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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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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你说柳州,我到想起来了。那边的骸骨已经全安葬了。我还建了所神宫以安亡魂,请了我的师兄至善天师大神官去主持。”

    凤翎十分惊讶。

    “你不是说那里的尸骸太多,是经年所积,难以收葬吗?”

    “安王和长史当然不行,天子与丞相却可以做到。猎狐一役后,京幾布防在我手中,运气好,没有遇上战事。我便抽调了一部分兵力过去清理。不曾想杀人的行家们埋起人来也很利索。”发现凤翎正在看他,荀朗也凝望着她,笑意缱绻,“当然了……这也是我沽名钓誉的一次表演。”

    凤翎正想开口,他却扭回头,仍是看着山野星河。

    “他们喊我圣人,可我自己知道,我也不过是一只疯狗。”

    “我可不曾说过你……”

    “疯狗就疯狗吧。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人。疯狗也不是全无好处。”

    凤翎不知如何回应,却见那里孙季玉已经抓来了一只虫子,笼在手里。

    荀朗笑着拉她走近去看。

    三人凑在一处,浑然成了乡野少年。

    “咱们乡里原也有的。只是没有那么多。”

    季玉笑眯眯。

    凤翎也点头道:“我也没见过这么多。而且这个和我们南边的种好像不一样。翅膀更尖些。”

    “流萤在仲夏成虫,成虫后只能活二十日,发光也只有这二十日。我们的运气是很好的,才能看见那么多。”见两个女娃团在那里,一脸兴奋,荀朗笑道,“你们可知它为何发光吗?”

    凤翎和季玉都摇了头。

    荀朗戏谑道:“性命太过短暂,只好秉烛交欢嘛。”

    孙季玉听不大懂,但听“交欢”二字,便知不是好话,红了脸,慌了神,把手里的萤火虫放跑了。

    “哎呀,我再去捉”。

    她忙忙跑开了。

    凤翎想起那夜吃完醋鱼,自己丢人的模样,也是十分尴尬,咬了唇道:“子清……你别胡说了。”

    荀朗笑笑。

    “我不曾胡说。它们在土里蛰伏了一年,只为这短短二十天的光华。性命太过短暂,自然要昼夜不停地飞舞。暗夜里,雌虫雄虫寻不到彼此,便茫茫然错过了一生。早早把自己点亮了,人家才好看到啊。这虫子比我……要聪明多了……”

    凤翎听出他话中深意,神色陡然惨淡,默了许久,望着萤火道:“我听说,前朝惠帝笃信神道,最爱各种祥瑞。这大概也算是一种祥瑞吧?我虽不是明君,却也有些前生修来的福德,劳动子清为我呈现这样的祥瑞。”

    荀朗扭头望着凤翎,惊讶地咬紧了牙。

    漫山遍野的流萤之前,她的侧影美丽淡然,罩着清清冷冷的月光。

    他的凤翎,毕竟与旁人不同,竟然没有中招?

    他看过《安乐志》,知道那些话本里的男人可以为女人袖手江山,不管不顾,也知道女人们从来就喜欢男人为她们营造各种各样的“神迹”。

    今夜,他难得照着话本演了一回,却是……演砸了?

    野生的萤火虫当然能活二十日,夜夜绚烂飞舞,可这些被刻意从各处捉来妆点这座荒山的虫子,却只能垂死挣扎一个晚上。

    博君一笑的背后,其实是万千生灵涂炭。荀朗最烦这种把戏,可事到如今,他也只能不择手段。

    难道她看穿了他的把戏?他的媚术并没有起效?

    “术”是方法,也是捷径。他只是想用最短的时间,实现最大的效益。

    这,有错吗?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与凤翎的故事不在话本里。

    十多年来,荀朗当然也可以和她不管不顾地沉湎风月。可是生命太过短暂,他不可能像萤火虫一样,只做交尾一件正经事。如果他变成话本里那些罔顾国事,贪爱美人的佞臣,才是真正地荼毒苍生,配不上眼前这个装傻充愣的“昏君”。

    史官们会怎么写凤翎的本纪,荀朗的列传?不管怎么写,都不会像《安乐志》那样好看。

    翻遍东夷史册,满是“吃人”二字,雪月风花又怎能敌过尔虞我诈?

    “子清……”凤翎见他沉默,走近了,柔声道:“子清,你忘了,关于萤火虫……你原本不是这样教我的。”

    荀朗疑惑地蹙眉。

    凤翎微微笑起来。

    “那年夏天,姐姐遇难,府里也有萤火虫。他们都偷偷传言,说那是姐姐还魂,责备我丢了她的基业。你却同我说,即使姐姐变成那些小虫,也是为了告诉我,要想寻到去路,唯有自己点亮自己,不能依靠他人。你说……一个人在黑暗中挣扎时,只有点亮了自己,才能形影相吊,不再孤单。”

    荀朗心上一悸,望着凤翎,说不出话。

    “我喜欢那个故事,也是靠着那个故事活下来的。这是一个主公应该喜欢的故事。”

    “你还记得……”

    他微笑着,眼中藏着怆然。

    原来,他的努力,她都明白。

    明白了,所以才想成全。

    可他要的,不只是她的成全。

    她扭头望着他,唇上的笑更加温暖:“夫子,你的辛苦我怎能忘却?这两年,游走山河,逍遥乱世,当然是很美的。可若没有你做买卖养家,只怕我们连路费都凑不出来。一个穷夫子带着个笨娘子,就只能像柳州的那些白骨一样,葬生恶世,死而无名。我知道……圣人难为。我们……回去吧。”

    凤翎转身要走。

    他却拉住她的手,凝望着她晶莹的眼眸。

    她尴尬地垂下头。

    他凑近了,捧起她的脸,没有攻占那双颤抖的唇瓣,而是轻轻吻上了她微凉的面颊。

    “主公,夜深了,我还替你留着灯,你若累了,咱们就照着原路飞回去。”

    她一怔,沉默良久,摇一摇头,两行泪潸然而下。

    人活在世如漫漫远征,终点便是一方坟茔。开始同行的人,未必能自始至终互相陪伴直到最后。可是过往的情义又岂是可以忘怀的?

    “子清……多谢你曾陪我……暗夜同行。我欠你的,今生今世也还不……”

    “说的什么废话。”荀朗搂住她,由她靠在自己怀里,唇上的笑风雅清俊,眼中的光却幽冷阴沉,“我们的账,又有谁能算得清。”

    天子在他怀里轻轻发抖。

    他望着满山萤火,愣了神。

    凤翎,我的主公。

    果然,你只喜欢站在神坛上的子清。

    我当然也想安安静静,体体面面退回神坛。

    可是,凤翎,神应该是无牵无绊,没有心肝的。

    你在超然台舍粥,让我尝过了人间烟火,又用十数年相伴,给我安上了一颗人心。

    如今,要我做回尊神?

    我就只好把那颗人心掏出来,捏得灰飞烟灭吧……

    夏去秋来,流萤消散,吴夫子和安歌的生活还在继续,仿佛更加和美。

    直到有一天,一匹快马夜入飞鹰涧,他们得到了个好消息——在长安的那位老熟人奉旨成婚不到一月,新妇就有了身孕。

    老熟人养儿子的本事真是太惊人了。

    夫子不信,娘子不语。传信的人只好讪讪回城。

    可是喜讯是真的,还在几天以后渐渐传遍了东夷大陆。

    老熟人的脸皮还不是一般的厚。

    云梦乡的老百姓笑言,这哪里是奉旨成婚,分明就是“奉子成婚”。

    :

224。第224章 第 224 章 自投罗网(一)() 
八月秋凉,万物待收,离东皇娶亲的佳期还有月余。

    秋季本不是结亲的好时节。秋属五行之金,肃杀金气摧败万物,宜治兵以狝,行军打仗,不宜鸾凤和鸣,联姻订婚。

    可凡事总有例外,既然新郎是威名赫赫的“景耀战神”,此番联姻又事关罢兵修好,那么与其在莺歌燕舞的春天操办,倒不如放在爽利明快的秋天更加合适吧?

    巳时三刻,朝散,帝君与摄政并行御阶,想起一则新闻,不由蹙眉。

    “听说兄长前夜去西市与民同乐了?”

    鸿昭听了,知道自己的荒唐事被他听去了,便眉头微蹙,嬉皮笑脸,并不搭腔。

    鸿煦俊美的脸上写满严肃。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弟盼兄长能为家国保重自身。”

    “远之,你还真像个贤妻。”鸿昭随口戏谑,见鸿煦面罩霜雪,方觉自己失言,笑道,“贤弟放心。愚兄不在这里闹,惹你烦心。不是就要出城去了嘛。”

    “我正要同兄长商量,当此多事之秋,理应镇守皇城,狩猎何必非要去少陵原?”

    “远之有所不知,那里百草丰茂,野兽肥美,正要此时方好。”见鸿煦愁眉深锁,鸿昭立刻明白他在顾虑什么,笑呵呵一拍兄弟的肩头,“贤弟莫忧。我此番离京,非为出逃,乃是收。”

    “收?”

    “不错。”他星眸中满含笑意,似乎胸有成竹,“时候差不多了,她野够了,我也该收了。只要劳烦贤弟再为我搭一把手。”

    “搭手?但不知计将安出?”

    鸿昭笑呵呵凑近了。

    鸿煦听他在自己耳边嘀咕了一阵,明白了他的意思,不悦地蹙了眉。

    鸿昭看出了苗头,坏笑道:“你不同意?”

    “此为鸡鸣狗盗苟且之言。如何能……”

    “如何能叫你这个干净人去说是吧?”

    鸿煦不说话,桀骜清冷的眉眼却已经表达了一切。

    摄政无奈苦笑。

    “好好,你不同意。那就等着看你的傻哥哥愁死吧。回头再去丢鸿家的人,你可别怨我。”

    鸿煦咬牙看着兄长的无赖嘴脸,觉得他仿佛不是说笑。

    前日中秋夜宴后的风流佳话就足够惊悚了。

    那日宴上鸿摄政带着云中君和群臣给天子与帝君磕头。

    看着鸿煦身后,珠帘之中影影绰绰的“活尸”,想着今夜云梦乡的吴夫子会如何与安歌娘子把酒言欢,共度良宵,宽容大度的鸿摄政也终究恨得咬了牙。朝臣们自不知道他的心思,还满脸堆笑地上来敬酒,一口一个“恭喜”,讨好地喊他“新郎”,这些匍匐在御座下两面三刀的“磕头虫”,实在叫他憋闷。

    既然闲气都是从他的身份而来,那么换一个身份,他总能吃一碗清净酒了吧?

    天台宫是呆不住了,酒席刚开不久,东皇便偷偷离了席,换了市侩打扮,贴了虬髯遮住形容,跑到鬼市酒肆里头寻那些贩夫走卒灌黄汤,扯闲天。

    可是鸿昭错了。

    他实在没有想到,今年中秋,就连酒肆里那些庶民谈论的新闻也是“东皇大婚”。还扯着他这位军爷“洪大哥”,拼命打听摄政与郡主的秘辛。

    最先开口的是店主蒋七:“哎,洪大哥,你说咱们摄政王只睡金眼鬼的大女儿是不是太亏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酒肆里顿时炸了锅。从各自家里团圆饭上逃出来的闲汉和在京谋生的荡子们全都嘻嘻哈哈挤过了,加入了讨论。

    “就是就是,据说那郡主还有个十七岁的小妹子,也很俊俏,原该一起送来做个二房。”

    “金乌娘们儿sao得很,要是姐妹全来了,得把王驾千岁缠得受不住吧。”

    “呸你懂个屁。说的话都给咱东夷男人丢脸。咱摄政王都二十七八了,一直不给娶媳妇,早就憋坏。我看呀,别说是姐妹二人,就是把夏家的娘们儿全送来,王驾千岁也能大杀四方。”

    酒肆里一阵哄笑,鼓掌喝彩。

    有几个还跟着起哄:“很对,很对。王驾要是嫌累,咱们也去帮忙。把北疆地里长出来的白嫩嫩的金乌娘们儿全都睡一遍。”

    满屋哄笑里,总算还有一人替东皇说话。

    “你这话不对啊。谁说摄政王憋着了。”

    鸿昭扭头看看那个替他出头的“好汉”,竟是绸缎庄不满二十的小当家。

    摄政咪了口酒,剑眉微微拧起,等着听小狗崽子如何吐出一口好“象牙”。

    “好汉”笑得十分猥琐:“王驾要是憋着,云中君是哪里来的。”

    “好汉”的观点引来了更大欢乐,众人笑得越发起劲。

    “云中君,云中君还不知是哪路上的神仙呢。”

    “可不是。人都说那条神龙是南疆圣人嘛。天子陛下都为他散尽了后宫。”

    “你是说,荀……”

    “哎”一个汉子慌忙捂住小当家的嘴。

    众人不约而同地住了口,做出一副吓怕了嘴脸,接着又窃窃笑起来。

    景朝风气开明,女帝也不大喜欢文字yu那一套。所以百姓们含沙射影,胡说八道都没有关系,不过指名道姓,直接攻击就太过头了,难免有些危险。

    “莫说,莫说,我们明白,我们明白。二马闹槽,二马闹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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