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妹妹的贴身高手-第9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个小时,不知道翻过了多少山岗,已经又饿又疲,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即便他是追踪高手,在仅有微弱光芒的丛林里也有些无能为力了。

    可劫匪当着他的面劫走了他的女东家,他又怎能不拼死追下去。

    左臂的伤口,在他寻到几种止血草药涂抹后,已经无甚大碍。侯成玉勒紧裤腰带,让腹内的饥饿感稍稍减缓,咬着牙,猫着腰,仔细搜寻线索,继续往前追去。

    在侯成玉这座小山包的正北方,有一座秀美绮丽的山峰名曰回雁峰,回雁峰与霞光峰紧邻,两峰之间灵水奔腾而过,最终倾注在三百里青龙湖里。

    回雁峰在灵水之阴,霞光峰则是与之遥遥相望,处于灵水之阳。

    此时,张潇潇刚刚从直升机上飞锁下落,着地点就是霞光峰北侧。之所以选择此处,是因为她已经通过军方,确定了丁银打电话的地点,且通过卫星监测到了模糊的画面。已经基本能够确定,监测到的人就是丁银。

    只不过让张潇潇想不明白的是,为何丁银要将“决战”地点选择在回雁峰南麓?难道是想在事成之后,借助灵水逃走吗?还是说丁银徒有虚名,根本不是做绑匪的料?

    张潇潇之所以有如此想法,皆是因为丁银行为的不合理。

    丁银的这种绑架手法,和古代山寨土匪的路子类似,强硬抢人、不掩饰行踪、凭着复杂地形硬抗官军,这路子没什么错,古代绑人也大多如此。

    可这种方式在现代高科技社会里,就与找死无疑了。

    最直接的原因是在现代社会里,根本没有能和政府抗衡的势力。无论你是在茫茫林海,还是在高山雪原,就算你藏到地底下,只要真敢和政府叫板,卫星一扫无处遁形,日夜训练无处撒气的特警能轻而易举的将你揪出来,以正国法。

    正因为傲啸山林不服天朝管的时代已经过去,绑匪只能转变思路,一般的套路是秘密绑人、提出要求、几经周转、拿赎金走人。

    在这个过程中,聪明的绑匪不会将自己至于警方视线内。而为了应对不小心泄漏身份,绑匪大多时候会把肉票放置在人流密集处,一旦身份暴漏,警方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围剿追击。当然,也有的会将肉票放置在郊区、农村等开阔地,发现警方围捕后,便于逃走。

    此时丁银将叶流云带到了回雁峰下,这里人迹罕至,也是大山丛林,便于逃跑。但他起止点是错误的,他那样大张旗鼓的掠人,警方就算在无能,也已经布下一张大网,慢慢的往回雁峰包围。一旦方无邪那面有了结果,大网收缩下,丁银等人就无处遁形,将陷入无休止的抓捕之中。

    丁银不傻,不可能想不到这种结果。可他为何还要将地点放到这回雁峰旁呢?

    张潇潇一边思索这个问题,一边寻找泅渡过河的地方。

    灵水平均宽度也就一百米左右,窄的地方还不到五十米,但水流湍急,一般人是不敢在这泅渡的。不过张潇潇绝不是一般人,这样的秋季河流在她眼里,和分分钟就能游过去的河沟并没有太大不同,不会对下面的行动造成决定性的影响,否则她也不会选择这个地点摸过来。

    前方有一段浅滩,是在行动前就确定下来的渡河点,张潇潇在密林中观察了一会河对岸,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便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轰隆的水流声已经掩盖了密林中其他声音,张潇潇带着半指手套摸了摸水温,约摸在六七度左右。如此低温大多数普通人是承受不住,可张潇潇却并不在意,这样的温度还在她可承受的范围内,稍稍活动身子,就要开始泅渡。

    忽然间她的心头猛地一颤,长久以来在生死线上磨练出来的第六感让她在第一时间向左侧飞跃而出。

    噗!在跃出的瞬间,她看到对岸极远处的高地上似乎闪过一道红光,在她刚刚站立的土地后方,出现一个深深的坑洞,在冒着淡淡轻烟。

    待她落地藏入一棵大树后面,远处才传来子弹高速出膛时沉闷的声响。

    张潇潇深深吸了口气,这种隐约中的第六感,已经不止一次的救了她的性命。要知道,即便是普通步枪的子弹射出速度,也都在七百到九百米每秒,如果是狙击枪子弹速度还会更快一些,而声音的传播速度也不过是三百四十多米每秒。往往是人已经被狙击枪打死了,声音才会传过来。

    如果刚刚不是第六感让她惊觉,她此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张潇潇觉得这次真的遇到扎手的点子了。她乘坐直升机从霞光峰北侧着陆,然后绕过霞光峰到了灵水旁,其目的就是防止在行动前被丁银发现。

    没想到对方早就在此处做了埋伏,更可怕的是狙击点能选择的如斯准确,恰好扼住了前进的咽喉。

    事实上,灵水的泅渡点很多,张潇潇知道,再往下走出两公里,还有一处缓滩,但那里正对着回雁峰中间,如果从那里渡河,就得绕过半个回雁峰,才能到达丁银所处的位置。

    当时她选择从此处渡河,一方面是能悄无声息的潜入,另一方面是因为此处距离丁银最近的路线。可如今看来,丁银要么提前发现了她的潜入,要么就是和她一样,早就看好了位置,提前派人再次狙击防范。

    张潇潇不认为丁银能提前发现她的潜入,毕竟隔着一座山,对方除非有天眼才能看到她。那么只能是第二种情况了,对方也是身经百战的丛林战高手,一眼就选中了己方最可能出现的位置进行防御。

    如此推测,丁银大张旗鼓的将方无邪引至回雁峰,决不可能是此人不懂战术战略,而是有意如此。

    为什么要选择这里呢?

    张潇潇有那么一刹那,已经忘记了对面的狙击手,只是思考这个诡异的问题。

    这个失神只是刹那,她马上回过神来,打开通讯器道:“呼叫鹰眼,请快速调查有关回雁峰的所有资料。”

    关闭通讯器后,张潇潇慢慢的把帽子递到树前,砰的一股大力传来,挂在枪上的帽子被狙击弹撕得粉碎,张潇潇猛地探出身去,举枪便射。

    对方开了两枪,她已经能确定位置,当扳机勾下,炽白的火焰撕开夜幕,射向目标,她的人已经缩了回去。

    密林里寂静无声,只有涛涛的灵水奔腾南去。

    张潇潇躲在树后,她有种感觉,刚刚的一枪并未奏效,对方已经转移了阵地。而她,必然还在对方狙击范围之内。

    张潇潇掂量着手中的闪光弹,一个引蛇出洞的计划已经慢慢成型,要作用在对岸狙击手的身上了。

    回雁峰南侧稍微平缓之处,丁银正在一块石头上盘膝而坐。

    一个粗壮的大汉快如一阵风似的从密林中跑了出来,肩膀上扛着的,正是昏迷的叶流云。

    这人就是跟随丁银来到湖州的追命,他本名当然不可能叫追命,但因为他的追踪、反追踪技巧高超,时间长了就有了这么个诨号,慢慢的也就被人叫习惯了。

    追命把叶流云扔到地上,四个多小时的山区奔跑,又扛着个九十多斤的女人,即便是他,也有些吃不消,累的呼哧带喘:“大哥,人带回来了,这妞长得不赖,完事儿了就给我吧。”

    丁银连眼睛都没睁,冷冷道:“你觉得完事儿了还有时间吗?想必警方已经慢慢的围了上来,杀死方无邪后,我们必须马上撤离。”

    “那就现在吧,反正她也没什么用。”追命蹲下身摸着叶流云光滑的脸蛋,看着蜷缩的凸凹有致的身体,心里痒的不行不行的,咧着嘴露出一口焦黄的牙齿,大板牙上还夹杂着韭菜叶。他伸手又把叶流云抱起,狞笑着就往林子里走。

    丁银微微叹了口气,追命在跟随他之前,是个杀人放火坏种,有一次执行任务时被他冒然救下,自此后就跟了他混。因为他管的严,追命有需要时只能花钱去做,算起来也有五六年没做过这种劫掠良家妇女的事儿了。

    这次让追命绑回叶流云,怕是又激起曾经的记忆,忍不住要做丧尽天良的事情了。丁银稍一犹豫,还是在追命抱人进密林前开口了:“这事儿别急,你身后跟了个尾巴,不是庸手,先去解决了再说。”

    追命眼睛都要喷火了,但看到丁银不含情感的双眼,还是把叶流云又扔到他脚下,不过仍是有些不甘心,讨价道:“大哥,之前你又说留着尾巴引姓方那小子来,现在又让我去解决。到底你心里想做什么?要不想让我去吧,我快一点,十五分钟……不,十分钟铁定回来。”

    丁银没有说话,追命也不敢再说,躬身行礼后钻入密林之中。

第一百三十七章 去死() 
丁银把叶流云抱到大石头上躺着,想了想又把外衣脱下来盖在她的身上,这才转身看着密林,用极其微小的声音哼道:“我想做什么?我想让你这种人渣去死。”

    当然,这句话就连近在咫尺都难以听清,更别说已经奔出好远的追命了。

    追命心中有火气,一方面是暗骂丁银穷装好人,这股火气直冲入脑,烧的他要爆炸,恨不得回去揍翻老大,才能出一口恶气;另一方面则是怀想叶流云那小妞凸凹有致的身材,这一路上他把那小妞又抱在怀里、又扛在肩上,却因为时间太紧,没来得及泄泄火,此时小腹中的火气泄不出去,感觉身体里有一多半的血液都冲入到了下半身,让他某些部分坚挺如铁,必须要找人泄泄愤才好。

    “妈蛋,都给老子等着,有机会老子把你们都杀了,不,无论男女,老子都给你来个***,让你们再给老子受气。”想到此处,追命不由得嘿嘿笑了起来,决定第一个就拿后面一直跟着那个小白脸开刀。

    此时侯成玉这个小白脸距离追命真的不算远,只隔着一个小小的山包。

    侯成玉的追踪术不比追命差,只不过他先是受了伤,准备又不足,起步就比追命慢,到了深山里一个有目的的跑,一个走一步看一步的追,速度自然又慢了许多,这才让追命先到一步。

    这小子肚子饿的咕咕叫,单薄的衣服也让他牙齿打颤,但追踪到此,他心里已经有些底气了。地上的脚印,断裂的枝叶,无不说明劫匪刚走过不长时间,他追得如此紧,女东家也应该没有出大事儿才对。

    想到此处,侯成玉觉得力气又恢复了几分,快步向前追去。在他身后不远处,一个身影如狸猫一般跟在他身后,不带一点声响。

    侯成玉到了小山包顶部,自高处向下看黑压压一片,只能尽量保持轻声,往下慢慢探。

    侯成玉不知道,追命此时离他只有十余米,要不是追命之前和丁银多说了一句话,二人很可能会在小山包顶部突然遭遇,那时候一人之前受伤,又饿着肚子;另一人持续负重个大活人奔跑,武功应该会旗鼓相当吧!

    可就因为追命耽搁那一句话,他就比侯成玉晚了一步,而夜晚之时,自下方往上看,夜空中微弱的星光,会让上方的人无所遁形。

    追命冷笑着藏在了树后,以有心算无心,一场不对等的偷袭只有十米的距离。

    侯成玉当兵时身经百战而不死,隐约觉察出了不妥,他仔细查看了踩折的秋草,能判断出来对方从这里走过接近了十分钟。如此长的时间,难道还会留下什么后手不成?他慢慢的向前走,试图找到让心中不安的证据,可惜这里风平浪静,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蛛丝马迹留下。

    他又向前走了两米,一声巨喝从树后传来,与声音同时出现的是一根粗木棍裹狭着风声,当前朝他脑袋砸来。

    这一击太过突然,距离也太近,饶是侯成玉身手不错,也是避无可避。间不容发间,他只能举起双臂,准备用身体硬抗,再谋求破局的机会。

    嗡!

    就在此时,侯成玉的身后又猛然响起一声龙吟,即便他脑袋后没长眼睛,也能感觉似乎有一道光芒从耳边划过。

    在侯成玉正对面施以偷袭的追命感受得就更真切了。在他的感觉里,也就是在他大喝从树后冲出的瞬间,那声龙吟几乎和他挥舞棍棒同步而发,一道闪电从黑暗中射出,方向正是他的脑袋。

    数百次死里逃生的经验,追命根本就不用去思考计算,这一棍子如果砸到身后这个小白脸的面门,那道闪电会毫无悬念的轰击到他的脑袋。

    而看样子,那道闪电要比他的棍棒更骇人得多。

    “操,偷袭不是好汉!”追命那一棍子砸不下去了,只能匆忙改变方向,迎着那道闪电敲了过去。

    轰然一声巨响,那道闪电被追命打飞出去落在远处,而他手中的棍棒像是敲在了爆炸的手雷上,随着那声巨响四分五裂,只剩下浸出血丝的双手握着短短的一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