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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没有疯[快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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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院前水盆里捞出两条鱼,递给小桐,“这是早上新钓的鱼,你拿回去炖汤吧。”小桐接过道了谢,卷起书册离开了小院。

    靳雨青回到屋内,将披风盖在他肩上。

    陈乂睁了睁眼,伸手握到靳雨青的衣袖,复又阖上。许久,他突然眉峰紧蹙,唇畔一张一合,失力地念道:“靳……雨青……”

    靳雨青伸手抚着他的鬓角,以为与往常一样,只轻轻答了句“我在”。

    然后便拿起一件破了袖口的衣裳,一边穿针引线,一边坐在他身边等他醒来。嘴里念叨着晚上要吃什么,打算也炖条大个的鱼,宰只鸡加上辣子炒一炒。

    以往,陈乂睡一会也就醒了,今天直到天开始泛黑,旁边的人趴着还一点动静都没有。

    靳雨青纳闷地推了推,那具身体往他怀里一倒。

    尖锐的针头猝然扎进了他的手指,一串血珠顺着渗出来。靳雨青放下手中的杂物,低头抱紧了怀里的人,片刻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濡湿了陈乂的肩膀。

    许久,他调出系统,也闭上了眼。

    第二天,小桐如约来到小院,却发现日上中天,房门仍旧紧闭。他敲门走进去,看到屋中两人紧紧相拥,再也不能分开。

第16章 番外…小铃铛() 
秦家没落已经三代了,祖上最后一所宅子也被好赌的祖父卖掉还了债。

    秦致远并没有那些记忆,因为他一出生就是在偏巷陋室里,父亲是个穷教书先生,母亲做些零散活计贴补家用。他小时身体极差,常常病殃殃地躺在榻上,自己无趣地读些旧书打发日子。

    直到有一天,母亲找来一个江湖术士,神神叨叨地念了一堆咒,往他脑门上按了黄符,稀奇古怪地摇着手里的铜铃,说了些胡话。

    术士说,他是招了喜食男童阳气的妖魔,得扮成女孩子才能活命。然后将一对小小铜铃拴在他的手腕上,说是祛灾辟邪。

    说来也奇怪,打那以后,他确实开始好转了。

    ——虽然每日穿着粉花裙子,带着娇气的铃铛。

    街坊四邻都叫他小铃铛,渐渐地,好像所有人都忘了他叫秦致远,宁静致远的致远。直到双亲先后病逝,父亲拉着他的手,两眼含泪地嘱咐他振兴秦家,他才知道父亲是希望他能够厚积薄发,有所作为。

    …

    “丞相,丞相!”

    秦致远一抬头,看到睿帝坐在他的面前,拎着一副画像期待地看着他。

    “什么?”

    睿帝靠过来,又重复一遍,“朕说,朕喜欢宣武侯家的小姐,想娶她,丞相你看怎么样?”

    秦致远低头看了一眼陈谨兰的小像,楞了一下,她眉眼倒颇似故人。片刻无奈道:“陛下,这已经是你第四次说这件事了,婚娶大事是要经礼部商议的。而且,这位陈家小姐是庶出……”

    “朕就喜欢她,丞相去通融通融,一定有办法的。”

    “……”难道他们大晋家都有任性的血统吗,盯上一个就坚决不放手,那人也是这样,一个大活人离开都城,回来的却是一坛分不清是谁的骨灰。

    陈家到底有什么好,一任任皇帝都跟被下了咒似的,挣也挣不脱。

    秦致远站起来,忽然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睿帝道:“九月初十。”见他向外走,便又问了一句,“丞相还要去吗?去年不是说不再去了吗。”

    “是麽?”秦致远一顿,回转脚步,“那就不去了罢……”

    睿帝收起小像,并不相信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果然入夜,秦致远拎着一壶酒,又出了府。

    …

    他少时十分用功,尤其对医术颇感兴趣,自己将家里的浅显医书吃了个通透,却觉不够,便偷偷跑到镇子上的药铺里,看大夫们诊病。

    直到父亲去世前,秦致远的理想还是做一名大夫,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所以当他捧着新得的医书看的出神,被路边乞丐抢走钱袋的时候,他急的干跳脚,却打不过。是偷偷溜出宫的少年晋宇青从天而降,帮他抢回了东西。知晓他家中贫瘠母亲又生了病,还爽快地送了他一枚玉佩换抵药钱。

    少年身上的活力和朝气,令秦致远极为向往。

    出于羞愧,秦致远告诉对方,他叫小铃铛——一身粉花裙子的小丫头,叮叮当当。

    他不能设想,如果当时直接告诉晋宇青他叫秦致远,是个实打实的男儿,后面的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

    …

    秦致远将一抔新酿洒在碑前,嫌弃道,“我想跟他说说话,还得来你的坟上,真是冤家。”

    碑上定国公陈乂几个刻字,在明月舒朗之下却愈加深邃。

    “罢了,跟你说也是一样。”秦致远往碑前一坐,豪饮一杯,叹息,“陈乂,你说你们老陈家是积了多少福,想什么有什么,求什么得什么?”

    “你姐姐嫁了如意郎君,去了塞外;陈驰如今继承了爵位,统领宣武军;皇帝还要娶你们家小妹。你要是真这么灵,不如看在我帮过你那么多次的份上,也保佑我个名留青史,万古长青?”

    等了会,墓前寂静无声,唯有丈高的杂草摇晃。

    秦致远笑了笑,起身拍打着身上的泥土。

    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根本无需向任何人乞求。权势、地位、金钱,他是丞相,也是辅政大臣,更是帝师,朝堂之上除了九五之尊,再没有人说话能比他更有分量。

    那日他说,生命第一位乃是“权贵”,是为了国家肝脑涂地的赤诚。

    而陈乂生死只为了一个人。

    那时候秦致远就已经知道,自己早晚会输掉与陈乂的这场较量,余下的坚持,不过是负死挣扎罢了。晋宇青的禅位,只是斩断了他最后的那点侥幸。

    至于年少时的记忆……

    怕是世间再也不会有人记得小铃铛了。

    …

    秦致远捧起酒壶,大口吞咽着辛辣的酒液,饮罢袖子一抹,向着城中走去。九月初十,盛元五年,距定国大将军大胜南封凯旋而归、平宁帝“突发隐疾驾崩”已经有六年了。

    六年,想起搅起一阵血雨腥风的那君臣二人,除了“故人”二字,竟也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

    回到城中天已入墨,城门顺势关闭。走了没一段距离,酒气渐渐泛了上来,他深呼吸了几口,索性靠坐在一棵树下缓一缓酒意。

    那是棵桂花树,枝杈梢头的浓烈桂花香却加重了他的醉感,只觉昏昏沉沉,十分疲累。

    他梦见十几年前的旧城街头,青石板,小岔路,水声潺潺的石桥,意气风发的活泼年少。

    也梦见一件粉花裙子,一枚莲花玉佩,一个渐行渐远再也回忆不及的背影。

    梦见手腕上的双铃,叮铃铃、叮铃铃地响,最后有一天,消失不见。

    恍然间,耳边似真有清脆的铃铛声响,不断地扰着人的美梦。

    秦致远睁开眼,腕上空空如常。他顺着声音的来源抬头望去,只见对面的树干上斜倚着一个人,一条腿空挂着晃荡,手中一摇,铃铛声便响。

    他没有多看,转身要离开此处。

    那人却突然跳下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发色棕褐末端微微蜷曲,眼眸较大晋人深邃一些,腰间别着一柄镶嵌着红蓝宝石的奇怪弯刀。

    异域人,秦致远想。

    他走近来,眯着眼睛小心打量着秦致远,半晌才开了开口:

    “小铃铛?”

    秦致远下意识反驳:“……我不是”

    对方似乎认准了他,笑道,“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来报你救命之恩。”

    “……”

    …

    他叫真。

    也许是异域名字,也许是中原名字,秦致远懒得计较,对方也从不解释。孤孤单单一个“真”字,就唤了许多年。

    秦致远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救过他,就像当年晋宇青说不记得小铃铛,人的一生要遇见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一一记住,能永世不忘的,要么是大恩大喜,要么是大悲大恨。

    其他的,都在往年岁月流逝里化成抔土。

    而时隔数年,晋宇青留下的恩与喜,也只剩惘然。

    秦致远从宫中赴宴回来,看到府中树杈上倚着的那个人,不禁仰头瞧了瞧他,问道:“你何时走?”

    “走?”那人摇晃着手里的酒壶,垂眼俯视着丞相,“不是说来报你恩的麽,不会走的。”

    丞相抱臂哼地一笑,“你除了吃我的用我的花我的,还干过别的什么事了?”

    “你怎么能这么庸俗。”

    “你把这三天两头借宿的银两还来,我就不庸俗。”

    “别,你还是庸俗着吧!”

    丞相嗤一声,不欲理他。男人从梢头跳下来,笑眯眯地跟在他后头进了屋,然后递上那壶红绸封口的酒,问道,“我来给你送酒,今天是九月初十,你忘了?”

    “没有。”秦致远揉了揉眉心,“我只是不想再去了。”

    “哦。”男人说着就挑开封壶的红绸,随手翻开茶杯,坛中清冽酒香缓缓泻下,“九月初十,平陵县,你与我有一饼之恩。这算你们中原人说的命定麽?”

    真又道:“我来报你的恩,你却挂着别人,你得不到,我也得不到。这该如何是好?”

    “嗯?”秦致远不解。

    他低头看了一眼,茶杯盛酒,白瞎了他特意挑选的瓷色,这个异域人不管过多少年,品味都是一样的烂。可他还是端起,在鼻端嗅过,有异域奇怪的香。

    “不如我们各退一步,搭搭伙过?”

    丞相一口酒水呛了自己,转头看疯子一样看他。

    疯子顷过身来,伸手抹去他嘴边的酒渍,身上一股特有的香料味道,与酒气浑然一体。秦致远面无表情地避了避,他便讪讪地退开了。

    秦致远道:“你再乱说话,就将饭钱也一齐还来!”

    男人耸耸肩膀,兀自喝起酒来。

    半晌才问:“我盘了一家酒肆,过两天开业,你来吗?”

    “……酒肆?你要在这里定居?”

    真笑了笑,轻抚着腰刀上的宝石,不经意地瞥了他一眼,思索道,“至少在丞相告老还乡之前,我要攒够周游中州的银子吧,还要买一驾不逊于丞相府的宝马香车。”

    秦致远饮完不伦不类的酒,置杯,起身。

    “那你便攒吧!待你攒够白银万两、黄金十箱,我便卸任。”

    真的手指停留在刀柄上最为通透的一颗红宝石上,对方清瘦高挑的背影步步远去,他勾起唇角,复又为自己斟上一杯,清酒映烛,如平陵山湖里粼粼的月。

    空屋,独影。

    良久,他哑声应道:“好啊。”

第17章 精灵王的男人1() 
两百年前,主神陨落,天降灭世之灾。

    五十载后,诸岛相继湮灭,唯有奥兰多大陆侥幸逃过此劫,幸存的生灵聚集在这片不甚辽阔的大陆上,渐渐遗忘了恐惧和悲伤,繁衍生息。

    只是主神陨落后,百年来奥兰多再无新神诞生,大陆生灵与生俱来的灵力也逐渐消失,最终沦为普通的族群。

    作为唯一残存有灵力的生灵,精灵一族在奥兰多大陆上的地位便与日俱增,从以前隐居山林到如今傲居大陆之首——在失去了主神庇佑的陆地上,精灵几以神子的名义统治着这里。

    在奥兰多大陆中央的高地区,一座繁华热闹的城池簇拥着王室的宫殿城堡。城堡的设计彻底满足了精灵们特有的品味,远远望去,闪亮到瞎眼。

    靳雨青从一片沉寂黑暗中睁开眼,他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所处的位置素净得不似精灵王宫。

    他浸在一池凉而不刺骨的泉水中,浅池用颜色剔透的白玉石砌成,有一尊面容美丽温和的精灵石像伫立在池边,泉水便是从石像手中倾斜的玉壶里泻下。

    很快他就意识到这里是什么地方——能让喜好奢华精美的精灵放弃闪亮的装饰,唯有圣泉。他们通过代代虔诚的信奉,祈祷着新神能够早日诞生。

    靳雨青叹了一口气,将自己整个沉浸在泉水之中,只余脑袋还露出水面,然后闭上眼睛,用影像的形式读取这回任务的世界剧本。

    这一世,他是奥兰多大陆的精灵王,是至高无上的灵力拥有者,是被奉为神子的存在。

    奥兰多王位的继承并非血统世袭,而是以灵力的纯净度为选拔标准。精灵族的少年们在成年前会生出有一双翅膀,象征着灵力纯净与否,越拥有纯粹的灵力,翅膀的颜色越是干净无暇。

    历代精灵王的翅膀均是银纹脉络,阳光透射下流光溢彩,展开时美不胜收。

    原主洛伊原本是平民区的孤儿,却也是个幸运儿,在幼年时期因为其展现出的优秀灵力,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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