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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有时是让人痛苦的,因为不管是你想记住还是想刻意遗忘的,都会记得清清楚楚。
他怎么也没法忘记,当他提出分手时,她微微动了动毫无血色的嘴唇,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也没有流下泪水,只是苍白的脸上写着透明的悲伤和绝望,就像风中飘零的落樱。
那形象如同被烙印在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该说些什么,才能弥补那些伤害?该说些什么,才能将一切一笔勾销?或许这只不过是奢望,怎么也不可能一笔勾销了?
我来了。你还好吗。
千绘,好久不见。
你好,我来了。
是我,千绘。我来了。
苏永明烦躁地抓了抓头。连该怎么开场白都想不出来。
干脆不想了。
他猛地一压操纵杆,悬浮飞车呼啸着一头栽下来,在靠近地面时突然拉起车头,稳稳地落在庭院外。
他下了车,有些畏缩地迈出脚,慢慢地走到门前。他核对了一下门牌上的号码,确定这里正是自己要找的地方。
他迟疑着抬起手,悬在半空中,过了好久才痛下决心,重重地敲下。
敲了几下后,他退开两步,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一会儿,里边响起了拉动生锈门栓的声音。然后“吱呀”一声,大门向里打开,门缝里露出一张苍白的瓜子小脸,正是他记忆中的模样。
“千绘,你瘦了好多。”没有经过大脑,一句话脱口而出。
由于身高的差距,那张小脸微微仰着,长长的睫毛颤抖着,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堆满了哀愁。但是就如同暴露在阳光下的白雪,那些哀愁飞快地融化了,露出惊讶、狂喜、不敢置信、怀疑、担忧,种种情绪一一浮现,以及在那些情绪后面的深深的爱意。
那对就像是被涂成红色的樱花花瓣一样娇美的嘴唇微张:“永明!”
那一瞬间,西园寺千绘踮起了脚尖,看起来是想直接扑进苏永明怀里,可不知为何她生生抑制住了这股冲动,娇小的身子缩了回去。她低下头,小声说:“苏君,好久不见。”
苏永明趁机仔细看了看她。她的皮肤比以前更白,但似乎没那么细腻了,仿佛洁白的瓷器上因久久无人拂拭而沾染了灰尘。她也确实比以前更瘦了,下巴尖尖的,小脸上没几两肉的样子。
她穿着袖子既宽且长的汉服,裙摆拖在地上,衣襟开得有些低,露出精致的锁骨。
他注意看了一下,她的脖子处没有伤痕,手腕却被衣袖挡住了,看不见。
顿时他也有一把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却是控制住了自己,勉强笑了笑:“是啊,好久不见。不让我进去吗?”
西园寺千绘侧过身。苏永明迈步走进庭院,与她擦身而过时,好像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幽香,正是他曾经熟悉的味道。最近的时候,他距离她最多五公分的距离,似乎能感受到她小小的身体的热度,只要稍一伸手,就能再度拥这火热的**入怀。
但是他没有停留,走了进去。西园寺千绘关上门,迈着小碎步跟在他身后。
苏永明脱下鞋,迈入正厅,停步欣赏了一下挂在墙上的几幅浮世绘风格的画作。
“你的画技又进步了,风格也有转变。”
千绘正在低头整理苏永明的鞋子,闻言停顿了一下,轻声道:“谢谢。”
苏永明在唯一的那张造型古拙的小茶几前坐下,他不习惯跪坐,所以是盘腿坐着。
千绘走进偏厅,不一会儿端上来两只竹节状的红泥茶杯,里边装着清水。
苏永明伸出手去接,他的尾指有意无意地和千绘的手擦了一下。
千绘低着头在苏永明对面坐下,两手端着茶杯,姿态娴静优美地喝了一口水。
苏永明将茶杯放下,绞尽脑汁想着该说些什么。
西园寺千绘却先开口:“昨天姐姐来过。”
苏永明舒了一口气,总算有话题了。“你以前可没说过你还有个姐姐。”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不该提起从前的。
西园寺千绘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那微笑一放即收,恢复了恬淡的表情:“姐姐比我漂亮,我不敢在苏君面前提起。从小她就喜欢抢我的东西,和我的感情一直不太好。所以请原谅我的一点小私心,我总担心你会被她抢去。”
苏永明装模作样地品了一口水,实际上那杯水是什么滋味他根本尝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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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原创歌手大赛()
苏永明问道:“美华过来就是看你一下?她说了什么呢?”
“没说什么特别的,”西园寺千绘偏着小脑袋,似乎在回忆,“对了,她说要我看到你时,转达她的感谢。我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我早该来的。”
一时沉默。
西园寺千绘突然抬起头,鼓起勇气问道:“苏君,你来做什么呢?”
苏永明有些手足无措,这是个他自己也没找到答案的问题。想了想,他说:“我也不知道,只是想来看看你。”
“恩。”西园寺千绘垂下睫毛。
“我以后可以经常来看你吗?”苏永明忍不住问道。
一个无比灿烂甜美的微笑浮现在千绘的脸上,让她整个人变得鲜活起来,就像是被拂去了尘埃的瓷器,散发着熠熠的光芒:“好啊!”
苏永明静静地看着千绘,没再说话。也不需要说话。西园寺千绘的眼睛里藏不住任何东西,千言万语都从中流露出来。
我爱你。我仍然爱你。我想你。天天都想你。你有没有想我?你还爱我吗?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那双眼睛里表达出来的东西让苏永明不忍直视。
苏永明不确定自己的眼睛有没有泄露自己的心思。甚至他也不清楚自己的心思究竟是怎样的。
不知坐了多久,他突然起身:“我走了,等会还有事。”
西园寺千绘显得有些错愕,有一瞬间她看起来不知所措,但很快她就平静了下来,优雅地站起身:“苏君慢走。”
“还是叫我永明吧。”
千绘含笑点点头,然后恢复了恬静的神色。
苏永明忍不住补充了一句:“明天我再来看你。”
他觉得从千绘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里清楚地读懂了她想说的话。“希望你每天都来。”
可他没法做出保证。
自始至终,他没有问她和赵氏子弟联姻的事情,也没问她是否真的自杀过。这是他暂时不敢触碰的问题,一碰就痛,痛在心里。
苏永明驾着悬浮飞车,径直飞往魔都艺术大学。
妹妹苏筱雅报名参加的那个“炎黄学府联盟”联合举办的原创歌手大赛,初赛是在各个高校内部进行,由12所联盟高校各决出3名歌手,进入36强总决选。总决选将在前大宋帝国的都城云州市进行。
今天正是魔都艺术大学初赛的比赛日,唐幼梅和苏蕴新已经带着他的贴身小女仆黎珊珊先过去了。苏永明看了看时间,不确定自己能否准时赶到。
他加快了速度,飞到魔都艺术大学上空时,发现下边已经有许多学生三两结群地向一个方向涌去。
苏永明控制着悬浮飞车在魔都艺术大学上方盘旋了一小会儿,找到了停车坪,将车停好后便朝着那些学生们行进的方向走去。
走了约十来分钟,一座漂亮的传统中式宫殿风的建筑从茂密的树枝中现出部分的轮廓。苏永明加紧了步伐,拐过一个弯后,那座建筑的全貌便落入他眼中,一阵隐约的音乐声随风飘来。
在埃厄斯世界,华夏文化强势地蔓延到世界各地,传统中式建筑的风格也影响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建筑设计师。
作为曾经大宋帝国的殖民地,米国受到的华夏文化影响无疑也非常的深,这座传统中式风格的建筑就是一位米籍建筑师的杰作。
所以这座建筑磅礴大气,外型设计上遵循了华夏的审美理念,同时又巧妙地融入了一些来自欧美的异域情调,在庄严中又透着一丝活泼的因素。
魔都艺术大学作为炎黄学府联盟的一员,是华夏最顶尖的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全世界最顶尖的艺术类大学。这座建筑是魔都艺术大学的标志性建筑,曾经有无数名噪一时的学术大家在这里演讲,许多引领潮流的画家在此办过画展,许多世界顶尖的乐队以在这里演出过为荣。
苏永明跟着人潮来到门口,显然今天的这场初赛是面向大众开放的,根本没有人找他检票、验证身份什么的。不过在他经过门口时,门口隐藏着的安保设施肯定对他进行了拍照和安检。
到了大殿里边,苏永明发现里面的空间比他估计的要大得多,设计师的设计非常巧妙。地面是密密麻麻的至少两千个座位,已经差不多坐满了。而上方还有两层座位,各能容纳上千人。看不到任何支架的存在,苏永明想像不到上面那两层座位怎么保证安全。
一个巨大的舞台凌空而起,架设在半空中,舞台上有位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少年正在唱歌,吐字清晰,唱功很是不错,只是那曲子的风格苏永明实在欣赏不了。
那少年的头顶有全息投影的画面,演绎着他歌词里表达的故事情境。“炎黄学府联盟原创歌手大赛魔都艺术大学赛区”几个字时不时出现在全息的投影中。
希望没错过妹妹的演唱,苏永明心想。
苏永明抬头四处张望了一下,没看到父母的身影,便要智能助理小月帮他定位父母的位置。在小月的引导下,他来到了二楼,踩着黑色有塑胶触感的地面来到父母和黎珊珊面前。
苏蕴新坐在唐幼梅的左手边,黎珊珊紧挨着唐幼梅,她的右边还有一个空座。
“你来了,”苏蕴新抬头看了苏永明一眼,随意地说,“坐吧,快到小雅出场了。”
唐幼梅敏锐地感觉到儿子似乎有点情绪,附在黎珊珊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
苏永明挨着黎珊珊坐下,刚坐稳黎珊珊就带着一股清香凑了过来,几乎挨着他的耳朵小声传话:“夫人问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苏永明转过脸,差点撞上黎珊珊的芳唇。黎珊珊吓了一条,赶紧扭过头去。
苏永明挨过去,突然往黎珊珊的耳朵里吹了一口气,黎珊珊很明显地颤抖了一下。“告诉我妈,我没事,没有心情不好。”
他每说一个字,黎珊珊都要抖一下,还不停地往唐幼梅那边闪躲。
看着黎珊珊洁白晶莹的耳垂,苏永明突然意动,很想凑上去舔上一舔。他赶紧压住这股**,坐回原处,两手分别放在膝盖上,装模作样地看着舞台。
一只柔软细腻的小手滑进了他的左手掌心。苏永明扭头望去,见黎珊珊正在专心致志地盯着舞台。
他笑了笑,原本有些郁郁的心情忽然畅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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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一首怪异的歌()
原创歌手大赛,意味着每个人演唱的都必须是原创歌曲。
有钱或者有资源的,自然可以去找一些知名的音乐人去弄首歌来;否则就只能自己写歌。
魔都艺术大学的校内选拔赛只有一轮,全部参赛歌手只有一次表演的机会,然后由现场观众按座位上的投票器打分,最终选出得分最高的三人去云州市参加总决选。
36强的总决选将进行5轮的比赛,决出总冠军。
想要夺冠,苏筱雅首先得在今天的选拔赛中进入前三。
苏永明静静地听了一会,接下来出场的五、六个人都很一般。歌词一般,曲子一般,个人形象也一般。
苏永明对妹妹的晋级更有信心了。他给妹妹的歌是地球上天后的一首稍微带一点古风的流行歌曲,但愿人长久。
埃厄斯世界,由于华夏文明的强势,在流行音乐领域,古典风最为盛行。而且由于创作人对于艺术的追求,导致音乐的流行性、通俗性是比较差的,在市面上更多的是深奥的、充满个人特色的音乐。
苏永明不懂音乐,或许埃厄斯这些音乐是极好的吧,但他就是不懂欣赏。他更喜欢地球上那些流行乐曲。
所以他选择了这首歌。带一点古风,可以让埃厄斯人不觉得排斥;充满流行因素,可以更快地抓住听众的心。
这首歌在地球上是经过市场检验的,是一首经久不衰的经典,苏永明想不出它在埃厄斯会不受欢迎的理由。
而且苏筱雅的个人形象又那么好,晋级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作为音乐白痴,苏永明根本想不到曲风和歌手的个人唱腔是否搭配的问题,反正他只负责给妹妹找一首好歌,要是唱得不出彩,那绝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