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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坚持自我的“叛逆”的人,只要拿下了他的真心,就不愁招不了他做夫婿。
现在,景寂想的是,该怎么样做,才能把王子辉吃得死死的,让他一颗心向着她。
念及此,景寂拿起茶壶,给侃侃而谈村中八卦的王氏斟了一杯茶,甜甜道:“方才我见了王大哥一面,他果真如您说的那般,一表人才,且清正守礼。不愧是读过书的秀才,身上一点儿铜臭味儿都没有。”
她这马屁,拍得正中红心。
王氏笑得露出一口微微发黄的牙齿,拍着腿道:“嘿!谁说不是呢!在我看来,这附近,再也没有一个比子辉脑袋瓜更灵慧、更有出息的年轻人了!他是没有接着读书科考,要是考下去,准能中进士!要是我家那两个小子,有子辉一半聪明能干,我睡着做梦都能笑醒!”
王氏提起自家那俩憨傻的儿子,嘴巴直瘪,上翘的嘴角明显往下弯,显然不悦:“哎呦!一想到那两个不成器的臭小子,一点儿念书的天赋都没有,只会跟着他们爹跑腿,天天风吹日晒雨淋的,也只能挣些小钱,勉强糊口。”
“读书不成器不说,就是经商手腕,也差了子辉许多。他们和子辉一样,身上也流着我王家人的血,怎么就是不争气?一想到那两个蠢货,我这心里就忒不是滋味!”
景寂听得很认真。她觉得王氏说话风趣,就是抱怨也抱怨得很有趣。她的语言和村里那些中年媳妇比起来,文雅许多,显然是读过几本书,有些文化的。
王氏也提过,她娘家王家在这鸿安县,也是有几分名气的。王家是出了名的耕读之家,王家这一代是王氏的兄长王宏当家。
王宏当了族长后开办私塾,勒令王家儿郎五岁后必须到私塾读书。王家族中的孩子虽不太会念书,大多只读了两三年会识字算账了,就不念了。但王宏的三个儿子很争气,个个念书顶好,年纪轻轻就已全部考中了秀才。
年仅十三的幼子王子文更是了不得,不仅中了秀才,还是平州史上最年轻的案首!已经被大儒收到门下。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景寂也听恭瑾提过王家。
她知道王宏的长子王子琛,三年前中了同进士,被分配到鸿安县商税院当院长。和知县一样,是正九品的官。只不过,他主要分管商业,而不是像知县,什么大事儿小事儿都要过问。
一会儿景寂要去县城办事,就要和王子琛打交道。
第六十章 地主婆选婿记(9)()
要不要带上王子辉一起去找他大哥呢?听说王家兄弟三个关系很不错呢。
景寂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被她打入了冷宫。
这里可不比现代,她不能这么大胆奔放,别把王子琛吓跑了。他再叛逆,也是谨遵圣贤礼教的读书人。大约不能接受和她初次见面后,就要单独一道出游,还是去见家长这种出格的举动。
还是找恭瑾帮忙好了。
景寂心中已有打算。她又顺着王氏的心意,把王子琛夸了夸,极大地拉进了她和王氏之间的距离。她见火候差不多了,正要问王氏王子辉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等。
谁知王氏却并不配合她。
景寂的夸赞,让她再一次深刻意识到了侄子是多么聪明能干,而自己的儿子,却才干平平。她心中很不是滋味。王氏拉着景寂的手,开始滔滔不绝地抱怨自家儿子是如何的不开窍,不上进来。
不过,她嘴上虽在嫌弃儿子,其实眼睛里并没有嫌恶。
景寂想了想,才明白王氏的意图。知道她并不是真的在抱怨儿子庸碌无为,嫌弃他们,她是在拿自己的孩子和王子辉做对比,抬王子辉呢。
这个举动,也是很点儿小心思的。
她用自家儿子的平凡不长进,凸显出王子辉优异于常人的才干和本事,更能加深景寂对王子辉的印象,和深刻意识到他的优秀。
景寂若是一般女孩儿,听她这话听得多了,很容易对王子辉的好感蹭蹭直升。从有点儿好感的欣赏,直接上升到喜欢,甚至是钦慕。
民间也有高手啊。景寂不禁感叹。像王氏这种心细如尘,有脑子又有手段的聪慧女人,吃亏就亏在出身不好。
若她生在官宦世家或者名门望族,绝对会有一番作为。就算不幸嫁给南平侯和南平侯世子这种只会玩女人的玩意儿,也一定能把他们和侯府后院那些莺莺燕燕治得服服帖帖,活得不知多滋润。
不像南平侯夫人和世子夫人那两个蠢货,只会和丈夫睡过的女人较劲,把自己弄成了怨妇,和夫君离心。她们的手段倒是阴毒,就是用错了对象,害了许多无辜女子。有那些工夫,不如好好教训一下侯爷和世子这两个罪魁祸首。直接弄副药,让他们不举或者暴毙,岂不是一了百了。
景寂觉着王氏身上有许多东西,都值得她学习。
她亲热地挽着王氏的手,陪她聊起了家常。其实主要是她在问,王氏说。她认真地听,从中取经。
这会儿,景寂把王子辉这个被她列为未来夫婿人选的人,抛到了脑后。
可怜的还在自己的小库房给景寂选礼物、越选越多的王子辉表示,如果他知道未来妻子这么三心二意,随随便便对他,不把他放在心上。一定会恼恨自己有眼无珠,识人不清,哭晕在恭房!
这厢,王氏见景寂明白了自己踩儿子捧侄子的意图,还机灵地问她许多有关夫妻相处的问题。显然是对她侄子上了心,想从她这儿了解寻常夫妻是怎么相处的,作为借鉴。
她对景寂的聪慧,十分满意和欣赏。越发觉得,她和王子辉简直是天生一对!俩人都是人精!
王氏很乐意和景寂说她和丈夫之间的事儿。她自己挑了个好夫婿,能干又疼人,夫妻俩孙子都有了,还依然恩爱如初。郑大伯事事顺着她,就是现在出去外面走商,回家时也会给她带大包小包的礼物。
这是王氏最自豪的事儿。也是她最喜欢和人聊的话题。
但因为恩爱秀得多了,村子里的人,包括她的儿媳和女儿,听她说起和相公的甜蜜往事,都不爱听。
郑大伯那种爱妻如命的男人,在乡下是极罕见的。
大多数乡下汉子都木讷,有些大男子主义,平时喜欢打骂女人彰显他们的男子地位。别说给妻子带礼物,嘘寒问暖了。就是哪天少骂两句媳妇,都能叫村里的大小媳妇乐开颜。
村里村外一群女人中,就王氏特殊,命好得叫人羡慕嫉妒恨。偏偏她还不知收敛、低调,到处找人炫耀。实在叫人恨得牙痒痒!
如果不是她娘家贵重,夫家儿子丈夫又护她,让人不敢惹。都有人想套她的麻袋,痛殴她一顿了。
因而,每次王氏找人秀恩爱,往往没说两句,就叫人或尖酸刻薄、或嘲讽冷笑地把她的话堵回去。又或,人家直接告诉她,不想听她说话,让她闭嘴。
王氏这些年,着实憋了一肚子话,找不到人倾诉,也是很遗憾和郁闷的。
还好这下遇上了景寂!
她不止认真听她秀恩爱,还会配合她问一些问题,让她说得更详细些。听到关键处,还会惊叹、艳羡地低呼几声,完全满足了王氏的虚荣心和谈性。让她越说越起劲,很快就把侄儿忘到脑后,拉着景寂说起她和郑大伯的恩爱事迹和她的一些御夫心得来。
……
景寂没有找过伴侣,从前她醉心修炼,无心男女之事,也对此毫不关心。且仙界情况特殊,夫妻之间不像夫妻,更像同道,和凡间根本没有可比性。
所以,她到现在,都完全不知普通民间夫妻是如何相处的。
而香杏在南平侯府的那些见闻和经历,都是另一个圈子的事儿,也根本不能做参考。
她就想从王氏这儿多多了解乡下夫妻是怎么处的,她也好多加学习。
她听王氏讲郑大伯如何疼妻子,如何贴心,如何精干……心中对她未来的夫婿,也有了具体的要求。
觉得他也该是像郑大伯这样的:家里家外的活儿一把抓,出去外面能挣钱,回来能帮妻子做家务,一辈子都把妻子当宝宠着,处处尊重体贴,不叫她操心受累,还没有一点儿花花心思,从不沾花惹草。
刚才她和王子辉也是第一次见面,对他的了解,仅停留在王氏的卖力推销上,也不知他真实性。情如何,能做到几分郑大伯那样?
如果他能做到一半或者以上,她就定下他做夫婿了。若是连一半都做不到,她就得多加费心,好好调。教一下他了。不能白瞎了她给他用的小迷神术啊!
她很难在附近找到像王子辉一样爱她的男人。虽然这种爱,是她刻意用法术加深渲染出来的。但它也是真实存在的。只要她不收回法术,王子辉就永远不会变心,看上除她以为的女人。
“香杏姑娘!”这时,王子辉抱了满满一抱杂七杂八的东西,一脸灿笑地跑向景寂。
他跑到离她几步远处,停了下来,抖了抖手里的东西,笑得见牙不见眼:“初次见面,我便失礼,怠慢了姑娘。子辉想了又想,觉得还是要拿出实际行动,表达一下我对姑娘的歉意。”
“这是我多年收集的喜爱之物……我很认真地挑选了其中最好的一部分出来!希望姑娘你会喜欢!”
第六十一章 地主婆选婿记(10)()
王子辉皮肤白皙,一激动和害羞,就很容易脸红。
这会儿,他抱着礼物,脸红的剔透,像块温润的极品血玉,透着淡淡的华光,很是耐看。
景寂就有些越看越满意的意思。
初次见面,就拿自己所拥有的最好的、他最喜欢的收藏送她,这份心意,极难得。看来,他对她,不是一般的满意和喜爱。
或者不用她特别费什么功夫,就能把他捏在手心了。她未来的孩子有个这样在她这上仙看来也很出色的父亲,也不错。
这个想法令景寂很是愉悦。她也不故作扭捏,推拒不要。而是上前两步,伸手拿了一块古朴的砚台,和一只雕刻得栩栩如生、精妙绝伦的鸿鹄玉雕小摆件。
看着它们,景寂的眼尾嘴角,柔软得不可思议。她很郑重地对王子辉道谢:“我很喜欢王大哥你选的这块砚台和玉雕小摆件,它们是我收过的最好的礼物,多谢你。”
谁说她是冷酷绝情的冰美人!必要的时候,她也是很会说几句甜言蜜语的。
景寂颇有些自豪和惊喜地想,原来自己深藏着蜜言技能。从前她高高在上,没有发挥的余地。如今落魄了,倒是给了她发展的舞台。
嗯,往后回了仙界,要多在师父和几位师叔那儿使使,也好多骗些宝贝傍身用。
“不用谢的。”王子辉看到景寂选的礼物,有些遗憾她没有全要。但片刻后,他又欢欣起来。因为景寂选的那两样,是他最先挑出来打算送她的,自然也是他最最喜爱之物,配他最最心仪之人,倒也合适。
她和自己的偏好一致呢。他们这算不算心有灵犀?
王子辉被自己的脑补,羞得连耳朵都红透。他鼓起勇气,热烈又欣悦地看了景寂一眼,发现她正含笑瞧他。瞬间心田里开出了朵朵花,每朵都是她的笑脸。
王子辉发现自己的心跳,再次失律了!在四肢百合里奔腾狂舞的热血,让他情难自禁,差点儿忍不住想要手舞足蹈地高歌一番。
他不想失态,给景寂留下莽撞冲动和幼稚不可靠的印象,双手紧握成拳,压抑着激动。低头不敢再瞧景寂,竭力摆出温文正经的模样。
按照礼仪,他送了礼,景寂也收下了,他应该退走了。毕竟,他和景寂还是初次见面,俩人年纪都已不小,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算有他姑母在,也不应该久处。
可他怎么也不想离开,他舍不得。王子辉恨不能变成景寂挂在耳垂上的耳环,时时刻刻贴在她耳边,告诉她他有多喜爱她,多想和她长相厮守。
王子辉自己也惊讶于他对景寂的亲近和喜爱。
虽说此番和景寂是初会,但他心里觉着,他好像上辈子就已经和她相识,还把心丢在了她身上。不然,这辈子不会第一眼,就认定她就是他寻寻觅觅、等了多年的良人。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神奇。有些人白发如新,有些人,却能倾盖如故。王子辉甜蜜地想,他和景寂,应该是后者。
他本就灵慧心细,又读了七八年书,最近几年,也曾走南闯北,见过的人,不知几多,早就炼得目光如炬,心眼剔透。他虽一直偷偷摸摸地用眼风觑景寂,没有细看过她,但也知道,她对他,也抱有好感。
一个人喜不喜欢另一个人,眼神是不会说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