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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梦者与控梦师-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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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坐坐,别客气,当自己家就行。”一进包房,冬子就热情的招呼陈峰入座。

    “看给你欠儿的,你咋不上天呢!”姐夫最后一个进屋,关上房门,推了冬子一下。

    “什么情况?”入座的陈峰呆呆的看着俩人,这里有事儿啊。

    “嘿嘿,这饭店是姐夫的产业。”一旁早已经入座的北北解释道。

    “卧槽,没看出来,姐夫你现在这么壕!”陈峰闻声惊呼,“不行,菜单里有没有两尺长的大龙虾,给我来一只,哦不,来两只。”

    “别听北北乱说,这饭店不是我的。”姐夫连忙否认。

    “怎么就不是了呢?老板是你未来老丈人,这饭店还能跟你脱了干系?”冬子一脸坏笑,不依不饶。

    “真的?”陈峰这八卦小能手,一听冬子的话,顿时来了精神,他冲着姐夫说道:“喊了你姐夫这么多年,终于能看到我姐了,快让我见见。”

    “对,小峰说的好。”

    “让小峰见见他姐。”

    冬子跟北北唯恐天下不乱,赶紧随声附和,起着哄。

    姐夫本想绷着脸说他们俩几句,可没绷住,他老脸一红,只好投降:“下次,下次的。这次哥几个聊聊天,咱不带家眷。”

    三个人看着姐夫那脸红的样子,哈哈哈的笑了好一会儿。

    有关系,办什么事都方便。吃个饭,要是有熟人,上菜都快。

    三人刚刚调笑完姐夫,包房的门就被服务员敲开,一道道装得满满的,都要溢出来的菜式,被端上桌来。

    黄桃锅包肉,秘制酱骨架,干锅三黄鸡,红烧排骨,软溜里脊

    陈峰等人眼睛冒光的盯着这一桌子肉菜!大呼一声:“谢谢咱姐!”

    姐夫懒得再跟这三个鬼灵精一般见识,把早就准备好的啤酒,嘭嘭嘭嘭的连开了四瓶,一人一瓶。

    “可惜老王考去了帝都,明德动了小手术还在家里养伤。要不然咱们的岁月篮球队,人就全了。”

    姐夫说着也不用杯,举着手里的酒瓶,“来,敬篮球!敬友谊!咱哥几个一起走一个。”

    “敬篮球!敬友谊!”四人举瓶,咕噜咕噜,一人吹了一瓶。

    喝完,陈峰用手抿着嘴角的酒花,小声问向坐在身边的冬子:“明德怎么了?”

    冬子一脸坏笑,小声在陈峰耳边嘀咕了句:“菊花来了一刀。”

    噗!陈峰差点把刚咽下去的酒再喷出来

第12章 我的大哥叫狗蛋儿() 
一瓶啤酒下肚,四个人的情绪逐渐高涨,你一言我一语,唠得那叫一个欢快。

    “小峰,我们没在的这一年,你有没有好好练球?”姐夫把酒杯满上问道。

    陈峰就知道逃不开这个问题,怎么回?难道告诉姐夫实情,你们前脚上学,我后脚就把篮球给荒废了?

    当年高中的时候,除了桌边坐着的这三位,以及那俩个没办法赶过来的家伙外,谁还愿意带着自己一起打球?

    “还,还行,偶尔会练。”陈峰回了句,怕自己太过尴尬,伸手抓起一块酱骨,啃了起来。

    三个人对视了一眼,都知道高中时的陈峰什么样,暗自叹息。

    因为家里的关系,陈峰在同学面前总是一副高冷,生人勿近的嘴脸。

    要不是有一次姐夫发现,陈峰躲在远远的角落里偷看他们打球,好心的叫他一起,八成大家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你啊。”姐夫摇摇头,换了个话题:“林叔那边怎么样?”

    陈峰把手里啃得干净的骨头放在一旁,抬头说道:“林叔那边还是老样子,每天哄着那群熊孩子,吃喝拉撒睡。”

    提到那群熊孩子,冬子跟北北也是一脸苦笑,继续听陈峰说着。

    “我打算过几天中秋的时候,回去一趟。”

    “也好,我也很久没见到林叔了,到时候一起。”姐夫随即做了决定。

    “算我一个,我无比想念林叔的手艺。”北北说着还不忘吧唧吧唧嘴。

    “一桌子好酒好菜,都没能填饱你肚子里的馋虫,你属猪的吧。”冬子鄙视了下北北,也报了个名:“还有我。”

    “行,就这么定了。”姐夫拍板决定,站起身说道:“这肉菜吃多了,有点腻,我出去要盘素拍黄瓜。”

    他转身开门,门外的未来老丈人,哦不,饭店老板,正跟几个小年轻争吵着。

    “你这饭店还想不想开了?”一个长得流里流气,小混混模样的男生,正对着老板嚷嚷。

    “这位同学,不能这么胡闹啊,我都跟你们说了好几遍,包房现在有人在用,空不出来。你们要是想吃饭,这大厅空桌这么多,随便选一张,不都挺好嘛。”老板解释着。

    那小混混模样的男生,不依不饶:“你知道我大哥是谁吗?我的大哥叫狗蛋儿,这片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我们来你家吃饭是看得起你。要个包房,你还跟我婆婆妈妈的。饭店不想开了,就赶紧关门。”

    “你,你,你这是无赖!”老板气得嘴都有些不太利落。

    姐夫见状,赶紧上前说道:“这位同学,咱和和气气的,好好说。”

    他看向老板,“叔儿,我们几个也吃得差不多了,您让服务员把卫生打扫一下,让这几位朋友进去吧。”

    老板毕竟还要做生意,不能因为自己占着地方,给人家添乱。

    “小张啊,你们也刚来,哪能吃那么快。不用,真不用。”老板自然知道姐夫的心意,可哪能这么做啊。

    就算不在意自己宝贝女儿的千叮万嘱,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不讲理的那几个。自己年近半百,再让人觉得他吃软怕硬,受人耻笑。

    姐夫和老板还在那谦让,旁边的男生先急了,喝声道:“吃完了就赶紧滚蛋。别等我大哥”

    “别等你大哥什么?狗蛋儿是吧?我听着怎么应该是go…die呢!”冬子走出包房,出声打断。身后跟着陈峰和北北。

    姐夫一米八几的身高,在北方人里不算什么,站在老板身边的时候,那几个男生也没什么感觉。

    可冬子走出来的时候,就不太一样了。

    冬子的身高比姐夫足足高出一个头,一身随时都有可能爆衫的腱子肉,最主要是他身上散发着的阵阵匪气。

    没错,是匪气!

    冬子打小就不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好娃娃,只有亲近的人能叫他冬子,外面的人都只能喊他——冬哥。

    那男生还想说什么,被身后的同伴一把拉住,小声的在他耳边细语了几句。他意味深长的看了冬子一眼,带着同伴一声不吭的走了。

    身后正摩拳擦掌等着动手的北北,一脸失望,“这就完了?”

    一场闹剧,就这么散了。

    这顿只有四个人的饭局,一直持续到天黑,大厅的食客都已经换了一波又一波。

    四个人里,冬子的酒量最好,剩下的三个人全都步子发飘,走起路来一脚高一脚底的。

    “小峰,你变了很多。”姐夫脸颊红得像个猴屁股,他搂着陈峰的肩膀,嘴角上扬:“比以前阳光了。”

    陈峰控制着脚步,避免踩空,幽幽的说:“时间是一味良药,很多事,只是当时看不穿罢了。”

    “你能这么想就好。”姐夫说着,突然想起,“对了,过几天就是校篮球队的选拔赛了,我们几个都报了名,你若有空,就过来给我们加加油。”

    “好,一定去。”陈锋应声答应。

    陈峰所住的公寓楼是四个人里最远的,姐夫说要先送陈峰回去,陈峰自然不肯。

    虽说天色已黑,但校园里来来往往的学生还有很多,自己也不是烂醉,一个人回去没有问题。

    冬子打趣道:“你这新入学的小鲜肉,一个人走夜路可要当心些,别被劫了色。”

    “我一男的”陈峰简直无语,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这小路上的微弱灯光下,冬子他看不看得见。

    “你忘了?这可是师大。”

    “男女比例,1:7。”

    冬子跟北北一脸坏笑的一人一句。

    几个人分开的时候,冬子还不忘给陈峰补上一刀:“要是妹子还不错,你就从了吧。”

    陈峰无力吐槽,一个人漫步在回宿舍的小道上。

    途径八公寓的时候,他想起了早上遇到的那个新生妹子。

    心中莫名的生出能不能再见一面的想法

    “你可算回来了,急死我了。”

    陈峰刚打开宿舍的门,屋里的田大宝就怪叫一声,扑了过来。

    “卧槽,你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让人反胃。”

    陈峰一脚挡开迎面而来的田大宝,把手里拎着的打包袋,往桌上一丢。

    “你要的。”

    在他刚刚跟姐夫吃饭的时候,田大宝打来电话,抱怨陈峰出去开小灶,强烈要求给他打包一份夜宵。

    见到吃的,田大宝也就不再缠着陈峰,一个人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陈峰脱掉外衣,把鞋子一甩,就偎上了自己的床。

    一声清脆的开关闭合声,屋里一黑。

    田大宝猛地抬头,以为是宿舍断电熄灯。可一看窗外其它宿舍的灯还亮着呢,这才恍然明白。

    “你怎么把灯关了?我还没吃完呢。”

    “闭嘴,开台灯。”

    床上传来陈峰睡前的最后一句话,不多会儿,他就进入了梦乡。

    另一间宿舍里,早陈峰一步回去的姐夫,此时也已经深睡,打起了呼噜。

第13章 男神首发上场() 
“你是来参加选拔赛的吗?”

    “呃”陈峰看着眼前正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的女孩,一时语塞。

    此刻的他,有一个更重要的课题需要思考。

    自己系统一样的感知告诉自己,又盗梦了!

    可问题是,今天接触的人有些多,这梦是谁的?

    姐夫?冬子?北北?还是,田大宝?

    “同学?你在听吗?”

    女孩的声音打断了陈峰的思考,被拉出人物筛选界面的陈峰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问道:“这是哪儿?”

    陈峰刚刚环顾过四周,发现这个篮球馆很眼熟,一时又想不太起来具体是哪儿。

    “这里是咱松江师大的篮球馆啊,难道你不是本校的学生?”那女孩一愣,疑问道。

    篮球馆?军训的时候,好像来过一次,怪不得有些眼熟。

    既然不知道是谁的梦,先四处找找看,以前两次盗梦的经验,自己总要跟梦境的主人汇合的。

    “哦哦,我是本校的学生,那个我刚睡醒,可能还没缓过神。”陈峰干笑两声。

    “同学,你可真逗,这都下午三点多了,你刚睡醒?”那女孩说完咯咯咯的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听笑声就知道这是个性格开朗的可爱妹子。

    陈峰善意一笑,正打算离去,被女孩叫住:“你走反了,入口在这边,你穿成这样,真的不是来参加选拔赛的吗?”

    被女孩这么一说,陈峰才注意到,自己竟然穿着一身黑色光丝材质的球衣。

    这是一套76人的队服,2001年nba总决赛时,艾弗森那件金章球衣的经典复刻版。

    刚巧,这也是姐夫最喜欢的。

    陈峰好像抓到了答案,只待证实。

    他对那女孩嘿嘿一笑,道了句:“我路痴。”引得女孩又是一阵娇笑。

    “那你跟我一起走吧,我也正要去选拔赛的现场。”

    “你喜欢篮球?”陈峰跟着女孩,随口问道。

    “我的男神喜欢篮球,我喜欢他。所以,我也喜欢篮球。”女孩眼前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继续跟陈峰说着:“这次的选拔赛男神也报了名,我是去给他打气助威的。”

    “还真是个简单的逻辑。”陈峰心想。

    “哦对,我的男神也有一套跟你一样的球衣。”女孩指着陈峰身上的球衣。

    等等,陈峰心里一个想法闪过,他盯着女孩上下仔细打量了半天,心中感叹。

    难道现在是要去看姐夫的参选比赛?这是咱姐?不会,这么巧吧?

    如若真是这样,这初次见面的方式,简直是,太特别了!

    正确答案并没有让陈峰等待多久,他跟着可能是“咱姐”的那个女孩,刚进入篮球馆的内场,就一眼发现了穿着同款球衣,正做着拉伸运动的姐夫。

    姐夫的眼神,正如陈峰认为的那样,一直很好。

    “童颜,你怎么来这么早,选拔赛还要等上一会儿呢。”姐夫上前说道。

    原来咱姐叫童颜,这名字,陈峰觉得自己想下去会很尴尬,马上打住了自己的念想。

    还没等童颜回复,陈峰先插话道:“你有点重色轻友了啊,我这么大个人,你瞧不见吗?”

    姐夫这才看向陈峰,面露喜色,“你小子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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