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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荣华乱世歌-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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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泼皮汉子,明显是在挑衅,捡完金蚕,阴阳怪气儿的笑了,笑声罢,他阴着脸,语气颇重道:“这里是,我——的——养——蛊——地。”

    养蛊地,顾名思义是养殖蛊虫的地方,一般而言,蛊虫生长需要阴气,所以蛊婆婆让她捉的虫子大多在乱坟岗,但是,这汉子占山为王就不对了,锦华本还想提醒汉子,这地方邪性,看他那态度,顿时不愿多言。

    汉子见她不答话,以为她理亏羞愧,脸上活脱出傲慢的神气,道:“既然,你来了这里,就来喂我的虫子吧。”

    一道掌风劈来,被砍中的那一瞬间,锦华忍不住骂那汉子真是不要脸到家了,但她却无力撑起自己昏沉的意识,阖着眼,晃了晃身子,倒在了地上。

    汉子拍了拍金蚕所在的罐子,扛起了倒在地上的锦华,他看向不远处笼着烟雾的黑暗,诡异的笑了一声,喃喃自语:“不远了,再快些。”

    在那汉子看向的方位上,高宽正在狂奔,他跑得已经快要脱力,但那洋鬼子麦克却始终在他后面追赶着,麦克已经打光了枪子,高宽肩膀中了一枪,疼得他恨不得把将麦克八辈祖坟铲了。

    高宽脸皮狰狞,脸色更是雪白,步伐越来越慢,甚至跑着跑着脚下踉跄几步几欲摔倒,而麦克的那只毛手快要够到他的肩膀。

    ps:推荐一本好书,是水煮江山的门阀风流,很文雅,苏华最近更喜欢老舍多一点,冯骥才的书也好看。推荐老舍的断魂枪看了十来遍,喜欢的要命。

九十三章 二人斗反扑战 不瞑目又如何() 
高宽跑啊跑,他坚信小姑奶奶肯定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等着呢,墓里头黑漆漆,小姑娘会害怕,步子要快些,再快一些,但他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快不行了,身体对疼痛已经毫无知觉,腿脚疲软要栽跟头,眼前除了一片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眼泪糊了满脸,被风一激,冷嗖嗖。心道:就算死,也要死在那个小娘们的怀里然而,耳边怯大鼓的声音在响,大三弦咿咿呀呀的拉着。

    调子,是三年前离开北平,小妹特意请他听得刘宝全的单刀会。

    身体随着大鼓敲动的节奏而摇晃,身后的那只毛手越来越近了,啪的一声,毛手已然拍上肩膀。

    一拳迎面,鼻骨吃痛,腔子里血腥上涌,而大鼓破音,刘宝全的声音在脑子里天旋地转,恰好停留在‘舍死忘生整河山’

    凄凉萦怀,英雄气短。

    高宽咬牙,猛地回身,两条膀子死扣住麦克的脑袋,那条中弹的胳膊耷拉着完全用不上劲。

    他被麦克降了一军———这假仁假义的洋鬼子彻底撕开了面具,大喝一声,扣住他残坏的肩膀,翻身摔下,梆又一声,高宽尾椎落地,震起一片呛人的尘土。

    身体震得七荤八素,背上一阵刺痛,挣扎着想要起来,方只动身,又听得一声狞笑,迎面便被那只黄毛野兽拖起,抡拉面一般甩到了石壁上。脑壳子‘咚’的与石壁相撞,

    被打的憋屈!

    高宽攥紧拳头,倚着墙壁慢慢蹭了起来,重重吐了口白烟儿,他眼睛里没有光,幽暗得渗人,只有瞳仁一点,亮得逼人,就这般,不动声色地瞅着横惯了的洋鬼子,慢慢露出了一排雪白的牙齿,低笑。

    麦克被面前这个小个子黄种人看得头皮发麻,无由打了个哆嗦,原因无他,只因这人的眼神,太像一匹盯上猎物的狼!

    而高宽,大鼓的声音、刘宝全的唱腔一遍遍在他脑子里回响————‘舍生忘死整山河。年少的周郎今何在,惯战的吕温候如今在哪边’

    他下定了决心,挺直脊梁骨,步步逼近麦克,就在麦克面前十厘米的地方,突然弹腿跳起抡拳,这急速穿破空气的一拳,宛若英雄的悲歌,和着‘舍生忘死整河山’结结实实的抡到了麦克的左脸皮上。

    麦克脸皮弹了一弹,被这迎面打来的拳头震退了半步,他摸着被打的地方,吐了口血水,白的硬物被他吐了出来——看到地上的东西,麦克恐惧之中又气又恼,他睁圆了蓝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的男人,装腔作势地举起了手枪。

    高宽余光在麦克手上跳了跳,他早知道麦克手枪里没了子弹,冷笑了一声,一把打掉了手枪,对着这个垂死挣扎的洋鬼子微笑。

    然而,微笑着的高宽,在麦克看来,压根不是人,是背负着罪恶的魔鬼,是沾染着血腥应该被主惩罚的恶徒!他要逃

    可惜高宽并不给他这个机会,高宽下手快准狠,一脚踹上了洋鬼子的小肚,完好的那条手臂直接冲他脑袋抡去,拳头如同大铁锤,恶狠狠地砸向脑门。

    麦克没躲过去,被高宽打得鼻青脸肿,他呜咽着如同一只丧家之犬。

    高宽看着麦克,心里清楚,这个洋鬼子必须留在墓里,他抓着地上的半大石头,有些吃力的抬了起来,麦克瞅见了,向后挪了几步,然而,高宽看着他,一脚踩上了他的脸皮,将手上的石头狠狠地砸了下来。

    麦克伴随着落下的石头,软了身子,不知道是昏了还是死了,高宽探了探他的鼻息,还有气儿,活着。

    杀还是不杀?

    高宽突然缓过了神,他手上第一次沾上了人命,而且一沾就是四条。

    这个传教士是否该杀?

    若是留了他一命,若被反扑可是一件麻烦事,这人一直在中、国人的土地上作威作福,甚至将中、国人的东西倒卖在外,该杀!

    高宽又捧起了石头,双手发颤,闭眼将石头重重的砸了下去,红白一物溅了一身,浓重的血腥味让人胃里泛酸。

    高宽瘫坐在了地上,喘了口粗气。他喉咙滚了滚,不敢再看惨死在他手下的麦克,他现在,手上沾了五条人命。

    一松懈下来,全身都是痛的,胳膊碰都不敢碰,高宽心里清楚,他这胳膊怕是要废了,但现在,他必须要找到荣华,他要带着她一起出去。

    手电筒已经坏了,高宽强忍着恶心,又返回到洋鬼子身上摸东西,直接拽了他背着的包,拿了手电筒,但同时也在他身上摸到了一个装着小女孩照片的项链。

    看了看项链上的小女孩,高宽又将东西塞到了洋鬼子的口袋里,手掌抹住了他死不瞑目的双眼,转过身子,举着手电筒,重新踏入黑暗中。

    一路上的行走,漫无目的,高宽心里想七想八,生活到底还是要回到正轨的,他决定出了墓就带着荣华去北平,跟家里的老头子服软,去接替老头子的位置,去财务局混上几年,或者做些买卖,江湖梦说到底是不适合他的,江湖八大门总归是个传说。

    至于荣华,回到北平,他就求婚,他给小姑娘买鸽子蛋大的钻石,她想要的都给她,他了解她也知道她心里必然是有他的。

    心思敲定,高宽脚步不由轻快了许多,方才的一番打斗对他而言彷如过眼云烟,他一边分析着地形,一边猜测小姑娘到底走了哪一条路。

    然而高宽并不知道,他现下同锦华不过数米之遥,锦华被那大汉打晕后,醒来就不见了那个大汉,她身旁有一个大蛹,围着她,真是如那大汉所言要拿她喂虫子,但这虫子对锦华似乎没有一点兴趣。

    不过锦华要走,这虫子又拦着,跟先前大汉的那只金蚕一样富有人性,锦华忍不住猜测,这大汉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控的一手好虫。

    同时,锦华还有些怀疑,蛊婆婆和穆叔的来历,定然不会是药师和艄公那般简单。

    这墓,一定隐藏着秘密,唐明、程爷、蛊婆婆、穆叔、还有那个大汉,他们到底知道些什么?

    ps:推荐水煮江山的门阀风流。书友们晚安。

九十四章 喂食讲究() 
穷究秘密是件无趣且劳苦的事。寻密人要么死在了追寻的路上,要么劳心伤神得到一个与代价不成正比的答案。

    锦华深知此理,索性安静,盘坐地上,候大汉归来。

    大汉虽霸道,也算有良心,手电筒和包全给她扔在脚旁放着,锦华有些乏味的摆弄着手电筒,拿光罩身旁大蛹试探着逗弄。

    光罩上去,大蛹全貌一览无余,实话讲,这是条极丑的虫。

    蛹体碧青,若表皮有些光泽便似碧玉,然表皮粗糙,且长满了绒毛,像是发霉变质的豆腐一般,让人很是恶心。

    外形嘛,更是普通,类于菜青虫,只是体积大了好几倍,行动迟缓的很,蠕来动去缺乏灵性,总而言之,下等之虫。

    等待大汉的时间足以让人睡个好觉,地上阴寒,坐了一会儿,锦华又站了起来,她举着手电看了看四周,一时觉得后背阴嗖嗖,手臂也冷的发毛,于是抱着两臂在地上跺脚,无奈的叹了口气。

    想走不难,难在她想利用大汉还婴、尸瓶,更难在,她想在这墓里找到东皇钟。

    虽然不知道蛊婆婆、穆叔和大汉知道些什么,但锦华心里清楚,能让唐明牵肠挂肚的无非是东皇钟,找到东皇钟,她就能再次唤醒东皇太一。

    钱和东皇太一总要有一个,这样她才能理直气壮地回到上海滩,跟贺榕做一个了结。

    软肋经历三年还会是软肋吗?荣锦华也不知道,该怎样对待贺榕她也没想好,只是觉得到了该回去的时候。

    “啧啧,没想到细皮嫩肉的小姑娘竟然不合小青的胃口,小金你说小青是不是得打?”

    大汉爽利的笑声乍然响起,锦华抬头长舒了口气,既然大汉回来了,人在,她的算盘总归有着落。

    只是——大汉身后似乎扛有东西。

    大汉见锦华瞧过来,挑了挑眉,反手将身上扛的东西摔到地上,随后,他又笑吟吟的将目光从锦华身上挪到了大蛹身上,哄着虫子道:“阿爹不怪小绿,阿爹又给小绿带来了好吃的。”

    说着,大汉将脚下的东西朝大蛹的位置踢了踢。

    不知是不是错觉,锦华居然看见大蛹一跃而起,跳到了那东西的身上,两只豆子眼亮得发光

    “小绿想吃什么口味的?”大汉说着,从身上掏出几个小纸包摆到了大蛹跟前。

    看见那只大蛹的动作,锦华再次看向大汉,心里像被猫儿抓挠,心痒得要命,这人的控虫之术居然如此了得。

    “这是什么东西?”锦华忍不住开口问。

    大汉的目光有些鄙夷,从地上拿起大蛹选择的纸包,扭头问锦华:“你连喂毒都不知道?”

    锦华干咳了一声,头皮有些发痒,她抓了抓头发,道:“知道知道。”

    大汉扫了她一眼,转过身子继续和大蛹说话,一边说着,一便挪着地上的东西,有些嫌弃地上的东西脏,就对锦华使唤道:“你来把小绿的食物清理一下。”

    虫子还讲究?!大汉从出现便一直刷新着锦华的认知。

    虽然被大汉使唤着心有不快,但锦华觉得她到时候要请汉子办事,现在就得做好人情账,拿出诚意来,于是依着大汉的喝令,探手去抓地上的东西。

    触手所及的感觉像是肉,不对是是人!

    锦华顿了顿手上的动作,大汉阴冷的目光立即扫了过来:“还不快些。”

    有些不对劲儿,锦华看着手上抓着的衣服,觉得实在眼熟,似乎见过,但她又想不出来,这到底是谁,但这人,她一定,是认识的!

    。(注意,这是分割线)。。。。。。。。。。。。。。

    高宽觉得他先前的快活一定是回光返照,只走了不大会儿路,就要脑袋栽地,怕是看不到小娘们儿最后一眼了,心里想着,高宽又有些悲哀,他晃着手电筒,不由自主,眯住了眼睛。

    周身困着股凉气儿,像是人被扒光了丢在雪地里,高宽一个哆嗦,又冷得回了神。

    跟前不远处一个黑影静悄悄的立着,高宽揉了揉眼睛瞧过去,那黑影突然变成了他心心念念的小娘们儿,不由抬手想要抓去,扬起嘴角,呼道:“荣华!”

    黑影动了动,似是在回应,高宽纵是个男人,也忍不住想要抹眼角,他一跳一跳,加快了步伐,身体是痛的,可心却是快活得。

    “阿宽”缥缈的声音传来,叫得高宽跟吃了蜜一样甜,他哎得应了一声。心下道:见了她,就说那些话,出了墓带她去北平,给她买大钻石,她想要的都给她。

    高宽欢欢喜喜的往前赶,全身跟灌满了气儿的气球一样,又充满力气了,他又是强壮的男人了。

    “荣华你别急,我马上过去!”高宽喊了一嗓子,这男人被欢喜蒙蔽了眼睛,并不知道面前的那道影子,或许并不是锦华,但陷入感情里的人,又有哪一个不被蒙蔽双眼。

    “阿宽、阿宽”呼唤声怯怯,高宽心里柔肠百转,他动作更快了,但身前的那个黑影,似乎也在动,距离他更远了。

    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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