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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锦年-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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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孙女还有许多优点,但自己也不能色色样样夸一遍,不然一得意,这尾巴得翘上天了,万一出了错,怎么办?

    他希望她这一生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永远不会遇到烦心的事情。

    “别家的女孩,都是坐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有你天天像个小子一样!出海的事以后提也不许再提。”

    说到这儿,叶老爷子的声音已经相当严厉。

    叶锦辉的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般,“是,是,是,祖父说得很对,我一切都听祖父的,等过了几年,您老了不做官了,咱们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天天游山玩水,什么烦心的事都不管。”

    叶老爷子瞪她一眼,“人在官场,身不由己,况且这些年闽地一直不太平,祖父生于闽地,长于闽地,能有今天这一切,也是很多人用命和血换来的,这一辈子就守在这里,哪里也会去了。你若有心,在外面的时候多给祖父写写信也就是了。”

    这就是她的祖父,没有任何花言巧语,豪情壮志,但每一句话,每个字都显示着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

    “在家里若是受了委屈,只管找祖父替你撑腰!”叶老爷子见她仍旧不说话,便以为她仍在为刘家的事不痛快。

    叶锦辉摇头,“祖父对我这般好,任谁受了委屈也不会委屈到我的头上,祖父尽管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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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补品() 
林子饶先吩咐跟着的人去五芳斋买了些月饼回来尝了尝,又问道:“对方怎么说?”

    “那掌柜的说他们是百年老字号,就是最正宗的五芳斋,其他地方都是假冒。”

    林子饶当天晚上就拉着卢骏伟去了五芳斋。

    “我们想订些月饼带走,不知道你们能做多少出来?”

    掌柜的一听,以为遇到了大顾客,连忙把人往里面让,又笑道:“您想要多少,小店便可以做多少。”

    林子饶:“贵店的东家呢?在下想亲自和他谈这事件。”

    掌柜的越发觉得眼前之人深不可测,是不能得罪的大主顾,忙让小伙计将事情报给了林氏。

    林氏听闻对方有意大量购买月饼,自是风风火火地过去了。

    “是两位要买月饼吗?小店什么样的月饼都有,只要贵客说得出来的口味,小店全可以接下。”

    林子饶轻轻点头,“我们从北地运货过来,刚好空船回去,久闻五芳斋的大名,就想带些一回,给家里的亲戚朋友尝尝,然后再自己售卖一部分。”

    林氏越发高兴,只怕接了这一单生意,要赶上之前半年的售量了,“要多少,您尽管说。五芳斋的月饼,百年老字号,有口皆碑。”

    一直没说话的卢骏伟笑了笑,向林子饶道:“我怎么听说也有人从泉州这边买了假货回去,说比真正的五芳斋味道差得远了。”

    林氏皱眉:“我这店子可是苏州林氏一脉相承,配方、用料、工艺都是祖传下来的,怎么可能假冒?两位若不是真心想买,这边请吧?”

    一副受了诬赖十分气愤,要将他们赶出泉州的模样。

    林子饶不动声色地道:“你家是真的五芳斋?”

    林氏斜他一眼,“这事还能有假?我这这月饼铺子只怕比你的年纪还大!”

    林子饶:“那配方是哪儿来的?”

    林氏:“我看你们不是来买月饼,而是来闹事的吧?你要知道,我林家什么都怕,就是不怕有人闹事!”

    林子饶:“你偷了江南林家的配方,还敢如此强硬?”

    林氏嘿嘿一笑,“是不是强硬,你等下便知道了。”

    她话声未落,几个差役已经冲了进来,将二人拷起来就走。

    “小子,真不长眼,这里也是你能闹的地方,也不看看!”

    卢骏伟便把泉州知府的名贴拿了出来,“我们正巧也有事要见知府老爷,便请二位行个方便吧。”

    差役一看对方如此镇定,穿着打扮皆很贵气,便知林家这一回只怕是遇上硬茬子了,忙将铁拷给打开了,又陪笑道:“请问二位是什么人?”

    卢骏伟便将自己二人的身份说了。

    差役回头再看,林氏早不见了踪影,忙向二人陪了不是,也离去了。

    不几天,五芳斋便换换了掌柜,换了伙计,虽用的还是原来的门面,但做出的来的东西却更受大众欢迎了。

    林氏一这却悄悄地带拖家带口,离开了泉州。

    *

    叶锦华从很久之前就开始布局谋划的事情!

    每天五章佛经,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特别是前两年,别的姑娘们都有一大堆衣裳,而她就是公中做的那几件,好看是好看,但却不保暖。

    闽地又不像北边,冬天既不用炕也不生炭,几没把她给冻出病来,就算这般也没将那佛经落下过,所求还不是想获得沈氏的青眼,让她把自己记入名下。

    没想到偏偏是垂手可得的时候,却被这个愚昧的女人给破坏了!

    叶锦华心里只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人却偏偏冷静了下来,柔声吩咐司琴,“将这些人参、燕窝、桂圆、红枣全拿去给杨姨娘,她身子不好,该多补补。”

    这些东西都是那些想搭上叶家而送给叶思明的,他现在腿已经好了,又新得了美娇娘,心情一好便吩咐人全拿给了叶锦华,叶锦华原是放着舍不得拿出来的,但现在却觉得杨姨娘之所以这般,主要还是平日里的事情太少了。给她些补品,少吃些荤菜,一来二去岂不就会清减一些,早日得到父亲的宠爱?

    不仅如此,此时刚好又是龙眼成熟的季节,南方又不缺少这样的东西,加之叶锦华现在手里也有不少叶思明悄悄给的钱,整日龙眼、荔枝也是成筐的往杨姨娘那边送。

    除了送这些,更是每天将乳鸽、乌鸡、阿胶这些东西轮番吩咐厨房做着给她端过去。

    杨姨娘心里高兴坏了,她这个女儿不过是受了沈氏那贱人的蒙蔽!

    看,现在还不是一心想着她。

    杨姨娘吃着补品,心里美滋滋的。

    哪想没过多久,却变得更胖了起来。

    “这都是三姑娘的功劳!”反正表哥有了新人,已经很久不进她房里来了,就算是吃胖一点点也不要紧吧?

    毕竟那些东西全是自个儿闺女满满的心意,不吃怪可惜的。

    不过,奇怪的是,杨姨娘越吃得补品多,身体倒是越来越不好了,甚至走上几步路就开始气喘吁吁,心悸、头晕、倦怠、失眠

    总之,各种各样的小毛病都出来了。

    跟着的丫头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姨娘,要不要请个大夫来看看。”

    杨姨娘马上恼了:“请什么大夫?我好好的!”

    经过几次滑胎之事,她最不爱见到的人非大夫莫属了!

    更何况,大夫没来家里之前,她的女儿是叶家的珍宝,但自打刘大夫上门闹过一次,安国夫人和叶老爷子对女儿差多了。这些大夫,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没事,你将三姑娘送来的那上了年份的人参切一片,给我含在嘴里。”杨姨娘抬着下巴吩咐道,“我这身子,就是虚,得多补补!再把那年份少的,和隔年的母鸡一起,煮一碗汤给我。”

    仔细算起来,她这日子过得比那沈氏还是要好上不少。

    那贱人虽然是正房又如何?好容生个儿子,还不是连见都不怎么见,抱都没抱过直接就没命了?

    倒不如她这样,虽然生了女儿,但女儿毕竟是和自己一条心的,还不是比沈氏那个贱人强多了。

    这么一想,杨姨娘又多喝了一碗鸡汤。

    “给你们说吧,别的食材先不要用,只三姑娘拿来的这些,就够我平日里吃了。”

    小丫头们能有什么见识?自然是一脸羡慕地听着,“姨娘吃的这些都是好东西,寻常人家见也见不到呢。“

    杨姨娘听了,心里越发得意,除了补品竟然连三餐也不吃了。

    女儿对自己这般好,天天吃着补品,还要请大夫,那岂不打女儿的脸?

    这样过了半年,到了年底的时候,她便有些不思饮食,特别是有荤菜的时候,心里便特别厌恶甚至有一股恶心呕吐感。

    这么一来,人便轻减了许多

    到了年关,府上到处张灯结彩,人来人往,杨姨娘却觉得身子越来越不好,但安国夫人和叶老爷子、叶老太太这样上了年纪的人都没有请大夫,她若是请了大夫,只怕女儿会更不高兴吧?

    叶锦华得知杨姨娘身体清减,补品送得更多了,每天会吩咐司琴送一份点心过去不算,自己也要亲自去慰问一回。

    每次女儿过来,杨姨娘便强做笑颜,大过年的,她怎么能让这么一心为自己好的闺女担心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04 棋伴() 
叶老爷子虽然不允许叶锦辉出海,但是却没限制她去永辉小筑。

    她也不想失去沈辉这个身份,因为她发现,用男子的身份在外面行走,比总兵府嫡长孙女的要自在多了,又怕卢林二人起疑,李二姐三朝回门之后,她便去了永辉小筑。

    不过,现在倒是不会半夜翻自家的院墙了。

    因为李二姐一走,鸣翠院就是她一个人住了。

    叶锦华要记入大太太名下的事早在府里传得热火朝天,但是到了最后却无声无息地没了影子,叶锦华自是不好在人前指手划脚,很有眼色地过起了隐形人一样的生活,根本不和叶锦辉打照面,更不会说出现在她的翠鸣院了。

    李三姐倒是想来,但心里又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渐渐地来得也少了。

    叶锦辉呆在叶家,最常去的地方仍是郑先生那里。

    “弟子出去两载,先生容貌如昔,居然没有丝毫变化。”

    若是不脸上那道狰狞的疤痕,此刻的先生美得就像不食人间的仙子!

    风华万千,就连身为女子的叶锦辉都看得入了迷。

    当然,郑先生的美,更美在气质,若是没有当初的这一划,不知该是何等的倾国倾城。

    叶锦辉心里有遗憾,也有庆幸。

    前世她因自己的容貌被叶锦华所毁而自怜自伤,从那往后便再也没有丝毫的快乐而言,而郑先生就像是她的极端。

    郑先生亲手终结了自己的容貌,但却没有终结自己的美丽和优雅,过得恣意而悠然,仿若窖藏的上等美酒,存放得越久,越是芬芳。

    她的出现,让叶锦辉惊叹。

    原来,一个没有亲人朋友丈夫做为依靠的男人,还可以这般自由自在地活着。

    郑铭已经长得比叶锦辉还高,无论是容貌还是风姿,都和郑先生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那份优雅从容更像是刻在骨子里一般,让人赞叹不己。

    但说话行事,和儿时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见了叶锦辉,彬彬有礼,但并不显得客套疏离,甚至让叶锦辉觉得,他和郑先生也和叶老爷子一样,是她的亲人。

    “阿辉,你越长越瘦了,真是一阵风都可以吹倒。”

    叶锦辉才想夸他,没想到一下子就听到了这么一句,她眯着眼睛看了看郑铭,“是么?沙尘暴和龙卷风都没把我吹走,难道能把我吹走的是你的那口仙气?”说着照他的肩就是一下,“就算你长得比我高,但年纪没我大,也得叫一声师姐!”

    郑铭:“若照你这么说,你该叫我师兄。因为我比你入门早好几年!光年纪大,但入门晚有什么用呢?”

    叶锦辉:“才多久不见,你的嘴越发贫了!你虽然比我早在先生身边,但是先生并未给你启蒙!”

    郑铭:“何谓启蒙?阿娘教我说话,那也是启蒙。你拜师的时候,还不认得自己的名字,我那时候已经会背百家姓、千字文了。”

    叶锦辉:“如此说来,还真要感谢你,若不是看你这个小不点当初比我会得还多,我怎么肯如此用功?”

    有些人天生的聪明,就像郑铭,读书一遍会背,字写得比叶锦辉这个练过石刻的还好,更重要的是他不像她一样多活了一世。

    不服气都不行!

    郑铭:“人比人,气死人。不过你也不用太难过,比起我阿娘,我还差得远。”

    叶锦辉:唯有先生这样的母亲,才能生出这么聪明的孩子了。

    郑先生捧一本书,听他们斗嘴,并不插话。

    郑铭继续显摆:“只要见过的书,阿娘看一遍,再抄一遍,那本书就在她的脑子里了。而我,不过是先背过了,你们又读,我便告诉你们我是听你们读书会背的!”

    居然是这样!

    当年耿耿于怀的事情,被他这么一说,叶锦辉竟然觉得很是有些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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