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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恨人-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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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爪凌厉混乱,结界上的秦不羡一身白袍纤尘不染似要羽化而升仙。

    可下一秒,结界断裂,楼顶坍塌,她落入一群厉鬼之中,洁白的衣衫沾了酒污。这模样就好像十五年前,她的父亲秦陆从云上仙人堕入尘泥化为奸佞一样。

    梦中东里枝着了大红的嫁衣缓缓登场,她终于回忆起被种恨一事,于是寻问秦不羡,种恨本是解人忧愁,成全怨念,为何最后还是会囿于执念,为何卫添的仇恨依然未解,为何她大费周折灰飞烟灭却最后也没有能够替卫添排解心中万分之一的难过。

    “秦大人,种恨好像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对么?”东里枝愀然问道。

    秦不羡被一群厉鬼啃噬,面上青一片紫一片,玉花冠掉落青丝也被扯断,她没有回答东里枝的问题,可她转头渐渐望住站在人间的本王:“你听到了么,若再一意孤行,你便是卫添这种下场。”

    她低头看了看身旁的厉鬼,看了看身上缓缓渗出的血,最后抬头看我的心口一眼,道:“况且,你的时间不多了,当好生珍重自己的生命师叔。”

    我从梦中惊醒,倏忽间坐起,背后虚汗大盛,将贴身衣物给打了个透湿。

    窗外夜色涌起,月上枝头,耳边却依然回响着梦中那两句话——

    “你的时间不多了,当好生珍重自己的生命。”

    “师叔。”

    本王这四五个月被那个怪梦缠身没空理会旁的事,若不是梦中借秦不羡的口提醒,本王都快忘了都快忘了自己只剩三年可活这件大事了。

    我迅速扒拉开自己的中衣,见心口上那一道伤疤鲜活得仿佛昨夜才刚划开的一样,本王就忍不住想对月作诗一首:

    垂死病中惊坐起,想起自己就要死;笑问客从何处来,阴曹地府是吾乡。

    我又低头看了一眼,伤疤里已经渗出血来。

    合上衣衫往床榻上躺尸回去,我睡也睡不着,动弹也肉疼,就开始回想我是如何变成现在这般日薄西山的模样。

    话要从三年前说起。

    锦国三十八年,这注定要成为我大锦史册上风起云涌的一年。在这一年,东里枝被卫添带进宫,秦不羡被安排进司礼监做太监头儿,我在对宁的战争中,心窝那块皮肤被一支箭扯过,擦破了皮。

    这本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本王小时候上树掏鸟蛋的时候还被树枝划破了皮呢,也活蹦乱跳了这么多年,身体不仅没出过问题反而愈发康健,让宁贼愈发心惊胆寒。

    只不过那一次就有些不同,因为我的下属找来一个乡野村医。那个村医也不是来替我瞧病,而是替徐光照治肚子疼。但是怪就怪在他没去认真看那躺在军帐中、疼得打滚宛如来了葵水的女人的徐光照,而是一眼就瞧上了在一旁吃着桂花糕故意馋徐光照的本王。

    那个村医神情激动,胡子都要飞起来,指着本王因没穿好外袍而露出的心窝,牙齿打颤道:“可惜了可惜了,这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哇,竟活不过三十三哇。”

    本王将将拿起来的桂花糕,一个力道没有控制住,被捏得稀碎:“你说啥?”

    床上方才还四处打滚仿佛要生的徐光照,闻言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两眼放光,亦道:“你说啥?”

    村医摸了摸胡子,盯着我的心窝,神色愈发惋惜:“你这道伤哇”

    本王权当他是乡野骗子,故意卖弄玄虚,于是阴森森一笑:“本王这道伤怎么了?承蒙这位先生对本王这道伤注意得及时,不然它自己就快愈合好了。”

    那村医惊了一跳,转头看向生龙活虎的徐光照:“这位真是王爷?”

    徐光照点头如捣蒜:“是,是王爷,我们这儿最大的官。”

    村医便啧啧两声,不无叹惋道:“按理说王爷身边应当侍从无数,不该遭此劫难。”他让我躺下,拿出雪白一片绢帕将我心窝处那渗出来的几滴血给擦掉,这么简单的伤口处理动作,他坐下来竟叹了三次气。

    本王腾的一声坐起来,差点学了徐光照来个鲤鱼打挺证明自己没毛病:“你别给本王弄这一套,本王活不活得过三十三岁本王自己心里跟明镜似的。”

    站起身来正要走,却被他拦住。

    “这位王爷,敢问您有没有听过有一群人,专门做取野鸡内丹、卖之得利的勾当。”

    我转身,拧眉,不可思议道:“你说啥?”

    “就是王爷现在好比那野鸡,你被人”

    我的手按在了腰间宝剑上,徐光照在我身旁咯咯地笑,我听到自己愈发不镇定的声音:“你说谁好比野鸡?”

    村医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嗨,你看小人这张嘴。我是说殿下身上的珍贵罕见的宝贝,被人盗走了。”他怕我不信,指了指我心窝处那个伤口,“古南国有神胶,涂于溃烂、划伤的肌肤上两个时辰便可生新肉、长新皮,重生的皮肉与病人身上的皮肤毫无二致,便是神仙世也难以辨别出。但是,只要这胶生的皮肉被利器割破,不久便会颓败腐烂,应当及早揭开,否则会感染其他生肉。”

    说罢他指尖生出匕首,眼疾手快照着本王心窝处挑下一块皮。

    我大惊低头,看到心头上,肉皮揭掉后露出来活生生一个三寸长的刀口。

    “心头的刀口不好长住啊。”那医生皱眉喟叹,“而且,你原本藏在这里面的珍宝,已经不在了。你没有几年寿命了。”

    本王被这一连串的信息给激得说不出什么话来。

    过了良久才问:“我真的不是野鸡,我也没有内丹,我为何”

    他拱手一拜:“王爷大人,不知您有没有听说过贩卖人体器官,你可能被人给卖过,除非找回那宝贝来,否则您真的活不过三十三。”

    可他娘的。

    “本王丢的啥自己也不知道。”

    徐光照皱眉询问:“不知神医还有什么办法?”

    “那王爷还可以整理心情,接受现实。尽余生好吃好喝寻欢作乐,也不枉来人间光顾一场。”

    哦。

    呵,呵。

049、望高楼() 
打那之后,我心口这道刀痕没了那神胶遮蔽,只要一操劳它便有裂开的趋势,五月份朝堂之上暗流涌动,南国府情势不容乐观,卫添东里枝相互折磨,我被秦不羡气得半死不活,伤口就这么复裂了,于是请了病假,在王府上安心休养,白日里好吃好喝,晚上听戏打坐,养了半个多月,心口上那道伤疤才有稍微愈合的趋势。

    而卫添因为东里枝的过世也大抵沉迷了半个月多,自己无心上朝,索性也就给所有大臣都放了假。于是这半个月,我大锦的朝局进入了一个空前稳定的阶段。

    日子平平稳稳过渡到了六月,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帝京也到了可以和南国府比拟景色的时候。

    六月初六,天贶节,宫中晒龙袍,宫外晾衣裳。

    我大锦帝京把这个节日发挥了一下,大家这一天不止晒衣裳,也把自家珍藏的古董、收集的书卷拿出来晒,而沿街的小店都把自己家的招牌菜招牌酒端出来,一同晒。

    本王小时候特别喜欢这个节日,每逢这一天,便要拉上二皇兄在帝京挂起的无数衣袍之间穿行,看谁能从宫门口穿到西城门,不碰掉一件衣裳。

    后来渐渐长大,愈发发现这个游戏的智障之处,便也渐渐抛弃了,改成了从宫门口一路吃喝玩乐到西城门,肆意畅快,潇洒自在。

    我扔掉自己惯常穿的那身黑压压的袍子,换上一身清爽的白衫子,又派人招呼了徐光照到府上,把我三大箱衣裳都交代给他晾晒。之所以招呼他来,是因为本王想起来了自己被宣告死期的那日,他在那乡野医生面前笑得咯咯如野鸡的声音。

    诸事安排妥当,我自己捏上一袋银子,三步并作两步,奔了府外去。

    柳叶湾前的一片小吃摊是我一直喜欢去的地方,那个河湾旁有一棵四百年的柳树,树冠如盖蓬勃葳蕤,将一条狭长的如柳叶的河湾给遮得严严实实,有十个小摊合围着河湾右岸的树干做起买卖,取名“柳十园”。

    这大柳树下吃东西的人已经将这一片给坐了个满,我买了一份咸脆的煎饼果子,捧着一碗冰凉的梅子汁,揣了一袋五香葵花籽,一跃跳上树冠,顺着一根粗壮的树枝步入河湾左岸上方,掀开衣衫坐下,一抬头便是大片大片的带着清凉的碧色树叶,一低头便看到“墨扇坊”熟悉的卖扇掌柜在树下摆摊,仔细一瞧,几个扇面上写的还是欧阳询的字,这厢吃完还可以跳下去买把新扇子,想来当即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恍然间觉得天上景象当如是,神仙却自在应如我。

    可有个词叫“兴尽悲来”。

    就在本王啃着煎饼果子的时候,余光一瞥,不小心瞥了到树下一截探到扇面上的莲花纹衣袖。

    太阳穴应景一跳,煎饼里的果蓖儿还没来得及嚼,脆硬的角儿便割着喉咙被硬生生咽下去,疼得龇牙咧嘴的本王拂开一根柳叶枝儿,果然看到一个青蓝绸衫子,戴着一个莲花骨朵儿样的发冠。

    他身旁还有一个亭亭然的月白袍子,头上绑着一个束发的墨色绸带。

    冤家路窄赵孟清,气死本王秦不羡。

    他俩便这么勾搭上,一起出来过天贶节了。

    赵孟清的手摸上本王刚才看中的那一幅扇面,对秦不羡笑道:“这一幅如何?”

    掌柜当即道:“客官好眼力,这一幅扇面上临摹的是欧阳老先生的字,真迹要三百两,这一副只要十两。”

    许是在赵孟清身边,秦不羡的脸上不再是惯常那般冰冰冷冷的样子,日光落在她脸庞上,她整个人瞧着也带了温和的光,她看着赵孟清,脸上浮出轻快的笑:“还是不要这一副了。”

    赵孟清便从袖袋里掏出几片金叶子,摆在掌柜面前:“请问真迹在哪里?”

    掌柜望着这金叶子,一脸难色:“这这”

    真迹在本王这里。

    半个多月前,盛景园大宴,被葡萄汁给泡透了。

    秦不羡抬手拦了一拦:“孟清,不用问掌柜了,我不太喜欢这一副。”

    孟清?

    本王不知他俩何时发展到这么亲密的地步,差点撂下煎饼果子跳下去,化作大棒挑开这一对鸳鸯。

    树下的赵孟清得了便宜还卖乖,省了金子还追问:“为什么不要?”

    秦不羡依然笑,只是语气里带了些无奈:“我看着这幅扇面就心疼。”

    “心疼?”赵孟清疑惑不解。

    她喟叹一声:“是啊,我曾亲眼看着这扇面的真迹被某个附庸风雅其实并不懂书法的混账给毁了,迎风一扇,扇面从中间裂开两道,变成一片纸落了下来。想到欧阳先生的墨宝被这么糟蹋,我便心疼不已。”

    好一个附庸风雅,其实并不懂书法,的混账。

    掌柜老板睁圆了眼睛:“这位公子莫非您认识崇安”

    本王终于忍不住跳下来,怒火冲了内功,带下来数不清的柳叶呼呼啦啦一同落下来,将这扇子摊儿都给遮了个严实。

    我掏出当日她曾经落在我脚下未捡起带走的玉花冠,照着她的肩膀微微一磕,在她还没转过身的时候,在对面赵孟清震惊的目光之中,阴测测一笑恐怕不怎么好看:“在下不才崇安王,敢问这位公子,您口中的那位‘附庸风雅其实并不懂书法的混账’是不是我?”

    她于簌簌而落的柳树叶儿里回过头,皱着眉头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手中的玉冠一眼。

    本王拉过她的手,把玉冠稳稳当当地放在她掌心,换到和蔼可亲的笑容:“上次,你这玉冠落在我那里了。”

    赵孟清的神情微微一顿,正中了本王下怀。

    秦不羡并没有和我说话的打算,伸手拉了拉赵孟清的衣袖,低声道:“有些饿了,我们找个地方去吃饭罢。”

    我颠颠儿跟上前,眯眼一笑做讨好状:“本王也没吃饭呢。”

    话音方落,一阵邪风吹过,树冠上落下一个啃了三口的煎饼果子,一碗酸梅汁,一袋葵花籽。于是掌柜一摊的扇子被糟蹋了个干净。

    赵孟清还没收回去的金叶子就派上了用场,他倒是也没小气,脸上也不见怨怒,很自觉地交给了掌柜,顺便替本王道了个歉:“打扰掌柜了,多余的钱不必找。”

    掌柜接过金叶子,感激涕零。

    其实有时候我认真想想,撇开自己对他追随卫添这件事上的成见,赵孟清是一个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的人:他样貌好爱读书,书法好真风雅,待人温和有力又出手大方阔绰。

    可我又想到了初回帝京见吕舒时他告诉我的话:“前几日礼部尚书赵孟清来见皇上,路过我身边的时候,轻声问我,南国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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