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近听说老疯子病了,两三个月都没起床,村里人就猜,估计老头是不行了。
过年的时候,赵叔和村长去过他家一趟,进门的时候,以为老疯子死了,后来喊了几声之后,那老头才应了一声。
赵叔和村长给他送了点年货,知道他耳朵聋,说了几句,也就走了。
陈大秀就问:“那老头知不知道是谁弄得法葬?”
赵叔摇头,不是很确定,没人问过老疯子这事儿,当然,前天晚上之前,村里也没人知道这地方用过法葬的方式埋人,更别提倒栽葱的下葬方法了。
赵叔说:“整个村子里,估计也就老疯子有可能知道这事儿。”
“要不您领我去一趟?”
陈大秀认真道:“我想知道那个棺材到底是谁弄的。”
“行,行!”赵叔一口答应。
反正也要等老板娘洗完澡才能谈事儿,不如趁现在先带着陈大秀去老疯子那里。
那小林子非常有眼力价儿,见人家陈大秀家里都是女眷,也不便留下来等,就说和他们一起去拜访老疯子。
三个人从村里的小卖部买了点东西,走到村西头最后一家的破房那里,赵叔就说:“老头就住在里面。”
说完,将篱笆门一推,高声喊了几嗓子。
果然,那老头聋的厉害,陈大秀他们都进了屋了,也没任何反应。
躺在大凉炕瑟瑟发抖。
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破被窝。
陈大秀有些疑惑,记得这地方确实有个破屋,但已经荒废多少年了,不知道有人住这儿,虽然陈大秀是本村本土的住户,却也没见过这个赵叔口中的老疯子。
赵叔嘿嘿一笑,说道:“这老头二十年前就去养老院了,前一阵不知道怎么回事,非要回老家来住,这不,从回来到现在,也就那么几个月,你在龙陵市上学,也难怪不知道。”
陈大秀哦了一声,想来,那老头估计也是觉得自己快不行了,想叶落归根也说不定。
确实,老一辈的人有这个讲究,他们不希望死在外面,不管家里破成什么样,能死在家里,都叫叶落归根。
据说,这样做,不至于沦为孤魂野鬼,并且下辈子还能投个享福的命。
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老爷子,过年好啊!”陈大秀大声嚷道。
那老头好像还是没听见,要不是他胸前还有不明显的上下浮动,乍一看,还真以为是个死人呢。
赵叔蹲到他跟前,轻轻拍了他肩膀几下。
那老头很迟缓的挑了下眼皮,一看是赵叔来了,似乎有些欣喜,吱呜了几声,慢慢地,从炕上坐了起来。
他动作十分缓慢,身体的每一处皮肤都显得干巴巴的,不夸张的说,老头鼻子上的肉都是蔫的。
看见炕上又放了不少年货,老头轻咳了几声,对赵叔十分感激。
看得出,赵叔这段时间,应该没少照顾他。
赵叔和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多大分贝的声音能和他沟通,于是扯着嗓子大声喊道:“有个事儿想和您打听打听!”
“啥事儿啊,你说?”老头喘着粗气说道。
“是这么回事!”
赵叔凑到他耳边,大喊道:“村里,挖出一个棺材,是竖着葬的,里面,有个女尸,那是谁家的坟?是谁给葬的?”
那老头听了这话,立刻像见了鬼一样,两只老手四处乱抓,险些把赵叔的脸给抓破了。
幸好陈大秀手疾眼快,一把将他拉开,这才没被抓伤。
赵叔被老头吓了一跳,哎呦了一声,解释道:“估计又犯疯病了!”
刚说完,就见那老头唰的一下站起来了……
第166章 好人做到底()
幸好这是在阳宅,这要是在棺材里,非得吓死活人不可。
老头的这个动作简直太诡异了。
之前连起身都十分费劲儿,想不到,这会儿竟然能和年轻人一样利索,一点都不像九十七岁高龄该有的样子。
那老头神情紧张,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在土炕上来回走了几圈。
惊得赵叔下巴都合不上了,陈大秀和小林子虽然没被吓趴下,但后脊梁背也止不住的嗖嗖冒凉气。
心想:这老疯子到底是人还是妖啊?
对视了一眼,就喊了一声:“老爷子!”
那老头忽然想见了鬼似的,怪叫了一声,好像是被刚才这嗓子给吓着了。
两只黑白色的眼珠子瞪得老大,直勾勾的盯着小林子:“不能碰,不能碰……”
说完,整个人就开始犯疯。
在土炕上胡言乱语,手舞足蹈。
赵叔因为前天经历了一场怪事,这个时候,反倒没那么怕了,只是觉得很奇怪,脸上一副怪异的表情看看陈大秀。
陈大秀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上去将老头按住,给他号了几下脉搏,发现这老头脉搏并不紊乱,只是很微弱,眼珠一转,轻声道:“他是装疯!”
“什么?装疯?”赵叔有点不敢相信。
小林子也不相信,看那老头怪异的表现,怎么都不觉得是装疯。
然而那老头却心知肚明,虽然陈大秀的声音很低,但他还是听见了,用力喘息了几次之后,说道:“是时候了,是时候了……”
说完,就将一个破枕头递给了陈大秀。
陈大秀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结果枕头的同时,就发现了异常。
原来这枕头里藏着什么东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知道是什么。
“老人家,你……”
陈大秀再想问的时候,发现那老头已经咽气了,鼻息,脉搏,全都没了。
这时,众人才意识到,刚才老头的怪异举动,应该是临死之前的回光返照。
陈大秀看他可伶,就让赵叔帮忙找人张罗一下,给老头安排后事,钱都由他出。
赵叔欣然答应,那小林子在一旁看着,对陈大秀配合的五体投地,看来他师傅所说果然不假,这陈大秀确实是个仗义之人。
没多会儿,村里的帮手就来了,农村这边,有不少地方售卖冥界用品,也就是死人用的东西,什么寿衣,花圈,金钱幡等等。
陈大秀给赵叔预备了五万块钱,让赵叔他们帮忙置办,在给老头选一口好点的骨灰盒子,办完丧事,就去火化。
因为老头没儿没女,晚上,也就没有守灵的。
陈大秀心想,找别人干这事儿估计也不合适,干脆好人做到底,自己来吧。
村里那些大爷大叔们,看陈大秀这么有魄力,也都跟着说帮忙守灵。
事实上,这种事儿也是没办法,
老街坊不帮忙,难道把老头放这儿不管?
那样做,也太没有人情味儿了,何况,这守灵的人一多了,也就无所谓什么忌讳了,大伙儿谁不知道这是帮忙呀?
除了一些愿意嚼舌根的八婆胡说,别人,谁都不会乱想的、
正所谓:死者为大。
陈大秀等人也顾不上这样那样的忌讳了,凡是帮忙的,都在肩膀上绑一块白布,也就当是给老头披麻戴孝了。
布置好了灵堂时,已经是下午了。
这时,村里来了不少瞧热闹的,秀妈知道这事儿以后,不仅没生气,还觉得儿子这事办的好,办的漂亮!
那陈二婶心里想说点什么难听的,可嘴上却不敢,老老实实的帮着剪纸钱。
要不都说人多好办事。
有了陈大秀这个领头的,很快,村里的好心人就都加入进来了。
后来有人问,要不要给老头办个酒席?
陈大秀心想:大过年的,大伙儿这么够意思,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大办一场,也让乡亲们都跟着热闹热闹。
农村这里有喜丧一说,意思就是说,这人死了,也是一件喜事,来吃饭的人越多,就代表死去之人生前的人缘越好。
所谓的红白喜事,大致就是这样一个意思,实际上,不光结婚是喜事,死人,同样也是一件喜事。
只不过有些人总愿意曲解字面的意思罢了。
陈大秀找来村长和赵叔,问他们现在弄酒席来的急不?
赵叔说:“肯定来得及,现在是过年,很少有人办红白喜事,估计有不少办事儿的闲着呢。”
陈大秀当即决定,按二十万的酒席招呼,让村长通知大伙,晚上,都来这边吃饭,而且不用随份子!
其实随了份子也白搭,老疯子无儿无女,收了份子给谁呀?
大伙都是帮忙的,总不能平分这钱吧……
干脆,就不收份子。
村长一听,直竖大拇指:“好小子,真有魄力!”
马上带人去联系和准备。
这时,老板娘和小艾老师也来帮忙了,后勤基地工程的事儿,已经和小林子谈好了,小林子愿意以最低的价格承包工程,并且明天就准备动工。
老板娘当然不客气啦,让小林子先开工,并预付给他百分之三十的工程款,干的好呢,就继续,要是干不好,老板娘就直接不用他。
这事儿小林子也能理解,表示肯定能干好。
双方谈妥,就专心准备老疯子的丧事。
到了傍晚时分,村里别提多热闹了,老疯子家周围,热闹非凡,男女老少全都有,足有好几千人。
看得出,这里面有很多是别的村子的。
不过陈大秀也不在乎,大不了就多准备一些酒席。
赵叔他们忙前忙后,嗓子都喊哑了,把认识的,二十五以上六十岁以下的朋友,都给叫来了,不然根本忙不过来。
吹鼓手什么的也都忙的不亦乐乎,不知赵叔从哪儿,还请了一拨戏班子,大伙这叫一个高兴啊,似乎很久没见识过这种场面了。
连仓下村刘家饭铺的刘子贵父女都来了,一看是陈大秀出钱办的好事儿,那就一个服!主动张罗着义务帮忙。
陈大秀十分高兴,让他闺女刘梦楠和小艾老师去玩儿,于是找他商量,想让刘子贵以后来后勤基地开饭馆,地方陈大秀出,盈利什么的归他,只要让工人们吃舒服了就行。
把个刘子贵给乐的,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了个金元宝啊!
他要是知道,王九丹等众杂碎也是陈大秀给干掉了,估计都得感激的跪下。
一时间,陈家庄老疯子家附近,成了喝酒吃肉看大戏的聚集地。
几乎每家都来给老疯子鞠躬上香,陈大秀一直在灵堂坐镇,一直到了晚上十点,人群才渐渐散去。
见四下里没什么人了,他才将老疯子死前给他的破枕头拿出来,枕头很旧,上面的布料也都糟了。
陈大秀轻轻一扯,就给扯开了,翻腾了一下,发现里面藏着一包东西,用牛皮纸包裹着,上面还横竖帮着两条小铁链,打了个十字结。
陈大秀将铁链解开,取出了三层陈旧的牛皮纸以后,这才看见里面的东西。
原来这里面包裹的,是一个老式笔记本。
第167章 寻宝笔记()
这笔记本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封皮似乎还是牛皮做的呢,虽然有些毛边,但整体还是比较完好的。
陈大秀随手翻开看了一下,里面密密麻麻写了很多字。
看样子,还是用钢笔写的呢,那钢笔字看上去十分娟秀,透着十足的女孩子气,一看就是专门练过的。
陈大秀读了几个字,发现这笔记本的书写格式竟然是从右到左的,就知道这东西确实是个老物件。
现代人的书写顺序都是从左到右,这本笔记似乎是传承了古时候的书写风格。
看字体的走向和间距,应该可以确定,不是人为刻意模仿的。
陈大秀就想:难道这笔记不是老疯子写的?
想罢,就看了一眼扉页。
一般来说,老一辈的人写笔记,都有在扉页上留言的习惯。
或者是人名,或者是寄语,也可能是自己的一些座右铭什么的,总之,多数都会写些东西。
陈大秀翻到扉页一看,果然,上面写了一行黑字:忌禁无百。
当然,读的话,肯定是反过来读的,也就是‘百无禁忌’四个字。
这倒是新鲜,从没听说过有人会用这四个字来当座右铭的,想来,这应该是某种特殊寄语之类的东西。
不过很奇怪,这四个字和正文那里的字迹完全不一样,明显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翻到正文,就见写这本日记的人,似乎是在记录一次行动。
上没没有记载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前面的一些,大部分都是在说寻找一个地方之前的生活细节。
直到后来,才写到:我们经历了二十几天的寻觅,终于发现了图中的线索,不过大家也快弹尽粮绝了,得先找个地方补充一下才行,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