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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来传话的何红走的干脆,气得秦宇直摔杯子。
秦宇气得不行,可百里枫也未必就十分好过。
百里枫在命人把秦宇送到雲王爷府上时,就开始变得有些不大对。虽然人还在那里坐着,但周身都笼罩在一种略消沉的气氛之中。
莲心暗道不好。
她抓着金宝凑到百里枫身前:“主子您瞧,金宝这小东西是不是又胖了?我瞧着它往窝里钻的时候,可是在洞口卡了好一会儿。”
百里枫抬眼看了看在莲心手里不耐烦地扭来扭去的金宝,才道:“胖点儿好。胖说明吃得好,睡得也好,无忧无虑。我们都没有它活得自在。”
她伸手,金宝就熟稔地落在她的掌心,沿着她的掌纹来回翻滚,扭动着胖身子讨她欢喜。
金宝这小东西,精着呢。
眼见着百里枫脸上露出笑,莲心才问:“主子又何必羡慕金宝这小东西?它能过得如此自在,还不是因为它好命,遇到了您这样的主子吗?别说是它,对莲心来说,遇到您,也是我好命。”
百里枫笑着摇头。莲心果然是最心疼她的人。她是个再好不过的属下,可惜她本人不是个好主子。
莲心还有琼枝等人跟着她,现在虽看着过得风光,可谁知道眼前着花团锦簇的生活还能有多久?她既然背负着仇恨而活,跟着她的人也要承担她的痛苦。她怪病缠身,寿数艰难;而她们为她卖命,也未必就能长寿永安。
莫说明日,就是下一瞬的事情,又有谁敢保证?(。)
第八十四章 狼孩()
百里枫轻声开口:“莲心。”
“莲心在。”
百里枫望着窗外的枯枝,问道:“我终究还是变成了自己曾经最厌恶的人。百般算计,把人推入火坑……这样的我,是不是让你感到可怕?”
这个问题对于莲心来说根本没有必要考虑。
“不会。主子在我心里,永远都是主子。胖了的是您,瘦了的也是您;高的是您,矮的也是您。主子就是主子。我不管主子会变成什么样,只要主子不会受伤就好。别的,莲心才乎。”
莲心就是这样的人。她对百里枫一片赤诚,百里枫,她毫意外物。
她对她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主仆关系这样简单了。
她贪恋着百里枫给她的安全感。后者让她感觉到自己还是一个人,一个与禽兽不同的存在。
莲心的身世经历实在是少见。她幼年时是跟着一匹离群的母狼长大的。失去幼崽的母狼不知从何处捡到了幼小的莲心,用狼奶将她喂大。
从她懵懵懂懂时起,她就记得自己是和一匹母狼生活的。那母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幼崽,竭尽所能地照顾她,给她好的食物,把新鲜捕来的动物血肉喂给她。
但由于这匹母狼腿有残疾,所以在捕猎时十分艰难,也就没有太多的精力照顾莲心。幼小的莲心得不到正常孩子的照顾,很快就病了。
母狼似乎终于意识到只靠她自己是照顾不好莲心的,所以它在一个冬日,把莲心从窝里叼出来,放在了苦元练功时常去的林子里。
母狼似乎凭借动物的直觉知道,这个一身杀伐血腥之气的人类很厉害。
强者,更容易生存。
苦元抱走了莲心。
莲心成了涂家,最后一辈的死士。
后来,也成最后一位死士。
那时的莲心不会说话不会行走,只是会用狼的方式吼叫爬行。她给死士们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可苦元却一直要她留下来。他发现莲心动作迅捷,直觉敏锐,而且有着极大的力气,随随便便,便可以把一个成年人死士扑倒在地,压得他动弹不得。
苦元觉得这是一个绝好的苗子,她会是涂家最优秀的死士。
只是需要教会她许多“正常人”都会的东西。
不如不吃会让她生病生肉,不学狼嚎,不四肢着地行走。
但这一进程却十分缓慢。
就在有一天,苦元发现莲心不见了。
莲心的破坏力太大,又野性难除,一不小心就会伤到府里的人。
他在府中四处寻找,直到在涂婉瑜的院子里,见到了莲心,和被莲心扑倒在地的涂婉瑜。
苦元脸色剧变,猛地冲到他们身前,就在他准备动手除掉莲心时,却发现莲心并没有伤害涂婉瑜,甚至还很亲热地去蹭她。
苦元惊出一身冷汗。即便是参与过最凶险的追杀,他也不曾如此时这样紧张。
涂家的掌上明珠,未来的继承人,此刻被他带回来的狼孩压在身下,若是出了意外,他万死难辞其咎。
然而涂婉瑜在笑。
她避开过分亲热的莲心,举着手里的一样东西,问眼前的莲心:“想要吗?”
莲心点头。
“想要的话,就站起来。”
莲心好像明白她的意思,可是却又不想这样做。她已经太习惯四肢着地的方式了。
“站起来。你想要的话,就站起来。”
涂婉瑜重复了几遍这句话。可莲心仍是双眼放光地看着涂婉瑜和她手里的东西,丝毫没有想要站起来的意思。
苦元打算出手把莲心带走,毕竟让这样一个狼性未除的人和涂家未来的主人在一起太长时间,是容易发生危险的。
就在他以为莲心不会再站起来的时候,涂婉瑜直接抓住了莲心的手,向上一提,而后者竟然也就顺从地站起来了!
苦元费心教了她几个月,威胁恐吓也好,死活站不起来的莲心竟然就这样站起来了!
涂婉瑜把手里的那条颜色艳丽的绣帕递给莲心,顺手拍了拍她的发顶。
苦元震惊,莫名地觉得,这不愧是涂家未来的主人。
涂婉瑜也很高兴。她偏头去看苦元。她当然认得这个涂家的死士:“她叫什么名字?”
“苦……孤狼。”苦元临时起了一个名字。
“因为她是狼养大的孩子,所以就叫狼?一点儿也不像是女孩的名字。”
苦元毫不反驳,因为他自知自己起名的随意性。实际上死士连性命都可以舍弃,何况一个名字?他的名字还是涂天怀在看易经第一章时随口起的。
尽管那个时候他已经是最死士之一了。
元亨利贞,他占了首字。
涂婉瑜眼神闪了闪:“莲心,就叫莲心好了。莲心以后就交给你了,我可是很看好她的未来呢。”
涂婉瑜这话,就是有了要把莲心收为自己的死士的打算。
苦元虽然也看中莲心的身体优势,可她身上的狼性也是威胁,他不敢擅自决定让这样的人成为娇弱的涂婉瑜的死士。
他以后会给他准备人选。
但涂婉瑜毫意:“我看她很顺眼。挑选人的时候,眼缘不也是很的吗?你只需要把你会的都教给她就好,剩下的,我来和祖父说。”
苦元是知道自家主子对涂婉瑜是如何的偏爱重视,既然对方要跟涂天怀说,那么她就一定能得到她想要的东西。而且涂婉瑜不是无的放矢的糊涂人,她肯定有自己的打算。
“属下明白。”
对于莲心而言,在涂家,那短暂的数年时光,是她一生的希望之光;也是她之后为百里枫赴汤蹈火甘愿赴死的初衷。
但现在任人来看,都不会想到,莲心曾经是和狼生活许久的孩子。她的身上似乎完全没有狼的习性了。
可她的骨子里还是刻着狼的坚韧。
莲心还记得,当初苦元依着字谱,给她起名叫了苦狼。
一点儿也不像是个女孩的名字。
后来,百里枫给她起了名字,莲心。
莲芯,即苦。
可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是甜的。(。)
第八十五章 告破()
赈灾粮劫案告破。
青岩帮承认劫走灾粮。
全帮自上而下都被判了重刑。老帮主及主要的几位元老被判了死刑,择日处斩。其余的多是流放至极北苦寒之地,再轻些的,就是监禁。
青岩帮行刑那天,秦宇面无表情地在雲王爷府上砸碎了一坛酒。
浓烈的酒香刺激着人的脑袋。
何红动了动鼻子,把扫帚往边上一扔,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了秦宇面前。
他看了眼一地破碎的酒坛子,第一次没有对秦宇的行为冷嘲热讽。他想了想才道:
“你要出去看看吗?”
“看什么?看自己的父亲被人砍头吗?”
叫他这么一说,似乎何红的提议是在折磨他似的。可是他的本意也只是想让秦宇能够见自己父亲的最后一面。
“那你摔酒坛子做什么?”
“不然,我还能做什么?”秦宇扔下手中的酒杯:“我没你想的那么多愁善感。老头子从开始做这一行起,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不光是他知道,我们这些人都知道的。而且从小他就和我不亲近,我对他,并没有多深的感情。”
这几句话虽然说出口时轻飘飘,可内里是多沉重的感情,就只有当事人知道了。何红也算粗略知道他的性子,此时不过是嘴上硬撑着罢了。
何红虽然话多嘴碎,可也知道什么是该说,什么是不该说的。他能被派来这里,也绝不是一般的人物。
闻言,他也不再提要带他偷溜出去的事情,而是问道:
“可是还有什么话需要带到的?”
秦宇神色莫测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她竟然会让你这样的人来看着我。”
虽然何红嘴上说是来接应秦宇的,但他更相信对方也是来看着他,免得他出卖百里枫的。
何红毫意对方那语气,只道:“大概我们主子觉得,只有我这种好脾气的人能受得了你吧?其实我只是之前有些累了,所以才跟主子申请要了个轻松的活计:不用满世界到处跑,不用半夜出门,不用坑蒙拐骗……可没想到却要来给人扫院子。我已经很多年没干过这种活了。”
秦宇眯了眯眼:“你很厉害?”
何红摇头:“不不不,我可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和您是没法比的,但要是溜出去替你带几句话还是能做到的。”
好长时间,秦宇都没有出声。
气氛沉默地让人觉得难过。
半晌,秦宇才道:“不用了。你要是以后有机会,帮我把他找个地方葬了就是。”
按照规定,死刑犯若无家人收尸,是要扔到乱葬岗的。那里的野狗野狼会是他们最后的归宿。老帮主秦鹏名义上的家人都入狱判刑,不可能还有人给他收尸。秦宇虽然为人阴沉混账,可经过这些事情,也终于不再那么冲动了。他没有求何红在法场上替他收尸,而是求他在官府把尸体抛入乱葬岗后带走安葬。
偷偷摸摸地,憋屈而窝囊,像是活在阴暗里的老鼠。
若是一年前的秦宇,他绝不会这样做。
可是人都是在变的。
天真的会变得世故;冲动的会变成隐忍。
秦宇变了。
何红心思转了转,觉得有必要把这个消息传回给百里枫了。
这一变化,也许是个好消息,也有可能是未来的隐患。
何红扫起破碎的酒坛子:“这事我会做的。倒是你可别冲动。现在还不是你动手的时候。”
先让雲王爷暗自高兴去,等他失了警惕心,就该他们出手了。
至于这个出手的时机,百里枫相信杨文谈作为官场屹立多年不倒的人物,是比她还会挑选正确的时机。
青岩帮已废,当年的帮凶之一被她斩断。
百里枫心里大概是有些高兴和激动的。她夜里处理完事情,并没有急着去休息,而是坐在院子里,对月饮茶。
如果不是酒对她的刺激有些大,此情此景,还是喝酒会更痛快一些。
今天的夜里,是一轮圆月。月朗星稀一直盯着她看的百里枫有些恍惚,一时之间分不清自己身在何地何时。
好像她还在灭族之前的日子里,又好像在报仇成功的时候。
这里的月光,永远冰冷如水。
茶还温热着,但她却把之前伺候的琼枝赶回屋里休息。夜里府上也有人巡夜,安全不是问题。她夜里浅眠,即便是整夜睡不着的时候也是有的,根本就意这一夜是否能睡着。
更何况,今天是复仇成功的第一次。久违的兴奋刺激的她注定无法入眠。
茶已渐凉,之前氤氲的热气已经消散。可百里枫也懒得让人再去取茶。她本想凑合着把茶喝掉,却不想斜刺里伸来一只手。骨节分明的手指握住了她伸出的手腕,热气从接触的皮肤上升起。
“夜深了,不能再喝冷茶了。”
微微压低的声音低沉缠绵,劝慰的语气恍惚间让她想起一个人。
“褚庄主。”
“嗯。”
褚怀风松开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