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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楚甜,这就是楚甜!
楚临在b市买了一套房子,聘请了佣人,专门照顾楚甜。
楚临收养她,纯属于意外,只是刚巧碰到了,就带走了,随心所欲的可以。还有一点就是,楚甜这个姑娘其实很可怜,她的第一世虽然是自己作死的,可第二世却是被天道暗算的。
既然遇到了,就是缘分,反正在这个小说的世界,楚甜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只是一个炮灰,改变她的命运对这个世界没什么影响。
楚甜被萧泠教养的很好,完全是按照名门贵小姐教养的,楚临很少露面,但不妨碍楚甜对他们的喜爱。
在小小的楚甜眼里,虽然她没有妈妈,可萧泠爸爸很温柔,就跟妈妈一样,给她买好看的衣服,带她去游乐园玩,给她买好吃的。而楚临爸爸就是一家之主,虽然不爱说话,可对她很好,对萧泠爸爸也很好,每次出门回家,都会给他们带礼物。
虽然她的家里有两个爸爸,可她一点都不羡慕别人的妈妈。因为她觉得两个爸爸很好。
长大后,楚甜嫁给了一个爱她如命的男人,她的丈夫如萧泠爸爸那样温柔,对她如珠如宝,在她怀—孕的时候会开心的像个孩子,在她生产的时候,会紧张的拉着她的手说再也不生了。
两个爸爸在她嫁人之后说出去旅游去了,那是一场没有归期的旅途。
从他们走后,楚甜就再也没得到过他们的消息。可她却愿意相信他们其实还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额,是不是结局神展开?其实本来结局不是这样的,我是打算让温砚以身正道,做这方世界的天道,但是最近卡文卡成了狗,加上我最近精神状态不好,其实这个结局很甜对不对!!!
至于楚甜嘛,这个结局其实我很满意,毕竟一般的**世界里面的女配结局都挺惨的,虽然楚甜害死了原主,可话又说回来原主要是不死,也没有楚临的到来不是,何况最后回到原点的时候,原主也回来了,当一切归零的时候,楚甜还是个好姑娘的。
最后说一下,原主‘楚临’是攻,就算温墨一股子王八之气,小‘楚临’还是攻!!!我就是这么任性,我就是攻控无可救药!
第68章 7…1()
“公主,公主,驸马回府了。”
清瑶牵着裙摆,急冲冲的朝不远处的阁楼跑去,心中却焦急不安。驸马终于回来了,却带回来一个女子。她们家公主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刁蛮,这要是被她知道了,后果。。。。。。
气喘吁吁的跑到阁楼门口,深吸了几口气,确定自己已经冷静了,收拾好仪容朝公主的卧房走去。
走到卧房门口,清瑶抬手轻轻的敲击房门,里面却没传来以为那道熟悉的声音。清瑶一紧张,直接推开门走了进去。
眼神习惯的朝窗台那张卧榻上而去,却罕见的没见到那抹熟悉的身影躺在那,担忧的心不由的加快了脚步跨过屏风,朝内室而去。路过窗台。
明媚的阳光此刻从窗外倾泻而下,洒在窗沿上的青色瓷瓶中。瓷瓶中放着几朵清晨她采摘的红色牡丹,端庄的红色牡丹带着清晨的露水,显的大气又矜贵。
窗边摆放着一张花梨木的桌子,桌子上放着几张宣纸,砚台上隔着几只毛笔,柔和的阳光照耀在白色宣纸上,和曦的微风吹起桌上的宣纸,吹的满地都是。
清瑶无奈的弯腰捡起地上的宣纸,宣纸上清秀的字迹密密麻麻的写着‘许怀瑾’三个字。清瑶是知道自家主子到底有多爱驸马的,可驸马今天的作为明显是在打主子的脸,俩人成婚一月,每天以各种理由逃避同房就算了,方才竟然明目张胆的带着一女子进了公主府。
走进内室,透过晕红的帐幔,隐约瞧见床榻上有一个曼妙的身姿正侧躺在里面。清瑶叹息一声,公主跟驸马成亲一月有余,驸马从未曾进过公主的厢房,大多以公务繁忙为借口,就寝在书房。
公主那么骄傲的一个人,生生为了驸马收敛起自己的脾气,心中的委屈自是不必说。想到曾经张扬肆意的公主,仅仅一个月就消瘦了大半。清瑶不由的为公主心疼。
清瑶见公主好不容易能睡着,也就没去打扰,自觉的退出了房间。
清瑶刚退出去,床—上曼妙的人儿猛的睁开眼,入眼就是大红色的帷帐,床—上的人不由自主的眨了眨眼睛,确定自己不是做梦,猛的做起身子,撩—开帷帐,赤着脚下床打量着周围。
守在屏风外面的清瑶请到内室的声音,蹙眉轻问:“公主,您醒了吗?”
公主?叫的是谁?
“公主,奴婢进来了。”清瑶端着水,把水放在面盆架上,打湿手巾给‘她’递过去,“公主怎么不多歇息会儿?”
楚临呆呆的伸出手,任由清瑶给他清理。
他刚过来,还没搞清楚什么情况,这丫鬟叫他公主?难道?他这次附身的是个女人?这种情况他可从来没遇到过,不由的抽回被清瑶清理的手,紧张的把手覆在身下,确定证明男人的身份象征还在,才舒了口气。
楚临还没想好怎么回答,清瑶继续开口说。“公主,驸马回府了。”
驸马?什么?楚临一脸的不可置信。他扭头看着正认真给他整理衣裙的皱褶处的丫鬟,等等。。。
这是什么衣服?这难道不是女人穿的衣服吗?
楚临烦躁的挥开清瑶。“你先出去。”
清瑶觉得今天的公主有些不对劲,平时听到驸马回府,公主总是隆重的打扮,然后去迎接驸马,怎么今天?疑惑的看着脸色不太好的公主,清瑶没多说什么。对着楚临行了一礼,然后退了出去。
楚临烦躁的躺在床—榻上,原主的生平记忆也随之而来。
看完原主的记忆,楚临的脸已经黑如锅底。他已经不想去吐槽什么了,好好的男儿身不做,偏偏选择红妆。也该那状元郎看不上眼。
具体说来,原主的母后是当今太后,疼爱这个小儿子疼到了骨子里,导致原主性格无法无天,又蛮横不讲理。按说以原主母后当时的势力,不应该让自己的儿子假扮成女儿,可当时的皇帝后宫所出全是皇子,无一公主,当今太后为了笼络皇帝的心,把原主当成公主培养,当时的皇后,如今的太后在原主出生之前已经育有一子,被皇帝册封为太子,既然储君有了,那牺牲一小儿子巩固地位又有何妨。
太后因为对小儿子有亏欠,打小就偏爱宠溺原主,导致原主性格变的蛮横又专横。再加上常年以女装示人,这又间接的导致原主心里有些扭曲,简称变—态。
平时在自己的宫殿嚣张也就算了,后来发展到连朝臣都不放在眼里。
按照原主的想法,他觉得他是为了取—悦皇帝,所以委屈了自己那么多年。
皇帝对他唯一的女儿是既头疼又心疼。头疼原主那无法无天的性子,心疼原主被皇后给养歪了。
只是还没等皇帝给原主安排亲事,皇宫就发生了夺位大战,皇帝死了,原主的哥哥胜利了。这让本来还有些顾虑的原主更加的嚣张了。
坐上皇位的大哥是知道原主是男儿身的,皇宫里面哪有什么真正的亲情,原主之后被当成公主培养,只是因为先皇遗憾自己一生竟然无女罢了,说到底,当今太后就是为了争宠,为了那无上的权势。牺牲了小儿子。
原主的大哥对这个委屈多年的弟弟还是有愧疚,他倒是想让原主恢复男儿身,可却在这关键的时候,原主竟然看上了刚被御封为状元的许怀瑾。
许怀瑾长的貌若潘安,唇红齿白,加上多年读书,身上总有一股文人的书卷气。
原主拒绝了皇帝的提议,只是说他要嫁给当今状元郎。
状元郎有一表妹,俩人青梅竹马,眼看就要议亲了,被原主以公主的身份横插一脚,迫于皇威,娶了原主。只是却也不待见他罢了。
楚临来的时候,原主死了。
这死的莫名其妙,如果没有楚临的到来,估计这一整个公主府都承受不住太后的怒意。
就连被原主爱的死去活来的状元郎估计也难逃一死。
只是,原主的身体好好的,怎么就死了?
楚临警惕的给自己把脉,却发现原主身体里竟然有一种叫红颜的毒—药,这种—毒—药无色无味,女子食了,至多只是红颜易逝而已,但男人食了,却是会要人命。
估计下—毒—的人也没想到原主是个男的,至于下—毒的人,不用说,肯定就是那位状元郎了。
捋清了记忆,楚临叫门外的清瑶进来给他收拾。
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是原主的心腹,但知道他身份的,唯有伺候他起居的清芷,清芷早上被原主吩咐出去查驸马的去处去了,所以就由伺候他饮食的清瑶服侍。
“公主,可是起了?”
“嗯。”楚临一脸扭曲的看着身上的鲜红衣裙,差点没把这身玩意直接给撕烂。
“公主,驸马爷回府了,还。。。”清瑶偷偷打量公主的脸色,见他脸色难看,以为是公子知道了什么。连忙跪在地上如实禀告。“公主,驸马爷带了一女子进了府,驸马爷把那名来历不明的女子安排在了他书房的隔壁。”
楚临挑起眉梢。呵,看来他来的还真是时候啊,这要是原主,那还得了,不撕了那女子才怪。
不过,他对那状元郎没什么兴趣,既然把柄送到他手上了,索性就好好利用吧。
好好的男人不做,跑去学什么贤妻良母,就算是以前那副刁蛮的模样都比现在顺眼,简直了都。
“不用管,你去给本公主准备午膳。”
那状元郎好几日未着家,原主日思夜想的都好几日未进食了,他都快饿死了。
只是到底这午膳还是没能按时吃上。因为那状元郎带着那女子过来请安来了。
也是,不管许怀瑾怎么看原主不顺眼,可他到底是皇家人,状元郎胆子再大,也不敢真的偷偷带人进来而不如实禀告。
这位状元郎果然如原主记忆中那般长的好看,俊俏的脸庞白—皙细腻,一双温润的眉眼清亮有神,欣长的身姿笔挺带着文人该有的气质。楚临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就把目光放在了他身后的那名女子身上。
许怀瑾却是被入目的那抹嫣红搅合的心脏猛跳。
“走上前来让本公主瞧瞧。”楚临淡漠的声音没有任何情绪,却把差点入迷的许怀瑾生生给拉回了神智。他心中一紧,谨慎的把女子拦在身后,目光不善的看着他。公主长的再好看也又如何?还不是生了一副毒蝎心肠!
楚临不屑的嗤笑。“怎么?还怕本公主把她吃了?”
“臣不敢,公主是金枝玉叶,裳儿只是一介平民。”
瞧这漂亮话说的,楚临冷眼看着许怀瑾如珠如宝般的护住那女子。眼神示意侍卫去把那女子带过来。
虽然原主的事跟他没什么关系,可这小白脸竟然都把情—妇带到他这个正房面前来了,他要是不好好看看,如何对得起他的身份?
“公主——”
“放心吧,本公主不会为难她,本公主只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美人迷住我们当朝状元郎的眼。”说到最后一句,楚临特意加重了语气。
无他,原主虽然是男儿身,可却是万里无一的美人,真真的妖—媚入骨。一双妖—媚的丹凤眼含情入目八分,原主除了尊贵的身份,无人敢明目张胆的打量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因为戾气太重,导致大家看到的都是他的暴戾脾气,而不是他的皮囊,而现在的楚临嘛,他倒是没那么重的戾气,活太久的后果就是什么都不在意,骨子里带着那种冷漠清贵,无情疏离。
本来没有戾气压制,这副皮囊会显得很轻浮才对,可重要在楚临自带的清冷气质,又生生压住了身体带来的那种妖—艳感。
女子隐晦的拉住了许怀瑾的衣袖,对着他摇摇头,然后柔顺的从他身后走了出来。
“把头抬起来。”楚临一副慵懒抚媚的模样靠在身后的软塌上。
这女子就是许怀瑾的那位青梅竹马的表妹,长的一般,就是那股我见犹怜的气质生生给她添加了一种怜惜的感觉。男人嘛,大多喜欢这种柔弱的女子。既能满足他们的大男子主义,又能享受这种柔弱女子的全部依附。
女子的年龄十七岁的样子,这个年纪在现代只能算是个孩子,而在古代,却是老姑娘了,从原主调查中看,这小青梅好像就是为了等许怀瑾生生耽误了亲事,这样一位体贴温柔又识大体的女子,叫那状元郎如何不爱到骨子里。
楚临冷笑一声。“我们的状元郎眼神好眼光。算了,你要如何,请自便。”说完,抬手示意他们赶紧滚蛋,他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