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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的连载大大地提升了他的文学水平,能够让她光是看着就觉得脸红心跳,忍不住稍稍幻想求婚时的场景。
可惜她现在已经懒得去干这种傻气的事情。
来到北京已经快一个星期了,恺撒每天就窝在酒店里查资料、或者稍微外出一下,到几个之前选定好的地点进行勘察,架势煞是努力,貌似想要在这个重大的任务上力压狮心会一头。
没有理会她。
就像之前的短信根本没有发过来一样,他还是保持着和从前一模一样的态度,对于她的到处跑到处晃的行为也不加制止,听之任之。
“混蛋!”
诺诺气不过,又恨恨地骂了一句。
就算她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本**玩又爱闹,还疯疯癫癫总是不像话但是怎么能够因为这样,就不再关心她了呢?
再将电板装好,开机,恺撒的电话果然在打到第三个之后便停止了拨打。
当然,在思考恺撒在这件事情上的不对时,诺诺自动忽略了她拥有的a级血统所带来的超常体能、以及在体能课上拿过全a的精湛战斗技巧,寻常成年人没有十个以上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另外还藏有一把袖珍的非杀伤性手枪,用于防范意外。
“卑鄙的家伙,薄情,冷漠,功业心重”
她不带重样地念叨着,同时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脚腕,寻思着四周能够坐下来的地方。
不管是谁的错,总之她现在很不开心。
诺诺找到一棵长势良好的大树,靠着粗糙斑驳的树干,缓缓坐在草地上。
往常在她不开心的时候,她总是会变本加厉地到处乱逛,一下子出没在酒吧的灯光热舞中,一下出没在寂静无人的荒山。随着时间的流逝,心情便自然而然地变得平静。
或许欺负一下路明非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凌乱的记忆碎片中,一双金色的眼眸骤然浮现,在幽深黑暗的水底,带着所有生命的辉光,来到她的跟前。
是梦境?还是现实发生过的事情?
富山雅史给她的解释,是在水下受伤后所产生的一种应激反应,金色的眼眸是诺顿所造成的心理阴影。她当时只是笑了笑,权当赞同。
但以她天生的侧写能力,几乎就能比肩任何一位所谓的心理学专家。
诺顿所携带的是毁灭一切的仇恨,那双金色眼眸中同样带着十二分的愤怒,和隐藏地极深的冰冷――以及那种无法抹消的对她的关心。
究竟是谁?
诺诺不由得用手遮住面容,第一次感觉到分外的疲倦。
她是小魔女,她也是普通的女孩;总是在过于奔腾而凌乱的任性中流动,她的体力也有耗完的时候。
不倒不如说,她已经有些无法再承担由任性而带来的责任和负担了。
偶尔有那么一个瞬间,她会觉得自己已经厌倦了一切,只想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地待着,修养气息。抛开往昔的任性?似乎也无不可。
她累了。
指缝间透过薄如婚纱般的金色阳光,在一片混乱与疲惫之中,堪堪以其熟悉并独有的色泽给予她少许的安慰。
“我只是累了。”
仿佛梦呓,又像是在说服自己,她轻轻地低语,手中依然拿捏着屏幕亮起的手机。
第五十一章 不能给予的幸福(1)()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
路明非低着头在人流中穿行,时不时看看周遭的建筑物与地图进行对比,乱糟糟的头发和苍白虚弱的脸色令他显得很是狼狈。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那种在人群中形影单只却依然盲目追寻的感觉,令他想起那次异常错乱的丽晶酒店卡塞尔学院的面试。
区别只在于一般陌生和非常陌生。
其实追根到底,他现在也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或者说,没有什么能去的地方。
于南方小城里从小待到大,自然在偌大的北京城里无亲无故,除了酒店以外无处可投靠。又没什么本事被委以重任,于是在大家都在努力追寻虚无缥缈的龙影时,他毅然回归了上网打星际的老本行。
现在出来遛街,也是因为暂时玩腻了。
再次走过一座人行天桥,在确认还没有到完全不认识回酒店的路的地步后,路明非继续放任自己的思想如脱缰的野马一样奔腾。
认真说起来,北京是首都没错,但是并不是每一栋建筑都立志向世界最高楼发起挑战,也不是每一栋建筑都具备了某某著名设计师的复杂理念。有的高楼大厦是几十年前的高楼大厦,有的新兴建筑到如今也是半新不旧。除了一些比较著名的建筑物,在其他的地方,路明非甚至有种找到了当年自家小城的感觉。
而正是为了这种感觉,他才看似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想要让自己的内心安定下来,恐怕就只能努力寻找一些并不存在的往日熟悉的场景吧?
比如放学后他常去的那个台球室,老板是个高中就辍学然后到外省打工乱晃的家伙,说起话来带有一股浓浓的潮汕味,不过人还是很好的,会给他这种熟客留着最好的台子;比如说那个营养快线和包夜费比别家低了一块钱的网吧,网管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带着耳机看一些莫名其妙的港漫和老电视剧。
比如说他常常可以一坐几个小时的天台,如今有一年没光顾,指不定青苔已经占领了他最喜欢的位置。
那里可以看着城市的日落,等最繁华的cbd区的光辉一点点亮起来。
尽管与他无关,但那些光亮能够让人心安。
南方小城的夜景,便主要是以繁华的cbd区为主;一束灯火,点点阑珊。他最熟悉的场景,就在阑珊之外的黑暗中,坐看阑珊。
真正大城市的夜晚,才是它们彻底活过来的时候。
他以前在网上逛论坛,翻到过一个帖子,大概是把北京和上海的夜景做一个对比,并且分别拍了照片。上海夜晚的光亮,遍布在繁华的办公楼和酒店上,沿街的灯光反倒不那么显眼,颜色暗沉,仿佛将灭将熄的香火,或者冷却的熔岩。
不远处的水面倒影出建筑群模糊的光影,尖尖的东方明珠塔独树一帜。
而在北京,亲眼见证过之后,则更令人叹服。
蓝、青、黄的建筑灯光只配显出一种色彩搭配的点缀,真正令人讶异的,反倒是道路两旁交相辉映而出的金色光影,从高楼上向下看,仿佛一条生机勃勃的金色动脉,交织又分散着联通构成了这个最为重要的城市,供给血液般的车流涌动。
却找不到阑珊的光芒。
卡塞尔学院处于群山环绕之中,幽静,也无耀眼灯光。在那座他曾开着布加迪威龙去看星星的小山上,除了星星般的萤火虫,也是一个遥看学院的好位置。
人群之中,似乎也出现了一抹熟悉的光辉。
酒红色的长发一闪而逝,宛如窖藏多年的醇香红酒,哪怕只有一瞬间显露,也足以让人铭记于心、乃至流连忘返。
“诺诺”
路明非惊疑不定地嘀咕着,头脑从遐思中清醒过来,脚下的步伐不由加快了几分。
戴着棒球帽的酒红色少女行色匆匆,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偶尔会碰撞到几个路人,也没有一句抱歉。
尽管尾随诺诺这种行为如果被她抓到了铁定是一通暴揍,但路明非没法让自己忽视好不容易见到的一个熟人,何况这位熟人的样子还很奇怪。
他的目光始终追逐着那个身影,同时心中也是说不出的疑惑。
难以想象,平时总是一副强气御姐风范、并且还喜欢捉弄人的诺诺,居然也会有什么时候这么狼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让路明非仿佛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不,哪怕是现在的他,恐怕也未必好到哪去。
“嘀嘀――”
车流伴随着喇叭声阻绝了他的视线,一个恍神,那抹红色的光晕便出现在了马路的对面。
怎么走得那么快呢?要去哪里?为什么这么慌乱的样子?
世界静止下来。
各式各样的车辆缓缓停止前进,红绿灯不再读秒,路人们匆匆的脚步在抬到空中之时凝固,保持着或急躁或平静的表情,同led广告牌上的明星们串联一出默契的木偶戏。
颜色开始褪去。
黑白灰取代了五颜六色的现实,冰一般的沉寂与冷漠的颜色沉淀在一起,摇晃却没有水声――时间的水被抽干,现在所存在的只不过是一群濒死的鱼。也许,没有呼吸声便连濒死的资格也没有,说成冻鱼未免更加贴切。
唯独一团酒红色的光芒在冷酷的仙境中散发温暖。
“路鸣泽。”
路明非反复咀嚼着这三个字,没有因为眼前违法常理的情况而感到慌乱。这三个字就像是魔咒,无所不能,其吐露之时必有什么出现。
于是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路鸣泽就真的出现了。
“美妙的灵感,不是吗哥哥?”他刚刚还在路明非的背后,下一个瞬间便转移到十字路口的中央。“平庸的世界本来就是没有色彩的,色彩是美好的东西,它们不配。只有那些珍惜的东西才会有自己的颜色。”
“什么意思?”
路明非的眉毛都快要拧成纠结的一团,路鸣泽则保持微笑,张开双臂,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
于是黑白灰的车流再次涌动,并且以仿佛幻影一样的速度,穿过幻影一样的路鸣泽。人流同样更替交织到了肉眼无法企及的频率,上一秒身边还是中年的上班族,下一秒就指不定换成了某个青春少女或者蹦跳的小孩。
红色在原地静止着。
“不想看看吗?哥哥,现在的时机可比你之前畏缩在人群里偷窥的要好。”
路鸣泽带着得意并嘲讽的笑,指了指静止的诺诺。路明非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磨磨蹭蹭地走过布满黑白灰幻影的马路。
“看看吧,要好好看看。不然,日后你可能就看不到了啊。”
不等路明非磨蹭过这条马路,他带着路明非又是一个夸张的瞬移来到了诺诺的跟前。路明非无暇去观察诺诺,或者是因为不好意思,他企图从小魔鬼的脸上找出什么不正常与灾祸的征兆,然而注定毫无所获。
“想知道会有什么发生?我可以告诉你已经发生了什么。”
如同被一股魔力操纵一般,路明非居然将视线真的移向了诺诺,而不再盯着有重大嫌疑和异常的路鸣泽。
不到一米的距离,他能够很清楚地观察到诺诺淡淡的黑眼圈,以及从白色棒球帽下还很顽固地翘出来的几根发丝,因为精力不足又不施粉黛的脸颊显出不健康的惨白,令人心疼之余还大大消减了她原本四射的魅力。
总是有许多人瞩目的诺诺,此刻似乎也只是一名天生酒红色长发、长相还不错却毫无光彩之处的普通女孩而已。
他不介意。
“说起来,这件事情还真是有点长啊,我们还是长话短说,从这条肉麻死人不偿命的短信谈起吧。”路鸣泽手掌一翻,变出一部精致的手机,上面缀着的一个许愿瓶挂饰令路明非立刻明白了这是谁的手机。那个挂饰是他在她的生日后补送给她的小礼物,放在商店里冲顶就是几美元的价格,现在居然还在挂着,真是令他感到荣幸。
“开头是这样的:‘我曾经想过在我向你求婚的那一天,我会假意邀请你去没有人的小岛度假,我会让我的朋友们带着几千个烟花等在海对面的沙滩上’”
或许这段温暖的情话,是某种寒冰系的禁咒?路明非不知道,但每当一个字从路鸣泽的口中吐出,他就感觉自己的血液又向更深处冻结了一分。
诺诺的手机,保存的这样的短信。
是谁发的一目了然。
他也很想说服自己这只是某个人的恶作剧之举,或者某家从不认识的富公子的表白短信,但他真的很难做到。
恺撒写中文水平的事大家都清楚,还有过专人组织他们一起学习研读恺撒会长的著作,路明非还记得他当时满口称赞地不止看了一遍,并且还腆着脸向英明神武的会长要存稿以便一睹为快。
文风如此熟悉。
至于带上几千支烟花,并在夜空中的流光划过水面之时掏出戒指来求婚,这种举动的风格也同样是熟悉地不能再熟悉。
他缓缓伸出手,想要触及眼前唯一能够温暖他的光亮。
“哎哟,这是要霸气起来非礼的节奏吗?还是说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猥琐的本性?”路鸣泽轻佻地嘲讽着,丝毫不在意路明非已经如一滩烂泥的心情,“看看自己吧。”
路明非照做了。
于是他看到,在无数幻影之中,自己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