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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想要自信,骨子里的气势是少不了的,何况她是遭受背叛,想要重建自信,的确很难,不过我是谁?怎么可能被这点问题给难倒?
所以,反击是其次,如何抚慰她心上的伤痕,才是主要的。
赵阳说:“二哥,这个问题我有经验,还记得那次去上海吗?一姑娘痴迷于我的帅气,差点儿要投黄浦江的,哥们甩给她一张支票,什么心病全消失了,要不你也试一试?”
俗气。
“真的,嫂子现在也缺钱,这男人啊,有时候不能太尊重女人的意思,毕竟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我要是你,直接甩给十万八万的当着她的面砸死那个王八蛋,到时候,一举获得美人心,咳咳”
一举获得美人心,这点听上去还算不错,至于赵阳这主意,我琢磨着还是烂了点,具体的,得有个计划。
趁着独自一人的时候,翻开那本恋爱攻略,来回扫了两眼,最后锁定在“投其所好”的那一条上,然而,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了一点,我居然还不了解她的爱好。
遛狗算一条吗?
难道真的要像赵阳说的那样,买一条母金毛回来?这样的话,至少增加了见面的次数?
打开电脑,扫了一眼宠物市场,看着上面价格不同的金毛宠物,点了其中一条,转念一想,又放弃了。
张医生的提醒冒出我的脑海,我生气的关上电脑,盯着头顶发呆。
“咚咚锵,咚咚锵”的声音在这个时候响起,扫了一眼墙上的时间,竟然已是晚上十点了,可是这声音,是怎么回事?
直觉告诉我,这声音,是从袁小洁的家中传来的,难道说,那混蛋来找他麻烦了?
想到这里,我立即起身,直接走到了门口,再仔细一听,几乎确定这个声音就是从她家发出的,那么――出了什么事了呢?
一个成年人,保护自己的能力应该是有的,我这么安慰自己,可是发现,我已经坐不住了,偏偏,“咚咚锵”的声音,还持续了好一会,算了,我还是上去看看吧,可走到门前了,屋子里又忽然安静了。
安静,该不是出了人命了吧?
我紧张的按了门铃,连续按了两三次,毫无动静,我急忙拿起了电话,拨打了她的手机,号码拨出去时,我的双手还在抖。
门开了,这姑娘顶着一个爆炸头伸从室内伸出了个小脑袋,一双眼睛怒视着我,而空气里,都是酒味,再仔细一瞧,这姑娘的脸上,还泛着粉红。
我急忙掩饰自己的焦灼,结果这姑娘居然讽刺我是蝙蝠。
哼,就算是蝙蝠,也是蝙蝠侠。
为了确认她的前任没有回来找麻烦,我还是进了这间“属于他们的”小窝,然而下一刻,我才意识到,这姑娘是在清理垃圾。
当我听到她说要把前任的东西都丢掉时,我承认,我偷偷的笑了。
得意中,我忽然意识到了一点,我的晚餐还没有吃,好在这姑娘还是有点眼力见的,居然套上了围裙,亲自为我下厨。
这么说来,我们的关系算是亲近了一步。
很多年后我还是会记得这一幕,这天晚上,日思夜想的姑娘拿着锅铲站在狭小的厨房里,小心翼翼的翻着煎锅里的牛排,时不时的跟我说上一句话,温馨又暖意。
性感有很多种概念,然而这一刻,穿着围裙的女人,自然是魅力十足。
在这里,我有必要重申一个重要问题,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以看到性感的女人,有点儿把持不住,也是正常。
而机会往往是在不经意间,所以在油花四溅的这一刻,我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环在了她的腰上。
有肉感,偏偏这个距离里,她的胸口就贴在我的身上。
香味四溢,不知道是来源于煎锅中的食物,还是她的身上。四目交织,我看到了她的惊慌,也看到了她的娇羞,我可以笃定一点,她对我,是有感觉的。
身体里荷尔蒙告诉我,我要睡到我喜欢的女人。也是这一刻,我下定决心,我要攻陷她的心,把那个混蛋挤出来。
女人喜欢男人的时候,会想着掌控这个男人的一切,衣服如何搭配,袜子什么颜色,甚至追查他的短信等等,我妈验证了这一点,那时候我是没法理解的,可是当我想要征服一个女人的时候,我便想对她的生活指手画脚,她穿什么衣服,定什么发型,什么样的唇色适合她,包裹严实的衣服下,又是什么类型的内衣,关于她,我全想知道。
我开始对这个女人指手画脚,并且,我喜欢看到她眼神里闪过的惊喜,正如赵阳所说,他嫂子的硬件条件十分不错,假使,丢掉二十斤肥肉。
男人对女人身上的要求还是偏高的,长腿,傲胸,大眼,纤手,小脚等很多细节都会吸引男人的目光,我们喜欢玛丽莲梦露,也倾心于奥黛丽赫本,当然,没有遇到这姑娘前,我一度以为,我的女人,至少应该具备这两种气质,可是我发现我错了,她就是她,独特的她。
第一次带着她去跟前任交手时,我并未想到会是四个人对峙的局面,也是在这时候,我有些心虚,甚至是害怕,我害怕她察觉到我和王洛琦的关系,更害怕王洛琦会主动告知于她,无论是哪一点,都不是我所想。
然而这一次,这姑娘再一次用行动证明我们之间的脑回路是多么的不同,因为我没想到,一直软绵绵的性格,居然动手打人了。
我一直觉得使用暴力是最愚蠢的方式,文明人,打个电话给律师,远远比自残要来的高效,可是来到这座城市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有些事情律师是解决不了的,比如她的前任出轨的这件事,物质补偿可以追回一些,但精神上,绝对是种煎熬。
偏偏她打的,还是王洛琦。
王洛琦就像是我的妹妹,我当然不允许她受伤害,可我的反应也让我出乎意料,因为矛盾产生时,我第一反应,就是保护这脑回路出奇的女人。
我看到了王洛琦双眸中的怨念,也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可思议。
毕竟算起来,我和王洛琦之间,也是相处了十几年的时间。
一个是妹妹,一个是看上的女人,还是一个心里有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女人,理智上说,我肯定选择妹妹,可结果是,我选择了后者。
我一定是疯了。
我用借口掩饰了这种慌乱,因为我发现,我比想象中,在意这个姑娘。
“喂喂喂,你醒醒啊,你没事吧?”
“叫救护车,可能是晕倒了”
“不对,可能是哮喘,怎么办?快,打电话!”
“你别担心啊,你一定会没事的,我们已经打了急救电话了,”那么柔然的一只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你冷静,要不这样吧,我我跟你说话,或者,我给你听歌,等等,你是不是不能呼吸了?怎么办!”
“要不人工呼吸吧?”
“不行呀。”
“小洁,你又不是没接过吻,现在人命关天啊。”
“可是”
“没什么可是了,就像急救课里的那样,快!”
根本就看不到那张脸,偏偏接近死亡的那一刻,我还是感受到了那温暖柔软的双唇。
“你别怕啊,我们现在是去医院了,我给你放首歌吧,很好地听的,”瞧吧,这声音里明明带着恐慌,她才是胆小鬼吧,“你要是听到了,就抓紧我的手,你一定会没事的我跟你”
我长得很丑吗?我昏迷看不到你,你至少应该能看到我吧?这么一张帅面孔,你就那么容易忘记吗?姑娘,你夺走了我的初吻你知道吗?
可是没有你,我或许早就不在了吧?
ps:明天见。
曾先生的小故事4()
之前见过赵阳在电话里哄女孩子,什么好话都说了一遍,我当然是不屑的,总觉得男人对待女人,宠要有,可至少要有点男人的样子,可是当我看到自己心疼的姑娘因为我的一句重话流眼泪时,才知道所谓的尊严都是狗屁。
况且,她并不知道我和王洛琦的关系,若是真从受害者局面考虑,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其实我也挺害怕的,你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革命友谊,若是因为这屁大点事破裂了,还不得被赵阳给笑死,万一给人姑娘留下一事儿逼的印象,以后再想靠近,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我心底这么惦记着,却有点儿不敢打电话,等了足足三小时,我一花瓶的陶坯都拉好了,手机依然安静的,盯着吊顶看了好一会,最终还是拉不下面子。
去卫生间的时间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我裤子没拎就跑出来,结果,屏幕上显示的是赵阳的名字。
“二哥,这都一个多星期了,上几垒了?”
“你很闲?”马上就要gameover了,还上垒?
“二哥,你火气怎么这么大,容我温馨提示一下,你这脾气,放在我身上是没什么问题,毕竟我很了解你对吧,你说你这火气放在一姑娘身上,人家早就气走了,所以呢”
“说人话。”
“二哥,我在上海的拍卖行里看到一款式不错的钻石项链,你看”
“送人吗?”果然,追女人下点血本还是有必要的。
“二哥”
“那什么”我盯着一眼头顶,说:“你说,若是一个女孩子生气了,怎么哄啊?”
“二哥!”赵阳惊讶的大吼一声,说:“我知道了,你不但没有把嫂子追到手,还给人惹生气了?”
我表现的很明显吗?赵阳这种智商也发现了?
“二哥,你别担心啊,这女人啊,生气都是一时的,”赵阳安慰我,说:“你看,只要一条项链送过去,什么问题都没有。”
问题是楼上那位对物质的需要好像没有那么强烈。
“你的意思是,主动讨好?”讨好这种事情是我曾子谦做的?
“对。”
“我知道了。”讨好,我是不会做的,鉴于下午我对那姑娘的态度略有问题,这姑娘偏偏又处于人生低谷期,处于联合国人道主义的关怀,我上去打个招呼,也是应该的不是?
想到这里,我从衣柜里选了一稍微抢眼的套装换上了,说来也是巧合,原本乘坐电梯向上一层,结果,她却站在了电梯口。
那些被情侣夜夜传颂的,叫做“缘分”的东西,我信了。
然而,有一种相遇叫做孽缘,比如我们只是去超市买一趟菜,却在这里碰到了王洛琦和那个让我厌烦的小市民。
原本我以为这姑娘又要动刀动枪了,而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挽着我的胳膊,走向了收银台。
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被喜欢之人需要的感觉。
ps:晚上要去给长辈辞岁了,没时间更新,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曾先生的小故事5()
虽说被喜欢的姑娘需要是有成就感的,可是成就感的背后,就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占有欲,有些事情只要尝试了一次,就会想要突破另外一次,甚至在梦境里,都是她的发香,都是她的娇羞模样。
照理说,她在超市里挽着胳膊跟欺负自己的人怄气,那意思明显是我们已经站在了统一战线,既然是统一战线,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心,又靠近了一步?
几乎是本能的,当他问我想要吃什么时,我的眸子里都是她这个人,的确,我想吃她。
间接的表达了这个意思后,我发现她脸上的那一抹红晕又露了出来,越是如此,越是招的我心里直痒痒,然而,她的一句话,又把我们的关系推到了原来的问题上。
正如她所说,这个阶段的她,还处于被一个混蛋背叛的伤害之中,对于我递上去的这一份温暖,她害怕接受。
话说的很对,可听上去又是另外一个意思,若是用赵阳的话来解释,很简单,我被拒绝了。
也正是这份拒绝,让我更加想要逗一逗她。
让我比较惊奇的是,这姑娘西餐烧的一般,家常菜却万分可口,色香味俱全。为了堵上她那张嘴,近一步加强我们的关系,我很自觉地,将买好的饭菜交给了她。
如果说这种有意无意的见面没法拉近我们的距离,那么,天天一起吃饭,会不会就会潜移默化的渗透一个人的影响力?
我为自己的机智鼓掌。
而我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王洛琦约我在浮加见面。
也是,在超市里碰见王洛琦我倒并不意外,可她却不是那种随便就讨好对方家长的女孩子,难道说,她真的被那个喜欢吃软饭的家伙给迷住了?
王磊走之前把这个妹妹交给我,我自然是要替她费心的,很显然,那个软饭男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而我没想到的是,和王洛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