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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贵公子-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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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夜的举动很无礼,说辞更无半分顾忌,但偏偏,面对如此恼人无礼的恶客,主人家的少庄主,脸上没有半分怒色,示意那群突然出现的黑衣人稍稍退开后,他的嘴唇微微翘起,勾起了抹意味不清的浅弧,口吻却是极温和:

    “但说无妨。”

    见到林胥永一副不喜不怒,甚至于和先前待客时的和善一般无二,绕是修夜认定了对方有古怪,也不禁愣了一瞬,才道:

    “这第一桩,须问少庄主身旁的女婢,身为仁义山庄少庄主的贴身女婢,在下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会去找杀手买任雄的命!先不说那高额赏金她从何而来,就说她居然能联系到一线天买命,也足以令人惊奇。除非——”

    目光牢牢地盯着林胥永,修夜的神色格外慎重,一字一顿道:

    “她的背后有人主使!”

    仁义山庄竟然买凶杀人?

    里面的信息量实在太大!

    即便要杀的那个是十恶不赦的魔头,传出去也足以震动整个江湖。

    其中,各种猜测非议必不会少,比如,仁义山庄一直标榜的公正与公义,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于,还隐隐暗示了仁义山庄外强中干,不然,为什么不亲自出手,反而买凶呢?

    当然,仁义山庄的威信不会因此就跌落谷底,但这则消息真传了出去,对仁义山庄自是不利的,很可能,就从那个江湖的制高点公认的神坛上跌下来。

    好在,这是在仁义山庄的地盘上,没有人会传出去,好在,只有修夜与方仲良两个外人……

    一时间,那群黑衣人恶狠狠盯着这两人,虽然未必真信了对方的说辞,但想把这两人留在仁义山庄的心思,却是昭然若揭。三人成虎也!

    “除非——她根本不是一名女婢。”

    听到修夜慎重的口吻,林胥永面色依旧平淡温和,没有丝毫异色,望着两人从容不迫道。说罢,又稍稍侧了下头,看向站在他侧后方的青衣女子,道:

    “你还是去了?”

    他语气里夹了几许淡淡地无奈,隐约还有几分掩在了这昏黄夜色中的温柔。

    “嗯。”

    青衣女子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否认。

    有人揭发,有人承认,揭发的人是接下杀人差事的杀手,承认的人是递出任务目标与酬劳的买主,而这位丝毫不像真正买主的买主对于自家少爷否认了她的女婢身份,却没有任何辩解,似乎事情就是如此,似乎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但这一幕落在修夜眼里却是分外不屑,仁义山庄在买凶杀人被他揭露后,这位林少庄主竟然将黑锅推脱到一名小女子身上,是想要弃卒保车么?

    “你以为我会信?”

    修夜盯着轮椅上的林胥永脸色冷淡道,在瞥向他身后的青衣裙角时,眼底不易察觉地带了抹同情。

    没有半分的不情愿,她应该对她的主子很忠诚吧,但忠诚的她居然被这般轻易地推出来做挡箭牌,那滋味……

    修夜相信青衣女子的心底里一定十分复杂,但看到女子脸上如常神色,心底里又生了几分佩服,才华如斯,坚韧至此,真是一位奇女子!

    心中念头不忍,修夜看向林胥永的眼神里更是不屑,白费了一张好皮囊,他又补充道:

    “开门迎客,为少庄主沐浴更衣,她不是少庄主的贴身女婢,又会是谁?”

    “琳琅,姓诸葛。”

    对于修夜针锋相对的话语,林少庄主的脸色依旧温和,哪怕是涵养再好的人被人再三打搅,也决计没法像他这样平静。

    看得修夜身旁羞惭不已的方仲良心中一阵赞叹,他不知诸葛两个字的意味,但单单是林少庄主的气度,就让他自愧弗如,心中毫无理由的,便相信,他们一定是误会了谪仙般的林少庄主。

    而修夜,在听到林胥永这句不是解释胜是解释的话语,脱口呼道:

    “诸葛医仙?”

    “正是家父。”

    回答他的是站在轮椅侧后处的诸葛琳琅,清秀的脸上多了几缕哀意。

    诸葛医仙,这名字除了刚涉足江湖不久的方仲良外,任何一个人听了都如雷贯耳。

    相传,诸葛医仙心肠极善,哪怕是黑道上的杀人狂魔,只要他能说出生平做了一件好事,他就会施手救治;相传,世上没有诸葛医仙救治不了的病人,他能从阎王殿里拉回人命;相传,诸葛医仙十年前结庐而居,隐退江湖。

    “在下先天体弱,得益于诸葛先生,侥幸存活至今,十二年前,虽然半身不遂,却也将在下的先天顽疾彻底根除。仁义山庄上下对诸葛先生感激不尽,但诸葛先生却认为医术尚有缺憾,在下是他行医生涯中只治愈了一半的病人,遂言,要医尽天下不愈之症。可,能保下这条性命,却已是胥永的万幸,何须再求更多?”

    一袭麻衣的林胥永,脸上涌现几抹哀意,见状,诸葛琳琅接着他的话道:

    “那之后,父亲沉迷于钻研各类杂类,希望触类旁通,有朝一日能治好公子的腿疾,不成想,他却遇上了一个压根医不好的病人,一天,父亲熬好医治疯症的药,准备让那位病人服下时,对方却狂性大发,将父亲给杀害了。”

    “是……任雄?”

    修夜怔怔道。

    按那日他杀死任雄的场景来看,他,分明是装疯卖傻。

    没有人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纵然是诸葛医仙,也治不好一个装疯的病人。

    “不错。”

    心中哀痛的诸葛琳琅点头,肯定了修夜的话,深吸了口气,竭力使自己平复心情,继续道:

    “父亲没治好他的病,被杀,也只能怪父亲的医术并不高明,但我,为人子女,总是要报仇的。”

    “所以,

第212章 你的命,不值钱!() 
“所以,你就选择了请杀手替你报仇,而不是寻求仁义山庄的助力?”

    修夜并不欲质疑追思丧父之痛的诸葛琳琅,但他的逻辑也没法得出这样的结论。

    仁义山庄出面杀掉血魔任雄,是为武林除害,有名!

    诸葛医仙救治仁义山庄少庄主林胥永,有恩!

    仁义山庄为诸葛医仙报仇,有义!

    总而言之,仁义山庄出马,即是师出有名,怎么算,都不该找上一线天这个游走在黑白两道倍遭诟病的杀手组织。

    “自父亲故去,山庄收留我这名孤女,教我识字习武,已有十二载。在琳琅眼里,哪怕是庄中一寻常奴役的小指头都要比任雄的命值钱,不知这位客人懂了没?”

    与彬彬有礼的少庄主林胥永不同,诸葛琳琅的声音冷冷地,显然对身前半夜搅人清净的不速之客十分的不待见。

    闻言,修夜面色一寒,却没有再说。

    懂了!

    自然是懂了!

    既然任雄的命比不上仁义山庄一名寻常奴役的小指头,那一名接活要杀任雄的杀手的命自然更不值钱!

    换言之,你的命,不值钱!

    正如他认出来了当日买命的雇主是眼前的青衣女子一样,诸葛琳琅也认出来了他便是当日接活杀人的那个杀手。

    “姑娘忠义。”

    边上垂首恭听着的方仲良慨然道。

    十二年的养育之恩,早已胜过当年诸葛医仙对林胥永的救治之恩。何况,诸葛医仙也不是真的就彻底治好了林少庄主的病,至少在诸葛医仙眼里,他是有愧的,所以诸葛琳琅当然也就不认为那份活命之恩如何深重。

    相反,她恐怕还觉得自己亏欠了仁义山庄。

    念头闪过,方仲良突然想起刚才他与大哥偷听时,林少庄主对诸葛琳琅说没把她当下人云云,想来,便是此般缘故。不愿亏欠,于是甘为女婢,供君驱使。

    如此一来,不愿牺牲仁义山庄中人的性命,害怕十二年来识得的那些面孔受伤,自行找上无亲无故杀人买卖的一线天,也就不难理解了。

    “忠义不敢当,总好过某些人不请自来。”

    听到方仲良的夸赞,诸葛琳琅眼都没抬,淡淡道。话中的讥讽之意,不言而喻。

    “那不知,林庄主尚在,少庄主为何身着斩衰,又以锦袍掩之?”

    没继续与诸葛琳琅纠缠,修夜完美展示了如何充耳不闻,再度出声问道。

    纵使他心中对这位年幼丧父却聪敏无比的姑娘有所触动,但就差没被人指着鼻子骂“你的命,不值钱”,他自问也没心思再想其他。

    “家母已逝。”

    轮椅上,林胥永悠悠叹道。

    他坐在那,听着诸葛琳琅与两人分辨,没多说话,却没人能忽视他的存在,好似一轮明月,抬头可见。

    看着身前清冷似月,温柔似月的谪仙人。

    即便已感慨过无数回,方仲良也抑制不住心头的赞意,只觉得,在这谪仙面前,任谁都似泥巴地里捞出来的,由不得他不自惭形秽。

    “是仲良与大哥莽撞了,少庄主侍母至孝,当为人表。”

    长鞠一躬,方仲良正色道,脸上尽是叹服唏嘘。

    如此人物,若非身疾,江湖不能习武,庙堂却能出仕啊!他朝,不说王佐之才,也必然名垂青史。

    可惜了,这等人物,竟淹没于江湖草莽,只能与山中清风溪边明月为伴,实在是可惜了!

    父去,斩衰,采取最粗的生麻布制衣,服期三年。

    母去,齐衰,五服中仅次于斩衰,以粗麻布制衣,边缘缝纫齐整,有别于斩衰的毛边,服期一年。

    不是没有人在母亲故去后身着斩衰,但,三年者,鲜少;不是没有人在母亲故去后,身着斩衰服期三年,但不彰显,不为人所知者,世间罕见!

    前者,足以为世间称道,后者,足以史册留名。

    可,他们,谁又及得上眼前的林少庄主?

    不声张,不宣扬,孝道一途,脱于形而尽于心,实在是至纯至孝!

    看到方仲良脸上的叹服唏嘘,修夜的哑口无言。林胥永并没有张口自谦说谬赞,也没有如何自夸,只是轻轻颔首微笑,正如明月清风泉鸣,温柔朗澈极了,没给人丝毫的尴尬。

    “如无他事,还请两位客人回房歇息,公子体弱,若想秉烛夜谈,公子不便参与。”

    见这两人已经无言,诸葛琳琅毫不客气地开口赶人。

    相互对视了眼,修夜自知今晚已不便多事,当即拱了拱手,带头道:

    “今夜打搅了公子安眠,明日辰时再行告罪。”

    “我之心事天青日白,无所不可告人,来即是客,但讲无妨,无需告罪。”

    含笑拱了拱手,林胥永的脸上是可见的云淡风轻,落在方仲良眼里,心中又是羞惭赞叹不已。

    夜幕越发深沉,围绕住两人的黑衣人也尽数散开让行,而诸葛琳琅却是在林胥永的示意下准备离开相送,只是她的神色,显然不太乐意。

    忽然,一抹黑影从远处奔来。

    “少庄主,静园那位又在闹了。”

    刚欲抬步的修夜,下意识地止了步,有心寻问,却被他身旁的方仲良轻轻扯了扯衣袖,而后侧身拱手道:

    “深夜打搅,已是失礼,少庄主有要事在身,只管前去,我与大哥自行回房便可,无需诸葛姑娘相送。”

    经过这夜,方仲良已深信林少庄主的德行,而林少庄主行动不便,诸葛姑娘照顾他多年,若是离开相送,怎么都不方便。况且,今夜已经再三失礼,本是他们的打搅,再让人相送,他的心中实在过意不去。

    修夜心中虽然仍有疑虑,但也知道今晚除非是要与仁义山庄撕破脸,不然,如何都不宜再做打扰,暗叹了口气,也只得随方仲良往客房方向离开。

    仁义山庄,静园。

    “夫人,少庄主来看你了。”

    一名布衣小厮站在房门前,沉声禀告道。

    “滚!让他滚!”

    回应小厮的是一阵瓷器摔碎、桌椅倒塌声,想来,里面那位主又在砸东西了。小厮心中仔细盘算着,下回究竟是换更耐砸的家当还是更便宜的要来得划算,嘴上却自觉道:

    “夫人,少庄主也是为你好,您这疯症发了这么些年……”

第213章 野种!() 
“嗙!砰!哐!当……”

    听着里面的动静更大了,也不知这回得亏上多少银子,小厮心中一紧,连忙道:

    “少庄主可从没怠慢您一星半点啊……依小的看,您这药还是先喝下吧,不然,少庄主又该替您担心了。”

    “担心?他是担心我还没死吧!让他滚!滚!”

    “叮当,哗……”

    一面铜镜从房间里扔出了,碎裂在他脚边,迸开的镜片险些割裂了脚上布鞋,吓了小厮一跳,当即不敢多好,与身后端着药的两名侍女对视了眼,几人连忙走去了院子角落,尽可能避开夫人的攻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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