材。

    同时,在脑海中,他用意念询问着系统,“系统,那灵芝草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吗?”

    “当然知道,不就是一种真菌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它里面的能量,却不是你现在所能吸引的。”

    系统立即打击林风道。

    “为毛?”

    “因为你现在的等级去吞噬灵芝草,根本就是牛嚼珍珠,暴殄天物。”

    “那是不是因为我的等级太低?”林风有些郁闷地问。

    “当然,要知道,一枚中型的灵芝草所含有的能量,至少可以练化成三万点的进化值,如果你现在吃了,等于没有完全吸收,就算吸收,也只能吸收其中的百分之十,另外百分之八十都是浪费。所以你现在去吃,等于是糟踏天物。”

    “那要在哪个阶段才能吞噬它?”

    “第五阶段。不过,你现在虽然不可以吃掉它,但可以好好地保护它,不被别人摘采。到你升级到第五级,就可以享用了。”

    “卧槽,我还以为升级到第四阶段就可以吃,没想到要等到第五阶段。”林风有些泄气了。

    这从第三阶段升级第四阶段,就需要五十万的进化值,那从第四阶段升级到第五阶段,天晓得需要多少进化值呢?

    “哼,小子,每一阶段的进化值所需的能量不同,你别那么灰心,到时候你就可以理解每到一个新的阶段,就是一个多么令人难以想象的领域。加油吧,骚年,我看好你。”

    系统鼓励道。

    “行吧,我知道该怎么办,咱们就这去老虎坡吧。”

    主意打定,林风带着强子朝前面飞去。

    不消十分钟的样子,两只鸟儿飞到老虎坡,隐藏在茂密的树林中,朝外观看。

    但见一堵直插云霄的绝壁光滑如镜,映着蓝天白云,极是雄伟壮观。

    在半山腰处,有几只小黑点的东西点缀其中,几只山鹰在附近盘旋着,不时发出凌厉的鸣唳。

    可以想象得到,那几只小黑点估计就是鹰巢了。

    而山崖下面,距离五六十米之处,则围着一群全副武装的人,虽然他们没有着正式军装,但从那些精良的枪支装备与老练的谈吐可以看出,他们都是一些训练有素的枪手。

    这群人大约有十三四个,齐昂着头,瞧着悬崖上面的,指指点点。

    其中一名看似头目的家伙正用望远镜朝上面仔细观看着,并不时对身边一个正在作记录的年轻人人说着什么。

    在这群人的正前方,还站有六七个人,正是陈进的表弟岗子他们。

    他们中间有三人拿着长长的猎枪,其余的人则拿着刀棒之类的原始武器。

    他们既羡慕,又忌惮地瞧着这边的枪手,只是远远地站着,不敢过来。

107 不可强攻,只可智取() 
林风立即猜出,这可是两帮人马。

    一帮是陈进所派来的本土混混,以表弟岗子为首,领着一群乌合之众,特地来山里剿灭妖鸟。

    瞧他们穿着稀奇古怪的服饰,行为举止,毫无章法,一看就是平时打架就一哄而上但真正没两下子的地痞流氓,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力而言。

    另一帮人肯定就是那两福将所派来的枪手,他们不管是谈吐,还是行为举止,都不是岗子他们那些混混们可比拟的。

    并且,从他们那些发达的肌肉与覆盖着厚厚的硬茧,就可以证明他们是一群经常拿枪的人,不说是特种兵,至少是退伍兵之类的人物。

    只是可笑的是,这两帮人马的老大,都被林风给消灭掉,用挫骨扬灰尸骨无存来形容最为恰当。

    林风仔细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一共有二十一个人,也就是二十一万点的进化值。

    如果能将这些人全部干掉,那么他的第四阶段的升级进化,就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当然,如果只对付那些混混们,还不怎么费力,毕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但是要对付这群枪手们,可就是难度比较大的问题。

    毕竟,他们可是一群有着精良装备的枪手啊。

    一个人的战斗力可以顶几个混混的力量。

    这一下子来了十四个,看来两福将是下足了血本,誓要将他消灭在明月大山,为李家那匹色狼报仇雪恨。

    “走吧,大王,他们个个都有枪,为了安全着想,咱随他们去吧。”强子在林风身边小声建议道。

    说实在话,能跟老大到这里来,他都下了很大的决心。

    这几天,他东躲西藏,不就是为了躲避这些人吗。

    若不是有大王带他来这里,打死他都不会来这里冒险。

    他瞧着那些在阳光下闪烁着冷冽清辉的枪支,心里就不寒而粟。

    “嗯,对付这些人,咱们确实不能硬拼,只能智取。”林风喃喃道。

    对方有十条枪,而且还有微冲之类的,这股火力比在警局办公室那些人还要强大几倍。

    杀死二福将那些人,林风还差点而赔上自已的性命,何况这些比那些强大几倍的力量。

    这个险,他可是冒不起的。

    当然,他是一个很慎重的人,哦,不对,他是一只很慎重的小麻雀。

    他想,是不是等到晚上的时候,当天色全黑了,人们的视线有限,到那时候,再对这些人动手呢。

    只是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还呆在这里露宿?

    “要不,强子,你先离去吧,我要等待机会,看他们晚上还呆不呆这儿?”林风对强子暗暗地说道。

    虽然他们一只是小麻雀,一只是乌鸦,但语言方面的沟通却是零障碍。

    他只是要强子带他来这里,并不要强子跟他一起来冒险。

    “不,我一定要跟大王一起走,不然,我就不走。”强子很坚定的说道。

    “听我的,现在不是咱们逞强的时候,至于对付这些人,我还是有把握的,只是你在这儿,反而会让我分心。我的本事,你是知道的,听我的话,快快离去吧。”林风很有些严肃地解释道。

    他一向独来独往惯了,如果多一个强子在这里,必定会让他分心。

    他相信自已,一定有能力将这些杀死。

    见老大这么坚持已见,强子只好选择顺服。

    他也知道老大的本事强大,自已若强行留在这儿,必定会连累老大的计划与行动。

    于是,他只好一步三回头,朝更密的林子里面走去。

    “老大,你千万不要硬拼,哪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立即要记得撤退。”

    “还有,我在老地方等你,那儿还有咱们的一些同伴,他们都很想念你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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