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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鉴宝师-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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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里左右的距离,李志足足走了四十分钟。等他赶到宿营地的时候,邓龙早就搭好自己的帐篷,开始准备晚上的食物。一边收拾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鸟蛋和两只肥大的野兔,一边对李志说道:“自己搭好帐篷,今晚在这里宿营。”

    不过,放下背包的李志死的心都有,那里还管什么教官还是弟子,狗一样在地上爬了两步,一头钻进邓龙搭好的帐篷,两眼一闭就此死去。

    直到邓龙烤熟晚上的食物,才发现钻进自己帐篷的李志,无奈的摇了摇头打开李志的背包,默默的搭好另一个帐篷。满脸横肉的邓龙居然没有直接叫醒昏睡的李志,今天增加了2/3的训练量,就连他自己都有点吃不消。

    一小时后,邓龙满脸凶狠的把李志拖出帐篷,“噼噼啪啪”的扇了几个嘴巴,才把一脸迷糊的李志弄醒。“小子,起来吃饭了。如果你不想晚上被冻死,赶紧把这些食物吃掉。”

    早就饥肠辘辘的李志也不客气,一把夺过邓龙手中香喷喷的烤肉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这小子甚至连骨头都没放过,嚼烂之后吞进肚子。又吃了几枚烤熟的鸟蛋,喝掉竹筒里早就烧好的开水,两眼一闭,再次钻进简易帐篷呼呼大睡。

    邓龙细心的为李志拉好拉链,把玩着手中的匕首靠在背包上,不时的往篝火中扔着捡来的木头。在他执教生涯中训练过不少的学员,像李志这种少言寡语舍命拼搏的学员真没见过。

    他虽然脸上总是挂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凶狠表情,但是作为一个有特殊技能的高级训练人员,遇到能看得上眼的学员真不容易。现在社会的背景不再有拜师学艺的旧俗,但是依然有很多身怀绝技的人想传下自己的衣钵。

    这就像古代武林高手收徒弟一样,都讲究个根骨天赋。不管你是天纵奇才还是一门宗师,遇到资质平平的普通弟子,纵使你有通天彻地的本事,也调教不出本领高强的弟子。

    从古至今,宗师也好弟子也罢,都是相互选择。程门立雪跪地求师之类的事情,也只是教人尊师重道而已,根骨平平之人,即使百般苦求,也不可能得到老师的青睐,而根骨奇佳天资聪慧的少年,即使你不想学武,也许会被宗师级的人物拐带入门。

    这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有过人的本领,还需要有个能领悟的弟子传承。这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中国古代种类繁多的门派之所以消亡,既有社会造成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传承弟子难寻,导致一代不如一代,最后彻底从历史长河中消失。

    邓龙的心情就是如此,他的本领算不上什么稀奇,更谈不上绝无仅有,但是他在体制中参加野外生存和徒手搏击的比赛中,获得过全国冠军。退役后被协会高新聘请,连续担任教官十年之久。

    李志的吃苦好学深深的打动了邓龙,他现在心中想的是,如何说服百里书香,延长李志的训练时间,把自己身上的特长,全部传授给这个年轻人。虽然在眼下的太平盛世毫无用处,但是技不压身,多一些保命的技能应付突发情况,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他虽然并不参与协会的工作,但是这十几年的执教生涯下来,也多多少少的知道一些协会内的事情。满世界的寻找流失的国宝这是好事,收回老祖宗的东西,免得被狗屁不通的洋人侮辱。

    不过,鉴于当年国宝流失的途径并不光彩,现在流失在外的国宝,大多数被拥有者秘密收藏。即使偶尔拿出来让人一饱眼福,也是限制在比较小的圈子之内。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秘藏不宣,已经是很多掠夺者不约而同的规矩。

    毕竟,这种打着东方烙印的宝贝和他们的文化格格不入,即使过了近百年,只要一拿出来,也会带有浓浓的东方气息。要想收回这些国宝,只靠充足的资金并不能打动收藏者,有时候,需要使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才能让流失的国宝,回归故土。

第178章 :刀子嘴豆腐心() 
野外生技能,说白了就是在缺少生活资源的情况,不借助现代力量自己自足。借助大自然得天独厚的花草树木,五花八门的动物等等自然资源,在荒无人烟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比如说祖祖辈辈打猎为生的鄂伦春人,你只要给他一张弓箭或者一把猎刀,即使你把他扔进荒无人烟的兴安岭之中,他也会生活的如鱼得水,逍遥自在。无论是凶猛的东北虎,还是皮糙肉厚凶狠蛮烈的野猪,在他们眼里那就是食物和取暖的衣服。

    但是你要给他们一头耕牛几亩地,他们能剥皮取骨杀牛吃肉,而不是耕种土地收获粮食。当然,这是以前的鄂伦春人,现在他们早已走出森林习惯了耕种放牧的日子。

    这就是野外生存技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他们能生存的很好,给他一个舒适的环境,反而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

    当然,这只是打个比方。要要做的事情恰恰相反,他要把已经适应了舒适生活环境的人教化成野人,教会他们如何在荒无人烟的大山里就地取材,解决自己的温饱,教会他们在这种看似无法生存的环境中,学会生存、自救以及救人。

    要学会野外生存技能,并不是坐在温室里看看书,识别几种动植物就能学会的。相反的是,要学习这种技能,必须走进严酷的大自然,经受自然的洗礼。

    诚然,这个训练基地从落成之后并没有几人从这里毕业,但也没有像邓龙说的那么凶险。很多人在经过严酷的训练后达不到毕业的标准,最后都会被人为的清楚部分不需要的记忆,遣散回家。

    邓龙的心事不止这些,如果这小子接下来的表现让他满意的话,邓龙还想把自己一身精湛的搏击术传授给他。不过,他也知道百里书香老头的怪脾气,即使自己答应他各种要求,也不见得会同意自己独霸一个资质上乘的学员。

    毕竟,古董鉴定以及回收才是他们需要加强学习的项目,像他这些技能培训,只不过是让他们能在恶劣的环境中多支持一段时间,争取更多的救援时间而已。

    眼前的篝火噼噼啪啪的跳动着火苗,一两声狼嚎不断地在周围响起,偶尔有几双发着绿光的眼睛在周围游动,面对着汹汹燃烧的篝火,只能悻悻的退去。夜枭的嚎叫声随风传来,让夜幕中的篝火不安分的跳动。

    半夜两点,疲惫的邓龙才把李志从睡袋中抓出,在跳动的篝火照耀下,略显疲惫的脸上露出一副凶狠的模样。“小子,从现在开始你来守夜。记住,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让篝火熄灭,更不要离开篝火,你的命和篝火绑在一起,只要这堆火灭了,你离死亡也仅仅是一线之隔。”

    李志对邓龙的话深以为然,即使邓龙不提醒,周围各种让人头皮发麻的动物嚎叫声,也让他骨软筋麻。惊恐的扫了四周一眼,探手拔出腿上的匕首壮胆,连忙拿起几块枯枝,扔进篝火堆里。

    邓龙笑了,笑的很开心。这孩子够完蛋的,特么老子还站在这里,你至于紧张的猛烧篝火吗?“柴火也需要节约,不然不等天亮就被你烧没了。注意点,别引起山火。”说完便钻进帐篷,很快便响起了鼾声。

    惊弓之鸟般的李志,抓着匕首的手中都是一层冷汗。四周不断响起的古怪叫声让他心神不安,仿佛夜色中随时都会蹿出一头不知名的猛兽,把他撕裂成碎片。

    帽儿镇的李家村,因为修路的事情,村里的闲散人都被几个族老组织起来,轮班在修路的工地上执勤,既能帮助解决修路过程中出现的小麻烦,有能给修路的工人送茶送水。更重要的是,四爷他们信不过那些施工队,小志好不容易拿出血汗钱为村里修路,还是让直接受益的父老乡亲看着点才对。

    四爷岁数大了,白天晚上都在李志的老屋附近转悠,被派到工地的人每天都会和他汇报修路的情况,让他和村里几位受人尊敬的老人参考。

    也不是四爷不想去工地上走走,实在是感觉自己责任重大脱不开身。小志现在不只是对自己有恩,对李家村百来户男女老少都有恩,不但解决了李家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更难得的是投资数千万,为村里修路。

    从此后村里的各种水果不用在眼瞅着烂在树上,更不用走那条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腿泥的狭窄山路。为了替李志守住托付给自己的几车石头,四爷才打死不离荞麦地,天天守在门口。

    虽然村里的大人孩子都不会动这些没用的东西,但是四爷也不敢大意。李志对村子里的老少爷们恩同再造,自己别的忙帮不上,看住这些石头,还是能办到的。

    一帮老弟兄坐在院子里听年轻人一天来在工地上的见闻,也咂摸着修路中出现的一些事情。今天老六家石头就回来说过,说镇子上的领导曾经到过工地,让他给李家村能管事的人传个话,就说镇里的书记找他们。

    李家村虽然是个自然村,但是地处深山之中,交通不便,又都是李家一姓,从老书记辞世之后,便一直没有书记村长之类的闲职。有个大事小情的也都是村里的几个老人商量解决,这些年来一直没选过干部。

    对于这种穷的叮当响,住的又偏远的地方,镇上领导也懒得过问。隐然把李家村看成化外之民,大小领导都懒得过来。对这种坐车颠的屁股痛,吃饭只有玉米饼的地方,即使有点什么事情,领导们是能推就推,发扬广大太极拳的精粹。

    像这种领导主动找到门上的事,这十几年来还是破天荒的第一遭。这四爷他们觉得,他们这个被视为化外之民的李家村,在接下来的这些日子里,不再是风平浪静无人过问的荒僻山村。

    老哥几个商量了半天,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件事能让领导上心,那就是投资几千万,正在兴建的高等级公路,可能入了领导的法眼,让一向高瞻远瞩的领导,有了更深层次的想法。

第179章 :人老能骗鬼() 
几位活成人精的老人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但是凑到一起略一商量,便也能大概猜到这领导们肚子里憋得什么主意。在大家的一致推荐下,选出德高望重的四爷,明天去镇里走一趟。至于家中的这些石头,则由这些老弟兄代为看管。

    第二天,年逾七旬的四爷赶着村子里的唯一交通工具――牛车上路,赶到正在修路的地段,和李志颇有交情的吴鑫见到受人尊重的四爷,特意用他的越野车把四爷送到镇上。

    被拦在镇委大院外的李四爷,和那个牛气哄哄的看门小子一番交涉之后,才在门卫防贼般的目光中走进镇委大院。不过,刚刚走进领导办公的两层小楼,耄耋之年的四爷便再次被人拦住。

    一位年过三十,身穿白衬衣黑西服,脖子上打着领带,脚上穿着锃亮皮鞋的年轻人很不客气的拦住四爷:“老头,这里是办公重地,闲杂人等不能随便进来。要饭去饭店门口,商店门口看看,这里是行政单位,进来也没东西给你。走吧,赶紧出去。”

    活成人精的四爷并不生气,乐呵呵的询问胳膊下夹着小包的年轻人:“谢谢你的好心,小伙子,你贵姓呀?”

    头发梳的能滑倒苍蝇的年轻人轻蔑的一笑,打趣四爷:“请叫我雷锋好了,扶老奶奶过马路,送乞丐找饭门这类事我干的不少。老头,赶紧走吧,在这里磨蹭没用。”

    也就是活到四爷这岁数的人,要是倒退二十年,说不定四爷会老大耳刮子伺候。四爷冷冷一笑,毫不客气的说道:“年轻人,请不要侮辱雷锋这个名字。别说你不姓雷,要是真姓雷的话,估计雷锋同志会从土里爬出来把你掐死。你不会为了一点点事,就把祖宗的姓也卖了吧?”

    “卧槽,你个老不死的,你给我听好了,老子姓胡,叫胡俊才!现在马上从这里滚出去,惹火了老子,叫保安把你乱棍打出去,滚!”胡俊才恼羞成怒,作为一阵之长间党委书记的秘书,他从没把这种山野村夫放在眼里。

    “嘿嘿胡俊才是吧?不用麻烦你了,老头子走就是。”四爷转身便走,像他这种经历过两个朝代的老头,岂能不明白民不与官斗的道理。“胡俊才?好名字,等镇上有人问起李家村为什么没来人的时候,我就说胡俊才让我滚蛋回去的。嗯,就这么说。”

    四爷神神叨叨的念叨着转身便走,仿佛是年纪大了自言自语。不过,这话听在胡俊才耳朵里就如晴天响起了霹雳,忙不迭的跑到四爷面前把他拦住。

    “小伙子,不劳你动手,我自己走就是。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可架不住你们年轻人动手。”连小孩子都知道光棍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何况活到80多岁的老人。四爷一边摆手一边侧身越过穿着体面的年轻人,知趣的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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