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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佳人-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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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蒋屹繁就是凭着那份资料,在收购赵氏后,借此消除了董事局里一众股东的反对,成功将赵氏纳入麾下。只是,他以为早就死了的赵莫轩,没想到居然又回来了。

    按说胜男若是想要一直留在蒋屹繁身边,手上必须要掌握一定的筹码,对于她隐瞒白家的资料这件事,我倒是能理解。可到了最后,当这份资料曝光的时候,不单是蒋屹繁那边,甚至是赵莫轩那边,都在找她。

    我忽然问道:“胜男现在还活着吗?”

    赵莫轩的身影有些淡薄:“死了,把东西交出来之后没多久,就咽气了。”一份资料,成了胜男安身立命的筹码,也成了她最终走向灭亡的死穴,这算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吗?

    想来,蒋屹繁如今手上握着的股份,虽然没有赵莫轩那么多,可他手上还有那么多股东的阴私,就能争取到为数较多的股份支持,在这一点上,即使赵莫轩已经拿回了白家的资料,可他又该怎么凭着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跟蒋屹繁对抗呢?

    赵莫轩曾经问过我,在他和蒋屹繁之中,会选择帮谁。

    如今,我的手上还握着小笛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在小笛成年前,拥有这些股份的支配权。我手里的这些股份,很可能会成为扭转整个形势的关键。可是,当我真的在面对这样的选择时,又该怎么选?

    按说赵氏的股东大会即将召开,随着时间一日日临近,我的心也一点点难以平静下来。

    顿了顿,我问赵莫轩:“股东大会,你有把握吗?”

    他没回答,反而轻笑着把问题重新丢给了我:“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帮谁。说的通俗点,一边是新欢,一边是旧爱,而我,无疑要在这其中选择一个人。

    “不用纠结,我知道你害怕选择,所以,我不会让你选。”他打断我烦扰的思绪,披着夜色,对我说,“这件事,你不用管,只要安心带着安安就好,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处理。”

277 哪有女人养男人的道理?() 
    纵使赵莫轩这么对我说,可我还是忍不住为即将到来的股东大会而感到担忧。那一天,不管是赵莫轩或是蒋屹繁中的哪一个人赢,对于我而言,似乎都不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那天,赵莫轩在小区楼下待了约莫大半个小时的时间,才离开。临走前,他抱了抱我,有些不舍。

    临别的时候,赵莫轩忽然对我说了一句听着有些奇怪的话:“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又长了不少?”

    “什么?”我被他问的一头雾水,直到,当我看到他的视线不自觉地往我的胸口瞟。

    这个狗改不了吃屎的家伙!

    其实,我最开始认识蒋屹繁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没什么钱吃饭,通常都是随便凑合凑合,一顿就过去了,以至于有些营养不良,所以身体发育并不明显。到后来吃的方面跟上了之后,我又去塑形班锻炼了一段时间,不但形体上好了许多,连胸部那边,开始慢慢长起来。

    自从生了安安之后,相当于女人的第二次发育,尤其是最开始一个月里,有时候还会涨奶,等打了退奶针之后才没什么事,可胸部却明显大了一个号。甚至于,今晚跟陆琪一块换礼服的时候,她还揶揄我,说我未来的老公有福了。

    估计这个世界上,也就只有赵莫轩这人,对女人的身体了如指掌,我甚至可以确定,他光看我一眼,就能知道我穿多少型号的内衣。

    一想到他以前的那些花边新闻和风流史,我忍不住抬腿踹了他一脚,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然后转身上了楼。

    赵莫轩估计压根就没想通,他到底哪里惹到了我,见我这样子,一直在后面叫我的名字,奈何我连一声都没搭理他。

    到家之后,我回去看了看安安,发现安安正和小妈站在屋里安静地睡着。然后,我去看了看小笛的房间,发现林浩还没回家。(。。L小笛一个人躺在床上,被子都被他肉嘟嘟的小脚丫给踢掉了。

    我赶紧走过去,帮小笛把被子给盖上。小笛不知道做了什么梦,额头上都是一阵阵的热汗,我用纸巾将他额头上的汗一点点擦干。中途的时候,小笛的眼睛微微张开,像是醒了过来。

    他迷迷糊糊地叫了我一声:“妈妈……”

    我应着,然后将小笛轻轻地抱在了怀里。

    小笛看着我,呆呆地说着:“妈妈,我做了个梦,发现你不要我了。”

    尽管他说话的语气有些淡,可我听得出来,他的语气特别的悲伤。

    现在家里突然多了安安,对于小笛而言,就像是又生了个二胎,一时间,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到了安安身上。小笛自己心里清楚,他不是我亲生的孩子,所以在面对安安的时候,即使受到了冷落,也不会开口说。

    依着他从小的生活环境,加上他现在的这个年纪,是最缺乏安全感的时候,只是,安安这个孩子来的让人有些猝不及防,若是可以选择,我宁愿安安降临的时候,小笛的年纪可以再大一些。

    我抱着小笛,一下一下地拍着他的背:“别担心,不管什么时候,妈妈都不会不要你的。你和安安一样,都是妈妈的孩子啊。”

    小笛红着一双眼眶,问我:“妈妈,你真的不会不要我吗?”

    我坚定地对着他摇了摇头。

    今晚,我看安安那边还算安静,加上林浩还没回来,就先陪小笛躺在了床上,哄着他睡觉。

    我原本还想等林浩回来,可等着等着,困意席卷上来,整个人忍不住睡着了。

    林浩约莫是凌晨两三点钟回来的,我听到他推门的声音,就醒了过来,发现他站在门口。

    我从床上坐起来,打着哈欠问他:“今天怎么那么迟啊?”

    他压着声音跟我解释:“上班那地方出了点事,就回来的有点晚。”

    “恩。”我点了点头,从床上起来,把睡觉的位置让给他:“你陪着小笛睡吧,我去那边睡。”

    林浩微微点了点头,错过他身子走过去的时候,我好像看到他的眼角那边好像有淤青的痕迹,赶紧站住了脚,问他:“你这脸是怎么了?”

    林浩赶紧扭过了头,敷衍着:“没事啊,我能有什么事情。”

    我害怕声音太大把小笛吵醒,拉着他出了房门,到了客厅的时候,我将灯打开,赫然看到他眼角淤青的痕迹。不单是眼角,似乎嘴角那边也受了伤。

    看到这一切,我急着问他:“你怎么了?你告诉我,今晚到底出什么事了?”

    林浩一直沉默地坐在那里,没说话,见状,我来不及等他,只能先去拿了医疗急救箱,帮他处理伤口。

    不管我怎么问,可林浩始终没跟我解释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我忽然想到,之前他说找了个地方上夜班,一般凌晨12点的工夫就回来了,可看到他现在这样子,不会是在上班的地方出什么事情了吧?

    我看着林浩,敛着神色严肃地问道:“林浩,你老实跟我说,你现在上的到底是什么班?”

    “就是在场子里给人当保安,没什么。”

    “什么场子?”

    对于这话,林浩有些不太好意思:“一个娱乐城里。”

    想来是在夜场。

    我在夜场待过,在那边有时候难免会碰到一些难缠的客人,这时候场子里就会出动保安。说是保安,其实跟打手没什么区别,但因为夜场的工资高,所以很多人还是会选择这份职业。

    我问他:“你今天脸上这伤,是在夜场被打的?”

    林浩摇了摇头,回答:“不是,回来的时候遇上一帮混混,想抢劫,我他妈就跟他们干了一架。”

    “真的?”听着林浩这话,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

    他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刚刚不是不好意思跟你说嘛。”

    “说不定就是你在夜场招惹了人,所以人家找人来收拾你。林浩,要不你把现在那份工作辞了吧,我再帮你另外联系一个工作。”想当初,我是因为缺钱,才不得不选择去了夜场。但现在,说实话我们家里的条件并不算差,林浩真没必要为了钱,去找那么一份工作。

    对于我这话,林浩有些不以为然:“哪有女人养男人的道理?”

    我直接一巴掌拍在他头上:“怎么说我也是你姐,我给你介绍份工作怎么了?”就他现在这样的工作,日夜颠倒,年纪轻还熬得住,等再等过几年,他没了现在的精力,也不知道撑不撑得下去。

    林浩倒没像以前的脾气那么宁,一条道坚持到底,他对着我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行吧,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呗。”

    虽然他说话的时候,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但至少,应了就好。

    等到第二天,我到公司后,就跟孟雪提了一下这事儿,她在海城的人脉比我广,想让她要是碰到什么好的职位,可以帮忙留意一下。

    孟雪一听这话,顺口说道:“这幢大楼楼下的保安正好走了,要不正好让你弟弟给补上?”

    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倒不是说保安的工作不好,只是,我总感觉依照林浩的才能,远不止当保安这个职位。

    “慌什么啊,跟你开玩笑的呢。说起来,还真算是你弟弟走运,我前些天刚好认识一个市里的局长,看看能不能走走武警队的路子,让你弟弟上武警队去。”

    “真的啊,那可就太麻烦你了。”孟雪的话,像是给我打开了一扇天窗,虽然武警的工资不算高,可比起夜场当打手而言,倒是不知道高了多少倍。

    “别介,这事儿现在还没一撇呢,我到时候跟那局长先说说呗,看看那边什么意思。”

    ……

    当时的我,还在为林浩的工作而奔波,殊不知,他的身份,何止一个夜场的保安那么简单……

278 你这小女人,可真是善解人意啊……() 
    我发现林浩的身份,完全是一个偶然。'。。l'一天晚上,我在家正准备睡觉时,接到了孟雪的电话,说她在陪酒的时候遇到点麻烦,被人灌酒,让我过去接她。

    我一接到电话,连忙换了衣服下楼,开车出去。

    我按着孟雪给我的地址一路找过去,到地方的时候,发现这里竟然就在帝豪的附近。经过这么多年,原先的帝豪已经改成了酒吧一条街,而孟雪所在的地方,则在那附近,是一家大型的夜总会,叫皇城夜总会。

    到了那里后,我直接找了个服务生,给了他一些小费,让他陪我一块去孟雪所在的包厢。毕竟是在夜场待过一段时间的人,大晚上的,万一就我这么一个单身女人出现在这里,很容易被人误会成是小姐,要是由服务员在前面带着我,能帮我解决很多麻烦。

    我到孟雪的包厢时,推开门进去,发现里面的灯光闪烁的跟酒吧似的,放着劲爆的歌,有小姐在台子上跳舞,而孟雪则坐在沙发的一边,面上带着明显的醉意,一个肥满流肠的男人坐在她身边,还想往她嘴里灌酒。在孟雪身边,还带了几个公司公关部的姑娘,只是刚来上班不久,都没什么经验,此时面颊红红,像是快醉了。

    等到现在公司一步步做大了,孟雪主管公关部,负责拉业务谈生意,而陆琪则负责授课这一块,我负责一些平日里接的笔译单子,以及跟国外学校的联系工作。孟雪的工作,无疑意味着公司业绩的全部来源,也是公司里最辛苦的一个人。

    看着孟雪这样子,我赶紧走到她身边,把她扶了起来:“孟雪。”

    孟雪醉的卷着大舌头,有些神志不清地说道:“王……王总,你说好这杯酒喝完后,就跟我签合同的……”

    我见识过孟雪的酒量,根本就是个酒坛子,能把好几个人给喝趴下。认识她这么久,我从没见过她醉成这个样子。

    我摇了摇孟雪的身子,企图让她清醒过来:“孟雪,你醒醒,我是林初啊。。l”

    “林初……阿初……”孟雪看着我的眼神一点点变得清亮起来,可是,等到她终于认出我后,却趴在我的肩头上哭了起来,“阿初,他跟我分手了……分手了……”

    分手?

    说实话,我压根就没听说过孟雪谈恋爱的事,怎么突然就跳到了分手这一环节?

    她跟谁分手了?

    周梓兴?

    我没来得及细问,就被一阵声音打断,转过头,正好对上一张笑眯眯的脸,笑得眼睛就只剩下一条缝了:“这位小姐,你这是……”

    我连忙从包里拿出自己的名牌,递给他:“王总,您好,我是同公司的林初,很抱歉今天来晚了,孟雪现在有些醉了,这笔生意,不如让我和王总一块谈谈吧。”

    王总的面上带着酒意,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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