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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婚后爱:少将的迷糊小老婆-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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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女人穿着男人的衣物的时候,都会让男人有种莫名的兴奋或怜惜感,也许觉得她们实在是太小了,得放在掌心呵护才行。

    对了,拖鞋他竟也忘记买了。兴许当初买下这间房子的时候,压根就没想过会住进女主人。他只是想自己在烦闷想要逃离的时候能有个窝罢了。

    苏烟将一盘菜舀起递给沈祐,嘀嘀咕咕说了一句:“别站在这里偷懒,端出去。”

    沈祐接过,听话的出去。

    而苏烟却不曾想过,在他的心里,早已开出一场旖旎的戏剧。

    当苏烟端着菜出来的时候,发现刚才洒了一地汤的地板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干净得就像不曾洒过汤一样,苏烟忍不住给沈祐丢去一个赞叹的目光,没想到,他竟也是这种居家小能手。

    沈祐理所当然且心安理得的收下她的赞美目光,目光转了转,启唇,仿佛在说一件寻常的不能再寻常的事:“我最快的速度就是在十五分钟之内清理十条尸体。”

    “……”苏烟觉得有乌鸦在她的脑门上飞过,这沈祐,还要不要吃饭了。

    沈祐很给力,把菜几乎全清光了,苏烟知道他不是饿,他只是单纯的给自己捧场罢了。但沈祐这一招无疑让苏烟觉得很受用,看着自己人把自己做的菜全吃光光,这对于女人来说,也是一种满足感以及成就感。

    而饭后当苏烟想收拾碗筷的时候,沈祐却抢了去,说他来洗。

    在部队呆习惯了,总觉得不能光收获不付出,手动口动,手停口停。

    他吃了苏烟做的饭,理所当然碗应该由他来洗。

    苏烟先是怔了一下,之后明白这是沈祐在部队被训练出来的惯性之后,笑了笑:“我突然很喜欢你这个职业。”

第124章沈氏夫妇买戒指() 
说完之后,苏烟就跑去洗床单,心想晾一晚估计明晚就能干可以睡了。

    就在这样想着的时候,苏烟的脑海里突然回想到在买床单时沈祐说的那一句话,他说,你白,躺在上面好看。苏烟只觉脸上一烫,之后跑去忙活别的事,不让自己胡思乱想。

    户型三房一厅的房子,有其中一间面积最小的房间被沈祐用来成书房,他洗完碗之后就进了书房,苏烟切了水果之后,给他端了进去。

    书房里的家具都是用檀木造成,设计很典雅,颇有古风的味道,上整齐排列着很多书,苏烟看了一眼,发现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没有拆封的。

    也是,之前沈祐也这里住,就算买了也没有时间看。

    不过,就算没人住的屋子也要塞满家当,这也是沈祐的乐趣之一吗,苏烟想,应该是吧。

    苏烟将水果放在办公桌的右上角处,正想转身出去不打扰他的时候,沈祐的声音就在她的身后传来,带着几分茶余饭饱后的满足:“过来。”

    苏烟走了过去。沈祐伸长手臂,将她一拥拥入怀里她直接坐在他的大腿上,被男人的阳刚气息瞬间包围,苏烟有些不自在,当她想挣脱开他自己往一旁的板凳上坐时,沈祐那放在她腰间的手臂却收紧了。

    他的动作在直接而霸道的命令让她不要逃,继而,他的声音在她的脑袋上传来:“给点东西你看。”

    之后另一只手在鼠标上点了几下,出现在苏烟面前的,竟是一件婚纱!

    洁白的婚纱抹胸设计,下摆很大,有点像泡泡裙,加上蕾丝的点缀,整个看起来可爱极了!就算俗点也要说一句,谁要是穿上肯定会像个公主!

    苏烟用余光偷偷瞄了一眼沈祐,可只看得见他冷冽的下颔,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

    心里莫名的,突然咚咚的跳起来,有些紧张。她这紧张在此时,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沈祐给她看这个,是代表他们……

    “好看吗。”沈祐见苏烟一直没有说话,遂开口。

    “好看。”婚纱是女人的梦想之一,哪里会有不好看之意,而且这件婚纱看起来就很名贵,于是苏烟毫不含糊的回答。

    只不过,这婚纱是抹胸设计的,苏烟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比飞机场好一点的胸部,她怕撑不起来,而且可爱风格,感觉也不太合适她。

    她比较适合知性一些的。

    “连你都说好看,堂姐估计也没话可说了。”沈祐的声音再次响起,之后他点了关闭页面,婚纱消失。

    堂姐?!

    在得知真相的苏烟,原有些莫名的兴奋和紧张瞬间被他的话浇灭!

    原来她是自作多情了,这婚纱他只是帮别人过过眼而已,她竟然以为……

    “哦,我先去洗澡了。”说完,苏烟挣脱开他,走出了书房。

    沈祐原是有一秒钟的时间不明白她的低落来自哪里,但是很快他就知道了。当初他和苏烟结婚,有点匆忙,两人只是扯了证,就一直各忙各的。

    甚至都没有好好宴请亲朋好友吃一顿,更别提办婚礼之类的事,而之后,她就以‘报恩’为理由顺理成章的和他住在一块。

    很多该走的程序都没有走,就直接了主题。虽然这些程序在他心里可有可无,毕竟他没有公主梦,可对于女人来说不一样,婚礼是女人最大的憧憬之一。

    也许是刚才那件婚纱勾起了她心底的那抹小期待,之后又被他不经意的浇灭。

    …………

    当苏烟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她以为还在书房办公的沈祐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床上,他背靠着床头,手里拿着一个平板正在看东西,很入迷的感觉。

    见她出来,沈祐再次示意她坐过去。

    苏烟擦着头发,往床边一坐,探过头发现沈祐竟在看戒指,看来又是给他堂姐选的吧,真上心。

    “你觉得金的好还是钻的好。”沈祐问。

    “都好。”苏烟心里有些小怄气,虽然这气在她看来很无聊很白痴,可是她忍不住。

    沈祐听到这样的回答,有些蹙眉,难道是一样来一对的节奏?可婚戒只能一对,这样意头才好。

    ”选一种。“他的声音重新响起,带着些许命令的口吻。

    苏烟一听,见沈祐竟用这种命令的口气让她为别的女人选戒指,好吧,虽然那个女人是沈祐的堂姐,但她心里还是有些小郁闷,苏烟往平板上随意瞥了一眼,看中一对不错的,手指就往那一指:“这个吧。”

    苏烟选的是金戒指。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大家都爱钻石,可是她她却想要金戒指,金戒指明明在现在很多年轻人眼里都被定义为俗气,可苏烟却执拗的认为,从古时传承下来的东西,就有它的含义。

    看见办烟选金戒指,沈祐心头一喜。竟和他的爱好一样。

    他的秉性,也是更偏于古典的事物。

    “要不要再看看,还有很多款式。

    ”沈祐划动着页面,后面还有十来页呢,毕竟是婚戒,他希望苏烟可以好好看看。

    “你对堂姐真好。”苏烟小声的自言自语一句,伸手拿过沈祐手上的平板,开始一页页的翻看。

    沈祐一愣,旋即明白苏烟话里的意思,他无奈一笑,原来眼前这个女人以为他还在帮堂姐选戒指,沈祐抬手,拿起她搭在脑袋上的毛巾,给她擦拭着还在滴水的头发,末了,漫不经心似的提醒一句:“可是要戴一辈子的,好好选。”

    “哦。”

    “我看见别的女人买婚戒都很高兴,为什么你会这样。”

    “因为又不是……”说到一半,苏烟顿时明白过来,要是她此时还不明白沈祐话里的含义,那她真的就是脑子抽风了!苏烟的眼睛里一下子亮起了兴奋的光:“你是说,戒指是我们的吗。”

    虽然苏烟想表达的是,这戒指,是我们自己的婚戒,不是帮别人选的,对吗。

    “我还没闲心去操心别人的戒指。”沈祐没好气的说了一句,之后抽掉她手上的平板:“先去把头发吹干再来。”沈祐知道苏烟有些选择恐惧症,特别对于婚戒这种要戴上一辈子的东西,她更是犹豫难以下定决心。

    “嗯!”苏烟应了一声,之后又跑进浴室,不一会,响起吹风机的声音。

    直到晚上十点半的时候,苏烟躺在床上拿着平板,对着她最终选出来的三对异常纠结。

    当沈祐从书房回来看见她还保持着那纠结的模样,心想一开始让她选也许就是就是个错误的选择,他应该直接买回来,然后强制给她戴上,这样最好。

    “别看了,睡觉。”沈祐再一次把她手中的平板抽掉,可这次苏烟却握得紧,她坐起来,靠近沈祐:“你觉得哪一对好看。”

    沈祐看了一眼,选了其中一对,苏烟咬了咬唇,歪着脑袋又想了一会,之后才下定决心:“我三对都很喜欢,但既然你喜欢这对,那就这对好了。”苏烟点了那对戒指一下,本想看看大图,结果却点进了一个网页!

    那是戒指的详细页面,价格也标得很详细,刚才苏烟可没发现竟还有这样的页面。她以为这些戒指价格在大概三、五千就可以有一枚,但没想到……

    苏烟倒吸一口冷气。

    沈祐见她的这种跟刚才买床单时相信嫌贵的表情又出来,连忙把平板拿走,之后抬手关掉了床头让卧室陷入一片黑暗:“那就这对吧。睡觉。”

    其实戒指的基础价格都差不多,差别就在品牌以及出自谁设计的手。

    他沈祐的结婚戒指,岂能随随便便。

    见苏烟还坐着,沈祐伸长手臂将她压下锁在怀里。

    今晚的沈祐很规矩,只是静静的搂着她,并没有做出什么逾越的举动。不一会,他的呼吸变得绵长而规律,苏烟知道他睡着了,于是在他的怀里放慢动作的转了个身,由原本的背对着他变成面向他。

    她的额头抵在他的下巴处,他呼吸出来的热气将她发顶的几缕发丝轻轻扬着。

    深夜了,安静了,苏烟能把一切的很细枝末节的感觉都感受得清清楚楚。窝在他怀里,他胸腔那颗强而有力的以及正咚咚跳着,苏烟呼吸一口气,感谢自己还能完好无损的回来,还能和他在一起。

    之后把脑袋埋在他的怀里,跟着了睡眠。

    第二天早上,两人吃了简单的早餐过后,就一起出发。

    “你还记得上次在庞肖那里买的那枚戒指吗。”苏烟的手被沈祐十指紧握。

    “嗯。”说起庞肖这个人,沈祐有些不乐意了。典型的先兵后贼。

    “那个戒指好贵,就这样放在这家里太浪费了,能不能拿去做有些实质意义的事?”苏烟问,自在深城重踏孤儿院那个地方,那种酸涩的感觉又回来了,这个世界,真的有人需要别人伸出一点微博的力量。

    而当初,她就是靠着别人的力量过得好好的,现在她有能力……咳,虽然说到底,钱还是沈祐的。

第125章沈太太;余生请多指教() 
readx;    /br三个月后。这里是碧霄山深处的一个山坳。山色如画,一条瀑布如同从九天而降,冲泻入底下的深潭内。瀑布下是一片巨大的湖泊,湖边则是一片青翠的绿草地。再往外走,就是苍苍莽莽的山林了。参天的古木枝叶直指向天空,林间荆棘灌木横生。一个精赤着上身的少年,正站在瀑布下凸出的一块危岩上,手中持剑,一剑一剑向前刺去,任凭瀑布咆哮着冲击在身上,这少年岿然不动,如同脚下生根了一般。这少年正是李辉。三个月时间,他终于将《五行轮回诀》修炼到炼气期第二层。而体内控制仙府的小剑也被彻底炼化。在仙府内过了两个月时间,饿了的时候,只能生吃一些药材充饥。幸好修真之人对于食物的需求已经不大,十几天进食一次即可。而筑基之后,就可以彻底辟谷。李辉一心沉浸在修炼之中,倒也没觉得时间过得慢。不过也该离开那里,出来透透气了。而且,李辉已经决定开始练剑了。元昊真人一身神通全在剑上,也没有留下别的法门供李辉修炼。一开始,李辉就在仙府大殿前的广场上练剑,发现效果不是很好。按照元昊真人所说,练剑,不仅是剑法,更要将身处的各种环境结合起来,配以灵活的身法,这才能克敌取胜。李辉一开始就打算直接从《御剑篇》中的三十六剑练起。等开始练才发现,即使是元昊真人所认为的由简入繁的最简单三十六剑的开始几剑,自己都练不好。等到细细将元昊真人所留下的修炼心得查看一遍,才发现自己是好高骛远了。《御剑篇》是元昊真人对剑道理解的精髓所在,要开始修炼《御剑篇》必须从最基本的剑法练起,循序渐进,等到基本的剑法练到的变化了然于胸,才可以开始修炼《御剑篇》。于是将仙府收入体内,离开那个深坑,在这山中寻觅,找到这么一个风光秀丽,又有各种环境的好地方便停了下来。瀑布下,危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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