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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至尊邪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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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半路被踢出来的特种兵实力一流的实习杀手化身校园小屌丝的贴身高手不一样的剧情不一样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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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向家有儿名罡天() 
时则大雪过后,天地苍茫!

    在湘西的某处山林中,一名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男子,背风而立,修长的身体在这寒风中,犹若劲松而立。他身上的黑色大衣挡住寒风,双手微弯于胸前,抱着一两岁左右的小孩,小孩长眉清目秀,隐隐与这男子有几分相似,一双眼睛闭着,睡的正香!

    在这男子的正面,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背负双手,目光落在男子手中的孩童身上。

    欲语无语!

    唯有北风呼啸,肆虐张狂!

    陡然,年轻男子眼中精芒闪动,终是做出决定,双腿一软,重重的跪在雪地上。

    “爷爷,孩子就交给您了!”

    说着,一手抱着怀中的孩子,另只手脱掉身上的大衣包裹在孩子身上,放在老者和脚下,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起身,头也不回地毅然转身离去。

    就在此时,老者开口,苍老的声音中充满悲壮,在天地间回荡。

    “男儿身,铸似铁,马革裹尸亦不悔!男儿心,重千金,九死不悔吾汉人!”

    离去的男子身体微微一僵,随后脚下用力一踏,这一步,居然跨出三四米的距离,人若游龙,几步间,便消失地这苍茫群山中。

    老者长叹一声,两滴清亮的眼泪随之落下。

    “向家好男儿,暗护华夏魂,男儿不惜死,英雄不恤生,铁血铸烈汉,锦绣山河春!”

    叹惜间,老者伸手凌空虚抓,地上小儿连同大衣像是被无形之手托起样,飞落在他掌中。老者抱住小孩,看着他熟睡中的样子,老脸上露出希望的笑容。

    “行四方,扬正气,天行健,君子应自强不息!孩子,以后你就叫罡天,向罡天!”

    熟睡中的小孩,似乎听到老者的话,小脸上露出一甜甜的笑容。

    “哈哈哈……你也同意是吧?好孩子!”老者放声大笑,踏雪而去!

    湘西多山,一山连一山,苍苍翠翠,郁郁葱葱,连绵不知多少里。

    而无数的小山庄,便落在这群山中,依山而生,傍山而活。

    向家庄,便是这无数山村中的一个。

    村庄四面环山,离最近的镇要走七十多里路,真正的山路!是那种挑着东西无法走,背着东西得靠爬的崎岖之路。

    祖辈们世代在这山村中生活,除了采购一些必须的生活品,几乎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村中有人走出去,在见识到外面的世界后,不明白当年那老祖为何要在这样的地方安家落户。不过祖书倒是有记载,说是在宋末,向家老祖为逃避当朝奸相灭杀才躲进来的。

    向家庄与世隔绝,一直过的是自给自足的日子。可惜外面的花花世界终究动了不少人的心,他们是举家迁移离开这世代居住的山庄。到二十一世纪初,整个向家庄也就剩下一家子人还留在这。

    一家子,两个人。

    老爷子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岁,须发尽白,肤若童子。别看他年纪大,身体却是棒的很,随手拎个几十斤的东西从镇上走回来,中间都不用换手休息,而且行走的速度极快,一般的人空手怕是都追赶不上。

    小的是他玄孙——向罡天。

    这小子才十七岁多点,身高一米八,看上去瘦瘦的,但若是放在称上称,二百一十多斤的体重,绝对能吓惊暴所有的人的眼球。脱下衣服,一身精壮的肌肉如铁铸一般,壮的似虎崽仔。

    别的不说,单是一点便能证明他的变态之处。

    向家庄距离镇上高中近八十里,来回便是一百五十多里地。向罡天上学是早去晚归,而且从没有迟到过。以至于三年高中,同学老师都认为他是住在镇上的。

    够牛吧?

    而这样牛的事,在他十二岁上初中那年便已经开始了。

    能让他这么牛,倒也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小练功的结果。

    向家的老祖,是南宋名将向士壁后人,当年向士壁被奸相贾似道所害,只有一子逃出生天,一路南下,来到这大山中隐居下来,这人就是向家庄的老祖!

    这祖传的功夫叫什么已经没有人知道,整个向家庄若说对这祖传的功夫保留最完整的,也就向罡天一家。其他的人除了些上年纪的,年青的几乎都已经不练。想想也是,身在花花世界,每天玩都来不及,谁还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面呢?

    向罡天也许是整个向家庄年青一辈中的特例,因为他从三岁开始练这功夫,到现在已经有十四年。

    时间推到六月九号,这是向罡天参加高考的最后一天,当走出考场的那一刻,他笑的很轻松自在。三年拼搏,总算是没有让人失望,现场发挥的也很是不错。虽说拿满分是不可能,但上燕大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想起早上出来时爷爷说的话,向罡天笑容敛去。高考完就算是十八岁,在法律上来说已经是成年人,是时候知道一些事了。

    出得学校,向罡天丝毫没有在意大白天让人看见的顾忌,反正大家都习惯他这样跑。只是在人多的地方还有所收敛,不敢将速度放的太快。待出得镇子,速度在原来让人惊讶的基础上竟是再提升一倍有余,真的是一溜烟地赶回家。

    近八十里的山路,不到一小时便赶完,就算和平时比起来,至少要快上二十几分钟。

    回到自家的木楼,远远看着大门敞开着,老爷子正坐在向罡天为他做的逍遥椅上,闭目轻轻地摇动着,一幅很享受的样子。看到老爷子这神态,向罡天脸上露出顽皮的笑容,轻轻地将背上的包放在地上,右手在腰间一抹,再看时,手中已经多出柄七寸来长的短刀。

    这刀身漆黑,非金非铁,却是异常的锋利,而且纵算是在强光的照射下,也不会反光。刀柄上雕刻有一龙头,栩栩如生。刀身上,刻有两个古篆的小字——龙魂。不过,向罡天喜欢称它为龙牙刃。龙牙刃是老爷子的心爱之物,向罡天在十六岁的那年,凭自己的本事从老爷子手中赢来的。

    手握龙牙刃,他像是变了个人样,脚下的动静变的更轻,轻若难闻。几个翻腾间,人已经从窗户悄无声息地进入房间内。

    老爷子与窗户的距离并没有多远,向罡天身如狸猫样就地一滚,再站起身时,人已经来到躺椅边,没有任何的犹豫,手中龙牙刃直刺而下,竟是对准老爷子的胸口而去。

第2章 爷孙相见行刀兵() 
这是要行凶杀人,杀害自己的祖父吗?

    显然不是,向罡天可是个孝顺的孩子。他这样做,只是爷孙俩间常开的小玩笑。但这玩笑若是在外人看来,绝对会是胆颤心惊,大惊失色的。因为稍有失手,便会闹出人命。

    刀尖离胸口还有五寸,老爷子闭着的眼睛已经睁开,也不见用力,整个人竟像是蛇一样溜下椅子,顺势右腿横扫而出。

    这动作,疾快无比,根本就不像是个一百三十岁的老人能做出来的。向罡天对此却是一点意外都没有,左手压在躺椅上,整个身躯腾空跃起,借着左手之力,身体旋转砸下,右腿夹带着身体的力量,朝老爷子的脑袋轰去。

    啪!

    这一次,老爷子没有再退,而是右手化掌,打在向罡天的小腿肚上。脆响声中,向罡天整个人再次倒翻而起,回落于原地。掂起一只脚,痛的是呲牙咧嘴。

    “呵呵!臭小子,这几招不错,比起昨天有点长进,东西放在桌上,是你爸留下的,自己拿去看吧!我给你做饭去!”老爷子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光着双脚往后堂走去。

    “爸?”向罡天心头一颤,这是个熟悉的陌生词,午夜梦醒时曾喊过千万遍,但在人前却从未叫出口过。

    记事起,向罡天从老爷子口中知道,自己在两岁的时候被人送回山庄的,然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做父亲的,也从没有联系过。

    对这些事,老爷子不愿意说,他也从不问。

    但现在,是时候了!

    看着老爷子缓走进后堂,向罡天深吸口气,走到桌边拿起那已经有点泛黄的布袋,解开绳子打开来。里面的东西不多,一个小指来高的玻璃瓶,里面装着不知名的金红色液体,看上去像血一样。还有一张黑色的银行卡,一封信!

    向罡天面无表情地走到躺椅上坐下来,将没有封口的信封打开,抽出里面已经发黄的信纸。

    摊开,展露在眼前的是一行行飘逸的字。内容很少,却是让向罡天陷入为难之中。

    “盼你一世平安,父子永不相见!如要相见,喝下瓶中物!若不死,自有相见时!”

    前一句,父子之情油然而现。后一句,却是无情到极点。不死自相见,难道喝下这东西会让人死?如此,你何会留下?

    向罡天掏出那玻璃瓶,神色变得非常的复杂。其实,他是想去见见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不为别的,只想问问这十五年来,有没有记起过还有个儿子。

    后堂门口,老爷子看着木然坐在躺椅上的向罡天,无声地叹了口气。嘴中喃喃地道:“泱泱中华,唯我大汉!吾身不死,龙魂不灭!”

    说出这些话时,老爷子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恍如雄狮猛醒,睥睨天下!

    大堂中,向罡天自然是不知道老爷子的变化,他的眼睛在玻璃瓶与信纸间游动,良久后,才将信纸重新收好,将玻璃瓶也扔入布袋内。

    他做出选择,没有喝!

    十五年前,你已经做出决定,现在,我做什么又有用吗?

    老爷子看到这一幕,摇头一叹,却又露出笑意,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开始做饭。

    “哇,这么香的野猪肉?老爷子,要不今天咱俩喝点?”走进后堂,向罡天已经恢复往日的神情,闻着灶上瓦罐内散出的香味,他上前打闻了闻,露出一脸的馋像。

    老爷子炖的野猪肉,绝对能称得上是一绝。

    “臭小子,去,把我床下的那酒全拿来,今儿个咱们爷儿俩喝个痛快!”老爷子宠溺地笑骂了声,伸手抓住那瓦罐给提起来。

    这又是让人惊叹的一幕。

    要知道,瓦罐可不是什么不导热的东西,在火上炖了几个小时,能将野猪肉给炖熟了,它能不烫?怕是比起烧红的铁也差不了多少。

    可老爷子却像是没感觉样,单手提着罐口,慢悠悠地来到大堂,将瓦罐轻轻的放在桌上。不知情的人看到,绝对不会认为他拿的东西烫手,反会以为是冷却的。这一会的功夫,向罡天也从房中出来,双手端着一木箱走过来,放在桌下打开,露出里面的六个白色瓶子,外形看上去和茅台酒瓶差不多,不过奇怪的是瓶上啥标签都没有!

    拿出两瓶摆放在桌上,向罡天从腰间掏出那黑色的龙牙刃,朝着酒瓶轻挥斩出。

    空中留下一道黑色的光芒,再看那瓶子,却是没有任何的动静?

    失手了?当然不是!

    向罡天将龙牙刃放在桌上,屈指轻弹,瓶口连着盖子飞崩。看那断裂处光滑的样子,显然是刚才那一刀之功。

    “老爷子,您的!”

    拿起瓶酒放在老爷子面前,然后向罡天才拿起另一瓶,凑在嘴边喝起来。

    酒瓶这么一动,一道迷人的清香便从中传了出来。向罡天喝上一口,乐的眼睛都眯成线,小脸立时罩上一层红色。

    “这酒真带劲!”嘀咕了句,向罡天看了眼脚下的木箱,里面还有四瓶,不过今天怕是喝不到了。

    “臭小子,贪心不足是吧?喝着瓶里的还看着箱里的?行了,你也别惦记,今天让你喝个够,只要你能喝,剩下的酒都是你的。不过咱们爷俩有言在先,醉了不算,喝完后你还得保证能打一小时的拳。”

    老爷子轻轻地啜上一口,一脸的满足。看到向罡天的样子,笑骂出声。

    “嘿嘿,老爷子,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向罡天嘿嘿一笑,一手拿起筷子,大口的吃起来。

    炖烂的野猪肉加上这不知名的陈年老酒,吃起来绝对是一大享受。

    向罡天是越吃越快,一双眼睛也是越来越亮。

    酒的度数于少超过六十度,转眼间便是三瓶下肚,瓦罐中的野猪肉,也至少有在半进了他肚子。

    酒肉穿肠过,在这六月的天气更是让人热的慌,有点迷糊的向罡天起身,脱掉身上的T恤,露出里面精壮的肌肉来。

    在酒精的刺激下,他的肌肤呈现淡淡地粉红色,青盘暴涨,格外的吓人。

    脚下轻挑,一个酒瓶弹起,向罡天右手探出,准确地抓在手中。左手抓起龙牙刃,顺势削去。

第3章 家有小子初长成()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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