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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珠开始-第2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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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在长期的战斗中,他也意识到纯防御路线不可行,特别是在比武大会之类只能独自参战的情况下,会异常吃亏;所以开始有意识地开发操气弹的攻击能力——还未完成的双绞斩就是思路之一。

    不过,接下来要展现的,可不是双绞斩那样不成熟的招数。

三百二十五 乐平vs特兰克斯5() 
剑盾战士,这是乐平设想的,目前阶段最适合自己的形态。

    盾当然是操气弹盾,剑则是操气盾的异化形态,也就是说,这是一把“气剑”。当然,不可能完美弄出剑的形态,说是气剑,不如说是“气棍”。

    这带来一个小小的问题:没有锋刃没有尖,杀伤力大受影响。

    不过,这倒也未必是坏事。

    在龙珠世界这么久,经历了这么多的战斗,完成了这么多修行,乐平早已经看清楚了,像气功炮,魔贯杀光炮那样不留余地的极端招数不适合自己这样的普通人(仅指性格方面而言),倒是操气盾这样攻防比较平衡保守的招数,自己用起来会觉得比较顺手。

    早期的操气弹是攻击性的招数,不过虽然说偏于攻击,论攻击力却也并不算强。其真正出色之处在于特殊的攻击方式和强大的可操控性——说到可操控性,既然都可操控了,那么力量方面自然也就被限制了。

    等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成了操气盾,这一招终于变成了单纯防御性的招数。然而,这一招在获得极大成功(毕竟是z战士中间唯一的防御性招数,这一个特点就决定了这一招的价值),被自己用出了花的同时,却也似乎禁锢了自己的进取心——以至于面对特兰克斯的时候,会认为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是时候重新拾起这一招的攻击性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招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像目前这样,偏重防御性,兼顾攻击力,而且攻击力并不凌厉,这更适合自己的性格。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这个剑盾战士不够厉害。恰恰相反,乐平堪称是有史以来最强的剑盾战士。

    这个最强不是指他的力量,而是指他的“武器”,操气盾和操气剑。

    实体武器都有重量,正是这个属性,限制了传统意义上的剑盾战士的战斗力——不能把盾牌做得非常大,也不能把剑做得非常长,否则战士就拿不动了。

    然而乐平用来作为武器的剑和盾,却是没有重量的气,所以他能让盾牌做得很大,也能把剑做得很长。不仅如此,这武器的形态还不固定,盾牌可以突然变大,剑也可以突然变长,甚至还能互相切换形态(这种切换目前来说还不熟练,但如果只是熟练度的话,那根本就不是问题)

    可以说,这些特点的使用以及交互使用,让乐平的具体招数变化的数量呈几何级数增加,而变化数增加了那么多,也就意味着这些变化几乎不可预知。

    眼下特兰克斯就遇到了这样的窘境。他已经拔出了宝剑,相对来说,剑术是他最强的技巧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面对乐平的一个气盾和一把气剑,任他把宝剑挥舞得虎虎生风,也是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特别是,乐平的气盾和气剑离身体始终维持在三米左右,被拦在剑盾之外的特兰克斯离着乐平自然就更远,而宝剑是近身战兵器,眼下他被拦在三米之外,剑招再巧妙也然并卵。

    在又吃了一次亏之后,特兰克斯终于确定,凭着自己那稚拙的技巧根本不是这些老前辈的对手,退了开来。ad250left;

    “不打了?”

    乐平也没有追击,收势,散去剑盾,向特兰克斯道,“现在,你满意了吧?”

    特兰克斯收剑入鞘:“已经了解了,前辈们的技巧,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乐平点了点头,摆出了前辈的架势:“从刚才的较量来看,你的基本功严重缺失——不过,还是要建议你不要在这方面浪费时间了。”

    说到这里,忽然想了起来,貌似,特兰克斯可以开始超赛一阶fullpoer的修炼了。这个修炼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够了,而只要能完成这个修炼,他那个时空的17号和18号还算问题吗?

    正想要把修炼诀窍告诉这家伙,忽然又觉得这么说有些丢份儿。特别,短笛问起来不好回答。

    干脆,咱也学诸葛孔明,来个锦囊妙计吧。

    只是,这里没有纸笔,更没有精囊啊。

    嗯,不要紧,有短笛,这就够了。

    “你接下来要回去了吧?”

    “确实是差不多该回去了。”特兰克斯看着乐平,木无表情。

    刚说到这里,就看到乐平向短笛,“能变纸笔出来吗?”

    短笛手一挥,一套纸笔凭空出现,飘到了乐平面前。短笛同时冷声道:“你刚才的招数,很不错啊——恐怕这种‘操气冷兵器’会成为接下来的主要修行方向。”

    “哼哼!这方面我就当仁不让,领先一步了。”乐平倒也不假谦虚。一边回答短笛的话,一边在纸上写下了“保持超赛状态一年,就可以战胜人造人。”叠好,递给了特兰克斯:“这是给你母亲的建议,请你转交给她。”

    之所以这么说,是不想让这家伙现在就开看。

    特兰克斯接过信,木无表情地看了一眼,随即收好。然后

    “乐平先生,如果不用刚才的招数,徒手作战,你能指教一下么?”

    这小子什么意思?还要打——乐平看着特兰克斯,有些捉摸不透了——是觉得堂堂的超级赛亚人输给地球人,面子上下不来吗?可是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最不在意面子的吧。

    嘛不管了,打就打吧。通过刚才的较量可以看出,在技巧运用上,这家伙还是个初哥。只要他不用超赛变身,单纯较量技巧,想赢他并不难。所以教训丫一下也好。

    ————

    西都,cupsule屋。

    费尽心思,但布尔玛终于还是没能从小林和紫罗兰口中打探到消息。 嫂索{半…/…浮=(。*)+生…从龙珠开始

    “哼,不讲义气的家伙。”布尔玛双手抱胸,斜睨着闺蜜,一脸鄙视。

    “布尔玛,这个真不是那么容易说得清的事,我觉得——我们觉得,这事你不知道反而比较好。”面对有些不讲道理的布尔玛,紫罗兰和小林也只能尽力解释,“等过一两年,一切都盖棺定论了,我们一定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告诉你。”

    “哼!到那时候再说有什么用。”布尔玛不屑。

    却见小林和紫罗兰两人脸色一下子变得很古怪,仿佛见到了什么让他们赶到难以理解的事情一样。

    “你们”

    两人不语,离开大厅去到了庭院中,片刻后,布尔玛就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干了。短笛从天而降。

    “短笛,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乐平呢?那个孩子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三百二十六 新的开始() 
现在几点了?

    一觉醒来,看看窗外高高的太阳,乐平有些纳闷:看样子少说也有九点过了,自己怎么睡得这么死?

    自从投入龟仙人门下以来,貌似这还是第二次,睡到这么晚才起床——第一次是在刚刚战胜第一代短笛的时候,那时候伙伴们都去到天界修行,而自己却被天神拒绝了,结果心情郁闷的自己在加林塔上一觉睡到大天亮。

    拿起手机想要看看时间,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机已经断电了。

    “不管了,先洗漱一下,填饱肚子再说,好饿啊话说,这个房间”一边穿衣服,乐平一边四面打量,很快就认出来了:这是胶囊房子旅行三号。

    只是

    难道自己在旅行中?

    穿好衣服,盥洗完毕,现在要做的,还是确定时间。

    传统的胶囊房子里面是不会有时钟的——这是因为胶囊房子处于胶囊状态时,房子内部的时间是静止的——不过在这最新款的旅行三号里,新装设了无线网络,可以通过网络同步时间,所以装了电子时钟。

    然而现在电子钟面上显示的是“error!”

    “连网络都出问题,我该不会是来到外星球了吧?不对不对,让我想想好好想想,”一边从冰箱里翻找着食物,乐平一边回想起自己的经历,“我记得,当时特兰克斯跟我较量,被我好好教训了一顿之后他又跟我较量徒手肉搏还是被教训得很惨”

    “我想起来了,那个混蛋!”一边煎着香肠,乐平轻轻抚摸后脑勺,着手处,隐隐作痛。

    特兰克斯跟他较量到最后,恼羞成怒,突然变身超级赛亚人,绕到他身后,给他后脑勺狠狠来了一下。

    “大约是之后就把我搬到了这旅行三号里,然后就自己跑了吧——哼!等着吧,等你回来的时候,再跟你算这笔账。”

    虽然在心里面发狠,不过乐平也知道,自己也就是发发狠罢了:要跟特兰克斯算账,怎么算?得到了超赛一阶fullpoer诀窍的他,经过三年的修炼,就算领悟超赛二阶,也丝毫都不奇怪。

    再说,不过是输了一场比武而已,这种事情都要记恨三年的话,那自己也未免太小肚鸡肠了。ad250left;

    香肠煎好了,配上刚烤出来的面包,还有牛奶蔬菜,乱七八糟吃下肚子,总算精神起来了。

    “嗯,该回去西都了——话说,要是布尔玛追问我有关特兰克斯的事,该怎么回答呢?”一边清洗餐具,一边又想起了烦心事。

    正在这时候,敲门声响起。

    敲门?

    乐平愣了一下。刚才透过窗子他已经看到了,外面的环境很陌生——那会是谁来敲自己的门呢?

    想那么多干嘛,开门一看不就都清楚了。

    “你你怎么还没走?”

    看到门外的人,乐平真正愣住了。十六七岁年纪,中等身材,背上背了一把宝剑,这不是特兰克斯又是谁?

    “没走?”特兰克斯也愣了一下,不过一转眼就明白过来,“乐平先生,你好像有些误会了。我不是没走,而是我把你带过来了。”

    ——————分——————割——————线——————

    发愣十秒钟。

    “你说什么?”

    “我说,我把乐平先生你带到我的时代了。”特兰克斯依旧平静地解释道:“我把你从你的时代,带到了20年后,我的时代。”

    乐平:“”

    特兰克斯笑笑——不知道怎么的,乐平觉得,那个笑容很有点儿“小诡计得逞”的调皮:“欢迎您来到未来世界。”

    乐平:“”

    虽然已经听明白了特兰克斯的话,乐平还是对目前的处境感到有些不真实:“你的意思是你把我带到了20年后的时空,现在是艾纪”

    一时之间算不清这个帐,于是特兰克斯直接给出了答案:“今年是艾纪783年,理论上艾纪733年左右出生的你(注:特兰克斯并不知道乐平的出生日期,不过想来应该跟母亲布尔玛差不多),在现在应该有50岁左右了。”

    乐平:“”

    “我是来叫您吃饭的,不过现在看起来”说着话,特兰克斯看了旁边的厨房一眼,“当然,如果现实您不介意,那么请过来跟我们一起共享午餐——在如今这个时代,能够安静地吃上一顿饭,可是很不容易的。”

    “请让我冷静一下。”乐平朝特兰克斯摆摆手,“你成功地把我的脑袋搅成了一团浆糊。我想我需要一点时间来接受目前的处境。”

    “那么,我就不说什么了。”特兰克斯转身离去,“哦,忘了说,我母亲想见见你。”

    “布尔玛吗?”

    ——————分——————割——————线——————

    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想法,乐平还是跟着特兰克斯来到了已经50岁的布尔玛面前。

    虽然已经50岁了,不过让乐平感到有些纳闷的是,这个布尔玛看上去并不老,至少跟正史中,最后出现的那个51岁的布尔玛比起来,要年轻得多——年轻得多得多。

    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身材也丝毫没有走样,怎么看,这个布尔玛都只有30…40岁——跟几天之前还跟自己呆在一起的那个布尔玛没有多少区别。

    (注:漫画中确实是这样,大家可以自行去比较,而且还有一点要说明:漫画中那个未来时空的布尔玛,其实是53岁的布尔玛——但看上去说她35岁貌似都说老了)

    “你还好吧。”两人见面,对视了三十秒,乐平才用略有些干涩的声音问道。

    “还好。”

    虽然外表看上去相差不大,不过气质上就天差地远了。大约是经历了太多吧,这个布尔玛显得非常稳重,远远不像自己认识的那个布尔玛那么轻佻。

    (神转折揭晓——有没有出乎大家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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