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罪恶之城(大大洋洋)-第1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秋天总是让人觉得荒凉,而路边的落叶也越来越多。拿着篮球,我们几个兄弟冻得瑟瑟发抖。

    王志新为了显得酷一点,在暑假时特意染了红头发。因为头发的时,开学时还和老师以及教官狠狠干了一下。王志新这个名字,已经在学校中传来了,比我们几个兄弟任何一个都有名。但是我看他的红头发不顺眼,又带着他染了回来。

    重新染回黑头发,王志新一边走一边搓头发,“思文,我搞不懂啊。我染头发跟非主流有什么关系?吗比的,你看看高三的恐龙。头发长的跟瀑布一样。分明就是个杀马特啊。怎么他就是六少爷,我王志新就成了非主流?”

    “呵呵,因为他比较虚伪。”我笑了笑说。

    虚伪,这又是我们成长过程中所需的必修课。因为很多大哥都虚伪,小龙虚伪,赵丰虚伪。甚至太子和韩洋、鸿宇,他们也有虚伪的时候。

    我们必须有三张脸,一张脸面对自己的兄弟,一张脸面对自己的敌人。最后一张,则面对着所有的观众。而我们想活的更好,就必须不断掏出一张面具随时戴在脸上。

    当我拒绝加入十三少时,大少乌鸦已经在心里将我视为敌人。而我。同样对十三少表示不屑。

    第一。我是一名大哥。我不可能自降身份融入这个幼稚的圈子。我已经是诸侯了,又怎么可能整天跟一群不熟的将军混在一起?

    第二,我认为十三少虚伪,我不想跟一群虚伪的人混在一起。小斌,柱子,小白,这里面有我太多的仇人了,我不可能每天都像对自己兄弟一样对他们掏心掏肺。

    混了这么久,我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不需要太多,太多的朋友很可能给自己引来更多的麻烦。而这些麻烦,也通常都是没有必要的。交朋友只交有用的,例如敢爷、李金泽那种。这种朋友只会帮你,却不会给你找麻烦。

    可能我这么说会显得我很势利,但现实就是这样。不久之后发生的一件事,就给王志新惹来了很大的麻烦。

    第三,我从来都没想过跟十三少成为朋友,我想吃掉他们。

    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在很久以前,十三少的大哥是个极其善良的人。这个人叫白浩,也是很多人不愿意提起的名字。他几乎和我一样,带着自己的兄弟们一路杀出一条血路。最终,他成为了主流,也建立了十三少这个赫赫有名的团伙。

    现在的白浩已经成了传说,而另外十二个人有的隐退,有的成为更大的大哥,去了南方。太子、韩洋、他们两个当初就是十三少的人,也跟过白浩。在他们成为十三少大哥时,十三少这个团伙也一次次走向过辉煌。

    但,现在的十三少已经不是曾经的十三少了。

    这根本就是个虚伪的团伙,一群渣滓组成的恶势力。这其中的成员不少人家里条件非常不错,他们也不需要去混。但是他们就是混了,还各个以压榨别人为乐。而他们赚钱的方式也是社会上捞偏门的缩影,各种名目取得堂而皇之。

    我告诉我自己是个坏人,但我一直都是与他们不同的坏人。

    而我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十三少的利益。这支由十三名将军组成的队伍,一定会和我这名落魄诸侯发生一场血战。

    唰的一声,一颗篮球由篮网中轻松落下。啪啪几声,王岩又快速跑到篮筐下面夺走了篮球。

    为了变成主流,从来都不喜欢打篮球的我打起了篮球。而我们的兄弟中,也只有王岩和于彬两个人篮球打的非常好。现在,只还剩下王岩一个。

    双手刚刚缠了纱布,一碰东西就觉得很疼。没办法,我只能穿着运动服坐在篮球场旁边涨点主流的气质。

    倒是王岩玩的很开心,我们以前都不陪他打篮球。现在被我逼着,大家无奈的跟着王岩东奔西跑。

    “留锁,你别打我手啊!”王岩拿着篮球刚想上篮,突然无奈的看了王志新一眼。

    王志新这个人注定是流子了,就算让他站在科比哥身边也不可能像个运动员。都已经打篮球了,他嘴里还叼着一支烟骂骂咧咧的。打过王岩手后,王志新还大骂,“王岩,哪里来的那么多规矩?我能抢下你的球就行呗!?”

    王岩脾气好,也是我们兄弟中最少说脏话的一个。他听了王志新的话更加无奈,“留锁,篮球真不是你这么打的。你认真点啊,也别总骂人。你看看那边,不少女生都看篮球呢。要是你篮球玩的好,泡妞也容易的多。”

    王志新泡过很多妞,但找来的都是**。真正纯洁的,他根本找不到。

    见另一边篮球场果然有不少女生,王志新立刻急了,“怎么玩?你教教我!”

    “打篮球嘛,首先肯定不能犯规。人也要文明一点,别一边叼着烟一边玩。思文都说了要当主流,所以我们不能像以前一样了”

    “那也不一定非要打篮球吧,我们组个乐队也很好啊。我玩电吉他,你当键盘手,大东补上于彬的位置敲架子鼓,李思文当主唱不是也很好?”

    “”王岩的眼睛亮了。

    我忘了,我真的忘了。原来我们都是有优点的,王岩、王志新和大东他们三个以前都是要考艺校的,是因为我才来了市高。

    看向王岩的眼睛,我的脸立刻红了。

    “组乐队别拉上我,我唱歌老难听了。”我连忙慌张的说。

    “打个屁篮球啊,当主流我们有的是长处。反正思文你的手也不能打篮球,不如跟我们去组乐队吧。草!”

    只用了一天时间,王志新立刻搞来了吉他、架子鼓和键盘等乐器。东西是张昆拉来的,就扔在了新食代那条街。

    刚好学校有个活动,是开学一个月的新生庆典。王志新又找了学生会主席,把我们四个人的名字报上去了。

    很多大哥,其实并不是天生就是大哥。还是年轻人,我们也曾有过梦想。

    当我们把节目报到学校之后,立刻引来了很多人的议论。不少人大呼小叫的说,“我草,李思文竟然带人组乐队了!”

    一名诸侯带着兄弟组乐队,这是一件很多人看起来十分滑稽的事。而那些人知道这个消息后更多的还是不屑,用一副看热闹的面孔等着看我们出丑。

    这是一场我们与十三少之间的暗战,争的是谁更主流一些。而我们的乐队如果成功了,我们也将披上一件华丽的外衣,成为老师眼中的宠儿。上亚乐亡。

    这,同时是一场正与邪的较量。我们的对手是正义的一方,一直名声不错的十三少。而我们则背负着太多的血腥与罪恶,一直是学生眼中罪恶的源泉。我们,是邪。

    我们向学校报了节目后,不光十三少觉得好笑,连学校附近的大哥们也觉得好笑。小白已经跟我们撕破脸皮了,他还当着所有人的面发了一句毒誓。

    “等着吧,如果李思文能组乐队,我就去把他们的乐器舔上一遍。”

    晁天明告诉我这个消息后,我忍不住笑了笑说,“你去告诉小白,如果我们的乐队真的组成了,我亲眼看着他舔乐器。如果我们的乐队失败了,我把十三少所有大哥的鞋底都舔一遍!”

    这个消息才传出后,整个学校一下炸开了锅。几乎人人都知道了,我和小白之间有个关于舌头的赌约。

    但是赌归赌,我还没有多少底气。因为只有王岩、王志新和大东音乐玩的好,我唱歌简直难听的要死。

    我对王志新说出了这个问题后,王志新只是笑了笑说,“小白,他这次输定了。”

    “因为我们要唱的不是流行歌曲,而是说唱歌曲。只要你会说话,我们就一定会赢!”黑岩机

第一百九十章 孤独音乐人() 
市高并不只是重视学习,同样很重视学生的才艺。听说我在学校报了节目后,就连班主任也将我叫到办公室长谈了一番。

    就坐在办公室中,班主任很小心的问我,“李思文,你真的会唱歌吗?你和咱们学校那几个痞那几个学生。你们真要组乐队?”

    “恩。”我点点头。

    “呵呵,真看不出来啊,原来你还身怀绝技。不过这次你最好演好一点啊,可不要上去闹着玩。这次不少局里领导都来看的,校长十分重视。如果你是闹着玩的就算了,不然以后咱们班的日子可不好过啊。尤其是,已经逃了两次寝了吧”

    听了班主任的话,我知道她还是不相信我。不过我没说什么,只是笑着又说了一会儿就走了。

    这次的演出,似乎十分重要。如果成功了,我们会狠狠扇十三少一记耳光。我们,也将在学校中拥有很多特权。而如果失败了,我们以后的日子可能会更不好过了。

    毕竟人在屋檐下。我们现在已经是学生了。

    在表演之前,我们组乐队的消息还在被学生们不停议论。正好新食代就在学校附近。我们都以训练为借口不参加晚自习去那里训练。

    那里有很多歌厅,也很适合我们训练。去的第一天时,王志新亲自带着我练歌。因为小民也是我们兄弟,王志新为了让小民出风头又给他加了个位置,贝斯手。

    王岩和王志新几种乐器全都精通,这边王志新带我练歌,那边王岩带着小民和大东练架子鼓和贝斯。

    为了我们的乐队,王志新还取了个让我冷汗直流的名字。

    五杀乐队。

    他说我是杀手文,我们又是五个人,所以就叫五杀乐队。

    唱歌初期,我表现的十分羞涩。尤其是想起乐队名字,身上不禁又起了鸡皮疙瘩。但是唱了一会儿。王志新打断了我。

    “李思文。你没有对音乐的激情。你这样唱下去。当不了我们的队长。”

    “王志新,那你当我们的队长吧。”我赶紧说。

    “你是我们的大哥,你怎么可能不当队长!你自己都对自己没有信心,你以后怎么成为真正的大哥!”王志新的眼睛突然红了,扯着嗓子对我大吼。

    听了王志新的话,我直勾勾的盯着他的眼睛。我想不通,王志新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有激情。但是我知道,他已经十分认真了。

    关掉背景音乐,王志新坐在沙发上点了支烟。低垂着他,他显得有些颓然。

    “文哥,你可能不知道吧?刘大猩猩以前就是我们的音乐老师,他也一直很支持我们,希望我们能组成自己的乐队。”

    “我们是喜欢音乐,可我们也非常喜欢混。王岩以前什么样子你也见过,他以前整天嘴里都哼着歌,没事的时候还抄歌词。但是现在,你看他还唱歌吗?”

    “我们玩音乐不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我们和刘老师的梦想。你做什么都那么厉害,我不相信你唱歌就那么菜。我们要唱的歌也并不难,只是一首很简单的说唱歌曲。小民也什么都不会,但他只要在演出的时候只偶尔拨一个低音就够了。”

    “而你是我们的大哥,你绝对不能放弃自己!”

    “我知道了。”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想成为主流,我们就必须有一件华丽的长处。而音乐,就是我们丢掉非主流这个名词的最大希望。

    我们要证明给很多人看,我们并不是粗俗的流子。我们除了混的好,还有很多人都比不上的长处。只要远远甩掉那些嫉妒我们的人,才可能让他们对我们尊敬。而一名有文化有才华的大哥,也是很多满嘴粗话的流子远远所不能比的。

    于是,我重新拿起麦克风认真的唱起了歌。

    “李思文,这里就我一个人在听,你害羞个几把啊!声音大一点,声音大一点!”

    “死了,都要爱”我的声音大了不少。

    “吼出来啊,你吗比的!”王志新急了,狠狠推了我一把。

    “死了,都要爱!”

    “草,再大声一点!你怕个几把,你是大哥,是李思文啊!”王志新已经抡起拳头要揍我了。

    玩音乐的都是疯子,王志新一玩起音乐就像变了个人一样。见他这么狠的骂我,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死了,都要爱!!!”

    “草,就是这种感觉!”听着我巨大的吼声,王志新也兴奋的拿起麦克风大吼,“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伴随着王志新的声音,我也渐渐的有些兴奋了。拿着麦克风,我们一起大吼。

    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除了打架,唱歌也能唱得这么有激情,只是让人起了不少鸡皮疙瘩

    一晃半个多月终于过去了,我整天混在歌厅身上又沾染了不少富贵公子的气质。拿起麦克风,我的自信一瞬间就能由四面八方涌来。

    渐渐的,我发现我越来越像个主流人物了。我的身上,也渐渐有了韩洋、太子、鸿宇他们那种大哥身上特有的光环。

    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