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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男的多肉花园-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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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其中,张静夜和露莲娜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一幅精致可爱的名叫《熊猫家的幸福生活》蜀绣作品。

    这幅蜀绣长约1米2,宽约80厘米,一片翠竹中,两只大熊猫簇拥着一只小熊猫宝宝,熊猫爸爸正在拔竹笋,熊猫妈妈脚下堆着一堆嫩嫩的竹笋,中间憨态可掬的熊猫宝宝正欢快地啃着小竹笋,熊猫宝宝的脚下还有两只可爱的嫩黄色小鸟,等着吃熊猫宝宝掉下来的竹笋残渣,整个画面温馨可爱,简直是秒杀一众萝莉大妈的萌神级蜀绣作品!

    “等妈咪嫁给欧阳叔叔,这幅作品想必继父一定可以送给自己的吧?”这是露莲娜的内心独白。

    “空间里还有一盆极品的荷瓣兰花,要是拿来跟欧阳叔叔换这幅蜀绣熊猫图,想必欧阳叔叔不会拒绝的吧?”这是张静夜的内心独白。

    “这些蜀绣倒是很名贵,想不到这位欧阳先生倒是位隐形富豪嘛!”这是忙着衡量准继父身家的罗恩的内心独白。

    毕竟,母亲再嫁后,严格说来就不算是威廉姆斯家族的人了,曾经持有的家族股份也必须按价回收,那么,作为丈夫,欧阳璟势必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毕竟,作为威廉姆斯家族的贵妇,自家母亲可是从未吃过苦的,别的不说,就是母亲最爱的兰园,每年光是维护费就要十几万英镑,普通人可没法这么奢侈。

    虽然作为儿子,罗恩完全有能力养活母亲甚至是继父一家,但是,他不想让母亲被其他贵族嘲笑,说母亲千挑万选,最后居然找了个吃软饭的。

    欧阳璟就不一样了,虽然他是华国人,但大学教授身份就很不错了,加上艺术家、收藏家的双重身份,人品相貌也非常出众,可以说,再嫁能找到这样一位绅士,他对于欧阳璟这位准继父的硬件还是很满意的。

    不过,那位欧阳璟的养女梁秀芸,倒是需要好好调查一下,万一是个不好相处的,为了母亲下半辈子能过得舒心,他倒是不介意用一些小手段处理一下。

第二十五章 □□() 
前世今生都是孤儿,张静夜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大团圆的剧情了。

    看到欧阳教授和米歇尔奶奶相拥着走出来,一帮人都露出了“准备吃喜酒送红包”的、微妙而又了然的表情。自来熟的郭雪蓉更是亲热地挽着米歇尔,询问她晚上要不要一起去喝茶什么的,恰好米歇尔也很多年没有回s省了,十分怀念这里的特色美食,眼馋地看向欧阳璟。

    “你现在的身体可不适合那些路边摊,”欧阳璟不赞同地将未婚妻从郭奶奶手里抢回来,安抚道,“不过我恰好投资了一家私房菜馆,可以做一些s省的特色小吃,你今晚想吃什么?等下我打个电话过去,让他们先准备着。”

    “卧槽!欧阳璟你这个见色忘友的铁公鸡!!!上次找你借钱买兰花你说没钱,怎么又有钱去投资私房菜馆了?”邓裕民哀怨的眼神简直快要实质化了。

    “别看我,是雪蓉说的,我要是再借钱给你,就把我私人电话曝光给女学生……”欧阳璟无奈地解释道。

    “你还想着你那破兰花呢?!看看人家欧阳,给米歇尔订做的新娘喜服多漂亮,那钻戒多大!你呢?老娘嫁给你的时候,婚纱还是我自己去买的呢!!!”郭雪蓉恨恨地拿手指点着老邓的头,简直恨不得在上面凿出个洞来!

    ……

    一行人吵吵闹闹地到了欧阳璟投资的私房菜馆,之前,米歇尔和欧阳璟说想吃黄凉粉、夫妻肺片、赖汤元、钵钵鸡还有鸡汤抄手,欧阳璟立刻打电话过去,请了大师傅特别做了适合y国人口味的改良版,此刻,欧阳璟的专属包厢已经准备好了,不过,以防意外,保镖君们还是很称职地进去查探了一圈。

    考虑到罗恩现在的身份,欧阳璟今天特意让私房菜馆歇业一天,专门留着招待未来的继子继女,他和米歇尔已经这么大年纪了,即便结婚,也不可能再有孩子,所以,罗恩和露莲娜,可能就是他们唯二的孩子了,通过短暂的接触,欧阳璟也觉得这两个孩子品行不错,所以也乐于向他们展示自己最大的善意。

    终于吃到了久违的s省小吃,米歇尔不顾家庭医生的劝阻,硬是吃得快撑着了,才在欧阳璟的劝阻下停下了筷子,一行人吃完饭,来到后院欧阳璟的办公室里,喝着茶聊天。这处小院是欧阳璟从一个老朋友那里买来的,那家伙唯一的女儿嫁了个歪果仁,全家移民到加拿大去了,这房子就便宜了欧阳璟。

    买这所院子,欧阳璟原先是想给养女当嫁妆的,可惜养女和女婿整天忙着工作,根本不回来,后来,闲着无聊,欧阳璟干脆跟人一起开了个私房菜馆,专门做改良版的s省特色美食,这里也成了许多有钱任性的歪果仁们私下聚会装逼、接待外国来宾的好地方。

    “妈咪!你和欧阳叔叔什么时候结婚啊?”急性子的露莲娜喝了两口茶,实在忍不住开口问道。

    “我们……”欧阳璟正打算说“尽快”,一道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一直在沉默伪装背景墙的罗恩脸色一变,开口说道:“抱歉,我出去接个电话。”

    几分钟后,罗恩阴沉着脸走进来。

    “妈咪,露莲娜,我想我必须要先回y国了,研究所出了点事情……”罗恩向来善于隐藏的情绪简直要爆裂了,呵呵!他倒是没想到,自己那个一贯没骨气没胆色的小叔敢做出这种吃里扒外的事情!

    要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已经不是大y帝国独霸的时代了,尤其是医药行业,新近崛起的大国,各个都有自己的秘密武器,要想在这么多竞争者中异军突起,光靠吃老本可不行,所以,罗恩接管家族企业后,花大价钱成立了好几个研究所,其中最重要也最隐秘的,就是爱德华医生负责的、被他命名为“明日曙光”的研究所。这几年,威廉姆斯家族几项获得国际大奖的科研成果,基本都是这个研究所里出来的。

    可以说,为了保护爱德华医生这个能下金蛋的老公鸡,罗恩简直配备了堪比国家总统级别的安保措施。

    罗恩原本以为将小叔一家赶出巴黎上流社会,已经算是对他的警告和惩罚了。没想到,作死的人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

    现在罗恩担心的不是如何弄死这个败家子,他已经下定决心,这次不管家族内的老人们如何反对,他一定要除掉这个祸害,至于原因?呵呵~~罗恩不介意让威廉姆斯家族的股份因此而暂时低迷一段时间。

    想必,为了自己以后能继续享受上流社会的舒服日子,那些老家伙们也不介意牺牲几个不成器的家族成员吧?

    罗恩一点都不担心股价问题,实际上,只要爱德华医生和他的研发团队还在,罗恩这辈子都不会缺钱花。他唯一担心的,是丹尼尔身世的曝光。

    要知道,在y国这样的传统基督教国家,基督徒的信仰绝对圣神不可侵犯,要是被那些老古董知道威廉姆斯家族的研究所,居然在研究男男生子的秘术,时间倒退一百年,他作为主使人肯定会被施以火刑了,即便是在现代,他也不敢保证会造成怎样巨大的舆论压力。

    罗恩不怕舆论,但一点也不想自己的家人成为八卦头条,尤其是在被人算计的情况下。

    更何况,爱德华医生的真实身份又是那么的诡异!

    是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明日曙光”的领导者、英俊潇洒的爱德华教授,居然是一个有着将近600岁高龄的吸血鬼!(爱德华医生的爱慕者们已哭晕在厕所~~)

    要说罗恩和爱德华认识的经过,那绝对和惊奇、恐惧等等情绪完全扯不上关系,当时,17岁的罗恩和几百岁的爱德华互相对视的时候,脑海中只浮现出了三个字:他真惨!

    是的,彼时,罗恩刚从一帮试图绑架他的绑匪中间逃走,在深山老林中疲于逃命,狼狈不堪。而倒霉的爱德华,则因为拒绝食用人类血浆,在野外狩猎的时候,误食了被投毒的野猪血,整个鬼都不好了……

    好在作为一个矛盾纠纷复杂、家产丰厚的家族继承人,罗恩已经有了丰富的求生经验,他先是用随身藏着的急救包里的微型打火机点了一堆篝火,然后撕下衬衫的袖子,沾着干净的泉水将身上的擦伤给擦干净,敷上止血药,再给被拖到一边的爱德华喂了点水。幸亏爱德华作为吸血鬼,恢复能力强,在跑了十几趟树林,排泄完肚子里残留的毒药后,爱德华总算感觉好多了,惬意地躺在篝火边罗恩刚铺好的两堆干草上,一人一鬼开始聊天了。

    或许是厌倦了这种四处躲藏的日子,爱德华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少年罗恩,让他没想到的是,罗恩居然很平和地接受了爱德华的吸血鬼身份。

    别问为什么罗恩对吸血鬼一点儿也不抗拒。任何一个少年,如果像罗恩一样,从小就听母亲讲华国上下五千年的神怪传奇,对于温顺可爱(?)、只会吓唬未成年少女的西方吸血鬼,都不会有太大的厌恶感。

    至少罗恩觉得,和华国会画皮的食人鬼、充斥着各种恐怖传说的聊斋传奇相比,y国传统故事里的吸血鬼简直是太柔弱善良了……

    所以说,能够给儿子讲鬼故事的妈咪,都是聪明的妈咪。

    自从听了米歇尔讲的东方恐怖版睡前故事后,小罗恩每天都巴不得天黑前就立刻睡着!

    所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没有道理的,心理素质强悍的罗恩,和刚刚遭受鬼生最大打击的爱德华一拍即合,成为忘年交的好基友一对。凭借着强悍的身体和惊人的速度,爱德华将罗恩送回家中,自己也顺利地以家族继承人救命恩人的身份,进入了威廉姆斯家族的产业中,成为研究所的一名专职研究员。

    后来,原本就对医学颇有兴趣、自己也曾经是一名专职医生的爱德华,在罗恩的影响下开始涉猎新药品研发,彻底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变态)的大门,最终成为罗恩手下最给力的一名药品研发人员(医学变态)。

    而爱德华给罗恩最大的惊喜,就是成功培育出了丹尼尔这个可爱宝宝,虽然还不算是纯粹的男男基因胚胎养成,但距离最后的成功也不远了。

    虽然信仰保守的y国暂时还无法推广,但是,罗恩还是很有信心,这项技术在m国、f国等国家或许会非常受欢迎,毕竟同性爱情在这些国家还是不少的,说实话,要不是因为后代问题,许多同性恋人根本不会因此无奈分手。

    想通这一点后,罗恩曾经打算将这个研究所直接搬迁到m国去,然后成立另外一家全新的公司来挂牌经营。可惜的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实施,丹尼尔就出事了,随后他临时关闭了实验室,全力以赴找儿子去了。

    没想到,就在一切都朝着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第二十六章 爱德华和他的血族朋友们() 
老实说,爱德华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变成一只吸血鬼的,总之,等他从荒原里爬起来的时候,本能地顺手将前来捕食他的一头草原狼给捕食了。

    他知道吸血鬼的传说,也害怕自己一旦控制不住会伤害到家人,在偷偷看了家人最后一眼后,爱德华躲进一艘远航的大船,一路漂泊到了北欧大陆。

    一开始一切都挺好的,吃不了普通人的食物,他很快接受了人类和各种动物的血液,当然了,那个时候的人类还没有辣么多的传染病,荒野里的野兽也很多,他可以选择的食材十分丰富。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球人口大爆炸,医学也在不断进步,竟然出现了输液、输血这种神奇(可恶)的发明!

    第一次误食了一个刚去打完吊针的人类的血液的时候,爱德华整个鬼都不好了!

    呸!!!这究竟是什么鬼?比吸血鬼最讨厌的咖喱都难闻,爱德华整整恶心了半个月,还不太想吃东西,他想,以后再去找人类吸血,还是先检查一下身上有没有针眼再说吧!

    然而,更让爱德华感觉到绝望的还在后面。

    后来,人类中有人开始吸/毒,开始用针筒注射毒/品,艾/滋病又出现了……爱德华算是幸运的,因为在他之前,有一个倒霉的吸血鬼误食了一个瘾君子的血液,竟然怎么也无法进食了,最后活活给饿死了。(虽然他早就死过一次了。)

    爱德华他们这才发现,原来海/洛因这种东西虽然不能毒害到吸血鬼,但其强大的吸附能力,竟然能将吸血鬼的肠胃死死裹住,让鬼无法消化任何血液!

    天了噜!这还让不让吸血鬼们好好过日子了?!

    从此以后,爱德华他们这帮血族的朋友们,就只能靠去野外的大森林里狩猎野兽过活了。

    然而更悲剧的还在后面——

    不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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