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明星的贴身保镖-第7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每个人手中,都紧握着泛着寒光的匕首。

    部分人手中的匕首上,还沾染着来不及拭擦的血迹。触目惊心,令人发毛。

    可当最靠近唐欢的第二个黑衣人,以同样的方式倒在血泊中时。客厅里,再无咒骂。

    剩下的,只是倒抽凉气的声音。

    当第三个,第四个黑衣人以相同方式倒下时。客厅里,除了弥漫着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所剩下的,只有恐慌与不安。

    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男人究竟要强大到何种地步,才能以如此方式收割同伙的生命?

    而惨死的四个同伙,竟是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都仿佛是享受着安乐死…

    可那一张张在临死前流露出来的惊悚、恐惧的脸庞,又哪里能让人相信,他们是安乐死?

    他们根本就是被谋杀!被屠杀!

    被残忍地——虐杀!

    当恐慌累积到极致时,刺客们彻底爆发了!

    他们不顾一起地朝唐欢蜂拥而至。

    伴随着一具一具尸体的倒下,客厅内的血腥味,早已浓烈得刺鼻。

    尸体,也堆积如山。

    砰!

    一声闷响。

    边缘的一名刺客,在毫无征兆之下,掏出了手枪。并朝唐欢的方向,精准射出了一颗子弹!

    一颗若是击中脑袋,足以轰掉半颗脑袋的暴力子弹!

    但这名刺客的愿望落空了。

    他精准射出的子弹,并没能成功击中唐欢的脑袋。

    相反,唐欢那微微摇晃了一下身体,便轻松躲过子弹的画面,却定格在了刺客的脑海中。

    然后,他的脑袋炸裂了!

    这个男人,是魔鬼!他不是人!

    他若是人,怎么可能连子弹都能躲开?

    他若是人,怎么可以如此轻松地击杀一个又一个刺客?

    他是非人类!

    是疯子!

    是怪物!

    “原来你还是个神枪手。”

    宛若魔鬼般的嗓音,在这名刺客耳畔响起。

    下一秒,他那早已经炸裂的脑袋,被扎入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从下颚灌入,深入脑中。

    角度很刁钻,却近乎泯灭人性。

    扑哧!

    当匕首拔出的那一刻,混杂着“杂物”的血液,从下颚咽喉处喷涌而出。令人作呕。

    唐欢出刀,并非只制造一个刀口的缺口。

    仿佛是被爆破开来一般,触目惊心!

    “下辈子做个善良的人。”

    唐欢目光冰冷地扫视所剩无几的黑衣人。

    他们惊慌失措,魂不附体。

    他们缓缓往后倒退,险些踉跄摔倒。

    他们彻底丧失了战斗力,只想离这个魔鬼远一点。只想逃离这炼狱般的空间!

    “或者,做如我这般人。”

    ~~

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 你遇到麻烦了?() 
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你遇到麻烦了?

    杀戮,开始了。

    但很快,便接近尾声。

    当最后一名黑衣人倒在唐欢面前时,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充满了——绝望。

    三十余最顶尖的杀手,竟如此轻而易举地,被这个手握匕首的男人斩杀?

    他是恶魔吗?

    是魔鬼吗?

    他为何如此恐怖?

    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竟然,连子弹也可以轻松躲避?

    事实上,当这三十余顶尖杀手接到任务时。他们最为担心的,从来不是目标人物会带来多大的麻烦。而是如何安全离开这遍地大亨的富人区。

    又如何来无影去无踪。

    毕竟,住在靖江别墅区的,都是明珠城有头有脸的大佬。

    而他们潜入的别墅,更是明珠城女首富之家。

    侵入这种商界大亨的家中,注定会留下非常棘手的后遗症。并惹怒城中权贵。

    可谁都没有想到,真正的麻烦,不是善后,而是他们的目标人物。他们的——必杀之人。

    噗通。

    黑衣人倒下了。

    绝望而恐惧地倒在了血泊之中。

    至此时,三十余黑衣人被一网打尽,不留活口。

    原本宽敞开阔的别墅客厅之内,遍地横尸,血流成河。就连每一口呼吸,都充盈着刺鼻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终结掉这群黑衣人之后,唐欢并没停下杀戮的脚步。

    而走出别墅,将那两名把风的黑衣人,也一并带走。

    不含怜悯,杀伐果断。

    终于,吵杂的别墅,陷入了宁静。

    这场腥风血雨,也在唐欢近乎碾压的残暴攻势之下,归于平静。

    啪嗒。

    拉开包厢,当黑寡妇瞧见她熟悉的家中呈现如此血淋淋的画面。她几近作呕。胃部一阵翻滚。

    “全都——死了?”

    黑寡妇走下楼梯,不可思议地望向唐欢。

    她知道,也了解唐欢的实力。

    江湖上,唐欢是名声显赫的强者。

    可黑寡妇从没想过,一个人类,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男人,竟然能强大到如此地步。

    其残忍程度,也远超黑寡妇预料。

    心狠手辣的黑寡妇?

    灭绝人性的黑寡妇?

    黑寡妇苦中作乐,自嘲地苦笑一声。和唐欢这狠毒残暴的手段相比,她清纯得像是个雏儿。可爱天真。

    “你希望他们活着,然后杀死我?”

    唐欢正在用湿纸巾拭擦脸上的血渍。

    他甚至想洗一个热水澡,但他知道,时间有限,不允许他活得太矫情,太仔细。

    “当然不是。”黑寡妇吐出一口浊气,缓缓走向了客厅。

    好几次,她险些被地板上的血浆滑倒。

    刺鼻的血腥味,令她作呕。

    那一张张狰狞而绝望的脸庞,更是如同幽灵恶鬼,恐怖之极。

    “我想,你应该有办法处理这些尸体吧?”唐欢清理了身上的血渍,从容起身道。“我在这里多待一分钟,对我,对你来说,都很危险。”

    “我明白。”黑寡妇没有挣扎。

    她希望唐欢留下。

    因为她黑寡妇在明珠城,也绝非籍籍无名之辈。

    可今晚发生的事件,让她明白了一个残酷的道理。

    在森林法则中,财富与名望,并不是万能的。

    某些时候,必须拿出强硬的个人实力,才能自保,才能帮助别人。

    此刻的黑寡妇,无能为力了。

    强行让唐欢留下,不仅会令他陷入四面楚歌的险境。甚至,还会因为她的“孱弱”,而牵连唐欢。

    黑寡妇是个足够理性的女人。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儿。

    今晚,她不能优柔寡断。必须作出抉择。

    “我该走了。”唐欢还算平静地笑了笑。

    “稍等。”

    黑寡妇转身上楼,不到一分钟,她重新回到客厅。小心翼翼地将一把精致手枪递给唐欢:“拿去防身。”

    唐欢微微眯起眸子:“你用这把枪杀过人吗?”

    黑寡妇愣了愣,摇头。

    “谢谢。”唐欢没多言,收起这把银灰色的精致手枪,转身出门。

    “唐欢!”

    黑寡妇喊了一声。情绪有些激荡。

    “嗯?”唐欢转身,望向黑寡妇。

    “保重。”黑寡妇红唇微张,却终是说不出太多话来。

    今晚的明珠城,注定是不夜城。

    这群黑衣人,也仅仅只是开始,而非结束。

    这个夜晚,唐欢将面临全城追杀。

    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靠自己的能力,闯过去,熬过去,别无他法。

    “你也是。”唐欢笑了笑。大步离开。

    今晚的唐欢,凶多吉少。

    可他更加清楚,吴青山为了除掉他,甚至不惜在黑寡妇家中行凶。

    这也就意味着,今晚的吴青山,根本不在乎黑寡妇的死活。只要能击杀唐欢,所有人都可以陪葬!

    所以唐欢不能留在黑寡妇家中。

    其一,黑寡妇保不了他。

    其二,靖江别墅区,已经不再安全。

    但这偌大的明珠城,又哪里还有安全区呢?

    酒店?旅馆?饭店?买醉的夜店?

    都不安全。

    当这群怀必杀之心的黑衣人出现在黑寡妇家中时,这座城,已是炼狱,唐欢亦无处可躲。

    他借了黑寡妇一辆轿车离开靖江别墅区。漫无目的地行驶。

    后方,尾随了跟踪车。

    跟得明目张胆,根本不怕被唐欢发现。

    唐欢也是摇开了车窗,任凭冷风拂面,让自己保持足够的清冷。

    时间,已经指向夜间十点。

    唐欢行驶了将近半小时,在附近的酒吧街停下。

    下车,迎风点了一支烟。像是一个深夜买醉的男人,踱步前行。

    “哥们,进去坐坐?”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走近唐欢,十分热情的揽客。

    这条酒吧街,可不是高档夜店。附近也经常会发生酒后闹事的事故。

    选择这里停车,更符合今晚的气质。

    高档次的地方,只要上头一句话,唐欢就会被彻底孤立。任凭各家夜店人山人海,他却形单影只,一眼就会被人发现。

    但这里,就方便多了。

    上头也没那么好控制。

    “好的。”

    唐欢微笑点头,走了进去。

    只是在他进门的那一刻,余光瞥见了不少行迹诡异的身影。并慢慢朝这间酒吧逼近…

    刚进酒吧,唐欢就被那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吵得有些头疼。

    耳畔,却响起了年轻人的声音:“哥们,你遇到麻烦了?”

    ~~

第一千三百二十五章 五百万够吗?() 
第一千三百二十五章五百万够吗?

    这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轻车熟路地将唐欢引入到了角落的卡座。

    卡座呈环形,居中摆了一张吧台,大约能坐五六人。

    坐在里面,能看清酒吧绝大场景,却不会被重金属音乐惊扰。算是非常隐蔽的位置,而且闹中取静。

    年轻人并没急着追问,待得唐欢入座之后,他只是自来熟地为唐欢点了一些酒水,拼盘。

    然后,挨着卡座边缘坐下。

    与唐欢保持一个非常微妙的距离,没有侵略性,但也没打算离开。

    “哥们,抽烟吗?”年轻人很恭维地递给唐欢一支烟。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

    “我有。”唐欢从兜里摸出烟盒。

    这烟是黑寡妇提供的。市面上买不到的牌子。甚至没有明确的牌子。

    年轻人愣了愣,随即将香烟塞进了自己的嘴巴。

    啪嗒。

    二人点上香烟,年轻人又很客气的为唐欢倒酒。顺道为自己倒了一杯。

    卡座内的气氛有些微妙。但唐欢仍是镇定自若。抽着烟,喝着刚开封的酒。

    并不主动与年轻人攀谈。

    “我姓李。”年轻人自我介绍道。“认识我的称呼我为小李子。哥,您贵姓?”

    简短一番交谈,小李子已经从哥们转换为哥了。无形中,拉近了他与唐欢的距离。

    “小李子?”唐欢笑了笑。仔细打量了小李子一眼。

    嗯。小伙子长得十分痞帅。身高与唐欢接近。但身板单薄了些。

    当然,在花季少女眼中,这种高挑痞帅男人,才是白马王子。

    欢哥这种类型,即将挤入油腻大叔行列。

    “哥你这么称呼我就行了。”小李子灌了一口酒,痞帅的脸庞上挂着很热情的笑容。“哥,你被跟踪了。知道吗?”

    唐欢闻言,目中掠过一抹异色。

    这小李子真的只是个普通酒保吗?竟然察觉到如此隐蔽的跟踪者?

    瞧见唐欢脸上的疑惑之色。小李子很真诚地说道:“哥。我在部队干了六年了。还当了两年侦察兵。这种反跟踪能力,还是具备的。”

    唐欢忍不住笑道:“看你的模样,也就二十出头。能在部队干了六年?”

    这小子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也算是老手了。

    小李子闻言,立刻解释道:“哥。我就是面相年轻。其实我已经三十一岁了。”

    说罢,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磨破皮的钱包。取出了身份证。

    唐欢随意扫了一眼,还真是三十一岁。仅仅比唐欢小了不到三个月。

    唐欢喝了一口酒,心中自嘲了一番:唐欢啊唐欢,你长的着急,外表与年龄不符。不代表所有人都着急啊。人家就是天生丽质,长的显小,你不服都不行。

    “的确,我被跟踪了。”唐欢点头承认了。

    漫漫长夜,唐欢有大把时间陪这小李子挥霍。

    他想知道,这年轻人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

    “他们是什么来头?”小李子追问道。似乎进入了正题。

    “我说是杀手,你信吗?”唐欢问道。

    小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