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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侠警-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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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龙推了推眼镜说道:“就是当初我检验的时候凭借肉眼发现死者的生活反映不明显,也不典型,所以判断比较困难。”

    “那到底是有没有?”易青有些着急。

    “有是有,不过这里面还涉及一个生活反映和超生反映的区别。”

    “人死后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尚可存活一定时间,对外界刺激尚能产生一定反应,这种反应称超生反应。超生反应与生活反应不同,在法医学中的意义也截然不同。而这些细微的反映我凭肉眼和经验难以分辨,需要进行病理检验。而病理检验我们这是不能做的。”

    易青问道:“也就是说案子还存在是死后伤的可能?”

    费龙答道:“理论上有这种可能,但根据我的经验应该是生前伤,这一点我还是有信心的。不过,还是要搞清楚的好,毕竟涉及到量刑的情节。”

    易青厉声问道:“当时你为什么不说呢?”

    费龙有些委屈的辩解道:“当时领导都已经拍板按照故意杀人定性,而且已经在缉拿凶手了,队长您也是忙的焦头烂额,实在没机会说,再说也不敢再添乱了,所以就一直没敢说。现在毕竟是人命关天,不说也不行了。”

    易青点点头说道:“你说得对,即便是故意杀人的罪名成立,那么杀死濒死之人和一个完全没有生命危险的人,在量刑上应该是有区别的。你什么意见?”

    费龙郑重的说道:“我觉得应该提出去上级公安机关进行病理检验,必要要搞清楚死者死亡的所有因素。”

    易青知道这就意味着结案的时间又要往后拖延,万一要改变了死亡原因定性,那就会引起死者的家属和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陷自己于被动之中。

    但易青还是决定要提请上级进行检验。

    很快,易青就在局长办公会上提出了这个要求,也阐述了自己的理由。

    易青说完,主管刑侦的陈局长最先说道:“易青,你这案子是怎么办的?故意杀人案子办了半天,人也抓了,舆论也造了,你现在跟我说有可能不是故意杀人?你说,你让局里怎么往县里报结果?”

    易青低着头嘟囔着:“实事求是报呗。”

    陈局长说道:“你说的倒轻巧,这会影响到我们局里的声誉,也会带来很大的舆论压力,到时候怎么收场?我看没有必要再做什么检验,潘树林也承认杀了死者,证据确凿,费龙不是也做出了死亡原因的检验报告,没有理由再把好端端的一个案子搞得那么复杂。”

    易青说道:“我的意见是坚持必须做这个检验,如果因此而让局里工作被动了,有什么责任我来负,但检验必须要做。”

    陈局长一看易青居然敢当面顶撞自己,一拍桌子,喝道:“你说你到底想干什么?你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易青也一时激动起来,声音也不由得抬高了一些说道:“我为了要让案子办成铁案,为了不草菅人命,为了让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公平的惩罚,为了让案子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就是我的理由。”

第324章、不是全部结局() 
    陈局长看到易青居然敢当众顶撞自己,让自己下不来台,顿时恼怒至极,要不是老局长在跟前,早就暴跳如雷了。

    想反驳易青几句,可想了想,又没发觉易青的话有什么错,只得悻悻的说道:“好,你说的有道理,这是局长办公会,该怎么办,老局长定吧。”

    说完,气呼呼的扭过头不再看易青。

    易青热切的望着老局长,他很希望得到老局长的支持这对易青来说很重要。

    老局长也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重案队长,这是自己着力培养并寄予厚望的年青一代,有朝气、有思想也有拼搏精神,是棵干刑警的好苗子,但就是脾气直了些不会拐弯。

    想到这,老局长觉得需要先敲打一下这个年轻人,于是说道:“易青,我现要批评你了,怎么跟陈局长说话呢?有什么情况可以慢慢讲嘛。这是一个优秀的侦查员应该有的素质吗?好像只有你是秉公执法的?不像话!好了,你先下去吧,你所提的检验的要求,我会酌情考虑的。”

    易青不甘心,急忙说道:“老局长,我……”

    “你什么你,说了会考虑的,会考虑的,还啰嗦什么,回去等命令吧。”

    说完,老局长不再看易青,易青只得无奈的离开了局长办公室。

    看到易青走了,老局长这才笑呵呵的对陈局长说道:“老陈啊,先消消气,年轻人嘛,有点脾气是很正常的,要是都像我们廉颇老矣,那我们的公安事业还有什么朝气,有什么希望?你说是不是?怎么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老局长几句话,说的陈局长有点不好意思了,说道:“局长,您这么一说,倒显得我小家子气了,都是工作的事,不会往心里去的。不过我倒是挺欣赏小家伙的这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冲劲。”

    老局长接着说道:“对呀,这种精神难能可贵,我们年轻的时候不也这样,是不是应该保护这种锐气,而不是要打压,不是吗?再说,我听着易青说的也不无道理,对案子我们就是要实事求是,既然有疑点那就应该查清楚,是不是?”

    老局长的这番话其实就是等于变相的支持易青的请求,陈局长哪能听不出来。既然领导都表态了,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再说,自己也不是不让查,而是担心所引起的不必要的后果。既然,局长都不怕,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到这,陈局长说道:“那好吧,我同意易青去做进一步的鉴定,早一点把案子结了,也好向县里和地区公安局汇报不是。”

    既然已经做通了工作,老局长看着陈局长说道:“那这个工作下一步怎么安排……”

    陈局长说道:“您放心,我来安排,一定安排好。据我所知,这样的病理检验目前只能公安部才能做,明天就安排人去。”

    易青碰了一鼻子灰,回到办公室正郁闷呢,桌子上的分机电话响了。一接是陈局长。

    “易青,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虽然老大不原因,但起码的素质还是有的,易青立马干脆的回答:“是,陈局长。”

    易青原以为去了也是挨训。并且已经做好了准备。

    可不一会,易青就兴高采烈的跑了下了,一边走一边喊道:“费龙,费龙。”

    费龙来到易青办公室,探头问道:“易队,我在,啥事?”

    “快,准备一下我们去公安部。”易青快速的交代着。

    “领导同意了?”费龙小心的问道。

    “废话,不同意我去哪开介绍信去?你呀我看改名叫废话算了。”易青的脸上一扫刚才的愁云,变得高兴起来。

    一周以后,检验鉴定结果出来了,厂长的致命伤还就是胸口的那处刀伤,而且排除了超生反映。

    也就是说潘树林扎厂长那刀的时候,厂长确实还活着,还有生命体征。而且还做病理检验的时候发现,厂长的体内有浓度较高的硝酸甘油成分和兴奋剂成分。

    易青还特地问了一下,这个兴奋剂的主要成分就是通常所说的性药里面所含的。

    而这两种成分恰恰是不能同时服用的,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容易造成心脏骤停和血压降低。这个一般人还真不知道。

    由于剂量不小,在厂长的心脏上已经发现有严重的梗塞现象。

    通俗一点讲,厂长已经因为心肌梗塞处于濒临死亡的状态,如果不马上采取措施施救,很快会死亡,而恰恰就在这个时候,潘树林给了他一刀。

    这个结果让费龙得到了彻底的解脱,而上易青的心里又觉得堵得慌,他为潘树林感到不值。

    虽然潘树林有杀人的故意,不值得同情,但毕竟这个故意杀人的罪名主要还是看结果的。如果这个潘树林再晚一点再出现的话,也许厂长就已经死亡,那整个案子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易青为潘树林感到有些惋惜,每每想到这易青就苦笑道:作为一个侦查员,自己怎么会这么想,自己只能尊重事实。

    关于这两种药物,易青从现场已经见到了硝酸甘油片,并且也知道厂长的心脏不好。这是常备药。而且厂长案发前服用过性药,已经在杨倩玉那得到了证实。

    易青推想,厂长是服用了大量的性药之后开始性1虐待杨倩玉,由于过于兴奋又受到外力突然打击,造成他心脏病突发。

    由于自己有这个毛病,就赶紧吃了几片硝酸甘油片,殊不知这两种药一起服用是禁忌,更加重了他的病情,就在厂长濒死的这个时候,潘树林出现了。

    真是巧中巧,无巧不成书。可这么多巧合碰在一起,更增加了这个案子的复杂性和戏剧性。

    易青在感叹的同时,也告诫自己,如果这个案子自己再粗心一点,那么很可能就会变成悬案,至少是夹生案。

    细致才有收获,细节决定成败!

    从公安部回来,易青就马上提审了李婉莹,让她把当时的详细情况又仔细交代了一遍,重点是当时的作案动机和主观意识。当然,易青这么做有他的目的性,当初受审李婉莹主要是她又故意杀人的嫌疑,也是为了侦查的需要。

第325章、不是全部结局(2)() 
    现在李婉莹的嫌疑已经完全排除了,那就是她单纯的个人目的了,这决定着李婉莹的处理结果。所以,易青才重新提审李婉莹,为的是希望李婉莹能够得到从轻处理。

    这也是易青开始的想法,因为毕竟是包含一点私心,所以没有直接告诉萧伟。

    很快,李婉莹就获准了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

    当然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两个月以后,案子起诉到了检察院,易青又特地向检察院做了书面的情况说明,讲明案子以外李婉莹是在饱受厂长的摧残和欺辱,之所以带那把匕首完全出于为了自保的目的。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公安机关的意见,对李婉莹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李婉莹的案子才算最终画上了句号。

    再说最初抓到的林勇,虽然这个案子查明和他没什么关系,不过他利用羊皮笔记本敲诈杨倩玉和厂长三万块钱的事是事实,而且根据数额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所以需要依照敲诈勒索犯罪另案处理。

    终于说到杨倩玉了,大家可能最关心她怎么处理。如果说杨倩玉最初也是个受害者的话,那么后来就彻底沦为厂长的同伙和帮凶了。

    但具体到对她的处理,易青还真有点犯愁。

    如果按照杨倩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按照杨倩玉的口供,她实在厂长折磨侵害她的时候,被迫做出的反应,应该有正当防卫的成分,现场的情况也与杨倩玉说的相符。

    所以按照故意伤害处理杨倩玉并不妥当,何况作为被害人的厂长已死,无法进一步印证。即便是一审按照故意伤害判决了,那么大概率地区中院的二审也会改判或者发还重审,这会有后遗症。

    好在易青手里还有那个关键的笔记本,这可是认定杨倩玉参与犯罪的直接证据。不过,要想查明这些犯罪事实,易青面临两个难题。

    一是作为当事人也是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厂长已死,这就缺少了很关键的直接口供,查证起来会困难重重。

    二是厂长的案子涉及到的人是方方面面,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也有政府机关部门的头头脑脑,甚至还有部分领导。虽然笔记本上杨倩玉的记录是用的代号或者简称,但杨倩玉自己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了。

    查这样的案子阻力会有多大,易青还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过,有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易青就有这股子不认输的精神,就这个案子易青已经正式向局党委打了报告,要求正式立案侦查。

    虽然易青有股犟劲却并不傻,他很清楚这种案子查起来一般都是已纪检会和检察院为主的,所以他在报告中指明是故意杀人案件的延续,只为了查明潘树林是否有幕后真凶,是否有买凶杀人的可能。

    报告递了上去,也得到了包括老局长在内的局党委的支持,只不过要调查有级别的干部,还需要向县委请示报告。

    就在易青满心欢喜的等着县委的批准回复的时候,县委回复的意见却给易青迎头浇了一盆凉水。

    县委给公安局的意见很简单也很明确,那就是鉴于杨倩玉和厂长的情况已经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并且针县织厂是属于国有企业,按照管辖范围,应当由彭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彭城县检察院展开调查。因此,责令彭城县公安局从即日起将涉及案件的案卷材料、所有物证移交纪检会和检察院,由纪检会和检察院接手调查。

    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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