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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场无比强大。裸色阔腿裤显得万分飘逸,衬衣收进裤子里,显得得腰细腿长,模特走得并不快,但步步带风,那飞扬肆意的姿态令人触目难忘。
举手投足间,引来一片赞叹声。
“她是不是在说众卿平身”,“有事早奏,无事退朝”,“尔等凡人,还不速速献上膝盖”。贺蓉把刷屏给宋良辰看时,宋良辰都没忍住笑出声,赵昭特别推荐来的模特不但一分钱没收,压轴的效果好得惊人,真得好好谢谢人家,一件衣服拐来这么好个模特,太合算了。
“良辰姐,该你上台了,去收获荣誉和赞美吧!”
宋良辰听着眯眼看向星星点点的t台,只觉那就是通向她人生梦想的道路,然后宋良辰含笑,这感觉真好。(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 再痴狂,岂不晚()
一般来说,设计师只要上台亮相并接受鲜花掌声就可以了,但宋良辰觉得这才是自己梦想开始的第一步,所以,她很迫切地想要说点什么,甚至没有打腹稿,也没有事先想到要有这个环节。站到台上后,她就有了这个想法,然后她想,既然主持人都有了,为什么不可以有感言呢,而且她很清楚必需简短。
当宋良辰朝主持人伸手要话筒时,主持人在后台候场区有点反应不过来,还是贺蓉见机麻利地从主持人手里抢过一个话筒并叫离她最近的模特递给宋良辰。接到话筒,现场导演反映相当快,立马就把她的话筒音给接到现场,并同时接通到网络直播。
此时此刻,看着台下满满的人,以及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的闪光灯,宋良辰内心丝毫紧张感也没有,唯有的就是大事既定,大道将开的从容及喜悦:“感谢诸位今天前来参加这场发布会,本来没有这个发言环节的,但是我忽然很问一个问题。在还不知道设计师这个概念时,很多年以前偶然目睹的一场流星雨,让我看到了静极无声又恢宏盛大的美。那时候就想,这一刻我所领会到的一定要把它留住并表达出来,但是我并擅长绘画或摄影,于是我选择成为时装设计师来呈现那一刻的玄妙美好。”
“那么,我做到了吗?”宋良辰并没有等待答案,而很快说:“希望我有做到,谢谢,谢谢诸位。”
其实有万语千言,但宋良辰想要问的只有这一句“我做到了吗”,那一场让她整个人从灵魂到身体都为之颤栗。并深为之敬畏的流星雨,是她想要成为设计师的起因。大多数人成为现在这样的自己,或许都只是这样一个如同意外的契机,然后,就向着这条路前行,不管有多少风雨,都毫不迟疑地大步向前。
宋良辰退场时。在候场区看到了叶峋。他捧着一大束月季花站在那里,并没有笑,但却显得格外柔和。舞台上光投映进来。落在叶峋身上时一重如湖水般的蓝绿色,分明把叶峋衬托得更加冷峻,但宋良辰看到的却是温风软柳如春深。这时的叶峋,竟让宋良辰想到那首《咏柳》。端是“碧玉妆成一树高”,那件多年前春天给叶峋裁的薄荷绿衬衣。嫌颜色太嫩的叶峋还是第一次穿。
“很成功,很出色。”叶峋对宋良辰的事业和梦想通常都给予肯定,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赞赏过,诚恳的赞赏而不是鼓励式的称赞。这一次。不是因为天赋,而是因为已经成熟的能力,叶峋的态度表明。他十分肯定并欣赏这种成熟。
“就说这件衣服的颜色很适合你,穿上直接减十岁。”宋良辰接过月季花。然后“嗯”了一声,一朵一朵翻看,最后万分肯定地说:“你居然剪我种的花,叶峋,你什么时候节俭到这程度了。”
“据说这个品种的月季是为女王加冕而专门培育出来的,它的名字就叫加冕,这时候送给你不正好合适,其他的花都不适合在这时候送给你。”要不论生日,这还是叶峋第一次送宋良辰花,他并不是个多么浪漫的人,但绝对是个会掐时间的人。
宋良辰瞪叶峋一眼,加冕算是古典月季的一个分支,花形大而优美,每一片花瓣都如同精雕细琢,淡淡的香槟色,金黄的花蕊边是淡淡一圈绿。因为枝干较粗,每一朵花都挺直不垂头,随便剪一剪都能剪出一大把花店里售出的那种玫瑰般直挺结实的。
不过宋良辰种月季,新宠太多,所以叶峋剪这一把花也没什么,琴山暖房里,月季花品种已经多到放不下的地步,连屋前院后都满是各品种月季。凡是去过琴山,没有不喜欢那满园月季花的。宋良辰低头看许久,忽然又是那个念头升起,然后她默默在心底念了安全词,并且立刻抬头说:“你先去酒会现场帮我招呼一下,我再去看看后台,马上就过来。”
发布会后有个简单的酒会,提供酒水和水果点心,这时候晚饭都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正适合吃点热量低,但能让人有饱腹感的食物。说是酒会,其实就是订货会,贺蓉这个工作室负责人身边已经围了不少打听分码大货的,至于高定,在这里说可没用,必需到工作室去才行。
宋良辰只想着给自己片刻缓一缓劲,却忘了她今天在会场看到过郑景云这件事,于是叶峋到酒会现场没多久,就看到了端着香槟在阳台上倚着栏杆的郑景云。这时候,他是一个人,叶峋没法不多想,谁都知道今天是宋良辰工作室的发布会,邀请帖上明明白白写着宋良辰的名字,所以叶峋完全有理由相信,郑景云是为宋良辰来的。
叫贺蓉暂时招呼现场,叶峋则缓步走到郑景云身侧,郑景云察觉来人,脸色一点没变,反而大方坦荡地朝叶峋举杯:“恭喜,发布会很成功。你们举行婚礼时,我没来得及,再多恭喜一句。”
看着郑景云的态度,叶峋倒把怀疑收回来一点:“谢谢,什么时候回来的,探亲还是打算回国定居。”
这些年叶峋可一点没放松对郑景云各种消息的收集,郑景云学业相当出色,长春藤名校法学博士。郑景云毕业后在华尔街一家非常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现在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大律师,也可以说得上是功成名就。叶峋并不认为郑景云会舍下那样前景光明的工作回来,他没得到消息,如果得得消息,叶峋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把郑景云推上合伙人的位置,再加上国内外环境不一样,郑景云选择留在华尔街的机率高达九成。
“探亲,叶总不必想太多,我是回来结婚的。”郑景云含笑,再次举杯,至于心里在想什么,就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了。
叶峋听到这个消息,有点意外,因为他没有接到相关的消息,不过,这个意外是意外之喜,于是他十分诚恳且真挚无比地报以祝福:“恭喜,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谢谢,我听朋友说,你们的孩子都快半岁了,还不知道叫什么名字。”郑景云表现得十分有距离,甚至没有单独叫宋良辰的名字,这就是郑景云现在能做的,既然已经到这一步,保持距离,并期盼她幸福美满,才是最合适的。
真正是时过境迁,再来痴狂,岂不太晚。(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你心底,唯我知()
感情充沛,却又克制,并不是因为理智而克制,更不是已经没有了任何情感,正是因为有才克制,因为还在乎,并习惯深思熟虑。性格使然,生来如此,这就是郑景云和叶峋的不同,一个永远谦和有礼爽朗温柔,如同君子,一个充满侵略性,步步紧逼让人退无可退。
所以前者辗转多年,另娶他人,而后者……连孩子都搞出来了!
从某些方向来说,叶峋绝对是人生赢家,可以架起来烧成灰的那种。但谁的人生却又真正是半点波澜也没有的呢,郑景云成长在幸福完整的家庭里,聪明能干学历高事业有成,不照样是人生赢家的范本。相对来说,叶峋少年失母,后又失父,年少的时候一团糟,纵使拥有人人想要拥有的财富地位,对他来说也没有一点助益,他依然失去了他人生中最珍重的部分。
人生的幸福与否,跟金钱有一定关系,但真正关系到人内心幸福与满足的,是爱。亲情、友情、爱情,都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友情和爱情是可以得到又失去,失去又得到的,这世上唯有亲情,是一旦失去,很多时候就再也找不回来的。所以,叶峋执着于宋良辰,因为她既是亲情,也是爱情,更是一个完整的家。
为避嫌,郑景云提前退场,这时候叶峋才知道,他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有个娇美甜软的女伴。那女伴看着就和郑景云一样,是在幸福无忧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没有经受过太多挫折,生活平顺,性格和顺。
“所以。宋良辰,我们才是最适合在一起的,他永远都不可能懂得你内心深处的痛,但是我懂。”叶峋很满意郑景云的识趣,但宋良辰进入回场时,看到他后移开视线四处转悠寻找某个人的样子让他很不满意。郑景云未必已经全然忘记,但这个人性格使得他知道怎么做才对彼此最好。现在看来。郑景云倒好说,宋良辰这个没良心的小混蛋一点也不好说。
叶峋眉头往下一压,顿时身边的人看到他就让出几步去。叶峋穿过人群走到宋良辰面前,然后拉起她的手,走到酒会中央。从原本谈着钢琴的小姑娘那里一把抢过话筒,然后轻咳一声。直到满场来宾都看向他时,他才得体而有礼地面带笑意:“感谢诸位赏脸。我太太宋良辰以后就托诸位多多照应,她才从国外学成归来,很多地方都不太懂,如果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请见谅。此外,我们夫妇本以为头胎是个女儿,没想到却是长子先出世。为圆此憾,我们将以女儿的名字为旗下品牌时装命名——夕禾。”
宋良辰:……
虽然叶峋跟她提起过。他给女儿取过一个名字,但宋良辰都以为他会沿用添意这个名字,又或者用老爷子取的叶紫。老爷子觉得小曾孙女叫“小叶子”会非常可爱,而且老爷子想有个叫“小叶子”女孩子已经很久了,只是女儿没成,孙女没成,现在开始盼曾孙女。
结果叶峋这时候告诉她,他曾经给叶泽小朋友取的名字叫夕禾,宋良辰特别想问问怎么是这么个名字,又是哪两个字。她倒一时间对叶峋这种昭告天下没有半点反应,当然她就是反应过来,也不当回事,婚礼都举行了,难道还怕昭告天下。等到现在所有人都各自露出各种表情来时,宋良辰才问出来:“为什么取这个名字。”
叶峋答:“笔划简单,好写。”
如果不是叫叶一一实在像后爹随便取的名字,叶峋绝对要给女儿取这个名字,添意是别想了,添意这两个字会让他们都想起陈颂溪来,虽然她现在已经不叫添意。当然叶峋还秉承了一个想法,要听起来就欢快,夕阳下的小禾苗,想着画面就很欢快。
宋良辰之所以没当回事,还有种明了在里面,因为她一进场就去找郑景云,她不想提这事,也怕这事再提起会刺激叶峋。叶大魔王是不刺激都很恐怖,再刺激一下,谁受得住,到时候吃亏的还是她。
这天晚上十二点才回到琴山,宋良辰都没心情计划其他,迅速洗澡洗头弄干倒头就睡着了,连叶峋抱着半夜醒来的叶泽进来扒她胸口喝奶她都没一点反应。一是体力问题,二是发布会过后精神全然放松,这会就是有人渡劫下九天玄雷都砸不醒她。
叶泽小朋友喝完奶,被叶峋抱回婴儿房去睡,开了婴儿监护器后就也去洗澡,等他收拾完出来已经是凌晨一点半。叶峋把屋里的灯关得只剩下床头那盏led灯,还把光调到了最小,宋良辰在他上床的时候往旁沿滚了滚,似乎是睡梦中都下意识要离叶峋远一点。叶峋哪能看这个,伸长手一捞,就把人捞进了怀里,再一看那衣裳半开,露出雪白一片没半点防备能力的宋良辰,叶峋低下头,干了一件叶泽生下来后,就一直起着贼心的事。
充满奶腥味的雪白让叶峋有点不太适应,他是个从小就不爱喝牛奶的,这会闻着愣有点下不去嘴了。不过很快又低下头,往峰顶那点弹软的用力啜一下,没什么太明显味道,带着股浓浓的奶腥味,至少对叶峋来说,这腥味有点难以接受。
叶峋决定明天去跟陈昭阳冷哼两声,这滋味哪里好了!
第二天宋良辰醒来时,感觉胸口有点湿湿热热的,不太对劲,掀开薄被一看,脸刷地就红了,叶峋这混蛋!居然……他当他是三个月大的叶泽吗,就是叶泽也不需要嘴里吸着乳汁才能入睡,叶峋看来是欠收拾。
宋良辰往后一退,起身把衣服整理好,回头去看时叶峋已经起来,她瞪了叶峋一眼,决定不搭理叶峋,至少三天,她连个眼神交流都不想。
叶峋这个混蛋,说好的尊重我意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