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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倒是让我始料未及:“师父,这是什么道理,”
师父轻轻一笑,告诉我这一切其实本就是我的造化,既然忘川先生选择将这件宝物托付给我,那就说明他觉得我适合代替沈家保管这份宝物,再加上我与沈莺莺还有交情,大不了日后见到沈莺莺再将这份东西物归原主,
既然师父已经发话,那么我只好将宝物封存,第二天在村子里又休息了一天,一直等到第三天天亮我们三个才动身返回了南京,
甫一回到南京,我们便接到了老蒋的电话,这家伙这段时间因为要在南京忙着找工作,所以一直没时间和我们碰头,
再加上我们三个一番商讨之后,觉得老蒋的身份特别适合做一个“隐形人”,因为道上的人知道我和熊猫的很多,知道老蒋的缺少,而我们恰好需要这么一个人物来帮我们从中接应,所以老蒋和我们就过上了特工一样的生活,
老蒋告诉我,他现在在一家二手房租赁公司上班,南京就是南京,虽然公司不大,但是待遇还不错,
正好我们已经很久没见,我和老蒋约了第二天在郊外见上一面,同时我还让他帮我调查一个人,那就是南京的“夜将军”,
我隐约怀疑老谭似乎和“夜将军”有些联系,因为从之前的事情里可以看出,这位老谭是个相当有手段、有经验、并且还有一定人脉的南京老派高人,而且这位老谭一定是地下世界里的巨枭,因为如果是地上世界,那么郑世欢没有不认识他的道理,
老蒋很痛快的答应了我的请求,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内,老蒋已经在南京拓宽了自己的人脉,
见面在第二天傍晚进行,没有了奥迪的老蒋开着一辆破旧的菲亚特到了我们约定的地点,这家伙依然是西装革履风尘仆仆,永远一副勤劳上进的工薪阶族模样,
一见面老蒋就抱怨,说我和熊猫真行,他在南京把房子都找好了,结果我们俩直接搬到狮子岭和郑先生住在一起,害得他白交了一笔违约金,
我笑着说这还不好,违约金才多少钱,总比房租来的便宜,
坐下之后,我们三个人随便点了点东西,因为我们三位都是北方人,所以南方的菜系有时候吃起来不太顺口,尤其是老蒋,东北人本就口重,而老蒋偏偏在东北人中都属于口重的,每次吃饭之前都要管服务员要点酱油和盐,
饭吃了几口,老蒋就给我递过来一个档案袋,笑着告诉我说我想要的“夜将军”的资料全都在他手里,
我欣喜不已,拿出来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的内容异常丰富,
然而我眼睛一扫,看到第一行的时候就有点迷惑,看起来我之前对老谭的判断有所偏差,
夜将军是70后,现如今正值壮年,比苏城的三位巨头都要年轻不少,甚至比陈云天的年纪还要小,
算到如今,夜将军也不过只有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而老谭看上去差不多七老八十了,怎么看都不像这位“年轻”的夜将军,
“奇怪,莫非老谭并不是夜将军,”我诧异道:“可是如果老谭不是夜将军的话,那南京的地下世界还会有谁如此雄才大略,能够在胭脂夜叉面前不露怯色呢,”
熊猫拿过资料看了看,苦笑说道:“也不好说,既然夜将军善于沟通鬼神,兴许用上了某些霸道手段强行改变了自己的外貌也不一定,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很有可能是为了躲避常霸先的追杀,”
老蒋也点头说道:“没错,你先看看资料,后面有趣的故事还多着呢,”
我连忙点头,继续查看老蒋那里搞到的资料,
资料里的内容大多都是野史,虽然未必都是真的,却有着很强的故事性,
夜将军二十岁之后在金陵城发迹,在南京城的地下世界一直都是说一不二的存在,更为神奇的是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大都市,他能够做到长盛不衰,统治权几乎长达三十年,这本身就是个神话,
然而这一切都是在常霸先出现之后宣告结束的,常霸先本身是外地来的天师,本名叫做常志,孤苦无依,却有着一腔热血,
夜将军似乎觉得这位年轻人胸怀远大,百折不挠,起了爱才之心,这才将常志收在自己手下,悉心调教,传授了不少功夫本领,
没想到学会徒弟饿死师父,常志的悟性异常惊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之内已经熟练掌握了很多夜将军的杀手锏,再加上常志为人豪迈,善于拉拢人心,当时借着夜将军的信任,他勾结了几位金陵城当地夜将军的敌人,一举推翻了夜将军苦心经营了三十年的天下,
这种故事听起来总是唏嘘,天下大事分分合合,夜将军就算是天神下凡也注定不能长治久安,就算没有常霸先,总会有其他人跳出来搅乱他的统治,
我们三个边吃边聊,都有些感慨,
推杯换盏之后时候也不早,晚上回去还要继续练剑,我就没有和老蒋多寒暄什么,
结了账出门,外面已经是深夜,我们三个吹着夜风,正准备穿过一条林荫路去停车场,忽然熊猫眉头一动,低声说道:“你们小心,前面树林里似乎有人,”
夜风萧瑟,我倒是没有看到前面的树荫里有什么人影,不过我却注意到不远处停车场上有一辆白色的路虎相当显眼,正是常霸先手底下走狗黄骅的心爱座驾,
第二七五章 怀璧其罪()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是之前忘川先生将他手中的沈家宝藏交给我时对我说的一句话,
我本以为常霸先那边的人没有这么灵通的消息,但是看起来我判断错误了,
虽然我心中认为这次黄骅来找我八成是因为我手中的宝贝,但是仔细想来也不一定,我在擂台上扫了黄骅的面子,现在黄骅找我,也有可能单纯为了出口恶气,一雪前耻,
再往深处挖掘,我忽然发现我和黄骅的仇怨很多,上一次在车库里遇到胭脂夜叉,本来是我们触碰了霉头,到最后惨遭收拾的却是黄骅,这的确也算是一件梁子,
我微微一笑,先让熊猫悄悄给老谭和郑世欢报个信,之后我向前一步,朗声对着树林深处说道:“黄骅,黄老板,晚上这边太凉,您一直躲在树林子里,当心别感冒了,”
话音未落,冷笑声便传来,只见一个瘦削的身影渐渐从远处走来,的确就是那位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浑身文艺细胞的斗鬼场老板黄骅,
“果然不愧是杨烨,的确好眼力啊,”黄骅一边冷笑,一边从树林中穿梭出来,他的脸上还带着伤痕,看起来上次胭脂夜叉对他的伤害远不止一两记而光那么简单,想来也是这个道理,胭脂夜叉出手,往往都是要人命的,这次黄骅能够死里逃生其实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哎呦,还挂了彩,黄老板,真是不好意思,上次我惹上门的女魔头,反倒咬上了你,”我笑着调侃,毕竟黄骅现在的德行实在可笑,
黄骅听我这句话,目光一冷,阴森道:“臭小子,你别以为有郑世欢那个半瓶子水还想晃荡的二世祖给你撑腰,你就能在南京城叱咤风云了,别忘了我是谁的人,现在也就是常爷手中有事抽不开身,否则的话他捏死你们这些小蚂蚁还不是玩闹一样简单,”
我轻轻一笑:“黄老板这话说的可就没逻辑了,我可不敢得罪您,咱们好歹还在斗鬼场上交过手,勉强算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真正欺负您的是胭脂夜叉,常爷就算动了雷霆之怒,想要给你出气的话,那是不是也应该去杭州对付胭脂夜叉呀,”
黄骅脸色愈发阴沉,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加残忍狡猾:“小子,你想死,少给我玩这种挑拨离间驱虎吞狼的奸计,胭脂夜叉得罪了我们,那也是我们的事儿,用不着你来操心,”
正说着,熊猫那边已经把短信发了出去,老谭和郑世欢应该很快就能听见动静,
然而黄骅明显不会等到他们过来之后再动手,他向前一步,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冷笑着说道:“听说你小子拜师郑先生门下,学了一手好剑法,”
我轻轻一笑:“剑法当然是好剑法,只不过我还学艺未精,不过对付妖魔鬼怪绰绰有余……”
话至此处,黄骅也不再隐藏自己的虎狼居心,他冷笑一声,说道:“上次因为胭脂夜叉的捣乱,咱们错过一次交锋,既然咱们今天有缘见到,倒不如这次将上次的遗憾弥补了吧,”
说到这里,黄骅忽然后撤一步,退到了树林之中,与此同时,我听见老蒋惊慌喊道:“小杨,起雾了,”
回头一看,我们来时的道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弥漫起了雾气,这本来是一条蜿蜒在树林中的石板小路,是饭店特地建出来为了营造格调和气氛的,现在到了深夜,再加上黄骅的装神弄鬼,反倒成了鬼打墙最合适的发生地点,
熊猫和老蒋对于这些鬼神之物完全没有战斗能力,剩下的也就只有我一个人,
好在我桃木剑是随身之物,还在身上带着,
再加上身上的素素和玉莲,我们的战斗力不算太弱,
阴风之中,素素和玉莲先后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将背包里的猩红披风丢给熊猫,让他先保护自己别被厉鬼靠近,之所以给熊猫不给老蒋,并不是因为我和熊猫的关系更好,而是因为熊猫的战斗力太强,一旦他被黄骅的厉鬼附身,那么我们谁都制不住他,就全都完蛋了,
阴风阵阵,我们已经看不到近在咫尺的停车场,
玉莲低声说道:“这是鬼打墙,咱们现在决不能轻举妄动,唯一的方法就是除掉树林中的厉鬼,因为轻举妄动的后果就是向密林深处走的更远,”
我们轻轻点头,素素一双大眼睛看了一圈,低声道:“我感觉咱们东南方位上有一个相当强大的灵力,应该就是这次的厉鬼,”
素素上次吞噬了沈家老鬼身上的菁华,现在她的能力和灵力已经相当可观,这次的敌人既然可以让素素说他“灵力强大”,那说明这敌人的确不俗,
黄骅手中五大法宝,血煞武士排名倒数第一,这次能够在这么大的范围内搅出鬼打墙的一定是他五大法宝中的另外一位,而且素质和能力都远超血煞武士,
我们三人两鬼,跟着素素的指引,朝着东南方向缓缓移动……
密林中阴森寒冷,我们几个都不寒而栗,
老蒋有点慌张,低声嘟囔着:“杨烨,你手里头那么多宝贝,还有没有能保护我的,给我一个啊倒是……”
我苦笑一声:“能用的都用了,我是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我身上的金乌血,要不我划个伤口,给你脸上抹一把血,”
老蒋皱眉道:“那还是算了,太恶心了,”
说话间前面两树之间人影晃动,似乎就是这次鬼打墙的始作俑者,借着阴暗的光辉看过去,这家伙似乎是个瘦小的女孩,动作异常敏捷,
之前老谭曾经指点过,黄骅手中五大法宝里有个小女鬼灵力极为充沛,擅长幻术,经常在斗鬼场上用幻术迷惑敌人,迷惑观众,
这小女鬼似乎有几百年的年岁,外号叫做“魔手女伶”,
我低声将这小女鬼的身份背景介绍出去,老蒋关键时刻却还有心情吐槽:“这小姑娘的艺名儿倒是挺好听的,听起来让人想入非非,觉得她专业技能应该过硬,不过怎么是个女鬼呢……”
我苦笑着锤了他一拳:“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你们小心,这小女鬼的幻术极强悍,一会儿不管看到什么,千万别草率相信,”
大家都重重点头,好在我身边的两名女鬼素素和玉莲都有逻辑思维能力,对于面前发生的一切都可以思考,反常的事情一定会有所察觉,
继续向前,魔手女伶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整个树林里除了浓郁的雾气就是一股类似于着火之后才发出的黑烟,
这样的敌人狡猾如狐狸,反倒让我们这些平素习惯正面冲突的猛男猛女有点有力使不出的感觉,
再走三步,我隐约听见背后有人呼喊我的名字,
“杨烨,杨烨,”
震惊回头,我忽然在树林之中看到了一抹红色,
红色的古典长裙,高高的云髻,一双俊美如秋水般的凤眼,以及美艳动人的红唇,
站在我背后呼喊我的居然是好久未见的沈莺莺,
“沈莺莺,”
我诧异向前,大步走过去,低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杨烨,我来找你了……”沈莺莺面带微笑,妩媚天成,实在是勾魂摄魄,让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拒绝,
我很快走到了她的面前,看着她俊美的俏脸,低声说道:“咱们苏城一别,好久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