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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过来找我了,又何必那么急着想走呢?再加上你又走不掉啊。”
苓夏轻轻叹了一口气。
雷哥不怎么担心,这里有,虽然有个地下车库,但是他要去取车的话,肯定要耗费时间,这周围没有太近的车,他跟自己之间还是有很长一段距离的。
而且自己先跑,那家伙还没有反应过来,肯定追不上自己,等到外面以后自己上了车,随便往哪儿走都可以。
至于这些小弟,就算了,留在这里看他们的造化了。
他心里面一边这样想,一边回头看看那家伙有没有动身开始追自己,结果刚回头,就看到一个黑影,直接接近自己的身体,同时一个巴掌朝着自己的脸上呼过来。
啪!
他感觉自己的脸像是被太古火山撞击了一样,一股汹涌澎湃的力量,把自己的口腔都抽爆了,甚至要掉了好几颗牙,整个人也是凌空翻转了好几圈,然后重重地落在地上。
第五十九章 灰头土脸()
咚!
雷哥感觉自己的身体重重地落在地上,发出的沉闷声响,连自己都可以听得到。
接着就是从自己身上一些关节处传来的疼痛,那是一种粉碎的疼痛。
也不知道自己骨折没有,但是就算没骨折,恐怕自己也不能够像个没事儿人一样的从这走出去了。
关键这家伙只给了自己一巴掌。
自己从高中毕业开始就在混这条道,到现在为止,也算是混的有点门道了,就因为自己敢动手,相当的狠,所以名声越来越响。
但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自己压根没有遭遇过这样的待遇,哪里有人可以一巴掌把自己抽成这样子的,连还手机会都没有,而且这家伙追自己的时候的速度,这td是奥运冠军吗?
这个速度恐怕比自己快了两倍还不止吧,这是啥?这是人还是猎豹?
他心里面叫苦不迭,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恐怕部队里面也训练不出这样的人吧,这是真的人类吗?
不过他要是知道,这个动手打他的人是佣兵团之王秦王的话,恐怕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疑惑,相反觉得人家有这个实力,应该是相当正常的。
虽然他并不明白,秦王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但是佣兵团之王这个称呼也绝对够形容啊。
“大哥,大哥,不要动手,饶我一命,我真的没有任何恶意,这次过来的事情是一个误会,在我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没有想要找你麻烦的意思了,真的大哥。”
哪怕自己的身体各个关节都传来了疼痛的感觉,但是他这时候压根儿来不及痛的吸冷气,或者说嘶吼,他只能强忍着疼痛,让自己的语气正常一点。
他只有这样才可以争取到活命的机会。
同时他也在喘着气,尽量让自己恢复正常。
只有这样,或许自己今天才可以从这里安然无恙的走出去,不过现在恐怕安然无恙是一个奢侈,就看自己能不能有命从这里离开了。
这个人有这样的手段,他丝毫不怀疑这个人就算在这里把他给办了,也是做得出来的。
能力从来是硬通的门票,如果一个人真的有这么强大的实力的话,他就算真的做了这些事情,恐怕某些制度也约束不了他吧?
不过他等了很久,也没有感觉到那家伙有任何的动静,甚至没有继续说一个话,甚至一点点声音都没有露出来。
他觉得好奇,因为自己倒的时候脸是朝着另一边的,压根儿看不到这边的情况,所以现在鼓足了气,强忍着自己身上的疼痛,把自己的头微微抬起来一点,然后翻了一转。
“艹!”
结果看清楚真正发生的情况以后,他直接忍不住的就是一句脏话。
因为他说看到那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重新躺回了太师椅上,闭着眼睛开始享受这难得的午后,似乎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哪里管那家伙到底是真睡着还是在假寐?满脸都是愤怒的表情,甚至气得身体都在哆嗦。
自己这么多年来,何时有人敢这样轻视自己?什么人敢这样子无视自己?
仅仅只是抽自己一巴掌,然后就回去睡觉了,这什么意思?意思是自己只是让他有车动手抽一巴掌的**是吗?还压根不配当他的对手?
还是说别的什么,这家伙是个神经大条?
他现在压根来不及想那么多,恨不得立马离开这里,但是身上的疼痛让他暂时动不了。
苓夏确实是真正睡着了,今天原本都已经没那么瞌睡了,只是躺在上面休息,但是动完手以后,突然觉得还是睡觉有意思。
嗯,睡觉确实是人生一大美事。
然后他闭上眼睛就开始睡着了。
至于其他的那些人,在地上有的人想哀嚎,但是现在连哀嚎都不敢,害怕自己要发出点什么声音,这家伙被吵醒了,上来就是对着自己一顿暴打,自己究竟是哪里承受的住呢?
过了好一会儿,有人觉得稍微恢复了一点,不那么痛啊,仔细观察躺在太师椅上的这个年轻人,感觉好像真的睡着了,才开始真正的动起来,强撑着自己的身体站起来,然后一瘸一拐的跑到雷哥那里,把他给扶起来。
陆陆续续也有其他人恢复过来,他们甚至都觉得神奇,这家伙下手的时候力度是控制好的嘛,为什么刚打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能起来,但是现在却有这么多人可以同时起来,还是说有人一开始就在装?
雷哥此时被人一左一右的架起来,目光怨恨的盯了一眼那边躺在椅子上睡觉的家伙,喉咙里面艰难的发出一个字:走!”
是的,他认输了。
甚至到现在为止,双方人都不算有真正的交接,可是他也认输了。
那家伙确实厉害,甚至可以说强大到恐怖,恐怖到让他不知所措,认为自己没有一点点的胜算。
今天能这样捡一条命回去,已经开始谢天谢地了,还要感谢这个人不杀之恩呢。
所以这些人狼狈的从这里跑远。
苓夏睡得正香,他动手打这些人的时候,都没有把他们打得太过分,他的力度都是控制得刚刚好,让那些人暂时起不来,但是过一段时间恢复好,可以强忍着疼痛从这里离开。
毕竟如果让公司这些人发现有这样的人曾经来过,肯定也有点不太好解释。
睡了一觉到下午,他才悠悠醒转过来。
看了一下时间,好像这时候已经算是下班时间了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没有接到叶晓桐的电话,平时这个时候,叶晓桐不是早就应该给自己打电话了?
所以他觉得有点奇怪,出于担心,所以他打算主动拨通叶晓桐的电话。
就在这时,他手机收到了来自叶晓桐的短信。
“唔,好累,今天去见客户了,跟公司的老板一起,临走的时候还看到你睡大觉的样子,你是不知道有多危险!还好我机智,要不然你也没准儿,都要被开除了,上班时间疏于职守。”
苓夏看到这条短信后,有点莫名,所以他怎么不记得有这样的事情?难道说自己睡觉的时候,真的发生了很多的事吗?。。
“你先等一下,我们很快就要回来了。”
然后那边就继续发过来一条短信,苓夏考虑了一下,这也未尝不可,所以并没有拒绝。
由于要耽误一点时间,所以叶晓桐也告诉苓夏,她先让吴磊回去了,今晚就他们两个人。
看到这句话以后,苓夏摸了摸鼻子,脸上露出一个好笑的表情。
这什么意思?为什么看上去这么有歧义呀?
第六十章 挑衅()
苓夏等了没多久,可能也就十来分钟,就看到远远的来了一辆红色跑车。
车子有点眼熟,应该就是公司老总的车子,按照叶晓桐所说,她就是跟公司老总一起出去办事了。
所以他正准备迎上去的时候,又收到了来自叶晓桐的短信。
“我觉得你最好躲一下,今天你睡觉的那一幕,可是让公司另外一个经理看到了,这样的话对你影响不太好,等他们过几天忘了这事你再见她们!”
叶晓桐确实有点担心,按照宁夏今天的那个表现,没准,嗯,公司里面其他两个人炒了他都说不定,自己虽然有能力把他给安排进来,但是如果是这两味药炒苓夏的话,自己只能想办法委曲求全,看看能不能留下他。
所以相比之下,最好的方法就是暂时不见。
苓夏有点哭笑不得,自己睡个觉而已,不知不觉间惹出来这么多的麻烦,所以也没办法,这几也就往值班室稍微躲了一下,目送着那辆车子进去。
过了大概五分钟才看到叶晓桐挎着包包走出来。
“能看到你出来真是不简单啊。”
苓夏上去就是笑嘻嘻的。
“你还说呢,你知道今天的情况有多危险,要是被其他两个老总给看到了,你的头上这顶乌纱帽就不保了。”
叶晓桐开始跟他开着玩笑,虽然心有余悸,但是也觉得苓夏这家伙又可气又好笑。
“是吗?那你的意思是我头上有乌纱帽喽?很抱歉,我还真的没感觉到有什么乌纱帽的存在,不过有个保安的帽子倒是真的。”
苓夏也开始开个玩笑,两个人一边说话一边开始往回走。
“我觉得你回来这么久了,也没有带我去逛过街,要不今天你就带我逛个街吧!你以前都经常带我逛街的,然后我带你认识一下这个城市的变化,我看你回来这么久了,恐怕也没什么时间,好好认识一下,这都十年过去了,你应该好好的了解了解了。”
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叶晓桐转过头来看着苓夏。
另一项最开始想拒绝,但是后来考虑了一下,自己也确实很久没有带这叶晓桐在外面玩耍了,更何况这城市,都变成了十年了,按照自己的那点记忆,也就只能在老城区稍微有一点萌到,能够认得清路,要是在这其他的地方,保不准成路痴。
所以他也就点了点头。
“看看你还难为情的那个样子,难道你以为逛街我要让你花钱是吧?放心啦,你呢就带我到处转转,哦,不对,我带你到处转转,然后我来花钱,你来帮我提包包就行,哈哈哈哈,免费的苦力工。”。。
苓夏在旁边听到这句话以后又是忍不住的一阵无奈。
然后叶晓桐就带着他开始熟悉这个城市,果然这个城市十年的变化,只有十年前在这从小长大的人,才可以具体说清楚这里以前是什么!
他自己也是有一点记忆的,对于某些地方也算是记忆深刻,特别是现在看到自己的曾经高中上学时候的学校,现在都已经变成了高楼大厦,虽然学校还是那个学校,但是校园都已经不知道扩建到多大了,而且教学楼什么的全都翻新了,早就已经修建得更加高大。
不免心里有些感慨。
“带我去买身衣服吧,我好久没有买新衣服了。”
叶晓桐表示自己应该买一件新衣裳,苓夏当然没有阻止。
然后两个人打了一辆车,专程去百货商场买东西,一路上叶晓桐还指着一个一个地方跟苓夏介绍,这里曾经是哪里,这里曾经是哪里…
司机大哥在前面听了很久,最后才问了一句,这小哥是不是以前在这里生活过?苓夏点了点头,然后司机大哥又开始跟他们开起了唠家常模式。
然后才来到了百货大楼。
结完车费以后,苓夏看着自己面前这个高楼大厦,按照之前叶晓桐的讲述的话,这里就是曾经的贸易区中心,不过跟那时候差别还真是大,但是地理位置还是在这个位置,只不过自己已经认不清周围的一些标志性建筑。
很多时候,人对地理坐标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的,他有概念的只是路,只是沿途的风景一些,嗯,可以参考的点。
两个人一起也来到了楼上,专程卖衣服的地方。
苓夏看了一下叶晓桐想买的衣服的牌子,这个牌子他好像听说过,也是一个国外的牌子,曾经他所接触的人之中,好像就有人穿过这个牌子的衣服。
能算得上是中高档吧,一件也要好几千块钱。
当然,这点钱对于现在的叶晓桐来说,还真的负担得起,作为一个公司的中高管,这点钱要是都负担不起的话,还混个什么?
更不要说苓夏了,虽然表面上没有钱,可是他才是真正实打实的土豪,所以并没有觉得这些东西有什么不同,反而女人嘛,总喜欢打扮一下。
陪着叶晓桐挑衣服,最后叶晓桐看上了一件红色的大衣,穿在身上可以很好的体现她的美丽。
“就选这件吧,我觉得这件你穿上最好看!”
苓夏也适时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