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常理的古别理啊!可是;我更喜欢唐代诗人孟郊的古别离……欲别牵郎衣,郞今到何处?不恨归来迟,莫向临邛去!”
“人各有情;不可相强!”
“再看看常理的妾薄命;啧啧;就更惨不忍睹啦!十五玉童色,双蛾青弯弯。鸟衔樱桃花,此时刺绣闲。娇小恣所爱,误人金指环。艳花句引落,灭烛屏风关。妾怕愁中画,君偷薄里还。初谓来心平若案,谁知别意险如山。乍啼罗袖娇遮面,不忍看君莫惜颜。真是前车之鉴啊;爱妃;你可要三思;不要一步错;步步错;像这首诗中的女主人公一样惨。你说你要那样啦;让我再见你于心何忍啊?!为了以防万一;你还是从了我;比较省事!要不然你像蔡文姬一样不幸福,哪怕我像曹操一样,拥有天下,也不心安啊?!”
“可是我要从了你;不就应了李白的妾薄命……汉帝*阿娇,贮之黄金屋。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雨落不上天,水覆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你就不向好的方向琢磨哎。。。。。。干嘛去。。。。。。我还没说完!”
经他这一闹,离愁已经飞离到九霄云外,又经风一吹,骑在马上的自己,连离愁剩下的一丝一毫有些心里不顺畅的忧伤也没了踪迹。
再回首想想这次过往,虽有些遗憾,但也没有后悔,就很好啦,想想人家唐太宗不也信奉魏征的人生要留些遗憾吗,更何况自己这个一介小小的女子,在一向视女子和小人为难养也的社会,能这样,应该很难得了吧?!
毕竟,一切让自己心里还是有舒服的!剩下的看来自己只有知足和感恩,且行且珍惜!就这样,我的爱离别结束吧,相信它又正在另一种方式开始!
99烈火灼心()
我以前以为自己如同一个虫子一般,谨谨慎慎地活着,着实不易,可和他的烈火灼心的七年一比,我只有甘拜下风。真是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
走走停停,以为一切像来的时候那么顺心如意。却忘了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自然路也一样。哪怕是一样的路,因为遇到的风景不一样,也顿感天壤之别。
有时候我想要是我们路途中,没有遇到他,也许,就那样被冤枉,真的被口塞着一块布,连冤枉都喊不出,活活地被凌迟处死。张六哥啊,是你让我知道了这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只有人们想不到的事情。
故事还得从一个夏日说起,张六哥收到一个同乡的飞鸽传书,要他紧急去一个地方。他的母亲本来是不让他去的,可他鬼迷心窍,觉得人初入江湖,不能不讲信义;而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也许,这是因为他不知道对恶人,敌人讲信义,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如约而至,不想是到了目的地,却只见一家三口的尸体。接着,官府的兵马来了。不容他吐一个字,更何况,他也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什么。很快,严刑拷打之后,他被人强按下了手印,等待他一生中最后的生不如死后的终结。
本以为一切到此为止,不想他又被老乡救出。数月之后,他的身体恢复如初,可是心里却再不是从前的心。日日似乎活着像没有明天,日日似乎再等待被人追住后,凌迟处死。而再不用时时生活在担惊受怕中!可老天似乎另有打算,他辗转着活着,做过马夫,也做过衙门里的衙役,可似乎都没有人再找他。
只有他日日生活在恐惧之中,再不敢生存在虎穴里,尤其是得知上面的人,又再提七年前那个他的案子。他赶紧抽身,过起装傻的生不如死的日子。这七年之中,唯有自己的救命恩人—翠儿,对他不离不弃,还和他收养了一个女儿。
因为他深知他是一个活了今天,就不知道明天的人,他不愿伤害了人家姑娘,只强忍着自己的本能和*,把翠儿当亲妹妹看。
只是,她一直把张六哥视为她的男人,读过些诗书的她相信……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见过汹涌的大海,他方的水便不值一提;除却巫山彩云,别处的云就相形失色。顺次经过花丛,懒得回头一看,半是因为修道,半是因为想你)。
她相信只要她坚守,只要他不离弃,总有云开日出时。毕竟,他们俩是有情有义,这是谁也看出来,谁也明白的事。她等待她好奇为何他一直回避自己,不是因为不爱她,不是因为他说的一切理由,只是感觉他是希望她更好,他才做出忍耐和逃避。既然他忍得起,她就等得起。
两个人就这样一起风也罢,雨也行得过了风雨飘摇的七年。这七年中,他们收养了他们现在的女儿—兰儿,视同己出,外人一直把他们视为一家三口。
只有翠儿明白,张六哥一直找媒人为她说亲,也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是怎样一次次以各种借口,把要娶她的男人吓跑的。树要影,人要名,为此,她牺牲了自己的名誉,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她被公认为破鞋,未婚先孕,不知廉耻。凡事都有两面性,她终于和他安静地生活在一起了,再没有人问津,也没有人打扰!
这七年中,他们不断地搬家,有他不断换地方的缘故,也有她深知的他的不安定感。在一个地方住久了,他就噩梦频增。熟知了他这个习惯后,先前总是他提搬家,她总是莫名其妙,开始的时候,她还有些小情绪。时间一长,他们就像度蜜月一样,时常搬家,过着四海为家,处处无家—处处家的日子。她的幸福感没有因为这时常的变故,有什么变动,反正他有的是力气,而她有的是适应力。
以后,日子哪怕比这更苦一些,她都受得了,因为她曾被抛弃过,而那时她还是一个年幼的孩子,就开始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如今,日子再怎么说,也是有吃有喝的。冬天再也冻不着,还有人装给兰儿暖窝,把她的被窝总是暖得热乎乎的;还烧了热炕,而热炕总是不太热也不太凉,有一天,她发现是因为他用的是树根和结了冰的煤块的缘故,这样火总不是太旺,也不会灭掉。为此,她夸了他好几次,而他总是背过身子,装着没听见。为此,她总是哈哈地一面笑他,一面捶打他。
而到了夏天,似乎又是考验“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时候。因为他们每次找的房子都是比较偏僻,又因为银两的缘故,总是找的房子不是那么理想。虽然房子是越换越好一些,可房子往往还是冬凉夏闷。不过,他到跟他母亲学得很有生活技巧。
也许,他的智力是来源于他的母亲,而又因为和他母亲生活得时间比较长的缘故,所以,母亲良好的生活习惯让他熟知掌握了很多—什么房间里洒水,白天要尽量少开窗,这样外边毒辣的太阳造成的高温,就吹不到屋里来;再加上,窗户上向阳的一面拉上布帘,阴凉的一面打开窗户;而晚上的时候或是两面都开窗通风,形成对流;再不然,就在外边遮了一个棚子,遮住了露水,还能享受到自然中最凉意的惬意。而这个时候,他往往在她和孩子的外沿;甚至,晚上,几次起来还进行巡夜。这让她每次想起来,都觉得他太好笑,像个狼狗一样,保家护院!
他不光对孩子好,还对八竿子搭不上的亲戚—忙里忙外;甚至,对从不相识的陌生人,也是能帮则帮。由于他这个优良的品质,不管搬到哪里,不管她的名声多么臭,街坊邻里对他们家都是刮目相看,能搭把手就搭把手,有好吃的说是给孩子送的总不忘了给他们送上一份。实际上,那分量明显也包括两个大人的。
还是好人多,他们总是这么充满感恩的说,也继续,尽自己所能的把这个“好人多”的品质传递下去!
可好人是难做的,因为有时候帮到坏人,不光出力不讨好,还要因好得祸。看来,这样的现象,自古至今都有,现在不是有人扶起老人,反被老人讹的吗?!不过,我相信还是好人多,倚老卖老,老不死的人毕竟没有。所谓的真正意义上的寿是老子所说的亡可以再生,而不是一直不死。要不然,怎么说……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吗?看来,真正的长寿要么是活在人的心里,或是可以从哪摔倒,从哪爬起来!
帮人被人讹,有时候也不是最坏的。因为真正的恶,有时候,可能是要拿命去冒险,比如他年轻的时候一次冲动,所造成的糊涂,和遗憾终生。或是他近几年,为了救人,不得不和凶恶的人,拼上命厮杀。结果,由于他武术功底虽强,也是双手不抵四拳,受伤也就在所难免。要不是她懂得一些医学常识,要不是她名声虽臭,但可以时常帮帮大夫,打个下手什么的,她真不知道后果不堪设想到什么地步。
到现在,她都难忘那次他为了救人,被坏人用刀子刺伤,在胸前那么深的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只是为了不让她们母女担心,生生地忍着痛,他自己先用酒消了毒,口里咬着毛巾,自己一针针把伤口缝上。要不是他疼昏了过去,要不是她总是心里感觉不对劲,寻到了他。也许,他死了,也没有人知道
照他的理论讲,他这是赎罪,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何罪之有。
我觉得这是知足的感恩,更像些。只是因为自己本来要被冤枉凌迟而没有凌迟,就要知足,就要感恩。这是多习惯知足的人才有的感恩啊?!想到这,我情不自禁,潸然泪下。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的知足,这样的感恩!
可他的知足也好,感恩也罢,却没有感动这个世界的人。他们还是要他做替罪羊,不管他是不是,连装傻,受尽非人的虐待,都无法动摇他们伤害无辜的心。
也许,我错了,不应该说他们有心,有些人活着是没有心的。要不然,怎么会有连*也不如的说法啊,因为*有心,而有些人是没有心的。谁又能说,人一定比*强啊!
可我相信……他的知足,他的感恩,他的“不以善小而为之,不以恶小而不为”感动了这个世界。所以,老天才不经意之间让我们遇见。让一切灾难都随风去了,终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后来,看翠儿的来信知道,他们终于有*终成眷属,而且还迎来了他们生命的春天,有好多好人正教他们好多增强本领的知识,日子过得越发好了!
我为他们高兴,真金不怕火炼,相信他们烈火灼心的日子,能帮助他们更好的修行!同时,我也为老天高兴,佩服他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信他的“无为而无不为”!
我也相信四阿哥说的“高手在民间”!民间很大,我相信它能盛得下一切,包括人的九死一生,烈火灼心也许就是凤凰在浴火中更好的重生吧!
100厨娘()
终于,马不停蹄,昼夜兼程地赶到了宫里,本以为可以大大地松一口气。
谁知,还没有回过神,我就被德妃娘娘的贴身侍女引领着,去了四阿哥的地盘。然后随着四阿哥一行人到了少林寺。最后,我被安排到厨房做了一名普普通通的厨娘,平常也就是一个小打小闹的顺菜工。
有时,偶尔给四阿哥做点小菜小蝶,小粥而已。不过,我也把我喜欢吃的海鲜疙瘩汤,酸辣土豆丝,米线,火锅,酸菜鱼,酸菜肉,杀猪菜,饺子,水果粥等等都给他做了个遍,他敢吃我就敢折腾,谁怕谁,咱也不能老被他瞧扁了;更何况,他是属狗的,一向狗眼看人低。
还好,我在现代有一个一级厨师的老爸,又有一个会做各种点心糕点五星级酒店的特级西餐厨师兼厨师长。所以,在他们俩的耳濡目染之下,虽然他们会的我都不会,我好不容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学会的,他们都不屑于顾。但在厨房里和他们混久了,顺个菜,打个荷还是游刃有余,不费吹灰之力,简直都是小菜一碟。
于是,有时候,做事不免有些底气十足。总觉得,连老子都说了—治大国若烹小鲜!心想,那么,做饭一定是极简单的,可能就是像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着咱咋着!
嘿嘿。。。。。。抱歉,一不小心,牛吹得有些高,下不为例!因为不希望我吹得高高的牛砸住无辜的人,包括我这个小鲜肉,就此打住吧!不过,还是忍不住自恋地想我这个小鲜肉虽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也一定会令以后某一个人爱不释手吧。
总相信在一个远山含笑水流长的背景中;他情我愿;他来我往;我们有幸配成双。我们是彼此心目中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只要我们俩在一起就会美得无处藏;只要彼此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