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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我和民国的她-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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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过了几分钟,他的思维就清晰多了,开始思考该怎么化解风波。

    一个声音在心里呐喊:千万不能检讨,检讨你就输了!

    检讨?没门!

    在部队里,只有犯了错才要做检讨呢!他入伍三年,各种规矩都好好地遵守着,是同批青年军官里唯一一个没被处罚过的。

    他潜意识里视做检讨为人生的奇耻大辱,只有被抓奸的人才检讨呢!他若是检讨,不等于不打自招,心里有鬼了?

    他终于开口:“我只是打了个电话,清清白白的,不是偷鸡摸狗,没什么好检讨的。”

    林太太懊悔过早地挂断了侄子的这通电话,如果再多听会儿,没准就曝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了。但他的态度在她这个准岳母看来太辣眼睛,相比起对老婆俯首帖耳的林先生,林一堂还需要好好地接受一番“婚前培训”加“考察”,纠正各种不良苗头,和各种有潜在风险的交往一刀两断,才能成为一个合格女婿。

    她咳了几下,清清嗓子,郑重其事地发表意见了:“一堂,本来是打算让你们下月订婚,现在半路上突然冒出了这档子事,实在让我们失望。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希望她能嫁个好男人。你既然不肯检讨,说明你的心里不安分,还不全属于她。这样吧,订婚的日子再让李炎去酒店改改,至于是哪天,得看你表现了。从今起,你进入了考察期,先看看你是三个月的表现如何。反正叔叔说你这次不出国了,下回出国还没影子,不急着马上结婚。”

    林一堂听着,郁闷地想:“原来叔叔早知道他出国被人顶了,大概是怕他问,才不直接通话的。既然如此,先把部队里的事理顺吧,学不上了,活不能不干”

    张小法隔着十五米外的距离,看他们三人的反应,大致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甚至同情林一堂,毕竟就是和别的女孩子打个电话,总共也没说几句,而且连半点肉麻的信息都没有,却被林太太当成了有脚踩两只船的嫌疑。

    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当看到林太太对未来女婿的各种挑毛病,张小法也怕了。他觉得她简直代表了天下男生最怕的岳母类型,如果有缘分娶了林觅,每天面对这样的岳母也是很头痛的事情

    张小法正愣站着,却被眼尖的李炎看到,先发制人地喊:“小张老师,好巧。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是不是在看热闹啊?”

    这一喊是何等尴尬。他的口才不给力,匆匆回应道:“我刚从病房出来走走,偶尔路过碰到的。我现在马上要回,哪来兴致去管别的事呢?”

    林觅望了他一眼,不急不慢地说:“小张老师,我们的家务事,没什么好看的。您快回去陪何诗安吧。”

    林太太见女儿对小书生的态度变得冷淡了,本来应该高兴才是,这会却颇为失落。她想,要是他一直给女儿做托底的人该多好,万一侄子靠不住,林觅还有个退路。若是何诗安把他给牢牢管住了,以后女儿就少了个备用的男人。

    她又想起上回在手术室门口扇女儿的巴掌,被他挡住,脸给留了五指印,却也没抱怨一声,依然保留着对她的尊敬和宽容。而侄子就连个小小的检讨都不肯做,说一句反驳好几句明摆着张小法比林一堂更好管。可惜女儿早早地有了婚约,不然还有换人的余地呢。

    她破天荒地走到张小法面前,笑道:“小张老师,谢谢你关照觅觅。她回头还要补考呢,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帮她。我看得出,你对诗安也就是个普通的感情,心思还在我女儿这里,对不对?你的大眼睛会说话,它们最诚实了。”

    张小法只得把眼睛闭起来,“林太太,请您别打趣我了。我会公事公办,她若要考过,现在就要捧起书本好好复习,而不是纠结这些家里长短。告辞了,各位保重。”

    林觅心里豁然开朗:她是个学生,青葱年纪,最应该多学习知识,而不是整天和家里琐事困在一起,过得不像个少女,倒像个已婚少妇。

    虽然林一堂没有做检讨,但林觅为自己默默地检讨了一回。大好的年华,要给自己啊,家人永远都不会真正明白你需要什么,以为他们猜得到你的心思,实际上连边边都摸不到。

    张小法这次离开,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轻松。他从林觅的表情里看到一股力量,虽然是短促的一次目光相遇,却让他明白了她内心的渴求:求知和热爱生活,做一名有学识有思想的新女性,而不是做一个追求虚荣和享乐的花瓶。

    他打心底为她高兴,先回去等启江,待一起去看望了朱涓涓后,就回校帮她整理备考资料:希望她能顺利考好,增加信心。作为她的老师,他更愿意看着她每天欢笑着在校园里和同龄人一起学习和玩耍。虽然他知道自己爱她,但在她没长大前,宁可维持着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也不愿有任何越轨的行为。

    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视野里,林觅才对母亲说了自己的决定:“妈,我下午想回学校去。表哥现在不流鼻血了,也可以自由走动了,这里没什么事特别需要我做了。下周就是我补考的日子。我想好好复习。”

    林一堂想:让她考好比什么都重要,都连续让她忙了快二十天,功课都不知落下多少了。

    于是他也配合地支持道:“叔母,让觅觅回校吧。我已经好了很多,喝水吃药都可以自己来了。晚上她可以住校。”

    至于订婚的事延后,他虽然不乐意,但没办法和叔母争辩,那就这么办吧

    林太太挥手,默许了林觅的请求:她终于可以回归校园了。

第106章 花语() 
张小法站在病房外等着哥哥回来。他看了看医院所在的位置,离顾公馆不算远,粗略估计,跑个来回大概两个小时多点。启江这一走不知不觉就过了三个小时,直到正午的太阳照得院子里走动的人都睁不大眼睛,医院食堂的大烟囱按时吐着烟圈,他的眼睛都望酸了,才看到一辆熟悉的汽车开进大门。

    启江在院子里来回转着,找到一处树荫,才把车停稳。由于他手里拿着花,还提着个包,张小法决定下楼去接哥哥。

    启江看到弟弟迎面冲过来,赶紧喝道:“启澜,你的病还没全好,跑出一身汗,万一又不舒服了怎么办?这点东西很轻的,我拿着都感觉不出分量呢。”

    “总算等来了,”张小法不管他这么想,“二哥,我来拿花吧。”

    启江笑着塞给他一把花:“这个是替你买来送何小姐的。今天天气好,大概是办喜事的人家多,好花都给买光了。我跑了好几条街,才买到的。”

    张小法接过花儿一看,“不对呀,二哥,我是要买月季花,你给我的是玫瑰花。这个不能送人的。”

    启江见他不愿意送人家玫瑰花,觉得有种被辜负了美意的感觉。本来他是打算把花店里余下的玫瑰花分成两束的,一束给何小姐,一束给朱小姐,让她们都捧上这象征青春和爱情的花儿。然而玫瑰花的数量很尴尬,一共才十一朵,分开了让人感觉有所欠缺。索性就大方地把预备给朱涓涓的玫瑰花让了出来,所以何诗安将会有十一朵。

    张小法当然知道十一朵玫瑰花代表一心一意。这花的本性和数量,都在告诉他:除了林觅之外,送谁都不合适的。

    启江见他没有表现出欣喜,就指了指车前座上的另一束花:“三弟,你看,我都把玫瑰花全部让给你,给朱小姐买的红色菊花。天冷的时候,它还开得这么好,一下子都打动了我。”

    张小法顿时要笑岔气,“二哥,哪有送女生菊花的?赶紧换了。我马上出去重新选。”

    他说完就赶紧往街上走,留下启江捧着玫瑰花在原地站着。

    稍微有脑子的男生都不会在追女孩子的时候买菊花,哪怕是红的喜庆色也不行。启江没有追女生的经验,对花儿的意义也是一知半解。想着菊花是百花中的君子,淡雅高洁,也符合朱涓涓的形象气质,就爽快地买了。

    其实也怪不得启江。店里确实没有更多的选择,红色的玫瑰花只有一点点存货,勉强送人。除了菊花,其余的花儿也比较俗气,还不如不送呢。

    他从医院离开后就直接回了家,带了包,还打算向父亲借车用用:朱小姐家在城东,走路去太远了。他跑着去还行,弟弟的身体吃不消。

    自从启江在乡间不小心把车开进了水塘,顾先生就决定半年内不添新车,以限制儿子再开车惹事。公馆目前仅余下一辆顾先生的公务车。日常出门只好乘坐马车。

    他权衡了一番,觉得马车去朱涓涓家太麻烦,不仅得找个地方拴马,而且得注意让马不随地大小便,干脆还是汽车出行。

    正逢休息日,顾先生没有出门的计划,而三太太带着女儿们又去外头品茶看戏了,启泯昨夜在歌舞厅玩到凌晨七点才回家,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呢。

    难得有机会避开了三太太和大哥,启江进了书房,同父亲说要去看朱涓涓,顺利拿到了车钥匙。

    张小法在附近的花店看了看,凑巧中午老板补货,来了新鲜的月季花。于是他买了一大把,提着往回走。

    到了医院院子里,他让启江别上楼,免得让何诗安看到玫瑰花产生误解和失落。

    他拿着月季花进了病房,看到她坐在床上扎头发,就把花儿抱到她面前:“诗安,这个送你,我和哥哥需要出门办点事,等我们回来,有事叫护士帮忙。”

    她看到月季花,欣喜得忘了腿疼,凑近鼻子深深地闻了闻:“启澜,谢谢你。我刚问过护士,她说晚上我就能回家啦。我家会来人接的。你俩好好把事忙完,不用考虑我的。”

    张小法在离开前认真做了两件事。他先去洗衣房,把她的衣服取来,晾到中午正好干了,待她回家就能换上。他怕她没开水喝,又去水房打满了一暖壶的水,摆在床头柜旁边。

    这时候,门外有些护士拿着饭盒走过,他想起她还没吃午饭。

    “诗安,需要我去食堂买饭菜么?”

    她见他这般考虑周全,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不用麻烦你了,食堂的东西我吃不惯,篮子里还有好多食物呢。你帮我拿个面包和小罐牛奶过来。”

    他把面包和牛奶递到她手里,才放心地出了门。

    不过在他赶到哥哥那里之前,短短的十五分钟已经足够让启江这边发生点故事了。

    话说林一堂和母女俩回房后,气氛就与往日大不相同。林觅不再守着他端茶递水,林太太也不再用爱怜的目光看着他喝汤。今天由于找他花了很多时间,林太太都没有空想起中饭的事来。到了正午,大家都饿了。林太太想着女儿今晚起住校,怕她吃不好,决定带着李炎回去让佣人和厨师准备午饭,叮嘱他俩在房里待着不要乱走动。

    林觅抱着国文课本正看得头晕脑胀,随口回了句:“妈,您就放心地回去吧,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会溜出去玩的。”

    林一堂听了心里更压抑了:想来叔母话里强调的“不要乱走动”就是针对他的。他默不作声地拿起报纸翻起来。

    林太太看到侄子表情有些不对劲,决定回来再好好训训他:还没结婚呢,耳朵就只听得好的,听不得坏的,日后还得了。

    待叔母离开,他就赌气地独自下楼散步。拐杖依然拿着,还穿了件外套挡风。林觅没有跟着出来,继续背书。

    林一堂在院子的大树旁边看到了启江。他并没有认出对方。上回在车站,启江穿得太简陋,为了扮做卖糖葫芦的小贩,还特地把头发弄乱。这次启江却是穿戴整齐,西装领带都用上了。虽然不算时尚,但也中规中矩。

    他倒是对那辆汽车的车牌感了兴趣:明显就是公务车嘛,怎么随意停在医院,旁边还有个男生拿着玫瑰花。难道是来医院向女朋友求婚的官二代?咦,车前座上还有一大把菊花,简直要亮瞎他的眼睛

    林一堂撇撇嘴,好奇地想:这个怪人到底是来求爱还是来探病啊?

第107章 不服() 
正午的院子里,太阳光颇为刺眼。树上的鸟巢有好几个,既有喜鹊,又有乌鸦。这两类代表着极端意义的鸟儿素来就不容易和平相处。天冷的时候还好,各自缩在窝里不出来走动。暖暖的阳光照着,鸟儿们不安分了,竟然在弹丸之地争起了地盘,扑棱着翅膀,尖声尖气地斗了起来,不互相让。启江在树下站着,开始还能勉强忍受,后来看到鸟粪与羽毛乱飞,赶紧上了车,把车往远点的地方开,以免弄脏了父亲的车回家又挨板子。

    汽车缓缓地开出十米远,启江握着方向盘,四下寻找停车的地方,没想到忽然有了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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