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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氏才女-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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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觉得他很心思缜密,温柔无二。

    他说的十句话里有九句都是关于宁朝来的,说宁朝来又被关在书房之中不准出门云云,皆是小事,可他却是将这些事看得比天还大,时而展眉时而皱眉,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他心仪宁朝来许久。

    宁朝来,我早有耳闻,兼才智与美貌于一身的奇女子。

    那年在上书学堂前我终于见到她了,果真是貌美,我虽嫉妒,但碍于徐少桥,却一点不愿展露出来。

    我没想到的是,宁朝来对我,也有敌意,那敌意的源头,是阿奂。

    她并不知道我和阿奂的关系,所以误会了,而我,刻意让她误会下去。

    看着她眼里的失落,我无比畅快,总以为自己占尽优势,后来才知道那是我自欺欺人,盛气凌人,只不过是在掩饰内心的悲哀。

    我是一个尴尬的存在,父王想亲近,却因为阿母的原因不敢亲近,王兄因为同情偶尔才会亲近。

    我从未走过温暖,直到遇到阿奂我才会体会到被人疼爱的感觉,我想一辈子留住这样的温暖。

    我也想与我深爱的男子互相取暖,得到一辈子的温暖,却从一开始,从喜欢他的那一天开始便知道又是一个奢望。

    我、深爱的、妄图留住的男子,阿奂、王兄、他,他们都是宁朝来,宁朝来从不缺少爱,她拥有那么多爱了,他们还是要义无反顾的当她的暖炉,不管明里暗里,都只是温暖她,照亮她。

    宁朝来并不是不好,我承认她的好,她的确有资格得到世间男子的角逐,我一面认可她的好,一面,嫉妒疯狂的蔓延。

    若她得到的只是其中一个人的青睐,我会祝福,真的,我会真心诚意,毫无保留的祝福她,可是偏偏,她得到了全部。

    她得到了全部,就意味着我会一无,我将会做回孤独的雪人,独自一人感受寒冷,那样的孤独和冷,随便一样就能让我绝望,何况两种。

    上天总是不公平的,拥有的人得到的越来越多,没有的人得到的越来越少,不,应该是从未得到。

    我想,我不会再留在长安城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死去的人,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藏在心里的人,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

    佛曰: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捧黄沙。

    我淋着雨,第一次这样高傲的从他面前走过,踩着零落的桃花,一步一步,一步步的走向不知名的前方,雨洗干净了我的素衣,平静不了我的心。

    我回不到最初的地方,也走不到最想去的地方。

    那么,徐少桥,我便在半途中游荡,任风雨漂泊,终有一天我会忘却你,忘记曾经爱过一个只在乎别人的人。

    只是,我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会来,我又是否能够等到?,。

第二百九十三章 番外之楚离() 
我是皇亲国戚,且自幼是太子伴读,按理说,集才智与权势于一身的我该被天下人知晓,可我并没有太大的名气,因为长安城里文有丞相之女宁朝来,武有将军之子太叔奂。

    他们两人见面时总是针锋相对,你说我的不足,我说你的不是,在我未与太子游离在外的那几年里,他们时常为了一点琐事吵得不可开交。

    渐渐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都不再逞口舌之能,不会非要在彼此间争个高下,他们不说话,不往来,像是守着某种默契。

    宁朝来喜欢太叔奂,人尽皆知,是真的喜欢,太叔奂不喜欢宁朝来,人尽皆知,是假的不喜欢。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太叔奂天生一副冷性子,要是不喜欢,怎会三番五次的与宁朝来拌嘴,若是不喜欢,怎会为了保全她而宁愿毁了自己名节。

    我那么关心太叔奂与宁朝来,并非闲来无事,想要看透别人的爱恨情仇,我只是在意她,上阳,而她在意的,只是这两人。

    我很喜欢上阳,从小就喜欢。上阳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是公主,与生俱来就比别人多了一分高贵,但她却选择结交宁朝来。

    最初知道她和宁朝来走得近的时候,我就担心她不是真心,后来,果真如此。

    她处处算计,从小算计到长大,一举让宁朝来身败名裂,不惜亲手要了丹阳的命,说实话,这样的上阳让我惊愕得手足无措,我从不知道我喜欢的女孩是这样的狠辣。

    一时的成功不意味着她会成功,这个结果,她早应该明白的。

    宁朝来若是平常女子,怎会成为名扬天下的女子,与太叔奂这样的将帅之才比肩。

    她们曾是姐妹,同样的善于伪装,同样的睚眦必报。

    她为了解恨,逼死杜鹃,已让宁朝来恨之入骨,加上当着宁朝来的面行鞭尸这样的事,无异于雪上加霜,让宁朝来起了杀心。

    宁府败落,柳府失火,宁朝来不知所踪,一切看似尘埃落定,却只是暴风雨到来前的平静。

    宁朝来回来了,带着浑身鲜血,满眼嗜血,她是害怕的,不止她,世上不怕宁朝来的又有几人?她是该怕的,一切,因果报应罢了。

    宁朝来怎样对她,我做不了主,只能千方百计讨好宁朝来,真心诚意为宁朝来做事,只能豁出脸面苦苦哀求宁朝来饶过她

    宁朝来远嫁匈奴,将她一同带走,无人阻挠,没人能拦得住。

    她去了,我又如何能独善其身,喜乐度日。

    宁朝来不会放过她的,尤其是到了宁朝来要与乌氏小楼鱼死网破的时候,宁朝来不会顾及她的性命。虽然,她是宁朝来的皇姐,但是,她们依旧是仇人,血浓于水的不共戴天的仇人。

    太叔奂与徐少桥要去匈奴救宁朝来,我请缨同去,想着,用尽心机保得她的性命,未曾想过,真的是以命换命。

    弯刀刺进我身体的时候,我感觉不到疼痛,反而是满心的欢喜,因为我救了宁朝来,也是救得了她。

    我高兴,至少她还活着,至少宁朝来不会赶尽杀绝。

    她哭着抱着我渐渐冷却的身体,哭得像个孩子,见她不敢睁开眼睛看我,我便忍不住笑,原来她的胆子这样小,我一个将死之人尚且没有害怕,她却瑟瑟发抖。

    如果有机会回去长安,我一定要告诉世人,上阳是个胆小的人,我要她生气,要她找我理论,让我领会一次她的牙尖嘴利。

    笑容僵硬在唇角,化为苦涩,我悲哀的想,要是她也能这样靠在我的怀里,将她满腹心事一一告诉我该有多好,她所有的秘密,所有不能让别人知道的委屈,她都可以对我说,由我为她守住。

    她从不相信别人,她的秘密一定是不会告诉我的,可是,上阳,她怎么就不能信我一次?她害怕的东西,我帮她藏着掖着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告诉别人?

    我也想凭借我的一己之力,去铲除她惧惮的东西,让她依旧以最高傲的姿态活着,不必活得那样艰辛,可我做不到,她怕的东西,是内心的阴鸷,我若帮她,便是助纣为虐,将她推向不归路的尽头。

    对于宁朝来而言,我只是一个不算熟悉的陌生人,朝堂上可以帮她说话的同僚,我知道我们的交集仅仅在朝堂上,所以我尽可能的站在她那边,我太清楚,只有为她做事,让她感激,她才会在最后关头留上阳一条命。

    我是为宁朝来死的,也是为上阳死的,我的命,可以换得上阳一个继续,也是值得。

    长安第一才女的称号不是虚名,经过琉璃县一行,看到宁朝来须臾之间得到难民的真心,我一个男子自愧弗如,终于明白上阳为何要针对宁朝来,世人看到的只有第一人,他们不会看到在那之后的上阳。

    她是宁朝来最完美的反衬,宁朝来越千金难求,她愈是一文不值。

    我一生有两件事最为后悔,一是百花宴上没有向陛下请求赐婚,若是我迎娶了她,她再怎么喜欢太叔奂,终归只能放在心里,她不争不抢,自然不会一步错步步错,可我看到高台下对太叔奂势在必得的她,竟然没有勇气去讨要一份未来。若时光可以倒流,那一日,不管他人如何,不管她如何,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带她走。

    那一天,若我说明心仪上阳许久,或许,陛下会将她赐给我,那么她便是我的夫人,我穷尽一生宠爱与呵护的女子,我会对她柔情备至,闲暇时,会带她回去故乡,故乡有成片的腊梅,她一定会喜欢的。

    第二,悔那日在琉璃县时,宁朝来欲将手放在我掌心,但因太叔奂的到来,我犹豫了,没有牵住她的手。虽然明知结果不会有任何的改变,但我还是幻想我们在一起,为上阳提供一个看似可能的机会。

    对于宁朝来,我是仰慕,对上阳,我是爱慕,担心她不快乐,担心她死在我面前,所以能不及思索为宁朝来挡刀,换得一个心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深爱。

    我羡慕许多人,太叔奂,徐少桥,柳兰,他们或许得到了,或许没有得到,可他们至少拥有过,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而我,我什么都没有得到,我连最简单的拥抱都留在最后,不嫉妒吗?嫉妒。甘心吗?不甘心。

    嫉妒如何,不甘心如何,上阳只有一个,但他的心里没有我。

    我的傻丫头,那个只会在黑暗里默默舔舐伤口的傻丫头,她一定不知道我当真爱惨了她。

    我为她生,为她死,今生的遗憾,是没有与她在繁华尽处,寻一处无人山谷,建一木竹小屋,与她晨钟暮鼓,安之若素。

弟二百九十四章 番外之徐少桥() 
犹如烙印一般,是刻骨铭心的锥心之痛,每到夜深人静之时,钝痛于心底里传出,沉重而缓慢的,逐渐传遍身上每一处流淌的血液。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会承认,这些年来,我并不是心甘情愿,得不到回应时也曾怨恨。

    阿奂是我最好的玩伴,从记事起,我和他就是如影随形,论及友情,他若是第二,无人敢说是第一。

    他心事重,藏着许多事,冷漠性子与他的心事有关,

    他不善于表达自己,亦或是不愿意表达自己,反正,从小到大,他待人总是冷冷的。

    每次见到朝来,他都会选择绕道,实在避不开,也会冷眼相待,他讨厌朝来,很明显,太直接,我总是担心他的冷言冷语会伤到朝来的自尊,我甚至会小心翼翼在他面前提起朝来的好,说起朝来的善良乖巧

    我做的所有事情,说的所有话,只不过是不希望我最要好的兄弟讨厌我最喜欢的女孩。

    后来的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察觉到他是喜欢朝来的,为何这样说,因为每次提起朝来的时候,他会仔细的聆听,听我说起朝来的时候,他眼里是满满的认真,那样认真的模样,只有在上书学堂里才能看见。

    朝来再和他说什么,他依旧绷着脸,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只是偶尔会忍不住弯弯嘴角,又刻意掩饰。

    他不再避开朝来,看见朝来时,他会停在原地,等着朝来上前来对她言笑晏晏。

    我恨极了我的后知后觉,我的傻,他分明已经太喜欢朝来了,我还唯恐他在厌恶,我恨极了他藏得那么深,一步步的,他走到局内,而我成了局外人,一个感情的看客。

    我同样恨极了命运的不公平,从小到大,最先走到朝来身边的人是我,时时刻刻陪在朝来身边的人是我,想方设法让朝来开心的人是我,陪朝来去荒芜处看桃花的人是我,担心朝来受寒,时刻为朝来准备大氅的人是我。

    是我陪她欢喜陪她忧,陪她笑,陪她哭,但最后陪在她身边的人却不是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与朝来都不是热情之人,我的性子又能好到哪里去?我从来没有对人这样细心体贴过,包括对我自己,可朝来不喜欢我,更不要说爱我。

    哪怕我为她做了能做的所有,仍比不上他的一个微笑。

    我于朝来,是很重要的朋友,是她的手足,亲人一样的存在,朝来于我,是凡尘当中最初眷念的执着,是我繁华路途中无法抹去的伤痛。

    相别的五年里,我度日如年,总是想看到她,我无数次的站在荒芜的相府门前驻足观望,望着朱红的府门,期盼她从里面走出来,浅浅的笑,我太想念她了,眼前时常会出现幻影。

    我看见她站在我身边,和我一同往前走去,我看见她骑在马背上冲我笑,我看见她推开我的房门,我看见她双手抱膝坐在我屋前的石阶上

    看见的次数太多了,开始我还能告诉自己那是假的,她不在长安,不在我身边,可越到后来,我越愿意相信那就是她。

    她会和我说话,说她近日又瘦了,问她为何穿得那么单薄,我将长安的趣事说给她听,可她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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