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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夏季渐热的时候,队伍回来了,族长和祭祀站在那里迎接远道而来的族人,兽人的肩膀上扛着一包包物品,唯一两手空空的就是艾斯,他走在领队的旁边,见到祭祀才快走了两步,站到了祭祀的身边。
祭祀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浅笑,平安回来就好。
晚上是部族的庆祝大会,大会之后,艾斯跟着祭祀回来,路上,他把一个玉牌送给了祭祀,“这是我的礼物,希望您能喜欢。”
翠绿的玉牌仿佛一片青色的叶子,上面雕刻着简单的两个字——罗德,祭祀大人摩挲着这两个字,他的名字,自从父母离世,再也没有人唤过他的名字… …沉默着回到屋中,手心里摩挲得已有光泽的木雕如他的心一般有了温度… …
几年后,当祭祀离世,艾斯当上祭祀之后,他终于能够无所顾忌地拿起神像仔细查看,那硬木的纹理细腻,刻功极好,但上面的人… …“是我的错觉吗?好像有点儿熟悉?”摸着自己的脸庞,他的记忆力极好,自然知道剧情里的原主长得什么样子,所以… …大家的审美标准都一样?还是因为原主长得像兽神,所以得到诸多偏爱?即使祸祸了许多人之后还能寿终正寝?
或许是因为信仰之力的加持,神像本身温润,有着如玉一般的光泽,艾斯没有做出任何的更改,他以为这个形象是大家都知道的,改变了相当于挑战整个兽人世界所有的兽人和雌性,所以他重新把神像放回了原位,并且用自己能够动用的信仰之力做了一定的加持,让神像看上去更加地神秘莫测… …
作者有话要说: 晚了点儿啊!
ps一下,上一个番外中说到的羊皮卷,其实是一本读书笔记,关于信仰之力的。至于是谁的,你们懂的。
晚安!
第115章()
“你给我站住,你这个小混蛋!”
挥舞着木棍的厨师胸前还挂着一个白围裙,一身的面粉随着奔跑而飞扬,凶神恶煞的样子追着一个小孩子奔跑。
跑在前头的小孩子一看就是个没人管的孩子,脏嘛咕咚的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破了口子的地方,小小的布丝随风飞舞,一头凌乱的棕发油得发亮,又不知道染上了什么,有些地方乌黑得让人一看就恶心。
他的脚上是一双不合脚的鞋子,用绳子捆得不错,跑起来一点儿也不拖后腿,而他奔跑的原因,只看他紧抓在手上的面包就知道了。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淑女笑着用扇子遮住半张脸,侧目一眼便又走开,有人会躲远一点儿,无论是前头的还是后头的,他们哪个都不想碰到。
还有人,那些随着大人一起出来的孩子,会嘻嘻哈哈地笑,有人捡起石头扔前头的孩子,也有人嘲笑那个大人,“跑快点儿啊,跑快点儿,驾驾驾驾!”
沿街的商铺,有的店主听到声音侧头看过来,会对后面的人发出善意的规劝:“省省力气吧,这些小崽子们,耗子一样,哪里追得过来?”
谁不知道普尔顿城中多得是这样的“小耗子”,他们躲在阴暗的小巷子里,下水洞里,还有大桥的石墩下,一个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数不胜数,好像地上的石子儿,嫌碍事,踢得远些就是了,难道要捡起来砸碎吗?不怕脏了手。
有仁慈的店主看着这一幕摇头叹息:“哎呀,不就是块儿面包吗?难道从他手里夺过来还能卖吗?不如不要了,就当做善事好了。”
有的顾客微微蹙眉:“真不知道巡警都是做什么的,这样的事情,难道不管管吗?都不好意思说咱们也是个大城市了,这么乱。”
衣着良好,学问渊博的先生们想到的更多了一些,他们举着玻璃杯,摇晃着红色酒液,若有其事地说:“都是战争的错,弗鲁斯战役死了多少士兵,那些该死的维纳人!为马尔斯致敬!”
所有的人,都在这样旁观着,没有人真正关心那些孩子的来历,同样没有人关心他们的去向,他们就像是城市中的垃圾,不管是谁随手扔下的,总不用他们担心谁去收拾。
事实上,也真的不用他们担心,优胜劣汰的法则在这些孩子们身上再一次体现,该死的死去了,活着的,除了拥有特殊的天赋被人带走之外,就剩下那些狡诈机敏得令人讨厌的小耗子了。
这些小耗子会随着时间一天天成长,他们没有文化,不会魔法,不会斗气,不懂得国家人民,更不懂得教廷贵族,一身的本事都是摸爬滚打出来的连武技都算不上的无赖招数,所有的谋生手段都在坑蒙拐骗偷抢盗上,再不会其他。
那个时候,或许会有受害人又或者别的什么正义人士来惩治这些混蛋们,但现在,面对还幼小的他们,即便是教廷的骑士,也不会冲上前去斩杀,怜幼惜弱,那是他们的正义。
拐过一个街角,厨师不出所料地追丢了人,他愤怒地站在那里叫骂了好长时间,大家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生气,不仅是因为丢了一块儿面包,还因为那个小混蛋被他发现之后弄翻了他新买回来的几袋面粉。
明白了他一身白的原因,有人在笑,有人在想,这两天都不要去他家吃东西了,谁知道他会不会把那些脏了的面粉捡起来用。
事实上,那是很有可能的,但只有那些精明的主妇才会想到这一点,其他人,只会在一旁笑过之后把这件事讲给别人听,当做一个小小的趣事,完全不会想到自己吃下的面包有可能就是那些脏了的面粉烤制的。
阴暗的角落里,一个破旧的筐子摆在那里,好像是天然要给人扔垃圾的垃圾筐,上面不知何时已经有了不少的垃圾,散发出一股子怪味儿,人们偶然经过的时候都会避开一些,也就无法发现那筐子挡着的地方其实有一个洞,能够容纳身材幼小的孩童钻进钻出。
“鲁能,你看,这是面包,你快吃,干净的,面包!”
棕色头发的孩子兴奋地跑到院子的角落里,那里有一个废弃的屋子,里面堆放着干净的稻草,一个破旧但不脏的床单包裹着那些稻草,形成了一张简陋的床,床上,一个金色头发的男孩儿躺在那里。
他的年龄似乎更小一些,脸色惨白,瘦弱得骷髅一样,听到声音,深碧若黑的眼睛看过来,缓缓勾出一抹浅笑,才张嘴,就是一声压抑的闷咳,震得胸腔都起伏起来。
“你先吃,我去给你找些水。”棕发孩子有些慌乱,但好在经过几次,知道要怎么做了,把面包塞到金发男孩儿的手中,自己转身就要往外跑。
“不,不用,别尔,我不喝水。”
金发男孩儿,鲁能,不得不叫住别尔,不然他一定又要去别人家偷水,同时偷走的定然还有一个盛水的器皿,到时候,只听他肚子这番动静就知道,再跑一次可未必能够这般幸运回来了。
剧情中,这个叫做别尔的男孩儿最后怎样了呢?好像是在某一次找食物外出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这样的事情,他们这些城市中的小耗子见得多了,完全没有人担心,就连一直被别尔当做弟弟照顾的原主,也只是撇了撇嘴角,不高兴少了一份食物来源而已。
魔法与剑的世界,如果没有魔法天赋,又不能习练斗气,会怎么样?只能拼投胎了,投胎好的成了贵族,凭着身份也能让魔法和剑士为他服务,投胎不好,成了他们这种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都成问题,哪里还能考虑其他。
从人人尊敬的大祭司到人人喊打的小耗子,这个人生的落差怎么样?
鲁能一开始适应不来耗子堆那种脏乱差的生活环境,非要离开,别尔是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丢失的弟弟,二话不说也跟着离开,费尽了千辛万苦,两人才找到这个隐蔽的地点,这还亏了鲁能的精神力有点儿用,不然他根本无法破除这幢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围的防护阵法。
换了一个世界,他的精神力又要从头缓慢恢复,所以即便能够进入院墙,他们最终还是止步于院子中暂住,或许这一点能让主人家发现后宽容一些。
能够给自己的房屋设置防护阵法的人,一听似乎就不太好惹,若是可以,鲁能绝不会在弱小的时候这么不明智,但,他是真的找不到别的地方居住,也不忍心看着别尔为了他那些“奢侈”的要求而辛苦。
所谓奢侈,只是要求干净,而这一点,对他们来说的确困难了些。
为了干净趁着雨天洗了个澡的鲁能,完全没料到洗澡之后保温问题带来的感冒会让他现在这么痛苦,认真想一想,似乎很久都不曾生病了呢,所以,原来原主的身体这么不好么?
剧情中,并没有怎样写吃喝的事情,所以生病这种小事也从未写过,鲁能即便是在上辈子那样的原始世界之中,托了兽人血脉的福气,也完全没有被感冒这样的小病击倒过,猛然间恢复到普通状态,一下子竟有些不知所措。
别尔也被吓了一跳,他记得耗子堆中也有人是因为这样的病死掉的,咳嗽,发热,流鼻涕,嗓子变哑… …
那时候,他只知道抱着鲁能哭,完全不知道要做什么,还是鲁能自己提了要求,要被子,要热水,干净的热水。
为了那一碗热水,别尔被人按住打了一顿,或许念在他年龄小,并没有人下死手,而他又锲而不舍地在挨了一顿打之后再去弄热水,最后竟真的被他偷来了一碗热水。
弥足珍贵的热水在映衬着别尔瘦弱胳膊上的红肿时,终于让鲁能明白了自己到底提了怎样过分的要求。
一碗热水并不足以治愈感冒,鲁能知道,但别尔不知道,他以为一碗热水就会让鲁能好起来,哪怕身上到处都疼,却笑得露出了发黄的牙齿。
直到后来看到鲁能一天比一天难受,他才担忧地偷偷抹眼泪,早就知道了哭泣无用,他开始想办法给鲁能好的食物,然而,这实在太困难了。
还热着的面包有些发黑,还不够宣软,鲁能硬是分给了别尔一大半,并且看着他吃完,不许他吃那些从垃圾里拣出来的食物。别尔舍不得吞咽,一小块儿面包含在嘴里,直到被唾液溶化送到胃中,发出幸福的叹息:“面包真好吃!”
同样咬着面包,嫌弃它不好吃的鲁能咀嚼的动作都慢了下来,他想,既然自己来了,自然不能跟原主一样,没心没肺地长大成人,成为一个坑蒙拐骗的小混混,他会努力活得更好一些,也会尽量照顾着别尔,不为别的,只为他这段时间的照顾,他值得有一个好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了趟医院,一进一出,七百多没了,这还因为买药是用了医保,突然发现活着好艰难!
希望大家都身体健康!有啥别有病!感冒也不要!
看书愉快啊!晚安!我要早点儿休息了!
第116章()
普尔顿是一座大城市,它是伯爵的领地,而这位伯爵是某一代国王的叔叔的血脉,那可真是一位有钱人啊,偌大的封地决定了他的财富基准,而他自身的贵族品味则决定了这座城市的好坏。
从一开始,这个城市就是朝着国王所在的费尔加城看齐的,各方面的条件都极好,就连中心教堂,都是红衣大主教主持的,无论是外形还是规模,都是费尔加城中那个的缩小版。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时刻都以自己是大城市的人为荣,这种荣誉感表现在方方面面,他们会穿着得体整洁的衣裳行走在城市中的街道,他们会语调中带着淡淡的高傲向外地人介绍自己生活的地方,他们会温文尔雅地小声说笑,用极具讽刺却没有脏字的语言嘲笑那些举止粗鲁的人,他们追捧传承已久的文化和贵族,鄙视那些靠着手艺生活的工匠和农夫,还有,士兵。
受人尊敬的魔法师,地位会高于同等甚至高等阶层的剑士,因为能够学习魔法,本身就代表了一种血脉上的优秀传承,从最开始,魔法这种东西只有贵族会,也只有他们的后人才会继承。
直到现在,这种说法还极有市场,所以,哪怕是个落魄小子,若是他会魔法,即使只是魔法学徒的身份,还是会让人高看一眼,因为说不定他的祖上便是某代贵族,又或者,他是某个贵族私生活不检的产物,说不定哪天就会有一门尊贵无比的亲戚。
“所以,我要成为一名魔法学徒。”
鲁能说出了自己的志向,别尔没有吭声,哼哧哼哧地,最终忍不住小声地打破他的妄想:“有人给咱们测试过了,没有魔法天赋的。”
见到鲁能没有面露怒色,他又飞快地补充了一句,“也没有斗气天赋。”
这个世界的魔法和斗气已经发展得极为完善了,完整的等级制度以及天赋测试手段,在最初,他们这群弗鲁斯战役的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