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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陈治愈和流浪是用精神力在交流,要不然的话,他们肯定更加恐惧了。
“我的确能闻到一些不同寻常的气息,和须弥芥子里面那个家伙身上的气息一样,他们应该是在不停地转移,我只能顺着气息一路追踪过去,没办法直接找到他们现在的藏身地点。”流浪说道。
“这岂不是说,我们要一直跟在他们后面?”陈治愈皱眉。
“对,如果我们速度够快,追踪所用的时间也就少一些,就能提前找到他们,这些家伙藏在大山深处,没有个三五天时间,很难形成截击。”流浪判断到。
“三五天?不行,我还要带你去参加小甜椒摇滚音乐节呢,这可是推促你进化的关键举措,不能耽误。”陈治愈摇了摇头。
“那就先把追踪明月家族的事情放一放,先去参加音乐节,我也很期待这次的进化啊,而且一旦我真的进化,别的不说,这嗅觉肯定会更加灵敏,也许能直接找到明月家族的藏身之处,这样办起案子来也是事半功倍。”流浪说道。
“这……”陈治愈犹豫了一下,把大家都叫来了再因为私人的事情耽搁办案的进度,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不过,流浪进化的事情确实是比较重要啊,而且就如流浪所说,如果它的进化真能对办案有所帮助,这无疑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可行。”陈治愈点了点头。
“那个……各位,有没有兴趣先去放松一下,参加一次摇滚音乐节啊?我请客。”陈治愈转头,笑眯眯的对众人说道。
第一百六十三章 疯狂()
“参加摇滚音乐节?什么鬼,我们不是来查案的吗?”夏澜皱眉。
“嗯,你也可以不去,我会跟宋老请假,等参加完了音乐节再和你们会合。”陈治愈说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脱离组织?”仝悦不爽的问到。
陈治愈才不爽咧,感觉队伍里面的这两个女人总是针对他。
也是,看看这支队伍吧,皇甫云川是个变态,是个女人都不会喜欢他,他也绝不会喜欢女人。龙拾柒沉默寡言,一心为公,而且他是偏向于陈治愈立场的,对这两个女人也很看不上。说来说去就是个高箬临嘛,典型的高富帅,即便是仝悦和夏澜也不能免俗,对高箬临都心怀倾慕。
但是,她们倾慕的高箬临,在这个队伍里却被陈治愈稳压了一头,而这个陈治愈又总是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两个女人对他怀有敌意也是正常的。
“我陪你去。”僵持当中,还是龙拾柒站出来支持陈治愈。
“我也去,反正查案子又不急于这一天两天,而且是人家陈治愈出钱,又不占用经费,为什么不能去?”皇甫云川也同意。
这两人都是对陈治愈的能力表示认可和肯定的,他们隐隐觉得,陈治愈才是此案的关键,唯有跟定了陈治愈,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如果和陈治愈闹别扭,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利于案子的侦破,还有可能给自身遭来灾祸。
“既然这样的话,我对摇滚乐是没什么兴趣的,如果是民谣,我倒是可以去听听。”高箬临说道。
“对啊,现在都听民谣,土鳖才听摇滚,大吼大叫的,可不适合我。”仝悦急忙点头。
“那不如,我就带两位美女在县城逛一逛好了,等你们回来之后,再一起行动。”高箬临说道。
“好啊,反正各干各的事情嘛,宋老虽然把这件事情全权交给你负责,但你也不能强迫我们什么事都听你的吧,尤其是与案子无关的事。”夏澜说道。
“那就这样说定,我们三个去参加音乐节,你们三个在县城随便逛逛,不要乱跑。”陈治愈说道。
“放心,不要以为这个世界缺了你别人就不能活。”夏澜对陈治愈的态度最不友好,因为她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一点用场都没派上的,心里难免不平衡。
肃州,是云苍省的省会城市,距离子归县还有一定距离,陈治愈三人当天出发,下午到达,先找到举办音乐节的红日体育馆,然后在黄牛那里高价淘到了三张票,在体育馆附近的夜市上吃烧烤、喝点小酒,最后找了一家宾馆休息。
小甜椒摇滚音乐节在国际国内还是有一点影响力的,每年都会举办一到两次,是摇滚乐手和摇滚乐爱好者的一次盛大聚会。
肃州市承办此次音乐节,也是抓住机会发展当地旅游产业,人山人海,甚是热闹。
音乐节要持续一个星期,但核心的演出就是第二天下午的那一场。
摇滚乐就是一场躁动情绪的疯狂宣泄,来参加摇滚音乐节,图的就是一个纵情的释放。
中午一点开始进场,明明是冬天,但歌迷们都穿的很单薄,有的甚至裸着上身,还有很多人穿着奇装异服,脸上画着各种图案,或者写上他们喜欢的乐手的名字,或者干脆涂的乱七八糟。
陈治愈等三个正常人混在其中,反倒显得有点另类。
音乐节的门票分几个档次,最靠近舞台的贵宾席,往后还有三个不同档次的观众席,甚至还有站票,票价都不一样,但是总体来说不高,比起那些当红明星的演唱会门票要便宜多了。
陈治愈也是舍得下本,买的就是三张贵宾票,在体育馆的第二排,这可是顶好的位置了。
演出还没开始,大屏幕上播放往年音乐节的盛况,就引起了歌迷们狂热的欢呼,陈治愈三个人其实根本不懂行,置身这疯狂的海洋中还真有点不大习惯,看着旁边的人一个个跟打了兴奋剂似的,完全不能理解。
不过,龙拾柒和皇甫云川都知道,陈治愈不可能无缘无故做这件事情,必然是有着什么非常重要的原因。
演出还有五分钟的时候,陈治愈把流浪召唤了出来。
看到这条狗,龙拾柒和皇甫云川眼前一亮,知道今天这事儿应该就和这条狗有关。
“你自由了,随便你怎么去玩去嗨吧,演出结束之后我们再汇合。”陈治愈说道。
“好嘞!我体内这躁动的因子已经压抑不住了,吼吼!”流浪纵身跃下,在体育馆内一顿乱窜,放飞自我。
演出开始了,还请到了娱乐频道的当家女花旦,号称宅男女神的江紫衣来主持,直接抬升了演出的档次和水平,在江紫衣的穿针引线之下,各路摇滚大咖轮番登场,各类经典名曲、当红新曲不断上演,气氛越来越推向**。
这个时候,眼见的观众发现,舞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条狗,穿梭在表演嘉宾中,上蹿下跳,节奏感超好的。
一开始,保安还准备上去把这条狗给抓过来,结果江紫衣却认为这条狗是本次演出最精彩的一部分,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惊喜了,摇滚乐不仅人喜欢,连狗都喜欢,不仅跨越了国界,而且跨越了物种,真是太神奇了!
于是乎,流浪就成了这次演出最受欢迎的演出嘉宾,为演出加分不少。。。
整整一个下午啊,这次的演出准备的太充分了,几乎你能叫得上名字的摇滚大神全都登台献唱,而且因为观众超级热情,还临时增加了许多即兴的表演,让观众大呼赚到。
说起来,陈治愈三人还真是够牛逼的。
无论台上的表演嘉宾嗨成什么样,无论台下的观众疯狂成什么样,他们三个都完全不为所动,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就像三尊雕塑。
演出到最后的一首曲目,作为压轴嘉宾的宇宙摇滚巨星,江克尔杰克紫衣在观众的千呼万唤下闪亮登场,带来他最新创作的,一经发布就风靡全球,打破全世界单曲发售记录的超级神曲《都市修玄带条狗》。
这首歌被誉为是代表了世界摇滚乐历史上最高水准的绝世强音,只要听一次耳朵就会怀孕,听两次女人就会怀孕,如果坚持听一年,男人都会怀孕!
“江克尔杰克紫衣,我心中的男神!我要给你生猴子!”江克尔杰克紫衣一出场,台下的女观众就疯狂了。
这首绝世强音,直接带起了千人大合唱,尤其是**部分,全场的人都**啦。
《都市修玄带条狗》,你一定会红
《都市修玄带条狗》,你一定会火
《都市修玄带条狗》,你就是牛逼
《都市修玄带条狗》,大家都爱你
……
“老娘不管啦,江克尔杰克紫衣,我要做你的女人!”随着一名疯狂的女歌迷,彻底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冲过保安的阻拦,冲上舞台,抱着江克尔杰克紫衣疯狂亲吻,两个人在台上疯狂翻滚,整个体育馆,炸裂了!
音乐的分贝调到最大,现场的音浪拉到最强,不晃,会被撞到地上!
就连保安都疯了,老子还做个屁的安保啊,老子要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就在一片疯狂的混乱当中,几乎没人注意,原本跟着节奏疯狂躁动的流浪,突然安静了下来,趴在舞台的一个角落,它纯白的身体上,此时散发出淡淡的红色光晕,若隐若现,随着这红色光晕的闪逝,周围的空气随之荡起一圈一圈的波纹,范围不断扩大,犹如呼吸声一般,却完全被现场的热浪所覆盖。
唯有陈治愈,第一时间感受到了流浪的变化,他的目光穿过躁动的人群,紧张的注视着流浪,只可惜他插不上手,只能安静的等待,在陈治愈的感知中,周围的喧嚣全都消失不见,他的眼中只有流浪。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流浪露出痛苦的表情,陈治愈发现,他和流浪的精神力交流也完全隔断,甚至,他试着去沟通周向军,也是无果,因为这种共享逆天交流技能的媒介和核心环节就是流浪。
陈治愈担心急了,他脚下猛地一跺,只见一道黑影闪过,直接以一个抛物线,越过人群的头顶,出现在流浪身边。
我靠!
身边的龙拾柒和皇甫云川都注意到了这一幕,二人对视一眼,脸上的表情别提多精彩。
陈治愈能感受到流浪的心跳,时而强劲,如行军鼓点,时而低迷,似乎下一刻就会断绝。
无论如何,陈治愈心里明白,此时的流浪正在经历最危险的时刻!
一定要挺住啊!
(写这一章的时候,有点放飞自我,作者乱入,书名乱入,可以说是无节操、无下限了,这虽然有恶搞的成分,但也是有深意的。
我是学教育的,读书的时候就做过一年实习老师,毕业后又做过一段时间的老师,虽然现在已经转行做了公务员,但对于教育、对于高考,还是有着一份特殊的情怀,更何况,我实习时候教的那一届学生,就是今年参加高考的。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祝愿每一位参加高考的学子都能得偿所愿、金榜题名,都能够放飞自我、实现梦想。
路很长,世界很大,我们每个人,都要讲好自己的故事,都要写好人生这一本书,都要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只要勇敢去追梦,我们都是男神、女神,都是超级巨星,我是紫衣渡江,总有一天你会看到这本书,我在这里等你。)
第一百六十四章 变异()
演出已经结束了,演出嘉宾已经全部离场,大部分的歌迷也回归平静,只有极少数的狂热分子还久久难以释怀,在体育馆里找寻曾经的青春和梦想,一时间无法适应这突然地失落。
不知什么时候,龙拾柒和皇甫云川也走到了陈治愈的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趴在地上的流浪和蹲在流浪身边的陈治愈。
只有等!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体育馆的管理人员来清场,都被龙拾柒和皇甫云川二人给拦了下来,甚至不惜被敲竹杠,将整个场馆租用了一晚。
半夜十二点!
阴阳交汇,天地变色。
一道惊雷乍响,天空中狂风暴雨来袭,流浪身上的红光也越来越强烈,那分明就是从血液里散发出的色彩,是血脉之力!
某一刻,流浪的眼睛突然睁开,一道诡异的精光如同利刃一般从瞳孔深处闪掠而过。
汪!
不过只是一声狗叫,却蕴含着龙吟虎啸之威,流浪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它每走一步,身形就会大上一些,五步之后,已经从原本的小不点变成了有一臂长短,浑身毛发银白发亮,宛如神物。
突然,流浪前爪离地,人性化的直立而起,以极其舒展的姿势,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张开嘴打了一个哈欠,吐出一团紫色的雾气。
“终于可以口吐人言了啊。”流浪目光桀骜的说道。
“主人,我进化了!”
这一幕,直接吓得龙拾柒和皇甫云川彻底说不出话来,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他们所熟悉和所能理解的世界了。
“你不仅进化了,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