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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第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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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其实;二哥应该是四哥的;但,胡家都遗忘了逃亡之前的事情,也就自然而然把这个排行“正”了过来,于是;胡尚辉就成了“小三儿”。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见不到,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

第4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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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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