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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武道宗师-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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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存而打拼奔波。

    所以近段时间,打架斗殴事件屡禁不止,成井喷式爆发,当然这其中不包括一些乖乖学生。

    而为了扼杀这股不良风气,明远学校上层决定双管齐下:一是开放校禁,学考期间,允许学生们自由外出。学校高层打算用这种方法祸水东引,将学校外的一些大混子们,有可能带进学校里的校园暴力事件引到外面去。

    毕竟若真出了什么事,事情发生在外面的话,学校相应的自身所受到的责任也会小很多。

    二是请附近的派出所加派警力,到学校内外进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守,特别是中午时间的校门,人流量最为频繁,须得用强大的武力来震慑,维持秩序。

    ————

    林峰站在花坛口边,提着考试必备的考袋,双眼微眯,看着学校校门口处的那些身材魁梧、穿戴着警服的特殊警卫。自从习武以来,他对气血的反应,就明显敏锐了很多。

    现在单从他的感知来看,学校请来的这些武警们各个武力不俗,水准普遍都有着近入门二三品的实力,足以起到制止突发事件、震慑寻常人的作用。

    他站在这里,身形挺拔,跟攘来熙往的人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时间显得无比的孤独,仿佛遗世而独立。

    自从前段时间那次刺杀事件过后,龚师似乎就一直在为此事而奔波。

    直到这段时间,从平常习武锤炼后的一些闲聊交谈中,他就被龚师告知,宗门隶属于玉清宗的梅姐,这段时间似乎因为他这件事,而被宗门禁了足。

    传闻是五年内不可出门派,这也倒在林峰的意料之中,毕竟像这种大门大派最在乎的就是自家的颜面和名声,而有龚师替自己出头,自己就不怕他们赖账。

    所以他头上一直悬着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算得上已经被暂时摘除了,他也被允许,自己可以单独外出,某种意义上,恢复了一定的自由。

    譬如今天,他就想到外面走远一点,找个地方换换口味,毕竟高二整个学期,他都因为时刻提心吊胆,生怕被武道界的人找上门来随手就给他灭了口。

    他的一日三餐几乎都是在学校的食堂,和外面的烧烤店里度过的。

    饶要是在怎么吃不腻的口味,一直吃,反复吃,也总会有吃腻的那一天。

    如今好不容易得到了,自身人身的自由安全,他当然迫不及待地想要跑出去换换口味,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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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69章 差点翻车() 
林峰站在这里,却是在等着某个人——赵媛媛,女孩巧慧,像摸透了他的心思般,在他的警报刚刚解除,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便巧笑倩兮地对他说:s市的秋名山有一家知名的餐馆,问他今天上午的期末考考完以后想不想去。

    林峰自己当然没有什么可推脱的理由,一口便答应了下来。

    毕竟女孩的实力强横,不仅关键时候可以暂代他的贴身保镖这个职位。

    而且财力雄厚,完全不是他这个靠着父母每月寄来的微薄生活费可比的贫寒学子,能够吃大户,那就绝对不花自己的钱,这是作为一个吃货,林峰对自己的最基本要求。

    所以为了避开众人的视线,上午的期末考试一考完,他便早早的来到了校门口附近等待女孩。

    林峰看了看手表,发现时间已经到了约定的时候,这时赵媛媛却还没有来到,想着毕竟是女孩子,有迟到这一特殊特权的吗,林峰也就没把这件事太往心里去。

    忽然,他的目光一凝,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竟然有人趁乱下手,顺手牵羊。

    而那人似乎是做这行的老手,不仅选择的位置、下手的角度,全都是警卫巡逻的目光死角,而且偷东西的手法也很巧妙,完全没有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那个即将被人窃取随身钱包的女孩,还在自顾自地边走,边盯着自己手中的智能机,一双素手划划点点,不知在玩些什么,脸上的表情似乎还很兴奋。

    林峰左右看了看,发现赵媛媛还没有到来,心中不禁见猎心喜,他这段时间一直在锤炼自身的武道,正愁没有人给他施展实战的机会。

    如今机会竟然自己就送到了面前他也不再珍惜的话,可就真有点辜负老天爷给他的这份美意了。

    天予不取,必受其咎吗,嘿嘿,作为祖国茁壮成长的花朵,这个时候不因就当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吗?

    林峰一边很有逼格的想到,一边踏着步伐,挪动脚步,向那边走去。

    ————

    李元作为在警队混了将近快十年的老油子,已经快有近四十的年纪了,实力却还一直停留在入门二品境界,不得进寸。

    这在以武道实力作为升迁必备基石的警局系统,无疑是个硬伤。

    是以就算他在当刑警的这段年岁里。破获的案子大大小小,也不下三十几起了。

    然而,职位却还一直停留在刑警队长这个位置上,跟他的武道资质一样,不得进寸。

    年少时刚刚加入警察系统那会儿的满腔激情,早已被残酷的现实和繁琐的杂务打磨殆尽,原本棱角分明的性格也变得圆滑如意,学会了讲人情,拉拢关系。

    这让他在警局中下层的官员当中获得了一定的人脉。

    由于讲义气,吃相也不算太难看,每次只要他能吃肉,手底下的人必定能喝到一份汤,所以这让他在基层警员当中的威望更是达到了顶点。

    学期末驻守明远学校,这就是他通过上面的一位老上司,接到的一份肥差。

    这份差事,虽然比起像在街道巡逻维持秩序,要稍稍累了那么一点,也没有外快可捞。

    然而只要心思稍微活泛点的人,无不挤破了头,也要跟着他到这里来,毕竟像这种私立学校的师资力量,讲真心话,要比公立学校的绝大部分都要雄厚得多。

    虽然价格上要贵那么一点,不过物有所值,倒算是宾主尽欢。

    毕竟每个人都会有孩子,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尽可能获得好的资源,而教学资源无疑是重中之重,也是最为稀缺的一部分。

    如今只要跟过来到这里驻守一会儿,跟学校的校领导说上几句话,有意无意地把话题往这方面扯,大家毕竟是成年人,也就会明白各自所想要的了。

    李元的小女儿也快到了上高中的年龄段了,他最近正愁着给自己的小棉袄四处寻找好的学校,如今这样一个好的机会就这样送到了自己面前,他当然不会放过。

    而之前他跟学校里的教导主任,在接收学校安保方面的工作时,就有意无意的提了这一茬,对方也是聪明人,当即便心领神会,暗示只要这段时间学校里的安保不出现什么太大的幺蛾子,那么他提的那件事就不会出什么太大的幺蛾子,于是双方各取所需,不用宣之于口,默契的达成了协议。

    李元的锐气虽然没了,变得像绝大多数他这个年龄段的人一样老于事故,然而多年的刑事生涯积累下来的老辣目光,却是没有随着他的锐气一起消失。

    早在林峰发现那个小毛贼之前,李元就已经注意到了那里发生的事,而且不仅如此,他还认得那个毛贼是谁。

    那是一个惯偷,在本辖区内活跃的很,有好几次还落到过自己的手上,进了局子。

    不过发现归发现,他却不会像一些年轻警官那样正义感爆棚,路见不平便想拔刀相助,毕竟自己只要维持好校园里的秩序就可以了,只要他不给自己惹出太大的乱子来,李元就决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权当没看见。

    ——这里面或许还有着,他很“懂事”的缘故在里面,知道贼不与兵斗,几次落到自己手上后,他就在自己执勤的区域内销声匿迹了。

    不仅如此,此人还很上道,虽然不在自己的地盘上犯事了,每个月的孝敬却还按时上交,看在对方这么识相的份上,那段时间内自己的心情又很好,就帮他在自己的同僚属下面前打了声招呼。

    果不其然,自那以后,他进局子的次数,也相应的没那么频繁了。

    这听起来或许很现实,很残酷,然而合则两利,分则两弊的依附共生原则,却是真实不虚的存在的。

    就像初入警察系统那会儿的自己一样,虽然自卑于自身的资质,然而却坚信着人定胜天,相信这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可以打破长久以来就存在着壁垒,别人制定下的规则。

    然而,残酷的现实却一次又一次的教他做人,一次又一次的撞在名为“现实”的墙壁上,头破血流。

    终于再一次上司因为自己的一次见义勇为的行动,对自己的责骂过后,以前那个充满激情张扬正义的自己,就被他给亲手埋葬。

    想着这些唏嘘往事,李元表面上却波澜不惊,用眼神示意那人让他不要给自己惹出什么乱子后,李元的目光顿时就一凝,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穿着校服的学生,一步步的走向那边,然后拍了拍那个已经把全副心神放在女孩臀部后口袋里的钱包上的惯犯的肩膀,让的那人下意识的一回头,然后干脆利落的一拳直接打在了小偷的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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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70章 告诫() 
看着眼前这个蟊贼捱过自己一拳以后,顿时像只虾米般蜷缩在地的模样,林峰颇有一种做完好事以后心情畅爽的感觉,再然后意想之中,围观人群的赞扬表扬声没有传来,等来的却是被自己从小偷魔爪中救出来的那个女孩,将目光从手中的手机屏幕上,转移到自己身上以后,发出的一记几乎让林峰耳膜生疼的尖叫。

    “啊,抓小偷啊!”

    嗯,大家快过来抓小偷,虽然小偷已经被我制服了……

    林峰乍一听见这女子的尖叫,还以为对方胆小,虽然小偷已经被他制服了,却还后怕不已,是以虽然耳朵生疼,心中却是无比的酸爽。

    唉,我原本只想当一个,事了拂衣去的当代活雷锋,奈何天违人愿,姑娘你这么一叫,等不到明天,全校人不都知道了我在校门口上演的这一出英勇事迹了吗?

    唉,我原本只想做一名默默无闻的无名英雄的,唉……

    还没等林峰将心中的酸爽“唉”个完毕,意想之中众人,对自己投来的赞赏还没等来,一句不知是哪个大妈发出的感叹,就让他从自己的世界里回到了现实。

    “哎,我看这个娃长得还不错嘛,好好的一个苗子,怎么头脑一热,就走上了小偷这条道路?”

    “可不是吗,现在的社会多好,有什么困难你说出来,大家不会不帮你的吗,怎么就想不通做小偷了。”

    “唉唉唉,我看他穿的这身校服,不会是这个学校里的学生吧?”

    “……”

    嗯,什么学生,什么小偷,小偷不是已经被我制服了吗?

    听着众人的纷纷议论,与对自己的指指点点,林峰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急忙将目光望向地面,这一看确实不要紧,原本被自己一拳打倒在地,毫无反抗之力的毛贼,这时却是不见了踪影。

    而众人的指点和议论,让他这时猛然醒悟过来了什么,他忽然感觉自己的右手上多出了一个事物,定睛瞧去,却是发现那是一个少女风十足,卡哇伊的粉红色钱包……

    ————

    嗯,这是什么回事啊,容我缓缓。

    林峰如被雷击,思维上出现了短暂的空白,有种被眼下的状况给弄懵了的感觉。

    自己不是刚刚制服了小偷吗?怎么他人就不见了,自己手上的这个钱包又是从哪儿来的?

    最初的懵逼过后,林峰就是再愚笨,这时也是反应过来了。

    他,一个三好学生,祖国的花朵,见义勇为的好青年,竟然被一个毛贼给栽脏了!

    林峰顿时有种想说妈卖批,却又不知该不该说出口的感觉。

    怎么办怎么办,他的大脑飞速运转起来。思考着解决眼前麻烦的办法。知道自己若不在做点什么的话,蟊贼的栽赃就真的给他做实了。

    这时什么见义勇为的三好青年,早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显然现在人证物证俱在,他要怎么做才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呢,林峰顿时有种跳进黄河都洗不清的感觉,欲哭无泪啊,我没事操这闲心干嘛,把警察要做的事给做了很好玩吗,这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再这么冲动了,至少也得找个信得过的小伙伴,有个人证在场,他才会动手,不至于事后被人倒打一耙。

    忽然,林峰的目光一凝,在左侧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面孔,是他,刚刚的那个毛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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