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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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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出身在官宦之家,习惯了服从和被服从,对于男女之间恩恩爱爱相依相偎反倒是看得很淡。金泰宇少爷与普天之下所有富二代一样,拥有者一颗叛逆的心,这一点虽然在生活上隐藏的很好,但在小少爷的择偶观上,却体现的淋淋尽职。

    之前父亲金在中为他介绍了几个书香门第的温婉又知性貌美的姑娘,金泰宇相处了几日,便懒得再搭理敷衍了。他其实欣赏的是西方女子那种涂着烟熏妆‘坏女孩’的叛逆劲儿,对于那些纹身或者吸烟的女人,总是充满了好感。

    习惯叛逆,讨厌温顺的性格发展久了,在金泰宇少爷的体内便孕育出了一种邪恶的怪癖——那便是看到中意的女孩子,然后用强。

    通常来说,被陌生人用强的女子,或者人妻或者不经事实的小女孩,第一反应便是反抗,极少有认了命,顺从到底的。

    这恰好符合了金泰宇少爷的审美观,那些女子被绑住双手双脚,一点一点被褪去衣物的无助、彷徨和绝望,那些羞耻和痛苦的表情,每每都让金少爷流连忘返。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在这样的女子身上驰骋之后,用舌尖舔女人眼角滑落的泪水。那味道当然是苦的,却让人品尝到生活的真滋味,感受到活着的悸动。

    此时的金少爷正在耐心的等待着这份悸动,他是一个懂得在温饱之前享受饥饿的人,所以看起来彬彬有礼,连每一丝发线都梳理的恰到好处。

    他抬起左手露出名贵的机械腕表看了看时间,这时候金正成应该已经到的那里了吧。

第一百五十二章 金泰宇out() 
芬琪尔收拾完行李,从二楼走廊下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躺满了三具尸体,一个脸上长着刀疤的男子正半躺在尸体旁边一脸血污的发愣。

    那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子在厨房的内室里在清洗手掌,声音哗啦啦的隔着墙壁有些不清晰。清澈的水流从水龙头的管子里面流淌下来,冲刷在他的手掌上,带出丝丝细细的血痕,随后流入地下道。

    芬琪尔不认识金正成,新间派与之前看守的别墅的人隶属于两个不同的组织。她同样不知道,在这短短的收拾行李的时间里,在并不宽敞的一楼客厅,发生了怎样的事情。

    但金正成这些人的身份,她多少是能猜出一些的。在这个时间点里闯入别墅的,只能是那个人的手下了。

    放在前一天,芬琪尔看到这些人定然会害怕紧张,她之前曾经握着剪刀想过情况恶劣的时候,以死保全名节的。

    但格里菲斯到来之后,这些不安便全然消失了。

    实话说,芬琪尔对于那个看起来年龄并不大的男孩了解不多,但亲眼见到过他在皇后镇野狼总部的屠杀表现,留给这个远走他乡的女孩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的冷静、从容与强大。

    很难说清楚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或许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气质,没有亲眼经历过那种震撼的人,实在难以理解芬琪尔心中的那份情节。这情节甚至让她产生了‘有他在,天下哪里都可去’的虚幻安全感。

    没过多久,洗完手掌的格里菲斯便从厨房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条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抬头看见站在一楼和二楼楼梯正中央的女子,笑着打了个招呼。

    别墅的门口金泰宇委派来的另外一批人还在孜孜不倦的左右巡视着,格里菲斯结果朴家三兄弟的性命,留下了金正成作为带路人。

    由于大妖出手干净利落,从他从沙发上起身,到所有人倒在地上,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身为朴家老大的一米九零的壮汉朴信车连手枪都没来得及拔出来就永远失去了把枪的机会。

    因为时间短的缘故,这打斗的声音并不激烈,只是持续了很短的时间,甚至连近在咫尺的在二楼收拾行李的芬琪尔都没有察觉到。

    “东西收拾好了吧,你看到了,这个地方暂时是没有办法呆了。我为你预备了一个新的去处,你拿好行李跟我来吧。”

    格里菲斯把毛巾展开,晾在壁挂的衣架上,他转过身来这样对芬琪尔说。

    等芬琪尔做出了肯定的响应,格里菲斯便走到了从芬琪尔出现后便一直沉默不语的金正成身边。他弯腰扯住对方的后衣领,倒拽着,将对方拖出了客厅。

    “我去处理一下门口的人。”

    ……

    ……

    瑞山岛市中心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金家的大少爷穿着乳白色的宽大浴袍刚从热气腾腾的桑拿房中走出来。他站在二十层的高楼上,拉开窗帘,露出巨大的落地窗子。

    金泰宇赤着脚站在窗明几净的玻璃前面,楼下是蚂蚁一样川流不息的人群,移动小轿车像是火柴盒一样渺小。

    纯净的玻璃反光中,金泰宇将手插入胸前的浴袍里狠狠的揉捏着,他的胸肌雄壮有力,随着他动作越加的肆无忌惮和白色浴袍的摆动,隐约可以看见他真空浴袍下面倒三角形的腹股沟和早已雄起的不文之物。

    金家的少爷是一个叛逆的人,不拘泥于世俗的礼法,渴望着强迫别人或者被人强迫着。他曾经对自己做过很恶劣的事,后来被父亲金在中发现,被打的几乎欲死,后来就再没有敢在公共场所显露过自己那样的一面。

    在名流之中,知性冷傲,知书达理又不乏男性雄壮与阳刚之美的金家少爷金泰宇迷恋的抚摸着自己的身体,他在名流之中被许多官家小姐暗暗迷恋着,但此刻,他自己也沉醉于这具肉体的完美之中,以至于呼吸急促,身体的外皮都有些泛红发紫了。

    金泰宇如今所在的酒店是金家的私产,准确的说,是总部在瑞山发展的郑式集团送给金在中的见面礼。虽然这个酒店名义仍旧属于郑式集团,但这家已经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对于酒店股票的持有值只有不足百分之三十的份额,其余的部分都被或分散或整并的归到金在中的名下。

    因为有这样一层关系,金泰宇在暗中的隐秘事情很多都是以这里为主场的。他生性谨慎,在自己的‘老巢’里做坏事,会让他莫名其妙的感觉安宁和平静。

    时间走过了十二点,金泰宇看了一眼手表,这是他洗完桑拿,站在落地窗前,第三次做这个动作了,这让他看起来有些焦躁,或者说某些让他在意的事情,正在这个节点里发生着。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一辆黑色路虎从视野的尽头缓缓驶来。他经过酒店的门口,驶入了地下车库,在那里有金泰宇先生为它专门预留的停车位。

    在金泰宇的私下车库将路虎停泊住,穿着黑色西装的金正成打开车门走了出来。他带着威古氏墨镜,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沉闷阴森。

    他站在车门前面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转过身来,打开了车子的后门。

    穿着修身牛仔裤和加厚皮夹克的芬琪尔小姐从车子里面走了出来,她似乎有些吃惊于事情的走向或者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信心,以至于刚下车便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金正成表情复杂的上前一步搀扶住芬琪尔小姐,后者稳住身形尴尬的撩了一下头发,冲着金正成勉强的笑了笑。

    金泰宇的保安走上前去在金正成的耳边嘀咕了几句话,后者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被拐卖的女性——芬琪尔小姐,转过头去,低声对那保安说了些话,后者随即便离开了。

    载着金正成、芬琪尔和一名光头保安的电梯缓缓驶向了酒店的二十层。

    这一层有个巨大的总统套间,原本是用来为喜爱排场乐意包层的富豪出行设计的,但自从郑式集团将公司‘转让’给金家之后,这里变成了金泰宇的私人老巢。

    电影中的黑社会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据点或者老巢,里面往往遍布了机关、火炮之类的东西,所以便有了类似《勇闯虎穴》、《孤胆英雄》之类的电影存在着。

    金泰宇的老巢就要简单的多,没有阴毒的机关陷阱,反而注重享受,只是隔音效果却是做的非常出色的。

    金正成和芬琪尔被带来之后,那个光头的大汉便关上门出去了。

    金泰宇背对着两人翘着二郎腿抽着雪茄双手张扬的搭在沙发上沿上,他翘起的二郎腿轻快的抖动着,吞云吐雾之间,营造出一种粗犷的叛逆的二世祖形象。

    他喜欢以这种样子玩弄那些手无寸铁的女子,在撕下那层虚伪的谦谦公子的人皮之后,是重获新生一样的畅快感。仿佛之前的形象是搭在他脸上的一张皮,让他连呼吸都不通畅了。

    “请坐吧,我美丽的公主和忠诚的骑士。”

    金泰宇拿捏着架子缓缓转过身来,露出长长留海下的半张侧脸。他用手示意了一下自己对边的座位,轻轻拍了拍沙发的座垫,用主人般的平易近人和疏远开口说了话。

    金泰宇的美丽公主殿下或者说是芬琪尔小姐看着对方娴熟的演技,挑着精致的眉头耸了耸肩头。她大步走到金少爷的对面一屁股坐下,那成熟自信又夹带着一点点蔑视伦常的做派让金泰宇仿佛触电一样。

    “真是能给人惊喜的美人儿,我原本以为你只是个温顺乖巧的吉娃娃,没想到你还有扭波利顿血统……”

    “生动的比喻金泰宇先生,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我不是有扭波利顿血统,我可比扭波利顿犬还要凶一点……”

    精致温柔的表情之下,芬琪尔的声音豁然是一个标准男子的声音。金泰宇微笑中带着淡淡惊喜的表情凝固在脸上,那个被称为‘公主殿下’和‘我的美人儿’的芬琪尔小姐已经开始自顾自的仰起脑门来,用手摸索着白皙脖颈上的一线嫩皮,刷拉一声,如同扯头套一样,将整张脸连同头皮一同扯换了下来,豁然是刚从华国赶来的格里菲斯。

    “金泰宇先生,让我来告诉你,我比扭波利顿血统凶在哪里……”

    ……

    ……

    十五分钟之后,格里菲斯摆放好了金泰宇的尸体,他的手中捏着一只蘸血的毛笔,在雪白的墙壁上一点一点的涂鸦着什么。

    站在门边上的金正成面容古怪的看着一脸认真忙碌着的格里菲斯,他对眼前的男人并不了解,但在仅有的认知中,理智将他归纳为强悍、神秘外加一点难以言语的……跑偏感……。

    那人在墙上的涂鸦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那似乎是一个硕大的肥公鸡。走廊里警卫来回巡逻的声音隔着门板传过来,金正成靠着门想着是否应该趁机悄悄溜走掉。

    ps;感谢一直以来大家的陪伴,尿弟每天一更实在感到对不住大家,谢谢你们的长情。我爱你们。

    感谢亲爱的‘溯奚’的打赏,谢谢亲呦。感谢晚了,实在抱歉,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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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家族() 
自称格里菲斯的男人给金正成的主观印象实在深刻,那种冷静和冲动杂糅的即视感,那种想要杀人便能够信手拈来的理所当然,让他逃跑的念头刚在脑海中响起来,便剧烈的摇摆起来。

    汗液顺着金正成的侧脸留下来,他感觉自己有些口干舌燥,蹲在尸体边上在墙边涂鸦的男子正在收着尾,他仰着头用毛笔细细渲染那公鸡尖尖的嘴缘,然后逆着阳关品位着那嘴缘的色泽。

    似乎是感觉色调太过饱满,那男子用嘴巴含了一口蘸血的毛笔鼻尖,又在原来的位置细细的描了一笔。

    激烈的思想斗争在金正成的脑袋里轰鸣着,他懂得面前之人绝非是自己能够力敌的,在对方利用完自己之后,可能便是自己的死期了。

    这样的想法占了脑海中思潮的一部分,而另外一部分则是侥幸和害怕被对方发现之后,立刻被杀的惶恐。

    格里菲斯背对着金正成静静的作着画,后者在头昏脑热的独自斗争里,脚掌似乎是向着门板移动了一下,又似乎是没有。

    然而这时间,客厅里的电话猛然响了起来。

    格里菲斯看了看几乎完成的作品,放下毛笔叹了口气,转过头来对着金正成努了努嘴巴,后者几乎已经碰到门板的脚跟只好再次迈向前去,将电话拿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

    那是金泰宇少爷的手机,是一个银白色‘balcky’牌直板,一个月前刚在韩国上市。

    叮的一声,格里菲斯刚刚‘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的人便迫不及待的率先‘喊’了出来,显然他那边的情况似乎比较着急:

    “大事不好了金少爷,我们留在别墅边上用来控制芬琪尔的人,被别人打昏了。我们刚刚弄醒了一个兄弟,但暂时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情报……打晕兄弟们的人是个行家啊,金少爷,您是不是惹什么人了,我怀疑有人要对你下手,少爷你千万要小心,您要是出了事金理事我没法交代啊……

    要不您看这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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