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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都市(夜黑羽)-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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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了想,准备放出抚柳来吞噬这些菁华,因为下周她将会面对黄骅的挑战,到时候难免还会再度战斗,

    麒麟卵闪烁光芒,抚柳静静出现在山坡上,

    看着抚柳吞噬地上的菁华,我一声长叹,远处恩师郑先生看着我笑得欣慰,我报之一笑,心中却感慨万千,

    金陵城地大物博,高手如云,而我才刚刚在这里崭露头角,

    英雄何止千万,我却抢先出头,是福,是祸,

第二六六章 是福?是祸?() 
也许是因为师父觉得我的剑法小有所成,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里,师父带着我本本分分练剑的次数反而少了,更多的是带着我在狮子岭附近到处捉鬼除妖,

    玄门剑法的对手基本上都是厉鬼,所以真正的出色剑法都是在实战中领悟出来的,

    师父闲来无事的时候曾经私底下再度点评过疯道人,他说疯道人轻灵飘逸的剑法其实最适合斩鬼驱魔,所以疯道人在玄门之中的造诣相当高,

    听到这里,我难免又想到了疯道人那位堪称天下第一的徒弟斩鬼剑黄庭轩,我问师父,黄庭轩的剑法路子大开大合,豪迈奔放,和疯道人“轻灵飘逸”的剑法大相径庭,可既然轻灵飘逸更适合斩鬼,为什么黄庭轩能成为天下第一呢,

    师父笑了笑,他淡淡说黄庭轩在剑道上是个不世出的奇才,小时候疯道人直接将尚未成年的黄庭轩扔在东北的深山里,让他一柄剑一个人跟山林里的野猪、狗熊做斗争,疯道人的确是个疯子,他用这种方法训练了差不多二十多号人,活到最后的只有一个黄庭轩,

    我被这番话说的冷汗直冒,疯道人这样的行径和草菅人命也没有什么分别了,难怪他背着一个“疯”字,

    师父还说,黄庭轩执拗得很,他似乎一出道就认定自己要成为天下第一,虽然这条路上他走得很简单,甚至似乎还死过一次,但是他终究还是成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凭着一口气做到了天下第一,所以他的剑法里其实是有一股子执拗气在的,而这股气恰好成就了他独一无二的风格特征,当初就连疯道人都说过,他自己的剑法是可以被无数人复制并且超越的,但是整个天下只有一个黄庭轩,无论过去未来,都只有这一个黄庭轩,

    听着这些前辈英雄们的故事,我总觉得我练剑的时候更有劲头了,我其实并不奢求能够成为什么天下第一,我只是想要学到一门能够安身立命的本领,在一方闯出一番事业也就行了,

    我不适合做天下第一,但是我适合做割据一方的枭雄,因为我向往那种无所畏惧,无法无天的生活,

    转眼到了第二周,黄骅的邀约就在今晚,

    因为之前的事情,我和师父已经将这件事情坦白了,他也支持我好好教训教训素来嚣张的常霸先,毕竟由于常霸先的独断,现在南京城的地下世界已经彻底变得乌烟瘴气,

    晚上八点半,我和熊猫收拾好了之后出门下山,老谭和郑世欢这两位因为我才勾结在一起的狐朋狗友已经泊好了车站在山下老地方等我们,

    远远看过去这两个人站在一起有说有笑,我甚至觉得这两位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为什么会这么谈得来,

    两个人今天开的是一辆很商务的奔驰s级轿车,老谭依然西装革履,戴着一副白手套和墨镜充当司机,郑世欢则依然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穿的花花绿绿,坐在奔驰s级里显得完全不搭调,

    我和熊猫快步过去,郑世欢和老谭笑着迎了上来,老谭微微一笑,问:“怎么样,今天晚上有没有信心,”

    我其实很想告诉老谭我完全没有信心,但是这话说出去泄了士气,无论什么时候,大家都是讨厌未战先怯的,于是乎我只能轻轻一笑,故作神秘说道:“你们放心,山人自有妙计,”

    但是仅凭着这些天吞噬了一些新鲜菁华的抚柳仙姑,再加上只能算得上拙劣的沟通天魂之术,我未必就能再次战胜整个南京城都威名赫赫的黄骅大师,

    上车,出发,

    我们四个人一路上直奔黄骅在夫子庙的斗鬼场而去,

    一路上夜景繁华,我和熊猫坐在后排,不知不觉间已经看醉了,

    郑世欢坐在副驾位置上,点上了一支香烟,微笑说道:“小杨,这几天你在南京城开始持续发酵,名声越来越响,今天晚上为了看你和黄骅一战赶来的人可谓络绎不绝,我觉得如果你再度获胜,肯定会在江浙沪地区引起一番轰动的,”

    我轻轻一笑:“上次在苏城击败胭脂夜叉的时候我就已经引起过轰动,只不过世人忘性太大,这么快就忘了南方还有我这么一号人,今天晚上就算我赢了,可又能将这名头保持多久呢,”

    郑世欢哈哈一笑:“说的也对,不过我和老谭为了给你造势下了不少血本,今天要是赢了,咱们可得尽快把你的名声消费出去,免得没过多久,你这金陵新宠就又要过气了,”

    郑世欢话说得不错,但是在这个庞大的繁华都市,消费名声的方式却有很多,我眉头微微皱起,低声问道:“郑少,你到底准备怎么消费我的名声,”

    郑世欢弹了弹手中的烟灰:“这也简单,你有名声,我有资本,没什么比强强联合来的更加痛快,等你再赢黄骅一场,我就把手上的一家斗鬼场送给你,借着你的名号,咱们斗鬼场一定能迅速崛起,并且蚕食常霸先的市场利润,到时候逼得常霸先跟咱们翻脸火并,地上世界我让我大爷爷出面,地下世界则由老谭出马,咱们两面出击,一定能掀翻这位土皇帝,”

    我闻言轻轻点头,这个计划到现在为止还算是合理,至少有一定的可行性,

    只是我依然猜不透伪装成司机开车的老谭到底有什么身份,居然能够拉动整个南京的地下世界和常霸先拼死一搏,这样的气吞山河的口气,实在是有点吓人,

    转眼车子已经开到了繁华地段,人流如织,车子寸步难行,

    借着堵车的空当,郑世欢问我:“小杨,胭脂夜叉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一愣,笑着问他:“怎么,为什么忽然想起问她来了,”

    郑世欢撇撇嘴:“就是觉得一个女人能够走到她这步挺牛逼的,说实在的,我真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厉害的女人,传的像是个神仙一样,而且影响力这么庞大,”

    我苦笑,也点上了一支烟,回应道:“怎么说呢,她是个很妖孽的女人,在任何方面都很有能力,她的拳脚功夫强悍到可以瞬间击杀徐州顶尖儿的盗墓贼,就连苏城威名赫赫的吴王都不是她的对手,而她的玄门素养足够让她敢与苏城鬼王沈莺莺正面叫板……说实话现在回想起她,我身上都能流出冷汗,因为如果不是我们动作快逃出苏城,她很有可能已经把我们宰了……”

    说到这里,我发现手上的香烟居然都被我的冷汗打湿,

    郑世欢倒吸了口凉气,叹道:“果然很妖孽,不过你越这么说,我越想见见她,”

    熊猫苦笑一声,说道:“别幼稚了,看到她之后你就不想见了,”

    开车的老谭也忽然插嘴:“没错,胭脂夜叉美艳无双,年轻的时候号称杭州第一美人,但是任何见过她的男人都只有两种想法,一种是希望死在她的身上,另一种则是祈祷这辈子都千万不要再遇到她,”

    我听了这话有些惊讶,看着老谭问道:“老谭,难道你也见过胭脂夜叉,”

    老谭微微一笑,一边将车子开入车库一边说道:“小杨,你这就看不起人了,难道只许你见过那妖孽美女,反倒不允许我见到她了,”

    正说着我们已经进入了车库之中,偏偏在这时,我忽然看到了一个让我毛骨悚然的东西,

    车库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卡宴,而这辆车赫然是浙江牌照,

    恐怖的是,我恰好认识这张牌照,

第二六七章 嗨() 
看到这辆保时捷卡宴的时候我已经呆住了,任凭我见识过多少大风大浪,身上的冷汗还是如瀑布一样流下来,

    熊猫也面色惨白,失声喊道:“她居然来了,”

    “谁,”

    老谭和郑世欢很快发现了我和熊猫的不对劲,他们两个也跟着紧张起来,因为他们知道我们俩就算面对常霸先手底下凶狠的打手庄楚的时候,都远没有这么紧张过,

    “说曹操曹操到,那辆车,是胭脂夜叉的车,”我低声说道,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传的太远,但是当我们驶入车库的那一刻开始,卡宴就已经缓缓发动,我们的行踪明显已经被看穿了,

    胭脂夜叉,她显然没有让我活命的打算,更何况我离开苏城,她就再也找不到放在我身上的沈家宝藏,

    素素的镯子、曹芳的镯子,以及在古墓中消失的神秘的檀木盒子,这些东西的下落都和我息息相关,所以胭脂夜叉一定会找上门来,

    平素无法无天的郑世欢也开始慌了,谁让他刚才非要问我关于胭脂夜叉的事迹,

    车上唯一还算冷静的也就只有一个老谭,因为戴着墨镜,我无法看出老谭现在的表情,我只是听到他轻轻说道:“先别慌,现在慌也没有用,这里毕竟是南京,胭脂夜叉就算再嚣张,也终究不敢在别人的地盘做出什么逆天的举动,”

    郑世欢苦笑说道:“老谭,你这话说得轻巧,她可是胭脂夜叉,出了名的女魔头、女疯子,她之前在道上做出的事情可远比常霸先来的疯狂得多,你确定她不会直接弄死我们,然后扬长而去,”

    我低声道:“这你可以放心,胭脂夜叉今天过来找我,是有几个重要消息需要打听的,没有得到这些消息之前她不会杀我,”

    “不会杀你,可是会杀我们啊,”郑世欢紧张道:“不行,我得给我大爷爷打个电话,”

    我连忙制止道:“郑少,师父他老人家上了岁数,别把他牵扯进来,太危险,”

    郑世欢这才打消了这个想法,而老谭却依然冷静:“你们放心,有我在这里,胭脂夜叉伤不到你们,”

    郑世欢惊讶抬头看着老谭:“我说老谭,你是不是平时吹牛吹多了,现在还没有转换过来,这可是生死关头啊,”

    老谭轻轻一笑:“我没有吹牛,我早就告诉过你们,我牛逼得很,”

    这话听起来虽然还是像吹牛,可我却隐约从老谭的语气里听出一股子气吞山河的气势来,窗外是胭脂夜叉杀气腾腾的豪车,我暗自思忖:莫非这位开车的老谭也是一条响当当的大枭巨擘,

    停车,开门,下车,

    我们几个虽然心里头发虚,但是动作却是一气呵成,

    胭脂夜叉的黑色保时捷卡宴在我们对面稳稳停住,之后四个车门同时打开,下来了四个人,

    副驾上的是何大松,和我曾经患难与共联手抗敌的老朋友,后排上则是两位中年男人,单从他们的身材和步伐就能看得出来这两位也是硬汉级别的打手,

    而开车的人正是貌美如花威震江浙的女魔头胭脂夜叉,

    胭脂夜叉曾经说过,她不喜欢坐别人开的车,因为有一种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中的感觉,这个女人的控制欲非常强,她喜欢将所有事情都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大到生杀之权,小到开车出门,她都要亲力亲为,

    看着对面似乎比在苏城时候更加年轻妩媚的胭脂夜叉,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恐怖的传说,

    这个恐怖的故事是这样的:据说有一个女人,专门喜欢生吃男人,而她所吃的男人必须都要是各行各业中的精英人士,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每当她生吃一个男人,她的容颜就会变得娇嫩,时间就会在她的脸上发生倒流,返老还童,永葆青春,

    而胭脂夜叉似乎就是这样的女人,

    刚刚蚕食了苏城的吴王,胭脂夜叉就已经变成了现在的模样,的确更加年轻,更加漂亮,就像恐怖传说中一样,

    “嗨,”

    看着我,胭脂夜叉忽然轻描淡写地打了个招呼,似乎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恩怨,只是普通朋友罢了,

    胭脂夜叉明艳动人地朝着我笑了笑,一举手、一投足都风流婉约,妩媚天成,

    郑世欢站在我旁边已经被胭脂夜叉的美艳给彻底折服,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小杨,她没有传说中那么凶恶呀……”郑世欢低声嘟囔:“看起来完全就是个绝世美女,”

    “傻子,你难道没听说好看的蘑菇往往有毒吗,”我低声说道:“她可比你想象的凶恶多了,”

    没等我说完,胭脂夜叉便笑着说道:“怎么,小杨,这么久没见,老朋友重逢都不给我个拥抱么,”

    说着,胭脂夜叉朝着我张开双臂,她完美的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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