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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实跟在后面嚷道:“你们是不是走错了?你开玩笑的吧?”
程赫说道:“废什么话,你家那台电视真该换了。跟你说,要不是你胳膊还吊着,我还不想给你抬呢!自己抬去!一会儿你弄点酒,我再下个厨,一起喝两杯。”
别看这小院破败,要是没有程实这个兄弟帮着照料着,估计早就垮了。而且他回来的时候,院子里并没有长一人高的荒草,不是他平时帮着铲了,能有这么好?
这些事情,程赫没有说,但都放在心里的。
程实挠着头嘿嘿一笑:“好咧!”别的也没有多说,兄弟之间情分在,很多话用不着说出来。反正到时候兄弟要帮什么忙,他没二话。
快到傍晚,这些东西都摆弄好了,看热闹的也就都走了,小破院再次恢复宁静。
程赫拿出今天在药材交易处那里,从老人手里买来的何首乌来,清洗了几个出来,今晚就吃何首乌炖鸡。
这玩意儿野生的卖得很贵,也极有营养,能让头发乌黑亮丽不说,还能补腰肾。
现在纯野生的堪称挖一棵少一棵,所以流通在世面上很多都是种植的,营养差了不少,价格也便宜。
但这一堆在程赫看来,应该是纯野生的,因为它个头不大,但纹理极深,只有纯野生的,卖相才没有种植的那么好,但是营养价值,两者之间的差别,那是不用说。
今天的鸡是程实家里养的,从小放到山地里吃小虫子长大的那种。虽然不能称为野鸡,但是口感和营养成份,与城市里的饰料鸡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程赫再次发挥让人垂涎的厨房神技,鸡肉烫水处理好后,锅里放入花生油快炒几下,等鸡肉炒出焦糖色来,再加入香叶、桂皮、花茴香等各种大料翻炒,再加入切好的何首乌进去慢炖。
炖菜也是有讲究的,特别是鸡肉,大火烧开后,得用小火吊着,慢慢炖,那样鸡里的肉味才能慢慢炖出来,被何首乌吸收;而何首乌里的药性,也慢慢炖了出来,融入汤里。
火大了,汤一下子就挥发了,营养也全都流失,再兑水也抢救不回来,这一锅汤算是白忙活了。
就这么慢慢炖着,汤表面浮着一层厚厚的鸡油,鸡肉却是越来越香,炖出来的何首乌特有的香气也慢慢出来了,随着傍晚的微风徐徐飘过来,让坐在院子里等吃的几个人直咽口水。
“我说,黑子,好了没有啊?我都快饿死了!”程实坐在银杏树下直喊。
程心心早就端了椅子坐在桌边等着,见程实大呼小叫,于是大模大样的训斥他:“叔叔,你又不是小孩子,我爸爸还在厨房忙活着呢,非常辛苦,你这样没礼貌。”
程实一乐,没想到这小丫头还一套一套的,他跟小姑娘较起劲来,逗趣着说道:“谁让你爸爸做饭这么香呢!要不这样,让他去我家吧,天天给我们家人做饭,怎么样?”
“那不行,他是我爸爸,又不是你爸爸。你让你爸爸给你做饭去啊!”程心心一脸认真的回答道,嘟着嘴的样子萌翻了人。
程实发现自己竟然没办法接话。
程赫哈哈大笑着,端了鸡汤出来,说道:“你还想逗她呢!自己绕进去了吧?”
现在的小孩子,牙尖嘴利,可不敢小看。
三碗鸡肉炖何首乌端出来,顺风飘香一里外,绿色的葱末和香菜末点缀在上面,还没吃就勾人馋虫了。
程实咽了咽口水,说道:“真香!我说黑子,咱们家里也炖过这个,怎么没像你那么费事啊?”
程赫笑笑:“先尝尝。”
酱色的鸡肉炖得酥烂,上面浮着一层金黄的油脂,盈盈欲滴,咬一口,汤汁溢满口腔,当真让人回味无穷。
程心心夸张大叫道:“真好吃!”
程实也说道:“真是好吃,你这手艺真不是吹的。”
程赫笑笑:“很简单啊,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今天的食材不错,多注意火候就差不多了。”
“别……我不学。真好吃,我以前怎么没觉得,鸡肉有这么好吃的?”程实一边摇头,一边猛的对付碗里的鸡块。
程心心吸吮着手指头的油,像个小大人似的说道:“你真懒!大懒虫。”
程赫哈哈大笑。
程实无所畏惧:“对,我是大懒虫。”
等鸡肉块都吃完,锅里光剩下汤汁,全是鸡肉和何首乌煮出来的营养,倒掉了就可惜。
程赫再煮了几碗清汤面,用鸡汤汁搅拌搅拌,每人又是一碗超级营养美味的鸡汤面。
小院子里吸吸呼呼,那叫一个响。
大黄狗吃完进口狗粮,但完全不嫌饱。它舌头伸得长长的,蹲守在这边,随时扔下个鸡骨头什么的,这家伙跳起来就抢,惹得程心心哈哈大笑。
人声,风声,虫鸣声,小院子里的烟火气息,别有一翻滋味。
第十二章 萤火虫()
吃完饭,程实被他妈叫回去帮忙,程赫也打算出一下门。
今天答应帮温雪把她的东西带给她爷爷,一直到现在才能抽出时间来。
一回来的时候,人家货车司机和安装师傅忙前忙后,他也不可能把这些人都扔下,而去给温雪的爷爷送东西。
给程心心擦了擦油腻腻的脸,这家伙每次吃东西,下巴都是一层油。擦完了,程赫说道:“走,咱们出去。”
“爸爸,天都黑了,我们要去哪里?”程心心好奇地问道。
“我们去给温爷爷家送东西,然后……再去看萤火虫好不好?”程赫回答。
“萤火虫?是那种会发亮的萤火虫吗?”程心心兴奋的问。
她在城市里长这么大,哪见过萤火虫?只是在动画片里听过这个词而已。
“对啊,就是会发亮的萤火虫,只有晚上才能看见。”程赫说道。
夏天山坡边、田野里,很容易见到飞舞的萤火虫,晚上黑漆漆的地里,一闪一闪的,就连程赫这个大男人都很喜欢看。
只是多年没有在家里呆着了,也不知道现在的萤火虫还多不多。
提着温雪买的一袋子东西,再加上他在超市里买的就走出了门。程心心自己屁颠颠的跟着走,大黄狗拿破仑很是狗腿的跟在小丫头后面。
山村的傍晚,静谧而祥和,不知名的小虫在屋角路边随处鸣叫,“吱吱”作响,应和着不远处的蛙鸣,成了山村夜间独有的交响曲。
按着以前的印象,程赫来到了温雪家小院前。
院子里没有亮灯,但月光已经升了起来,可以看见有个人坐在院子里在乘凉,隐约可听见一老一小说话的声音。
“温爷爷……”程赫在院门外面叫道。
按道理来说,温雪称程赫为叔叔,他却叫她爷爷也喊爷爷,这叫法不对。但是没办法,人家90多岁了,他不可能喊个“叔”吧?就这么混叫着吧。
“谁呀?”温有福沙哑地声音问道。院子里的灯很快就亮了。
温雪的弟弟温青松跑着过来开了门,却不怎么认识程赫,抬着头看着。
程赫走进去,拍了拍他的肩,然后对温有福说道:“老爷子,我是程赫啊,我今天到市里去卖药材,您孙女小雪托我给您带东西回来。”
说完两大袋子都递上前去。
温有福疑惑地接过袋子,想了一会儿才说道:“哦,你是程赫啊?程华南家的小子?哦哟,很久没有看到你了,你几时回来的?”
程赫回答道:“老爷子您记性不错啊,这么大年纪了真难得。我昨天回来的,今天去了趟市里,遇到您孙女了。”
两个袋子加起来有些重,温雪买的是老爷子日常食用的东西,程赫给他买了一个制冷式风扇。
天热起来了,防暑得准备。
十岁的温青松倒是机灵,替他爷爷接下东西。
其实,程赫这么上心的给温有福买东西,除了看温雪高中兼职挺可怜外,还有一个原因——温有福是一个抗战老兵。
几十年前,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搬到了村子里,他也很少向人讲起他的过往。但约莫间透露过,他参加过抗战。
老兵怎么搬到村里,为什么过得这么清苦,这些历史原因,不是程赫能弄懂的。他只是凭着自己的本心,想给老人家的生活带来一些帮助而已。
温有福轻抚着两大袋子东西,就仿佛抚着孙女似的,眼里透着慈爱说道:“这孩子,又买东西,她还是个孩子呢,哪来的钱!”
90多岁的人了,按理说应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却还在替孙女买了些东西而心疼。程赫不知道说什么好。
像他这样的抗战老兵,不应该过这样的日子。
他安慰老爷子说道:“您哪!孙女给您您就接着。小雪现在有出息了,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她给您买东西是讲孝心,这您得成全她。”
温有福点点头,说道:“嗯,我知道她有孝心,就是苦了孩子啊!这是……你的孩子?”
他这才看到了程心心,于是惊讶地问道。
程赫抱起程心心,说道:“是的,是我女儿。心心,叫太爷爷。”
“太爷爷。”程心心听话地叫道,但有些局促,双手搂着程赫的脖子,脸贴着他的脸,有些放不开。
“诶……好,好!真好啊!华南家的小子也有后了,真好啊!”温有福有些激动的回应道。
然后转身走向树下的一个小茶几,拿起一个果子,回过身来递给程心心,说道:“小妮子,来,吃这个。”
程心心怯生生地看着程赫。
程赫点点头,说道:“心心接着吧,要说谢谢太爷爷。”
程心心就伸手接了果子,乖乖地说了一声:“谢谢太爷爷。”
又浅聊了一会儿,程赫就向温有福告辞了。老人家年龄大了,也需要休息。
温青松那小子不爱说话,除了替程赫开门跑得快外,基本上一声不吭。
走出温家的小院,程心心似乎这才敢放大声呼吸。
程赫留意到她手里的果子,并没有放进嘴里。按说这丫头只要是吃的,随时就会往嘴里送,今天却有些例外。
今天她十分怯场。
他柔声问道:“心心,你怎么了?”
程心心看着程赫,细声细气地说道:“爸爸,太爷爷好老!”
程赫笑笑,说道:“太爷爷当然老了,90多岁了。以后爸爸要是活到90岁,也是这么老……”
程心心哇地一声就哭了:“我不要爸爸老……我不要爸爸老……”
小孩子的思维,程赫自认是赶不上的,但小家伙这么一哭,却让他心疼起来,赶紧轻轻拍着她的背,说道:“好好,爸爸不老,爸爸不老……”
世上所有的人都不喜欢老,连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
可是人总是要老的,这真是一个让人心酸的事实。
程赫哄了半天,才把孩子哄好,那还得幸好旁边山坳里真的来了一群萤火虫。
月色之下,微风送来不知名的野花香味,一大群闪亮的萤火虫飞来飞去,倒是城市里见不到的奇观。
程心心一下子被吸引了,忘记了刚刚还在哭,大笑着说道:“萤火虫快过来,萤火虫快过来。”
随着她的伸手,那些萤火虫居然真的往这边飞过来了。成群结队的萤火虫结团而来,聚在一起,将这边一小块地方都照亮了。
萤火虫与上次的蝴蝶一样,飞向程心心的头上、肩上、衣服上歇着,亮闪闪的,照得她就像个剔透的光人一样。
程心心乐得哈哈大笑。
程赫无法解释这一现象。他只是知道,自己昨晚睡觉之前,又输入了一个金色的光圈给她。
他不知道,这些小东西听从女儿的召唤,到底是什么原因。
第十三章 天下第一帅()
同上次一样,离开那片山坳地很远了,那些萤火虫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回到家,程心心睡上了为她特别买的小床,非常兴奋,感觉自己就是个可爱的小公举。
程赫的大床就在她的小床旁边。看着女儿幸福的笑容,他就觉得特别满足。
静静躺在床上的时候,程赫不用闭上眼睛,就已经能感受他体内那颗金星了。
周围的气流很是活跃的进入金星,而金星里面的水气也是一刻不停的运转着,让他觉得自己随时能保持极旺盛的精力。
还有一个问题,他今天进了市区一趟,立即感觉出了差异。他在自己村里的时候,感觉气流很足;而到了云霄山脉的时候,更是感觉周围气流的汹涌,全部都被金星吸收了。
但是到了市里,周围的气流明显变弱。
很显然,市区里缺少了某种可以被金星吸收的能量,相反,云霄山脉那样的原始森林里,能量非常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