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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部落种田记-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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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叶知道热水更容易结冰的,现在的难题是没有那么多的容器,而且冰屋的要求的冰也是有规格的,也不是用汤锅什么的就可以的

    “怎么办?”严叶问旭,又遇到难事了。他们能装水的,除了汤锅,就是石碗石盘,显然都不合适。

    旭摸摸媳妇的头,“我去找圣行借去。”

    “我也去吧,你自己拿不回来。”显然不会是一两个。

    “不用了,会让他的奴仆帮忙送回来的。你不用去了。”旭又将人推了回去。

    只是暂时的居所,所以做的不是很大,当晚两人就住进了冰屋,附近也起了一群的冰屋

    冰屋的门帘用没毛的兽皮充当的,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为了保暖,门两侧都被浇上水,这样兽皮就被彻底冻上了,屋子里生的暖炉,冰屋在背风口有个小洞用来通风的

    地上是几块木板,上面是床垫,屋子里还有折叠桌和木凳,厨房的用具,这些东西将冰屋挤得满满登登的

    “今天也是咱们的小乔迁之喜,所以咱们今天晚上多做点好吃的吧。om”严叶所谓的乔迁就是从一个房子换到了另一个房子,只不过是她的借口而已。

    旭当然不会反对,还详细的问媳妇儿,想吃什么?

    “不吃炖菜了,最近经常吃炖菜,都有些腻歪了,吃炒菜吧,一会儿我将蘑菇泡发了,用火腿炒一个,还有肉肠,蒸上晚上我们喝点!”严叶实际更喜欢这种接地气的房子的。

    旭更高兴了

    洗菜切菜这样的工作,旭完成的非常好了,严叶只需要炒就可以了

    俩人吃的不少,也喝了不少,最后又呼天呼地的闹了一场,结果早上俩人都没有爬起来

    早上或是上午饭吃完了,两人窝在床上聊天

    “给我讲下海边的事情吧。”严叶迫切的想了解下海边各个部落的情况,看能不能找到一个有好的部落定居一段时间,跟着迁徙部落是能开阔眼界,但有个弊端就是即使这个地方,她非常喜欢,想多住几天,也由不得她,所以颇有些走马观花的意思,每天都在走走走中,心也是蛮累的。

    “好啊,随着部落日益强盛,族人增多,需要的食盐也越来越多了,所以我们现在在海边有了更多的合作部落,现在很多其他的部落也在用晒盐法,没办法,一旦大面积操作,很难保密。”旭将媳妇往怀里搂搂,“在晒盐法泄露之后,跟我们合作的一些部落也有了二心,毕竟有些部落不用出食盐就可以用这个方法,他们却还要用三成来交换,一对比当然就有落差感,所以后来我们部落就派了很多战士来守卫我们的盐田,包括我们的儿子,还有嘟嘟他们”

    严叶举起小手,“这个我知道,这些臭小子找的媳妇大都是外部落的,就是那个时间找的。”

    哪像她们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都是在本部落找的,嗯她算是从外部落来的移民

    这样一对比,严叶觉得,她和旭的爱情故事简直就是一杯温开水,她的儿子们才算是惊心动魄呢

    亨亨他媳妇儿,是金鼎部落的小公主,为人有些骄纵,但有些天真可爱,当时亨亨带着队伍正在休整,遇到正在附近狩猎的鑫,然后俩人同时看上了一件猎物,发生了争执因为他们身上还有任务,所以当时亨亨就退让了,可是小丫头脾气更爆,死活不让他们走

    亨亨当时将人劫持上了炎乌鸟,之后就有些狗血了,鑫居然爱上了亨亨,所以几天之后,亨亨要把人放下,小丫头说什么又不肯离开了

    作为八卦妈妈,她当时还就这个问题,询问过她的儿媳妇,“亨亨对你也不太好,后面要把你留下,你的部下就在后面,你又不会出现危险,你当时怎么不肯走呢?”

    鑫拖着下巴,“他虽然总是对我冷着脸,其实一点都没有伤害我,而且他还因为我是女生,很照顾我,在我的部落,其他男人都是谄媚的,而亨亨是不同的!”

    严叶:扑面而来的狗血味道!

    她的二儿子火火,深得他父亲真传,喜欢的软磨硬泡也要抢在手里,就比如他的媳妇儿,也是他在路途中遇到的,对人家一见钟情,他倒还记得身上的责任,只是将人家女孩的部落,名字都弄得一清二楚之后,就去完成任务了,不过在回来的途中,他只让队友带回一封信,大意就是:他任务圆满完成了,剩下的时间是他追媳妇的时间了

    姑娘家里在部落里也是小实力的,当然和炎鸟部落相比还是略逊一筹的,人家姑娘又不贪慕虚荣,且家里就这一个孩子,所以并不想嫁出部落,具体的情况她并不了解,当然她也就此事向当事人八卦过,可是二儿媳妇是那种嘴严的,什么也没问出来,至于她家火火可是狡猾狡猾的,所以具体过程一直就是个谜,反正是火火在人家部落呆了半年,终于把媳妇儿娶到手,两个人才一起回到了炎鸟部落

    至于嘟嘟的爱情故事,有些老套,可能是希给他讲过运的故事,嘟嘟这孩子二十岁了也没想过找女朋友,严叶还逗过他,弟弟们都结婚了,他怎么也不着急呀?严叶说的弟弟就是亨亨火火,当时她还记得,嘟嘟是这样回答的,他说,“我等我母亲给我介绍呢”

    “儿孙自有儿孙福,当时儿子们在外部落找媳妇儿,把你还愁坏了,不过时间证明了两个小臭小子眼光还是随他老爹我的,找的媳妇都很不错。”旭呵呵笑起来

    “我当时也挺矛盾来着,从生殖学的角度来说,不同部落之间生孩子会聪明一些。”这个道理参考前世的混血宝宝,“可是不同部落有不同的习俗,能不能生活的和谐,或者是短短的时间,人品怎么样?我能不担心吗,这个可是关于儿子们一辈子的事。就你心大!”严叶拧他一把。

    “一个男人就应该有承担的勇气,自己的选择就不要后悔。”旭一直是这么教育儿子们的。“只要他们看上的姑娘是血脉者,其他的就随他们了”

    “这一点上他们还是听话的。”严叶想起了杞悠姐和吉的孩子,小名康康的男孩。辈分上比亨亨火火要大一辈,年龄却是小了几十岁。

    因为从出生开始,身体就比较孱弱,再加上是晚生子,杞悠姐和吉都有些过分的溺爱,就给康康养成了有些骄纵的性格,当孩子情窦初开的时候,喜欢上部落一个普通女孩。杞悠当时气炸了,当时她弟弟喜欢上一个普通姑娘,她都是千拦万阻的,轮到自己儿子了,她更不会松口了

    康康十几年生活在蜜罐儿里,父母都是对他前疼百顺的,突然遭遇这么大的挫折,不但没让他妥协,相反,却激起了他的逆反心理

    当时严叶和旭也被吉找过,让他们去劝劝康康,都是自家的孩子,一时执迷了,也不能放弃,所以两个人还都去了,可康康这孩子一条道走到黑,一点也听不进去

    她他当时是这么回话的:如果可以的话,好好保重身体,再生一个吧!

    杞悠姐在她心中一直是个女王似的人物,比男人还坚强,当时就哭了,她说这是她的报应,她拆散了她弟弟,所以报应到她儿子身上了

    严叶当时眼眶都红了,对康康这孩子真是失望,还是给他们出了主意,不如拖一拖

    杞悠姐姐却明确的拒绝了,之后不长时间,吉就过来找她,告诉她,康康要和那个女孩结婚了,他们把家产分了一半给康康,之后和他就没什么关系了,“他妈问康康,是要那个女孩,还是要我们,康康他选择那个女孩是我没有把孩子教好”

    吉眼睛是肿着的,是武耀打的,他教训吉把孩子教坏了

    严叶大惊,“怎么就同意了呢,我们再拖拖,时间长了,孩子这个劲儿就过去了,也许就没有这个念头了,都说了不要逼他了”

    吉张张嘴,“康康疯了,他用命逼我们,杞悠也是没办法”

    严叶抱着吉,轻轻的拍着他,“既然这样,我们只能成全。以后的生活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你们还年轻,再要一个孩子吧。”

    吉摇摇头,“我害怕教不好,我不是称职的父亲!”

    严叶这时有些恨康康了

    杞悠姐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之后十多年,他们和康康几乎都没有联系,等到康康的孩子到了血脉觉醒的时候,康康求他们帮忙,被拒绝了,因为他们的小儿子今年正好也是十岁

    “康康的媳妇本来就是普通人,孩子觉醒的几率并不算大,如果位置还不好的话,希望就更渺茫了,咱们这样的家庭,要个好位置,也不是特别困难,你们不好开口,就我来。”严叶实在不愿看到吉这么纠结。

    “不用了,十几年前我们就没什么关系了,也不知道他有什么脸面来求。”杞悠表情有些嘲讽。“吉,你也不许帮忙,今天的路都是他自己选的。”

    严叶最后还是帮了忙的,在第二批队找的位置,可是孩子还是未能血脉觉醒,后来旭问过她,她也承认了

    “以后离康康那孩子远点,缺心眼。”旭有些愠怒,“居然和别人说,首领夫人就这么点能力,只能给他儿子安排的那么远,他儿子未能血脉觉醒都怨她”

    严叶被气笑了,当时他可是很感谢她这个姐姐的,“好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肯定不理他了,我做这些也不是图他的感激,我是为了吉”

    “吉的小儿子血脉觉醒成功了,你挑几样礼物,至于康康的事就不要和他说了。”遇到这么糟心的儿子,旭都要同情他了

    “哎!”

    (。)

第三百四十六章 很好() 
“旭,雪在化啊,我们马上就要度过冬天了,不不不,我说这个话不准确,我们马上就要到不寒冷的地方过冬天了。”严叶站在迁徙兽上心情很美丽。

    “将大衣披上吧,还是有些冷呢。”旭搂着颖叶,“咱们走了一半路程了。以前我们在这里就遇到过袭击。”

    严叶靠在旭怀里,“还好你们都安全的归来了。”

    “旭大人,颖叶大人,圣行首领找你们过去。”来人是圣行身边最得意的奴仆。

    两人互相看了看,点头同意了

    半路上,“你说圣行能有什么事?”最近他们俩挺安稳的,也没向他销售什么东西啊!

    旭摇头,“没事,咱们就找他搓一顿去,他那酒多。”

    “主人,两位大人到了。”

    “快上来!”圣行探出头,招手示意他们上迁徙兽。

    “什么事啊?”旭拉着颖叶坐下。

    “嘿嘿找弟妹帮个忙。”圣行谄媚的冲着严叶笑笑,“弟妹给看看这个植物能不能吃?”说完从后面的藤筐里拿出一个粉色的大瓜。

    旭点点头,严叶才伸手接过,默念系统

    系统:粉面瓜,可食用,尖口有毒,营养价值35

    严叶眼睛亮了,好东西啊,个头大不说,营养价值还高,等优化的种子成功后营养价值说不定能到40,比一些肉类还高呢

    “这个植物叫做粉面瓜是可以食用的,非常的管饱,怎么了?”严叶捧着粉面瓜颇有些爱不释手。

    “太好了,我就说弟妹见多识广,肯定认识,可是我们部落有些族人吃的时候居然中毒了,虽然毒性不大吧,都救回来了,但现在很少人敢吃了,可是我是吃过的,完全没有事,难道这个都还分人不成。”圣行觉得这么放弃有些可惜了,他当时拿肉来炖味道很是不错呢。

    “有些食材,如果处理不当,是会微量的毒素的,这个不难理解,咱们部落的地圆果就是这样的,如果生芽了,返青了,也是不可食用的,必须要把那块儿去掉,这个粉面瓜也是一样的,它的这个部分就是有毒的,吃的时候要全部切掉。”严叶指了指尖口的位置。

    “哈哈哈这回我们部落又能多一些吃食了,这个个粉面瓜一找就是一大片,非常的多,它又非常的沉,很禁吃呢。”圣行高兴的不行,“中午必须留下来,你们也尝尝粉面瓜的味道,下次再找它的时候,你们也可以留些种子,回你们部落试试,看能不能种出来,我发现你们部落的种植技术的确比别的部落要高,同样的粒米,同样的夹豆,你们部落种出来的不服就是比别的部落的好吃。”

    严叶:那是因为我将种子都优化了啊!但是我不告诉你!

    “算你有眼光,我还告诉你,我们部落种植技术比别人的好,我媳妇儿她的种植区种出来的东西,又比部落别人家的更好吃,所以你每次都能和她交易,非常的有眼光。”旭这话不知道是称赞圣行还是颖叶了。

    “哈哈那是!我和弟妹都是老交情了,互相贸易已经有一百多年了,绝对的老客户,以后有什么新东西,你别忘了和我说一声,我这个人接受能力特别好。”圣行就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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