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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莎突然惊滞的神情中,林摇的声音轻而笃定,笃定而有力:“你害怕,是因为你谋害了陆音。”
第6章 chapter6()
在陆莎突然惊滞的神情中,林摇的声音轻而笃定,笃定而有力:“你害怕,是因为你谋害了陆音。”
林摇的话像是平地惊雷一样响在陆莎的心上。陆莎瞪大了眼,双目中迸射出愤怒的光芒:“你他/妈血口喷人!林摇,我告你诽谤!你居然说我害了姐姐?姐姐是最爱我的,我也最爱姐姐!谁都有可能害她,只有我不会!”
陆远志此时也皱起了眉:“这话也是能乱说的?她们两姊妹关系一直都很好,莎莎怎么可能会害阿音?肯定是阿音想去散心,过一段时间就回来了。现在人还没找到,你怎么能咒阿音回不来了?出去了这十年,越发没教养了。”
没教养,是在说她?倒是形容得挺贴切。林摇淡淡地勾了勾唇:“我本来就‘有人生,没人养’,我知道,陆先生倒不用提醒我。”
“你……”陆远志严肃着脸似乎要说什么话,外面突然出现吵闹的声音,警笛声由远而近、由近而远。
林摇迅速将一张名片放在桌子上,对上陆莎苍白的脸,她淡哂:“如果不是你吵着要去马尔代夫的海滩度假,姐姐怎么会失踪。”
随后她又看向阮昭明:“这是我的名片,如果阮先生想和我聊聊陆音的话,给我打电话,随时。”
话落,她就匆匆地向外边赶去。一出门,就将高跟鞋脱下,用手提着,基于从前做新闻的敏感向吵闹的源头跑去。
她一边跑一边把手机里的相机调出来,夜里的风吹在脸上有些冷,但她知道,有事情,而且还是大事,已经发生了。
一到地方,林摇赶紧穿上鞋,用手机快速地拍了几张照片,又把周围的环境都照了下来。很多人都穿着价值不菲的睡衣围在警戒线外,吵吵嚷嚷地。
有人看到闪光,但没看到是谁在拍,也没注意,反正这一代蹲守新闻的记者也不是没有。
林摇在拍完环境和外围的照片后,又把围观人也拍了几张,才开始向人打听:“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姑娘打量了林摇一番,向警戒区内努了努嘴,说:“里面有个女的被杀了,那女的我还认识!她妹的!每天穿得可暴露了,走路也扭来扭去的,光沿溪别墅区,”她看了看众人,悄悄地附到林摇耳边,“至少有五个男人上过她。”
这么说来,“你不喜欢她。”
“当然!她妹的!”那姑娘点头:“我男神也和她上过!当然,我男神现在已经不是我男神了!你造吗?当时我听说我男神和她上过的时候,心里那是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感觉已经不会再有爱了,sosad!”
“你怎么知道她至少和五个人睡过?”道听途说还是有证据?
那姑娘看上去很气愤的样子:“因为那五个我都认识!踏马的!其中一个还是我男神,男神说把我当兄弟!操!老娘是女的!女的!兄弟个屁啊!”
这姑娘说话挺像真的,也许,关于受害者,她知道更多。林摇拿出一张名片给那姑娘,声音清清淡淡地:“认识一下吧。我叫林摇,刚回国没多久。”
嗯,今天才回来,当然没多久!
手里的名片被接了过去,因为是事先印好的,所以上边儿的名字还是“陆摇”。突然!肩上被用力地拍了下:“嗷!陆摇!高中那个小天才!我靠!我是徐晴晴啊!晴天的晴,不是那个‘芙蓉二代’哈!”
林摇望向封锁线内,口里道:“我在美国嫁人后改了夫姓,姓林,名片有误。”随即又问:“我和你,是哪一年的同学?”
徐晴晴笑:“高三啊高三啊!那时候我可喜欢和你玩儿了,每次周慧她们欺负完你,我都安慰你,说要给你买糖吃来着。可是你每次都鄙视她们,说,‘真是愚蠢。想要就自己去得到,得不到打击别人也依然得不到。’然后又鄙视我,说我‘如果少吃一点糖,也许还有机会瘦下来’。我真的瘦了哦!”
拜良好的记忆力,林摇想了起来,略微颔首:“原来是你。‘芙蓉二代’是什么?”
徐晴晴一边把林摇的电话存进手机,一边给林摇打了个电话,一边说:“哦,是个网红。不知道最好啦,以后知道也不能取笑我哦!”
林摇的手机铃声响起,徐晴晴眨了眨眼睛:“这是我的号码哦,拜托,天才摇,存一存啦。”
林摇把她号码存下,看了看周围,问她:“死者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少?身高、体重呢?”
“她叫姚思琦,年龄,好像是二十四左右,好几次遇到,她还讽刺我老说我绑不住男人的心,是我没用!身高,一米六几吧,肯定没一米七,体重我也不造,反正挺苗条的,该有肉的地方也挺有肉的!我勒个去!老娘又愤怒了!唉,不过再讨厌,也没想过她居然就这么死了,人生真是无常啊。”
林摇默了默,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面对这样的事情,她实在是没什么情绪,也不知道什么惋惜,心中就只是,“哦,有一个人死了,自杀或者他杀还没确定”。
“这别墅,是她自己的还是……”
“她怎么买得起?别人送的吧?”
“那五个人,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联系方式你有没有?”
“哎……我现在记不清楚了,等我回去短信发给你吧。”
林摇又在现场转了转,又问了别人,才知道,原来姚思琦是一个被人包/养的情/妇。没多大一会儿,其他的记者也来了,开始采访,试图做现场直播。林摇看到有路透社的记者在,和徐晴晴说了两句,就离开了。
她基本上可以预见到,今天的晚间新闻,明天的媒体网站、纸媒都会报道这里的一切。
回到酒店后,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查了姚思琦的社交账号、账单记录等信息,林摇才知道,姚思琦现年24岁,1市z镇人,在陌铭实业做董事长刘远俊的特别秘书,金主正是刘远俊。
看着屏幕上那个肥头大耳浑身膘的人,林摇嘴角抽了抽。打开邮箱,将姚思琦和刘远俊的信息都发给今天在现场看到的那个鲁西社的记者。
而她的私人邮箱里,还有一封未读邮件,上面写着,toyao。
林摇看了一眼,没有点开就去洗漱。当一切就绪后,站在窗口俯瞰整个城市。
姚思琦死的时候,没看到外面有她的家属,只有一堆看热闹的人,以及,讨厌她的人。就连她和谁上过床,别人都知道,甚至是像看笑话一样。感觉上,姚思琦在这整个城市,是孤独的。
也许她自己不觉得,但林摇却深刻地感受到了。因为现在的她有这种感觉。
她算是有家,但那里的人没有一个和她又情感联系,那里一直不是她的家。她有血缘关系上的亲人,但似乎又没有亲人。她甚至一分钟都不想和他们说话。
这让她有种淡淡的说不出来的感觉,不是悲伤,也不是高兴,就是,什么都没有,空落落的。
她手里拿着的手机,是离开前林恪给她置办的,里边儿的电话号码,已经换成了这边鲁西社驻中国站的副站长给她备好的那个。
此时算得上宁静的夜空之下,满是虹霓五彩的光。在这绚烂的色彩里,林摇想起了她刚从战区离开,又返至美国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想表达些什么,或者,她一直都需要一个倾听者,听她倾诉关于陆家、关于她的工作、她迷茫的一切。
只是一直找不到那个人。
抬起头,迷离的目光望向漆黑的天幕,林摇犹豫了半晌,终于拿起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号码。
林恪的名字上边,是他的照片,只有肩膀以上的部分。琥珀色的双目清澈却又带着迷人的深邃,有些矛盾,似乎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电话响了几声,接通,林摇抿了抿唇:“hey,是我,你大约没想到我会给你打电话。”
特别是在她提出离婚又被拒绝之后。
手机里传出的声音沙哑中带着一丝慵懒,似乎是刚从睡梦中醒来:“一睡醒就听到你的声音,真好。不对,我是被铃声叫醒的。”
“……”林摇顿住,突然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恪的声音逐渐变得清晰:“等hy买到合适的航空箱、办好免疫证明和狗证,我们就过来。”
林摇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要把哈士奇带过来?”
“你理解能力真差,我的表述已经很清楚了。”
“为什么要带它过来?”
“当初是你非要养它的,看到它应该能增加你心情的愉悦度。”
“好吧,当初即使我要养,一定是因为觉得它和你太像。”林摇笃定地说。
林恪已变回清冽的嗓音中带着不满:“我是人类中的一员,属于灵长类动物,哈士奇属于哺乳科动物。你居然把不同的物种放在一起比较?”
林摇翻了个白眼:“ok,ok,it'。不过,你可以把哈士奇放在家里。”
林恪沉默了一秒,似乎是在思考:“不可以。据研究,宠物可以有效地增进夫妻关系。而我不想养除哈士奇外的另外一只宠物。你和我的关系,用汉语中的一句俗话来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正是需要培养感情的时候。如果我们俩的对话出现了让你觉得尴尬的地方,你就可以和哈士奇说话。”
林摇脸黑,不满:“我为什么要和一只狗说话?”
“因为你不想和我说。”
“我什么时候不想和你说话了?”
林恪顿了顿,声音中带着笑意:“哦,你想和我说。”
低醇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让林摇的脸突然就有些发热,一时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林摇觉得心上软了一软,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心间挠啊挠,那些她以为永远只能自己一个人憋在心里的话,好像突然找到了出口。
她开口:“你还在吗?”
“当然。”他的声音就在耳边,好像人也在这边一样。
“我有事情想和你说,如果你不想听……”
第7章 chapter7()
“我有事情想和你说,如果你不想听……”
…
话音未落,林摇就听见那边的声音带着笑:“我喜欢听你说话。”
手心蓦地发热,就连心上,也软了下来。林摇唇角勾了勾,坐在窗台上,斜倚着墙侧,开口。
“今天,我见到了我父亲那家人。你知道吗,他竟然说,”林摇学着陆远志的口气,“‘你年纪不小了,以前怎么样我不管,今后就好好地去基层历练历练,把公司的事管起来’。可不就是没管嘛。”
她嗓音薄凉:“要是他管了,我小时候怎么会被亲生母亲卖去清凉山那边的落后山村?他找到我后,他们全家都排斥我。其实我知道,没有谁是天生就应该为别人付出的,但他以前既然没管,现在,”她顿了顿,吐出一口浊气:“管个屁啊。”
电话里一阵沉默,约过了两秒,林恪说:“yao;你又说粗话了。”
林摇有些窘,被人看到这样的一面。她只觉着脸上发烧:“我以前,没说过吗?”
“常说。还说脏话也是国粹,体现出了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
“你确定这话是我说的?”
“当然。当时我认识你很久了,但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你对我说,‘你神经病啊!跟着我/干嘛?’我没说话,你又说了句‘你妹的’,我用英语说你讲粗话,你就说,‘脏话也是国粹,不仅能体现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反正你个洋鬼子也听不懂’。”
林摇一窘,听林恪继续说道:“然后我告诉你,我精通汉语。我的曾祖父民/国时期曾来美国留学,回国后因为家族秘密而成为众矢之的,举家迁往美国避难。我爸妈曾经奉我祖父的遗命回过国,学习过简体中文的。因为林家是书香门第,离乡久了反而没有崇洋媚/外,还保留着中国旧家庭的做派,所以我们家的人,都要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
“然后呢?”林摇猜自己要是听到林恪这么说,肯定想打人。
林恪顿了顿:“你有些生气,说,‘你是在炫耀你们家族的辉煌史吗?*!’我说,‘it'r’。你给了我一巴掌。原本我是可以躲过去的,但是我觉得你应该不希望我躲,就没躲。”
林摇顿了顿,一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阵沉默之后,林恪清冷的嗓音淡淡地响起:“你说到,”声音忽然有些别扭,“管个屁啊。这里。”
“哦。我先酝酿一下情绪。”
沉默了几秒,林摇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