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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一刀?”阎王反问道。
唐欢闻言,微微皱眉道:“不好听。”
略一停顿,唐欢继而说道:“我杀人,共计有十三刀。不如就叫杀人十三刀?”
“难听。”阎王明显是一个很传统的江湖人。即便是在绝学上,也讲究雅俗同赏。唐欢这起名的审美,太低俗了。
“好用就行。”
唐欢说罢,主动往前迈出一步。刹那间,铺天盖地的杀意蔓延而来。竟是连那月光,也在一瞬间黯然失色。阴风阵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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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唐欢在部队一泡就是十几年。
他的武道受到了军方的熏陶,也有暗杀的影子。但最终,他这集大成的压箱十三刀。是在与强者的较量中不断淬炼出来的。
简单好用,杀意果决。。。
唐欢的每一刀,都没有任何花哨。部队的经历告诉他。所谓的决斗,除了技巧和实力之外,真正考验的,其实是体力。
纵然你满腹战略布局,可当你在战场上透支了体力之后,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手指连扳机都扣不动了。就算给你一枚大炮,又能干什么?
唐欢的武道自成一派。综合了多家所长。而所谓的十三刀,除了他只创造出这十三刀。更重要的是,以他目前的力量,只够这十三刀。
十三刀一过,若是他还没能打败对手,便输了。
但时至今日,哪怕是曾经与他激战最凶残的强者,也只不过逼出他第十刀。便惨死于他的鱼肠之下。
今晚,阎王有这个实力逼出他全部十三刀吗?又或者,直接打败唐欢?
唐欢的第一刀,虽只是防守反击,却依旧带给阎王极大的震撼。而第二刀甫一出手,更是令阎王脸色骤变。
这第二刀,侵略性极强。猛一劈出,便宛若一头原始森林中的财狼,闪烁着猩红的目光呼啸而至!
阎王手腕一抖,迅速抬起血红匕首格挡。虽是勉强挡住,身躯却不由自主地倒退两步。
而刀锋碰撞之际,更是爆发出连串的火光。
后续三刀,阎王有些是靠敏锐地反应避开。或是以暴制暴,通通硬抗下来。
后者,只是伤神费力,而前者,虽堪堪避过,风险却更为巨大。一旦失败,就有可能被劈成重伤。
当熬过前五刀之时,阎王不得不改变当初的判断。
龙祖花这一个亿请自己暗杀唐欢,开价太低了。
杀唐欢的价钱,应该再高一些。
两个亿?
三个亿?
都不足以诠释展露真正实力的唐欢!
五刀过后,唐欢忽然停下了攻击。
他气定神闲,脸上毫无表情。目中却微微流露出失望之色。薄唇微张道:“这不是较量,你也不能一味的躲避,防御。”
这番话是唐欢的内心真实想法。
他应战,而且是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他不是来教训阎王的,也并不想在这个本该阖家美满的时刻碾压阎王。
尽管阎王能抗住他的五刀,在他所接触的高手或者强者中,已经算是佼佼者,算是出类拔萃了。
可这并非唐欢渴望的结果。
他要的,是势均力敌的较量。
是一场能带给他思考和领悟的公平决斗。
哪怕最终败给了阎王,他也不会因此感到愤怒或者遗憾。
技不如人,生死有命。
唐欢的态度激怒了阎王。也令他感到羞耻。
是的。
从一开始,阎王就将自己摆在和唐欢平等的位置。他并不认为唐欢技高一筹,也没觉得唐欢比自己更为强大。
可在唐欢第一刀轻松化解了自己的攻势之后,他竟是下意识地选择了防御,选择了避战。
为什么?
当人们潜意识觉得对手比自己强大之时,总会下意识地避其锋芒。
此刻的阎王,不正是如此么?
唐欢一语识破他的内心,便仿佛一巴掌狠狠抽打在了阎王的脸上。令他异常羞耻,无比难堪。
他紧握手中的刀锋。寒声说道:“我是师傅点头过的强者。”
“所以。”唐欢微微抬起鱼肠。“别让我看不起你!”
唐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待阎王的攻势。
而阎王也并没有让他失望。继龙吟之后,他接连施展两招极为精妙,且杀伤力极大的攻势。
尤其是最后那一刺。仿佛裹挟奔雷之势,杀伤力之大,变化莫测之繁杂,仿佛都不像是阎王所能拥有的绝学。仿佛已经超越了他这等境界所能展现的实力。
不是唐欢看不起阎王。
以他前五刀的试探,他便基本判断出阎王的真正实力。
撑死了,能抗住唐欢第八刀。
虽然这在唐欢所接触的强者中,也已经能够勉强挤进前三的位置。可他最后一次接触真正的强者,还是在三年前。这三年,唐欢又有所精进。而阎王,仍只能在三年前的唐欢面前挤进前三。
他不满意。
甚至很失望。
他预期中的阎王,是至少能抗住自己前十刀的。
他甚至不顾性命的希望阎王能逼出他最后三刀。
也只有逼出他最后三刀,才能真正激发他的潜能。
人不面临死亡,又哪里能挖掘出自己的极限?
唐欢,已经足足三年没有近距离接触死神了。
果不其然。
当唐欢第八刀劈出之时,阎王再无挣扎之力。手中那把染血无数的血红刀锋被击飞,刀口上更是出现无数的龟裂细纹。
那是被唐欢霸道的爆发力震荡出来的。而面对如此恐怖的爆发,阎王仍能紧握匕首。也从侧面体现出他不俗的臂力了。
可惜,他面对的是前猎龙首领。前总参第一强者!
他这个所谓的华夏杀手界第一高手,终究还是败了。
败得毫无悬念,拜得心服口服。
唐欢收起鱼肠,那始终没有抬起过的左手,都仿佛在轻叹。
左手刀,是杀人技。
他对阎王没有杀心,只有较量之意。故而一直没有施展左手刀。
反观阎王,却是脸色煞白地望向唐欢。眼中有些迷茫,但更多的,却是敬佩:“你很强。比我强。”
“我输了。”阎王心服口服。
然后,他不等唐欢开口,缓缓闭上了双眼:“杀了我。”
唐欢收起刀锋,表情看起来颇为落寞。
这一仗对唐欢来说意义不大。顶多算是热身。却耽误了他观看春晚的时间。
摇摇头。唐欢抿唇说道:“输了的确要受到惩罚。就罚你陪我看春晚吧。”
“你侮辱我?”阎王咬牙。双目圆睁。
“你不配。”唐欢淡淡摇头,耸肩道。“不想看就走吧。我该回家了。”
根据唐欢多年看春晚的经验,等他回到家中,还能赶上第二个小品节目。那是小品界大咖的时间段,也是春晚的黄金时间点。
一年就出这么一个节目。唐欢还是很珍惜的。
“你不杀他。就是在折磨他。索性,一刀劈了他。给他个痛快。”
忽然。
夜幕之下,一把宛若银铃,却仿佛源自大雪山的空灵之声响起。
冷彻心扉,却又悦耳之极。
很复杂甚至矛盾的一把声音。却深深吸引了唐欢的注意。
一时间,他连马上就要播出的小品节目,都要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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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我肚子好饿!()
第三百八十二章 我肚子好饿!。。
唐欢转过头来,只见一道雪白的身影缓缓从黑暗之中浮现出来。
仿佛身上沾染了寒冰,又仿佛有一道仙气萦绕。
她穿一身雪白的薄纱,脚下更是一双素白的布鞋。身躯很纤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
唐欢瞧不见她的模样,因为她的半张脸,都被薄纱遮掩。可仅露出来的眉眼,以及薄纱之下的面庞轮廓,就足以体现出她的绝代芳华。
仙女?
这身打扮,唐欢也就在武侠片、仙侠剧里见到过。二十一世纪,还真没在现实中见过。
如此一个仙气十足的女子。说出来的话,却杀伐果断。仿佛唐欢不把阎王击毙,就是残暴的刽子手,就是折磨人的恶魔。
反观阎王,在瞧见蒙面女子的一瞬间,便单膝跪地,神情中满是恭敬:“圣女。”
仿佛蒙面女子要唐欢杀的,并不是他阎王。而是其他人。
有人要杀你,你却对此人恭敬之极。这证明什么?
证明在阎王心中,此女的地位,远比自己的生命更为超然。
蒙面女子目光如寒冰地瞥了阎王一眼:“无用。”
略一停顿,她似乎对双方刚才的那一仗,还有些耿耿于怀:“灵活运用我教你的东西。至少能接他十刀。你心生畏惧,发挥失常了。”
接十刀?
也就是打破了唐欢所接触的强者极限。更是追平了记录。
阎王的面庞压得更低了:“请您责罚。”
“你的命是他的。与我无关。”蒙面女子说得轻描淡写。嗓音清脆如黄莺出谷,可话语中的意思,却又充满杀机。委实让人莫名复杂。
唐欢耐心听着这二人的谈话。基本判断出几个重要信息。
其一:这个被阎王称之为圣女的蒙面女子,在神秘的逆鳞之中地位超然。他记得阎王说过,拥有几百年历史的逆鳞组织,能调动他的只有数人。很显然,眼前这位蒙面女子,就拥有指挥阎王的权力。而且看起来,已经不仅仅是指挥那么简单了。甚至能轻易夺走阎王的性命。
其二:蒙面女子强大之极。并且正是阎王口中的师傅。否则,蒙面女子岂会说出刚才那番话?
只要运用她所传授的东西,就能接住自己十刀。
连教出来的徒弟都能接自己十刀,那你这个师傅还了得?
林中的气氛一下子僵硬起来。
他与阎王接触过两次,事实上,他对这个要杀自己的阎王并没什么坏印象。更加没有杀他的心思。
在白城,唐欢的生活是紧凑的,却也同样很空虚。
紧凑的是,他的普通生活,他展露在所有人面前的阳光生活,很忙碌,也很紧张。
可在武道这条道路上的追求,却异常的空虚。
三年了。
他始终没有遇到一个真正的强者。阎王算是一个。所以他不想杀对方。从一开始,他就摆好了心态。只是要与之切磋。
强者难求,对手更是难求。
尽管阎王的实力,还并不足以充当唐欢的对手。但至少,今晚算是让他真正活动了一下筋骨。
八刀了…
算是一场不错的运动了。
“我不想杀人。”唐欢摇摇头,拒绝了蒙面女子。
“这是生死之战。他赢了,也会杀了你。”蒙面女子目光冰冷,却是毫无烟火气地看了唐欢一眼。
“没有发生的事儿没有参考性。”唐欢抿唇道。“我赢了。我有选择权。”
蒙面女子不再多言,回头看了阎王一眼:“他饶你不死。”
“我知道。”阎王紧咬牙关。并没有侥幸逃生的喜悦。脸庞紧绷,眉头深锁。看起来并不轻松。
“断手。”蒙面女子口吻清淡。声音依旧悦耳动听。可说出来的话,却残忍之极。
阎王闻言,二话不说捡起了地上的匕首。而后反手一劈。齐腕斩断了左手。
殷红的鲜血狂喷而出。阎王的脸色却瞬间苍白如纸。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险些晕厥过去。
瞬间的失血过多,令阎王体力不支。靠着一颗老树才能勉强站稳。
蒙面女子丢出一块手帕,薄纱之下的红唇微张道:“从今往后,你就是他的一条狗。他要你跪下,你不能站着。他要你死,便不能活。”
“是——圣女。”阎王捡起手帕,堵住了断腕处狂喷的鲜血。
“滚。”
蒙面女子眉眼间满是淡漠之色:“养好伤,做一条好狗。”
阎王深深看了唐欢一眼,转身遁入黑暗之中。
直至阎王彻底消失在夜幕之下,唐欢才收回视线,有些迷惑地看了蒙面女子一眼:“我赢了,我决定放了他。”
“我是他的师傅。我没有决定放过他。”蒙面女子神色如常道。“从今往后,他的命是你的。你随意处置。”
“我不养闲人。”唐欢斩钉截铁地摇摇头。“也没那闲钱。”
“他虽然不如你。但也可以做一条令主人称心的狗。”蒙面女子微微眯起眸子。“你若不要,他必死。”
唐欢算是服了。
说起来,欢哥也算装逼界的一把好手。可跟眼前这个蒙面女子比起来。还是差距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