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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体内住着一百单八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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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水家可是与钱家齐名的世家,两家也从来井水不犯河水。

    钱刚寻思了一阵,“阿成,你亲自去打探一下孟良的底细,看他与水家有没有关系?”

    也难怪钱刚如此紧张,因为如果水家多了这么一个深不可测的高手,那么水家和钱家多年以来的平衡,只怕就要被打破了。

    这个时候,钱红走了过来,“哥哥,这件事还是交给小妹我吧,我保证短时间内,把孟良的所有底细都摸清楚。”

    “噢?小红,你打算怎么做?”钱刚有些意外,他这个宝贝妹妹从来不关心家族的事务,怎么今天突然转性了呢?

    但是他也没多想,毕竟妹妹能够主动找事做是好事,也省得她呆在家里心烦。

    钱红笑了笑,“他们不是十三中的学生吗,那我就来一个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从明天起,我就去十三中上课,而且要与孟良坐同桌。”

    梅兰连忙说:“孟良他们是高二,而你已经在花城大学上大一了,这样做合适吗?”

    还没等钱红解释,钱刚大手一挥,“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只要我妹妹想做的事情,就没有不合适的!”

    钱红偎依到钱刚的身边,“哥哥,还是您对我好。”

    “傻丫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最亲的人,我不对你好,对谁好?”钱刚乐呵着,轻轻点了点妹妹的鼻子,然后扭头看了看阿成,“阿成,你听见了没?马上去安排一下,从明天起,我们家小红就是十三中的学生了。”

    “谢谢哥哥。”钱红突然把梅兰拉在了身边,“不过,哥哥刚才说错话了,因为兰姐也是您最亲的人。”

    钱刚看了看钱红,又看了看梅兰,然后郑重点了点头,“我的确说错话了,阿兰你别往心里去啊!”

    “刚哥,说什么了,你的心意难道我还不清楚吗?”

    梅兰笑了笑,她觉得钱红这一趟十三中之行,只怕是另有目的,直觉告诉她,那个对那个孟良好像非常有兴趣,可是这些,她该不该给钱刚说呢?

    梅兰想着,心也有些乱了。

    孟良并不知道他的同桌已经换人,此时此刻他和李妍、张广、鱼嘴几个,正坐在一辆警车上,车上除了那个冷冰冰的美女警官之外,还有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司机,背影看上去很熟悉,但就是想不出来是谁。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警车到了十三中大门口,美女警官突然给孟良打开了手铐,“你们几个可以走了,以后小心点而,钱刚那人可不是随便招惹的。”

    这是怎么回事?闹了半天,这个美女警官原来是来解救他们的。

    孟良看了看李妍,他以为李长林在花城市树大根深,这个美女警官是李妍的关系呢,但是李妍明显带着一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神色,至于张广和鱼嘴,则是更加不可能了。

    这时,那个司机突然扭过头来,摘下了鸭舌帽,呵呵笑道:“各位同学,在下陆游,救驾来迟,还望赎罪哟!”

    卧槽,原来这小子就是李妍的同桌陆游。

    孟良这才想起来,这家伙也是今晚爬梯的参与者之一,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了,原来是搬救兵去了。

    陆游指了指美女警官,“各位同学,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大美女就是大名鼎鼎的辣手女神探水笙,也是区区在下的表姐。”

    “她就是水笙?”

    真的是人的名树的影,孟良几个异口同声喊了出来。

    他们或多或少都听说过水笙的名字,知道她嫉恶如仇,坏人闻名丧胆,没想到长得这么漂亮。

    可是水笙明显不想和他们攀交情,冷着脸把车门打开了,“这是我份内的事,所以你们也不必心存感激,所以请大家下车吧。”

    这样就尴尬了。

    陆游本来是想装个逼的,没想到弄巧成拙,连忙说了句,“表姐,这几位都是我的同学,你好歹给个面子吧。”

    水笙冷如冰霜,“我说了,请你们下车,包括陆游在内。”

    “各位,不好意思,我表姐就是面冷心热,别见怪呀!”陆游知道这位表姐的脾气,不敢再坚持,招呼着孟良他们下车了。

    天已经不早了,张广和鱼嘴都是住校生,所以直接翻墙进校园了。

    而陆游的车则停在学校附近,就开了过来,先把李妍送回了安乐窝别墅区,然后再送孟良回家。

    孟良家住在孟庄,是一个城中村,距离安乐窝不远,不过是一盏茶的工夫,就到了村口。

    陆游看了看表,见已经是凌晨二点多了,他和孟良不是太熟,觉得不好意思见孟良的家长,就对孟良说道:“兄弟,你自己回吧,哥哥我就不进去了。”

    “好,时间不早了,你也赶紧回去吧。”孟良送走了陆游,远远望去,爸爸屋里的灯还亮着,心里是五味杂陈。

    虽然他爸偶尔会动手打他,但是他突然觉得,一位爸爸能等儿子等到这个时候,就绝对是称职的。

    孟良十三岁时,母亲就病逝了,是父亲给了他双重的爱。

    孟良摸出了钥匙,刚要开门,门却自己开了,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父亲站在门口,脸上带着欣喜的笑,轻声说道:“小良,回来了,饿了吧,饭菜爸还给你留着呢?还热着呢?”

    没有埋怨和怪罪,只有沁人心肺的似水温情,这不就是多年来自己一直期待的吗?孟良的眼眶瞬间湿润了,一时间恍如隔世。在晶莹的泪光中,他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爸爸妈妈倚门盼归的情景,是这般的神似。

    孟良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些年爸爸为他也算是操碎了心,他现在有了小浣熊系统,有了能力,那么今后一定要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尽快治好他的老湿病,然后再给他找一个老伴。

    不一会儿,饭菜端上来了,一碗香喷喷的小米粥,一碟腌萝卜干,里面有芝麻和花生米,微辣的那一种,还有一盘水煎包,这些都是孟良最喜欢吃的。

    孟良大口地吃着,爸爸在一旁看着,脸上带着笑,这些都是在外边吃着大鱼大肉也得不到的东西,这才是家的味道。

    孟良一边吃,一边听爸爸说话。

    爸爸说,他做的豆腐脑好吃,这几年攒了不少回头客,生意也越来越红火,等再过些日子,就在附近盘个店,那时就可以给孟良攒上大学的学费了。

    孟良吃过饭,催着爸爸去休息了,他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身上还有一万块,可是这钱没法直接给爸爸,毕竟他现在是一个高中生,从没有理由弄来这么多钱。

    孟良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十一章 偶遇() 
第二天,到了学校,孟良才知道自己的同桌换了,本来是杨娜,现在叫林红。

    孟良觉得这丫头有些面熟,长得像钱刚的妹妹,就去问鱼嘴。

    鱼嘴说,是有点像,但是钱刚的妹妹应该姓钱,而她却是姓林,再者说,钱刚的妹妹是披肩发,而这个林红却是短发,收拾得就像个假小子一样,肯定不是一个人。

    鱼嘴的话还是很权威的,毕竟他是对钱刚妹妹施以咸猪手的人。

    孟良也觉得不可能,钱刚那是什么人,她妹妹怎么会来十三中做插班生呢?

    又是一个深夜,孟良半夜被尿憋醒了,正解决着呢,忽然久久小浣熊说话了,说是距离孟庄七八里的东山顶上,有一包干吃面出现,限时一个小时,他必须要拿到水浒闪卡。

    孟良穿戴好了,到爸爸房门前听了听,呼吸很均匀,看来是睡着了,就悄悄出了门,展开了滑溜无形暗杀式,直接往东山方向跑去。

    东山是花城市境内仅有的一座山了,说是山,其实也未免太袖珍了一些,只有三百多米的海拔,不过这里挨着东湖,风景很好。

    孟良一路往山顶走去,他的步伐很快,不一会儿,就走过了半山腰,这个时候已经是凌晨,他一路走来,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到。

    突然,孟良感受到了一种危险,这是他体内白日鼠白胜由生俱来的嗅觉,人家可是梁山四大密探之一,名号不是大风刮来的。可是当初在梅兰酒吧里,钱刚都没有给他这种感觉,难道在这里还有比钱刚更厉害的高手?

    孟良又往前走了一段,他没想到山顶的大石头旁,这个时候还有人在练功。

    他借着皎洁的月光望去,那是一个扎着丸子头的女人,很年轻,高挑身材,白色的运动服遮不住魔鬼身材,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武之气,竟然是陆游那个冰山美人一般的表姐,辣手女神探水笙。

    孟良对时下的江湖门派一窍不通,也不知道她打得什么拳路,但是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她举手投足之间,虎虎生风,是一个练家子。

    更让孟良惊讶的是,他在这个水笙身上看到了真元的痕迹,应该还在钱刚之上,这也让他刷新了自己的认知,看来他得对那些世家重新评估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孟良看了看时间,距离小浣熊的限时只剩下十几分钟了,而水笙又练得正起劲呢,看样子一时半刻结束不了,这可怎么办呢?

    还有,花和尚鲁智深虽然练的是外功,但是眼力界还是有的,有他在,孟良懂得比之前多的太多了。他稍稍有些惋惜,因为现在正是灵气最浓郁的时刻,他如果练的是内外兼修的话,会在练拳的同时,利用呼吸来将周围的灵气收为己用,而水笙明显还没达到这个境界。

    但这并不是修为高低的问题,因为水笙的拳路有一种意犹未尽之感,像她这样的好苗子,真是可惜了,孟良不由叹了一口气,“唉!”

    他这边叹气没事,那打拳的水笙却受有些不了啦,她出身世家,年纪轻轻就悟透了内劲,被家族视为下一代的希望,出道之后,又没遇到过对手,所以颇为自负。

    而旁边这个人,却与他有过一面之缘,是她表弟陆游的同学,充其量也就是会几招庄稼把式而已,却又是摇头又是叹息的,仿佛自己是他不成器的徒弟似的。

    水笙越想心里越不爽,就收了拳脚,走到孟良跟前,冷冰冰地问了一句,“我这可是不传之秘,你看两眼也就得了,还摇头晃脑,唉声叹气,你什么意思啊?”

    “什么不传之秘?我才不稀奇这些小孩过家家的玩意呢?”孟良心中暗笑,他体内住的可是花和尚鲁智深,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摇我自己的头,叹我自己的气,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再怎么说,水笙也救过他,孟良不想和女孩子家一般见识,拽了几句古诗词,径直往大石头边走去。

    眼下最要紧的是,先把那包干吃面弄到手。

    没想到水笙一个箭步,把他拦住了,“阴阳怪气的,我最看不惯你这种人了,听你的口气像是练过的,可敢和本姑娘较量一番?”

    孟良才没兴趣的,和女人动手,轻不得重不得,轻了她会说花拳绣腿,没真本事,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重了就说你没风度,连女人也打,所以从古到今,就有一句老话传了下来,叫做好男不跟女斗。

    况且,眼力归眼力,如果真的交起手来,由于外功和内劲的天然差距,孟良除非激活鲁智深的疯魔状态,要不只怕赢不了人家。

    于是,孟良摇了摇头,“美女警官,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高中生,就跟着体育老师学过几套广播体操而已,哪里是你的对手呀!”

    “你又摇头!不别以为本姑娘看不出来,你这厮分明就是看不起人!”水笙很聪明,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孟良语气里的不屑一顾,喝了一声,抬手就打,“碰上了本姑娘,你不动手都不行!”

    孟良哭笑不得,连连躲闪,挨得近了,他才发觉这个姑娘的内劲,就像是一股从天而降的瀑布,既凶猛又无孔不入,端得是厉害,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肩好像受过伤,所以左手出招有呆滞之感。

    既然遇到了,那就是缘分,再者说水笙的性子与李妍有些相似,所以孟良爱屋及乌,就想帮帮她。

    孟良一个滑溜无形暗杀式,躲开了,直接跳上了大石头,拿起那包干吃面晃了晃,“美女警官,想切磋也不必着急于一时吗,等我吃完了这包面,再打也不迟!”

    “麻烦快一点儿,本姑娘的时间金贵着呢?”水笙摇了摇头,寻思道,这是什么人呀,难道是饿死鬼托生的,大半夜的来东山顶上找干吃面吃。

    水笙越着急,孟良却吃得慢条斯理,他就是想杀杀她的傲气,磨一磨她的性子。

    终于孟良把干吃面吃完了,从袋底摸出一张卡片来,借着月光一看,不由得一蹦三尺高,还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竟然是神医安道全哟!

    “神医安道全!果然是神医安道全!”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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