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这些勾当他怎么能明说呢?
“孟国章,都怪你那宝贝儿子得罪了李富贵,我这也是没办法呀!”马峰狠下心来,上前一把将孟国章推了个趔趄,把保温罐夺走了。
“这个马峰到底是谁?怎么敢如此嚣张跋扈?”孟良看他欺负到自己爸爸头上,哪里还能忍得下去,一个箭步窜了上来,然后就是滑溜无形暗杀式,溜着水泥地铲了过去,正好铲在马峰那多肉的两条腿上。
大庭广众之下,孟良可不想闹出大麻烦,根本没用全力,只是他现在本身的体能太变态了,马峰虽然膘肥体壮,但是在这一脚势大力沉的滑溜无形面前,就只有吃瘪这一条路可走了,被孟良这一下铲了一个跟头。
第二十三章 又见水笙()
这一脚孟良只用了三分力,要不这厮至少得在床上躺两三个月才行。
马峰压根就没想到,还有人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他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一骨碌爬了起来,顺手抄起一个铁勺子,往孟良那张俊朗的脸上打去。
他盛怒之下,当然不会留手,这一下来势如风,如果打实了,孟良肯定得毁容了。
“小良,小心!”孟国章想过来护着儿子,已经是来不及了。围观的人群里,传出了几声惊叫声,有几个胆子小的老年人紧紧捂住了眼睛,不敢再看。更有几个年轻姑娘不住的在心里叹息:“唉,这一勺子打下去,从此世间便少了一个帅哥,真是可惜!”
马峰的感觉非常好,“这小子不就是一个穷学生吗,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就敢和老子动手,真是屎壳螂一头扎进茅坑里——找死(屎)!”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这是华夏的优良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与人为善的美德。然而,马峰的座右铭却是——打人就是要打脸!
在他的意识里,打脸才是人生的终极享受,只有将别人的脸打疼了,打肿了,人家才会怕他。
更何况眼前这个小子,还长了一张非常讨女人喜欢的脸,就更加是马峰所不能容忍的了。
其实,这种看上去气势汹汹的招式,在坐拥梁山四大高手技能的孟良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他至少有十几种方法,将马峰秒杀。
但是孟良并不打算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的实力,他眼睛一眨,便计上心来。
“打人了!救命呀!”就在马峰手里的铁勺子即将与自己的俊脸来一次亲密接触之时,孟良故意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扭头便逃,却是脚下一滑,整个人像一块西瓜皮似的,溜着地面滑出了好几米。
孟良这一次是化用了活闪婆王定六的滑溜无形暗杀式,模样虽然看上去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但是却将马峰这势在必得的一记杀招避得干干净净。
马峰扑了个空,一下子收不住,当场摔了一个狗吃屎,门牙都差点儿撞掉了,那一把大铁勺子也狠狠砸在水泥地上,冒出了一串火星之后,顿时断为两截。
“好!”人群中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喝彩声。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马峰也是个狠角色,又是一骨碌爬了起来,刚要撵着孟良再打。
这时候,周围看热闹的人们不干了,异口同声地大叫起来:“不准行凶打人!不准欺压弱势群体!”
马峰扭头看了看四周,知道自己已经犯了众怒,若是再明着与孟良硬磕,必然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马峰能够坐到区市政所执法副队长的位置上,自然不是笨蛋。他知道,最近几年,城管的名声越来越糟,若是事情闹大了,被上面当作杀鸡骇猴的靶子,那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我何苦要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硬碰硬?”马峰眼珠子一转,回头对着那一帮手下喝了声:“都愣着干什么?还不打电话报警!没看见有人暴力抗法吗?”
“这就打,这就打!”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连忙从兜里摸出了手机。
“报警?”孟良觉得这些人真可笑。
“小良,没事的,咱儿不怕,警察也得讲道理呀!如果他们真把你抓走了,爸和你一起蹲班房!”孟国章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孟良的身边,不停地给儿子打着气。
但是他心里也是震惊不已,自己的儿子长大了,也勇敢了。在他的印象里,孟良是不可能将五大三粗的马峰铲一个大跟头的。
“爸,您放心,没事的!”孟良心里一热,却是很快冷静了下来。他知道,这件事如果闹到了派出所,自己父子两个只怕没有好果子吃。
毕竟,以马峰如此胆大妄为的做派,在派出所里肯定有关系,到时候如果这厮真的给自己扣上一个暴力抗法的帽子,他纵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这些年,嚣张似乎就是城管的标签。虽说网络早已普及,能够抓拍视频的手机几乎是人手一个,城管老爷们的“英雄事迹”也时常在网络上刷屏,引起了一定的关注,但是还有一些记吃不吃打的东西存在着。
“怎么办?”电光火石之间,孟良突然想起来,花城市电视台的台长好像叫马山,便计上心来,打算先把今天这一关应付过去,然后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好好教训一下这帮家伙。
他主意打定,上前一步在马峰的耳边轻声说道:“报警当然是最好不过了,最好将市电视台的记者一块叫来,也好让广大市民都了解一下我们的城管是如何文明执法的!”
瘦猴与马峰站的很近,也听了个一清二楚,当下不由得一愣,按动键盘的手指顿时停了下来,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马峰。
“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你以为电视台是你们家开的呀,你说叫记者,记者就来了不成?胎毛未退的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给你小子点儿苦头吃吃,你就不知道锅是铁打的!”马峰不屑地笑着,回头冲着瘦猴喝道:“愣着干什么?你只管报警,出什么事有老子兜着!”
“马队说得对!马队说得对!”瘦猴慌不迭地答应着,又将手指按到了手指键盘上。
“市电视台的马台长是我表叔,我这就给他打个电话,让他派一个记者过来。”孟良把手伸进了兜里,其实他回来还没顾上买手机呢?
在孟良看来,马峰听他这么一说之后,说不定会哈哈一笑,赶紧说上一句“误会,误会,原来是马台长的侄子,多有得罪!”就风紧扯呼了。
马峰寻思着,这个臭小子脸上稚气未退,眼神却像是老鹰一样凌厉,撒起谎来竟然如此镇定自若?幸亏是碰上了我,若是别人还真给他瞒哄了过去。如果是别的事,放他一马也未尝不可,只是今日这事让我大失脸面,若是不找补回来,众目睽睽之下教我这张脸往哪儿搁?还有我收了李富贵的钱,总得给他个交代吧!
马峰忽地一咬牙,贴到孟良跟前似笑非笑道:“我叫马峰,马山马台长是我的亲哥哥,我怎么想不起来我们兄弟有阁下这样一个表侄呢?莫非是你家的表叔,就像《红灯记》里的铁梅那样,多得数不清了!”
“这?真是背到家了!”孟良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差,他只是冒充一下马台长的侄子蒙混过关而已,又没打算去骗财骗色,却偏偏遇到了马台长的亲弟弟。
“臭小子,你不是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吗?今天我就教教你!”马峰轻蔑地看了看孟良,目光就像是一只猫在玩弄一只老鼠,能打又怎么着,要知道他马峰的外号可是叫马蜂,惹急了可是要蜇人的。
自从体内有了小浣熊系统之后,孟良还真不知道怕字是怎么写的,当初面对气焰嚣张的钱刚钱半城,他都没虚过,更别说眼前这个小人物了。
他瞧着马峰的丑恶嘴脸,心里只觉的好笑,这厮真是不作不会死的典范啊。
这时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一旁瘦猴见大局已定,估计孟良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了,就嘿嘿笑着,重新按起了数字键。
“慢着,我有话说!”就在这时,只见一个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这个声音悦耳却又让人心生寒意,孟良觉得有些耳熟,急忙扭头望去,只见来人穿着警服,身材窈窕丰盈,堪称魔鬼之中的魔鬼。
她流着一头不怎么柔顺的长发,在微风中倔强的展示着自己,绝不轻易屈服。一双好看到了极点的秀目,却是犀利的不敢让人直视。
孟良擦了擦眼睛,这不是与自己有过两面之缘的水笙吗?她怎么来了?看来我们两个还挺有缘的,怎么我吃瘪的时候,她都会适逢其会?
水笙大步流星走到了近前,大声道:“我是东山公安分局重案中队的水笙警官,请你们二位跟我走一趟吧!”
水笙这平平常常的一句话,人群中却是炸开了锅。
一个说,“这就是那个让坏人闻风丧胆的辣手女神探,果然够劲儿!”
另一个说,“像水笙这种级别的警官,对付的应该是大案要案,让他来处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真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
还有一个有色心没色胆的家伙在想入非非:“如果我能够找这样一个女朋友,哪怕一天都成,便是少活三年也值了。”
当然这家伙只是想想而已,他可鼓不起表白的勇气。
“大侄女,你来了!”马峰见了水笙,也是一阵阵的头皮发麻。虽然他和水笙的父亲关系不错,两家人又住得不远,算是看着这丫头长大的,可是他非常了解水笙铁面无私、六亲不认的秉性,这件事由她插手,说不定会变得微妙起来。
第二十四章 商量个事()
果然,水笙根本不吃马峰那一套,面无表情地说:“马副队长,这里没有什么大侄女,有的只是警察!”
“水警官,好样的!”人群中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其实,老百姓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只是想在自己被人欺负的时候,有人出来伸张正义就行。
“不错!”孟良也跟着鼓起了掌,他果然没看错人,这丫头性子是烈了些,但是身上有一种难得的正义感。
马峰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扫了面子,却是无法发作,只得乖乖地与孟良一起上了水笙的车。
“请大家放心,这件事我们分局一定会秉公处理,决不手软!”水笙对着人群交代了几句,又安慰了孟国章几句,然后开着车往东山公安分局而去。
其实她今天是凑巧,她急着上班呢,但是东山路堵车了,就绕道走了孟庄,没想到却碰上了这档子事。
警车上了马路,马峰和孟良并肩而坐,却是各怀心思。
可是他们谁也没想到,一上车,水笙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笑语盈盈地对马峰说:“马叔,刚才人多,所以侄女对你老多有不敬,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呀!要是这事让我爸知道了,非把我骂死不可。”
马峰楞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呵呵笑道:“大侄女,看你这话说的,刚才那种场合,换了我也不敢当众徇私。”
“马叔真是善解人意,隔天上我家喝酒,这几天我爸老念叨你呢?”水笙回头瞄了一眼目瞪口呆的孟良,冷笑了一声,“马叔放心,这小子胆敢得罪你,等到了局里,侄女我一定好好收拾他,给你出气。”
“大侄女真是深知我心呀,也不枉我小时候那么疼你。”马峰哈哈大笑着,还得意忘形地瞟了孟良一眼。
孟良楞了一下,难道自己看走眼了,没想到这个所谓的辣手女神探,原来是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但他仔细想想,又觉得这个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水笙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呢?
不管人品如何,水笙的车技还是没说的,一路上就把警车开得飞快,不多时,便进了东山区公安分局的大院。
很快,马峰被人毕恭毕敬的迎到另外一个屋子喝茶去了,而孟良则被水笙带进了一间审讯室。看来,她这是要亲自出马了。
如果是在一个小时之前,能有这种高规格的待遇,孟良肯定没意见,毕竟大家勉强算是熟人,也好说话一些。
“卿本佳人,柰何从贼?”然而从车上到现在,水笙的表演越来越拙劣,这让孟良觉得她是与马峰沆瀣一气的人物,心中就没有了什么敬意,脸上也是冷笑连连。
“笑什么笑?这是什么地方,严肃点!”水笙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冷了点儿,看来是想吓唬一下孟良。
可是孟良的心态绝不是普通的高中生能比的,岂会把她这种做派放到眼里去?他只是觉得,这丫头板起脸来的样子,别有一番风味。
“姓名?”水笙打开了笔记本,接着拿起了一支钢笔。
“死三八!”孟良收起了笑容,中气十足的吼了起来,心里却笑得比那花儿还灿烂。这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