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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鉴宝师-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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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子,背包里有食盐,拿出来抹到蛇肉上。大量活动后需要补充氯化钠,不然你会没有力气。顺便告诉你,你杀蛇的方式不对,蛇胆都沾到肉上了,啧啧口味一定不怎么样。嗯,就是蛇肉苦了点,你可以放心食用。哈哈”邓龙说完,惬意的放声大笑。

    听完邓龙的调侃,李志真想把手中的蛇肉狠狠地砸到那张布满横肉的脸上。不过看了眼一脸挑衅的邓龙,只能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乖乖的从背包中拿出食盐,涂抹到半生不熟的蛇肉上。

    怒火和武力值不成正比,为了小命的安全,李志明智的不去招惹那个杀星。等李志把烤的焦黑的蛇肉咬牙切齿的吃进肚子,邓龙才笑嘻嘻的比了个大拇指:“小子,能把比屎还难吃的食物吃下,有勇气。”

    正像邓龙说的那样,李志虽然吃的面不改色,但是自己烤出来的两条蛇肉,真的比屎还难吃。胆汁的恶苦,干巴巴毫无水分的蛇肉,不但没有半点香味,反而像牛皮般干涩难吃。要不是不愿意被邓龙耻笑,打死李志都吃不下半条。

    邓龙把玩着手中的匕首,闪电般的砍断一棵比拇指略粗的竹子,断掉的竹子被邓龙拿起,匕首按在竹节上一转,便取下一段断面锋利的竹管。

    “小子,跟我来。”邓龙站起身子,走向一株长相极丑,又粗又矮的灌木。邓龙指着表皮光滑,呈肉质状的灌木说道:“这是人们常说的猴面包树,不过在这里并不会长的很高,看好了,现在是常用的救命招数。”单手倒握手中的竹管,把锋利如刀一端闪电般的刺进肉质表皮。

第176章 :神奇的大山() 
锋利的竹筒插进肉质表皮,随即便流出了一股略显粘稠的液体。邓龙也不客气,蹲在竹筒下狂饮一顿。只看得口干舌燥的李志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即把邓龙掀到一边,自己狂饮一顿。

    直到邓龙心满意足的站起,才示意早就急不可耐的李志喝水。满嘴苦涩的李志接到第一口树汁,让他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舒畅无比。

    又滑又爽的汁液如甘霖如甜蜜,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滑过咽喉淌进干涩的肠胃。李志第一次喝到如此美味的饮水,不禁张口猛灌,感觉到水都灌到脖颈,才恋恋不舍得离开。

    邓龙拔掉还在汩汩流淌树汁的竹筒,随手抛进草丛。抬脚在树皮的伤口处踹了一脚,还在流淌树汁的伤口随即封闭。

    “小子,这是第二课:东西不能乱吃,水更不能乱喝。过去坐下,我给你说说这中间的道理。”在背包上坐下,邓龙第一次人模人样的给学员讲起了其中的道理。

    “小子,这里随处都能找到水,但是却半点都不能喝。山中腐烂的植物,死掉的动物尸体,多数都汇聚在水源附近。再加上山中千奇百怪的植物被水浸泡,有些有毒物质都会溶解在水里,所以,不想死的话,你最好不要喝这些流动缓慢的溪水。要想喝最好高温加热,破坏掉大部分毒液和细菌后,才能饮用。”

    “教官,除了眼前的这种树汁液能饮用外,还有其他的树汁可以喝吗?”李志的思维有点跳跃,直从眼前的水源问题跳到能饮用的树汁。

    也许是李志的妥协坚强博取了邓龙的好感,一脸横肉的教官第一次没有瞪眼。“有,有很多,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会尽量演示给你看。你登山包里有黄色的粉末,拿出来在你的周围撒少许,你可以睡半小时。”

    邓龙一边说一边从背包外面的口袋里拿出一包黄色的粉末,在自己的周围洒下少许。粗短的身子往背包上一趟,手中还握着锋利的匕首,安静的睡去。

    拿出黄色的粉末,一股淡淡的臭味扑鼻而来。李志对这种东西并不陌生,每年的端午节家里都会洒下少许。正是用来驱逐蛇类的硫磺。

    在异乡的深山老林里休息,李志可不敢托大。连号称野外生存专家的邓龙都在休息前洒下硫磺,可见这里的毒蛇是多么厉害。有样学样的在背包上躺下,在体力透支严重的情况下,很快便迷迷糊糊的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李志被人狠狠地踹醒。睁开眼时,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邓龙横肉抽动的丑脸。“你奶奶的,睡得像猪一样,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第三课,野外睡觉时,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就给我睁着一只眼睛。”

    愤怒的邓龙背起地上的背包,继续向深山里走去,留下一头雾水的李志,坐在背包上发懵。刚才,自己疲劳过度,睡的有点沉,即使教官不说,在这荒无人烟的大山里,李志也觉得过分。

    虽然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像腾冲老坑这些南方城市李志也是走过的。现在只是三月底四月初的时候,这里便花草遍地树木葱荣,即使没人告诉他详细的地点,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应该是南方某个偏僻的深山老林方。

    像这种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中,随时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状况,毒蛇、巨蟒、丛林豹、狼等动物隐藏在茂盛的树木间,只要一时疏忽,随时随地都会把命丢掉。

    抓起地上的背包紧紧跟上邓龙的脚步,两人再次陷入上午的诡异气氛中,一前一后的埋头赶路。中午时刚刚培养出的一份和谐早被抛弃,一路上唯一多了的,是一条探路的竹竿。

    直到下午四点,邓龙才在山顶上一块较为平坦的岩石上放下背包,抽抽着脸上的横肉说道:“休息十分钟,六点以前,我们必须穿过山谷中那片茂密的树林,达到对面的山顶上,不然,就等着死在树林里做肥料吧。”

    早就累得像狗一样的李志,刚才拼命跟在邓龙身后赶路,生怕落后一步,便陷入这茫茫的大山之中。这时候听到休息的命令,背包一扔,浑身像海蜇一般绵软无力,瞬间瘫在平整的石头上。

    从进入深山开始,邓龙虽然从来没有夸过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但是今年这名新学员的表现,却让他暗暗吃惊。从早上到现在,两人马不停蹄的在深山里走了足足45公里,新来的学员居然一直跟着自己,半步都未曾落下。

    在邓龙的计划之中,现在休息的这个地方,就是预定计划中距离最远的一个宿营地。在他执教十多年的生涯中,训练过的学员,也只有两个人能在一天的时间内赶到这里。一个早就在协会工作多年,另一个就是眼前这位像狗一样疯狂喘息的小子。

    参加过爬山活动的人都知道在山区穿行的艰苦,即使每天在山上走十几里,也会让浑身酸痛两股战栗。那种发自骨子里脚软筋麻、胸闷口干的感觉,胜过世界山任何一种苦刑。唯一从心中升起的**,就是原地躺下休息,让呼吸不再困难,让每一个细胞都恢复力量。

    过度的体力消耗,让李志大汗不止。中午囫囵吞进肚子里的两条又苦又涩的蛇肉,也早被功能亢奋的胃肠消化一空。身体过度消耗,仿佛掏空了每一块肌肉,每一个细胞内的能量,李志现在唯一还能做到的,就是本能粗重的喘息。

    一脸横肉的教官摆弄着手中的匕首,用脚踢了踢连眼睛都无力睁开的学生。“小子,看好了。”翻身跳下巨石,就在李志的眼皮子底下,找到两株茎直立,呈灰棕色的无绿叶植物,用脚踏倒旁边的杂草,面朝李志蹲下。

    “嘿嘿这是赤箭,学名天麻。无毒、多汁,久服益气力,肥健,轻身,增年。消臃肿,下肢满,寒疝下血。主治风湿,四肢拘挛,瘫痪不遂;助阳气,补五壤七伤;风虚眩晕头痛,通血脉,开窍。服食无忌,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什么味道。”一脸横肉的邓龙变身神棍,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的挖出地下的天麻。

第177章 :别有用心的教官() 
邓龙野外生活经验足,匕首挖开表皮泥土,三下两下便把天麻挖了出来。匕首在手中灵活的一转,便砍掉茎叶,把手中拳头大的天麻顺手仍给李志。“赶紧吃了,补充下体力。”

    随手在地下挖出另一株天麻,擦净泥土后便吃水果般的猛啃起来。在一丛竹子边转了一圈,从泥土中取出两块鲜嫩的竹笋,随手扔给李志一块之后,用匕首剥掉笋衣吃了起来。

    “嘿嘿上等的黄泥笋,除了采摘的时间有点晚,晚长的竹笋有点瘦小外,没有别的毛病。”学着邓龙的样子,用匕首破开笋衣,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甘甜多汁的竹笋吃起来,味道要比那个什么赤箭好的多。一条近二斤的竹笋下肚,不但填饱了肚子,连口渴都得到了缓解。

    可是,在高强度的体力消耗之下,虽然吃饱了肚皮,但是蛋白质含量极少的素食,始终不能提供消耗的热量。大汗淋漓的李志被山风一吹,不禁感到浑身战栗。邓龙见状,便像赶牲口一样把李志从地上轰了起来,带头向山谷走去。

    勉强跟上邓龙的脚步,连滚带爬的走向长满杂树的开阔山谷。山谷呈东西走向,宽度大概在2公里左右。至于东西向的长度,李志目测,应该有5公里左右。

    邓龙显然对这里的地形极为熟悉,一边避开尖锐的岩石,一边对李志说道:“小子,记住这个地形。由于地形的关系,这个山谷中常年有死水,**的植物,死去的动物经过积水的浸泡,会产生甲烷等有毒气体,也就是俗称的瘴气。如果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在里面,最好选择在太阳升起之后、下山之前通过那里。”

    神情疲惫的李志,以前在四爷讲三国的时候,就听过瘴气这个名字,四爷说道武乡侯四番用计,南蛮王五次遭擒的时候,其中的段子李志还记得十分清楚。黄昏时分,烟瘴大起,直至巳午时方收,惟未、申、酉三时,可以往来。水不可饮,人马难行。书中这“烟瘴大起”,可指的就是瘴气。

    以前只是听故事来的,从没想过自己今生还会遇到瘴气这种东西。有了小时候天马行空留下的恐惧,又想到即使聪明如诸葛亮之辈,都被这瘴气阻挡无计可施,要不是无名老叟指点,都不能破掉瘴气之毒,何况自己这样的凡夫俗子。

    心中有了对瘴气的恐惧,李志终于主动开口询问:“教官,是不是三国演义中说的那种毒气?能救孟获的那种?”

    “你看的不少嘛,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只要在日出后日落前能通过这里,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当然,有风的天气更好。我们走快点,在阳气未降、地气未升之前通过,和普通的树林没什么区别。”邓龙布满横肉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除了有点难看之外,倒也很有人情味。

    “教给你个分辨的办法,像这种极度危险的地方,除了毒蛇之类剧毒的动物之外,不会再有其他的动物驻足。即使有,也只是集中在外围的尸体。因为能产生瘴气的地方,100%的都有水源,这可是保命的法子,最好你能记住。”邓龙难得的“温柔”了一次,直接传授分辨是否有瘴气的经验。

    山谷的林子中真像邓龙说的那样,刚刚走下山谷,便能在暗绿色的水源附近,看到许多倒毙的动物尸体。鉴于大多数动物昼伏夜出的习性,大多数动物出现在水源附近的时候,不是日出之前,就是夜幕降临之后,也正是瘴气开始活动之时。所以,很多来此饮水的动物不知不觉的吸入瘴气,原地毙命。

    林中属于半沼泽地段,长满青苔水草的泥地踩上去软绵绵的,随着负重的增加,湿漉漉的地面上冒出“汩汩”的气泡,让人觉得诡异恐怖,头皮发麻。

    邓龙落脚的地方,都是长满大片低矮的水草湿地,踩上去虽然给人一种颤巍巍的感觉,但是也只是颤动而已。在生命攸关之极,李志的精神集中到极限,亦步亦趋的跟在邓龙身后,生怕踏错半步。

    40分钟后,两人有惊无险的穿过树林,饶是邓龙精通野外生存技能,短短的两公里林间湿地,也让他满头大汗呼吸粗重,走出树林后李志便一头栽倒地上,各种无赖不肯再移动半步。

    “愿意死你在这里等死好了,回头看看,林子里的瘴气可是开始了。”邓龙不再命令李志,而是很阴险的指了指身后的树林,便向还渲染着落日余晖的山坡走去。

    勉强的回头一看,树木葱荣的山谷间缭绕起一层淡淡的白雾,朦朦胧胧的在树木间飘荡,似仙境如瑶台梦幻般的漂亮。但是一想到树林周围的各种动物白骨,不仅让李志脊梁后冷风阵阵,头皮发麻。

    咬牙切齿的拄着手中的竹竿站起,拿出吃奶的力气向山上蹒跚而去。严重的体力透支让他感到头晕眼花四肢僵硬,有时候甚至思维不清,但是强烈的求生**却让他一步一步艰难的向山顶上移动。远离危险,这是所有动物的本能。

    一公里左右的距离,李志足足走了四十分钟。等他赶到宿营地的时候,邓龙早就搭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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