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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的贴身保镖-第2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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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猜测慕青就是血魔。

    可他无凭无据,也没办法揭穿慕青的真实身份。

    甚至于——他连慕青现在做什么,在哪儿,都不是很清楚。更别谈有什么具体计划了。

    “想什么呢?”

    宋秘书温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唐欢微微回神,却有些不怀好意道:“在想宋姐今晚穿哪条睡裙。”

    “不知羞。”宋秘书轻轻瞪了他一眼。缓缓说道。“是不是还在琢磨慕青?”

    “嗯。”唐欢点头。

    “我查过他。在白家待了差不多快十年了。按照他们富人家的规矩,算是半个家奴。”宋秘书轻笑道。“这回你是不是可以完全放心了?”

    白家不可能豢养一个所谓的杀手十年吧?

    那白家成什么了?

    杀手俱乐部?

    要知道,白家的家族企业,可是比董雄打造的商业帝国还要庞大啊!

    这话说出去,谁也不信吧?

    “十年?”

    唐欢却是目光一闪,抿唇道:“我们很快就能知道这慕青究竟是不是血魔了!”

    他拿出手机,打给了阎王。

    ~~

第四百九十三章 我死!() 
第四百九十三章我死!

    宋秘书给出了时间。

    十年。

    这个时间未必很精确,但有了一个大致的时间线。

    只要找阎王核对一下,他就基本能够判断这慕青是否就是血魔了。

    电话刚一接通,唐欢就直截了当地问道:“血魔是时候叛出逆鳞的?”

    “啊?”阎王被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问的有些发愣。他迟疑了一下,这才缓缓说道。“我印象不是太深了。怎么也有十来年了吧?”

    果不其然!

    这个时间就刚好和慕青在白家的时间对上了!

    但单凭这一点,也无法确认慕青就是血魔。

    “血魔当初叛出逆鳞,是不是遭到了逆鳞的追杀?”唐欢继续问道。

    “当然。”阎王义正言辞道。“他当初打伤几个长辈。并扬言逆鳞谁也管不了他。还窃取了一些秘密情报。逆鳞岂会放过他?”

    “可为什么时至今日,你们依旧没有找到他的下落呢?”唐欢的眼中闪现寒光。

    阎王无法回答。只用一句血魔也许人间蒸发了事。

    但唐欢却可以给他答案:因为这些年来,血魔一直寄人篱下,受到了白家的保护和保密!

    甚至给了他全新的身份,全新的工作!

    “如果我没猜错,血魔还精于易容之术?”唐欢挑眉问道。

    “你怎么知道?”阎王乍舌道。

    易容之术本就是古老之术。在这个全新的时代,根本没几个人有兴趣学。更加难以学会。

    首先一点,易容术的最高境界,就是用人皮易容。

    科技时代,谁会忍受如此残虐的事实。仅仅为了易容?

    但血魔却有这个必要。如若不然,他必将被逆鳞处死!

    “也许——”唐欢吐出一口浊气。意味深长道。“我已经和你们的逆鳞叛徒打过照面了。”

    “他在哪儿?!”阎王兴奋得仿佛要跳起来。“逆鳞这些年来一直在暗查。却始终没有任何消息。想不到会被你撞到?”

    唐欢笑了笑,有些玩味道:“知道又如何?你斗得过他吗?难不成,你要杀了他。向你师傅效忠。然后重回逆鳞么?”

    “已经回不去了。”阎王轻叹一声。“师傅一言九鼎。她做过的决定,从来没人可以改变。我只是想尽尽孝罢了。”

    尽孝?

    论年纪,这阎王只怕比起凤凰大人还要年长吧?

    听起来可真别扭。

    一点儿也不现代化,不潮…

    “你这份孝心,就小心翼翼的摆在心里吧。”唐欢笑了笑,眼神渐渐变得锋利起来。“这血魔,就由我来应付。”

    阎王闻言,却是忍不住提高了音量提醒道:“你如果真的再一次碰到他,千万不能大意。”

    “哦?”唐欢笑了笑,等待阎王的下文。

    “听我师傅说,血魔从小就不学无术。不爱走正统大道。爱琢磨一些歪门邪道。就连日本的忍术,他也有所浸淫。”阎王抿唇说道。“一旦交手,你千万不要着了他的道。”

    “好的。”唐欢点点头,却也有些意外。

    日本的忍术,唐欢接触过。但都是比较低级的。甚至是用来变魔术。而那些真正高级的,用来杀人的忍术。唐欢还真没见识过。

    用魔术杀人?

    唐欢觉得很新鲜。却并不忌惮。

    以他辛辣的目光,以他对危机意识的敏锐度。就算是白家那位老供奉,也没能让唐欢着道。何况是区区一个血魔。

    自从打败陈正,唐欢隐隐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成熟。也许就连他自己,都未必能意识到成长在哪儿。可这份成长,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结束与阎王的对话,唐欢收起手机,重新来到宋姐跟前。苦笑一声道:“宋姐你说的对,这慕青的确没什么问题。是我多虑了。”

    宋秘书点点头,也没多说什么。简单收拾了一下,一同回家吃晚餐。

    晚餐依旧是宋秘书做的。很简单的三菜一汤。不算丰富,却很有营养。二人吃饱喝足。宋秘书去洗澡,唐欢却悠闲的坐在客厅看电视。

    这日子,跟两口子没什么差别了。除了不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可这事儿,外人能信二人的清白吗?

    唐欢感觉到宋秘书即将出来,忙掐灭了香烟,推开窗户换气。

    “宋家的男人都抽烟。”宋秘书莞尔笑道。“不用避着我。习惯了。”

    唐欢讪笑一声。目光却有些发直。

    今晚宋姐穿的睡裙很短。也很单薄。

    七八月的白城,很热,空气也很潮。刚从浴室出来的宋秘书,俏脸微红。那雪白的娇躯虽然裹着短裙,却依旧性感撩人。

    嗯——这其实并不是一件走性感路线的短裙。却被唐欢过度解读了。

    娇嫩的肌肤,散发着香味的娇躯。无一不向世人证明一件事。女人只要气质好,保养的好,哪怕年纪大了些。依旧魅力无限。

    甚至比一些青春少女,更具风味。

    “忙活了一天。你不去洗个澡?”宋秘书毕竟是阅历丰富之人。虽然从没谈过男友。但唐欢那复杂的眼神,她却没少见过。

    笑了笑,只是捋了捋还没吹干的秀发。坐在了沙发上。

    人一过来,就吹来一阵香风。钻进唐欢鼻息,就连身子骨都有些发软。

    难怪人们常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肯定没好事。

    真要有好事,那就是违背人类常理了——

    唐欢听从宋姐安排,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又一起在客厅看了会电视,吃了些水果。这才相互道晚安休息。

    唐欢安静地躺在床上,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

    一个钟头过去。唐欢这才翻身下床。来到客厅,打开大门。

    不知何时,阎王已经站在门口。

    他身穿劲装。虽然少了一只手,但战斗力还是很刚猛的。

    而且听阎王说,凤凰大人又教授了他一套全新的武技。相信实力并不会大打折扣。

    “我要做什么?”阎王认真问道。眼中有些火热之光。

    “保证宋秘书的绝对安全。”唐欢平静道。“如果你们之间一定要有人死——”

    “我死。”阎王斩钉截铁道。

    唐欢既没有夸奖阎王,也没有鼓励他什么。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大步离开。

    ~~

第四百九十四章 一直在找我?() 
第四百九十四章一直在找我?

    唐欢还在部队的时候,接受的教育就是:最好的防守,就是攻击。

    与其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不如主动攻击。用绝对的武力碾压敌人。

    军事行动应该如此。

    个人,亦然。

    起初在不知道血魔是谁,什么时候会出现之时。唐欢唯一能做的,就是守株待兔。很被动,也很不安全。

    现在,他知道血魔是谁了。

    那一切都变得简单了起来。

    主动找到血魔,然后给予他致命一击。彻底解除宋姐的所有危机。这,就是唐欢的方法。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唐欢安静地坐在轿车内。没有开灯。

    唯一闪烁的,就是他嘴里的那颗烟头。

    ……

    “他找我。”

    慕青笔挺地站在白不臣跟前。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静。

    “谁找你?”白不臣皱眉。隐隐感到一丝不妙。

    “唐欢。”慕青说道。

    白不臣豁然站起身来。眼神沉稳道:“我以白家少主的身份命令你,终止这项任务。”

    “抱歉。任务是老爷亲自下达的。而我,也已经拿了龙老板的全部酬劳。”慕青缓缓说道。“我不可能终止。”

    “如果你这次任务失败,白家将万劫不复!”白不臣寒声说道。

    “大少爷您多虑了。”慕青摇摇头。淡淡道。“此事与白家无关,也与您无关。唯一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慕青将被白家派去海外而已。”

    白不臣怔了怔。

    费解道:“你要离开白家了?”

    “大少爷您别露出这模样。”慕青依旧是摇摇头,神色如常道。“我知道,您并不喜欢我。您也知道,我素来和二少爷走的近。我离开白家,对您不会有坏处。”

    “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白不臣追问道。

    血魔在白家当了十年家奴。

    忽然就要脱离白家?

    仅仅是为了这项任务么?

    白不臣不信。

    他甚至很清楚,父亲极为重视血魔。早已经将他当做第二代供奉培养了。

    否则,又岂会冒着如此大的危险,养他十年?

    要知道,一旦被逆鳞知晓了这些年来,一直是白家在保护他。白家将永无宁日。

    那个杀手界的传奇组织。可不管白家多么富有,有多大的权势。

    在他们眼中,永远只有两种人。

    活着的,死了的。

    “小师妹发布了江湖令。”慕青平静说道。“我忍辱负重十年。在白家当了十年的看门狗。欠白家的,早已经还清。是该做一些我想要的事儿了。”

    “比如说?”白不臣问道。

    “杀了唐欢。一战成名。”慕青似乎根本不在意宋秘书的死活。

    在他眼里,唐欢才是真正的劲敌。

    “血魔大名,还不够显赫吗?”白不臣不可思议道。

    在杀手界,血魔早已经是神话般的存在。人人为之发抖。

    为什么非要杀死唐欢,才够出名呢?

    杀手界?

    血魔淡然一笑,抬眸看了白不臣一眼:“大少爷,您是商界中人。您在意的,是利益,是家族继承权。而我,要的是绝世强者的称号。是名动天下的名望。杀手界的名气有什么意义?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强者,才是我真正的追求!”

    白不臣沉默起来。

    他看出血魔去意已决。也知道父亲肯定允许了他的决定。否则,这次岂会跟随自己前来白城?

    原以为,父亲回心转意,慢慢开始重视自己了。

    现在看来,父亲只不过早就有了全盘计划。哪怕是安排血魔前来白城,也是另有目的。绝非为了培养自己。

    血魔来白城做什么?

    打败唐欢,一战成名。

    然后在即将到来的英雄会上崭露头角!

    英雄会无私人恩怨,哪怕是血魔这个逆鳞叛徒,也不会受到制裁。

    而这样一个场合之下,却是血魔成名的绝佳时机。

    他早就有所耳闻。

    大长老要在离开人世之前,拟定一份新生代十大天王!

    他,必将占据榜中!

    老一辈强者必将成为过去式。而新生代的十大天王,将引领风骚。成为未来三十年的风向标。

    陈正的实力,一定在自己之上么?

    这些年来,他在白家是什么待遇?自己又是什么待遇?

    盛名之下,哪怕是位高权重的白庆阳,也会给予极大的尊重。

    这就是十大天王独特的地方。

    血魔要的不是优渥的生活和数之不尽的财富美女。

    他要的,是人们对他的敬畏和尊重。

    这十年,他太孤独了。

    他没有一刻放弃过大放异彩。成为人中龙凤。

    他要用自己强大的武力告诉所有人。他血魔,是真正的绝世强者!

    可每一个绝世强者都要通过残酷的考验,才会有人认可。

    他不可能打败陈正而成名。白家也绝对不允许。

    唐欢,成了他绝佳的目标。

    杀了他。成就自己的辉煌!

    ……

    半夜。

    凌晨三点。

    阎王纹丝不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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