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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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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另有其人,他要比我要凶多了,恩,凶多了。他大概那么高,那么大……嘛……他的名字……他的名字……”说到这里,格里菲斯停顿了一下,随即神情肃穆,手指指向远方。

    “……是命运啊!!!”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徒然大起来,竟是在石室里反复回荡,那‘命运啊’、‘命运啊’的声音反复回荡着,连成一片。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是命运啊!”

    格里菲斯噙着笑容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他的表情诡异,似轻松,似怀缅决然。

    王冕坐在格里菲斯和王屯屯中间,低着头不言语,王屯屯红着眼睛,终于知道了这差点令王家败落的幕后黑手,他几乎本能的怒视格里菲斯,一种叫做仇恨的情绪像是电钻一样在他神经里面搅动着,而对方还在用轻快的语调讲述着那些令王家发生悲剧的根源。

    “啊,你们家死人了啊,呀呀,没有错,是我让梁国去做的啊。话说那天我在河边走啊,看到梁国在想事情,我就跟他说去杀你们全家啊,谁知道他这么不开窍,说干就干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梁国办事情真的不行呢,来来回回搞了许多事情,都没把你家人杀干净,到头来还得我动手……

    明明答应那么爽快……”

    他这样自言自语说着话,表情沉湎在回忆里面,时而开心时而忧愁着。格里菲斯的肤色是一种健康的奶油白,他脸部的线条柔和,笑起来的时候,更是格外的柔弱美好。

    但在这个时候,在经过吃人的铺垫和一连串诡异的气氛熏陶下,格里菲斯那在荧光下稚嫩美好的侧脸在王屯屯因为仇恨而发红的眼眶中渐渐拉长扭曲,以至于连同声音都有些拉远模糊了。

    ps:我亲爱的们,最近想在评论区回复大家的留言,但不知道是非洲网络问题,还是个人问题,总是回复不了,未能及时与大家沟通,十分抱歉。另外有大家想看小弟旧书的,我觉得还是算了。当年写书的时候年少轻狂,说白了是个中二少年,写的东西并不是太好,怕会令大家失望。这样吧,大家多多支持这本吧

第二十七章 我家梁国还小() 
此刻的王屯屯心里面是有着怒火的,就仿佛一个被骗了很惨的人,在真像大白之后的发泄一样。

    然而他听着对方看似可笑的自白,终究不由自主的开始想对方所做的事情,想着他的杀人动机,想着双方本没有怎样的深仇大恨,想着对方带着那种纯真的脸面将人杀死将人做成饭菜,想着对方说的话……

    然后那怒火便冷却僵掉,轰塌成碎片了。他想起在那洞口偶然间感受到的那种荒凉绝望的心境,那原本单纯的仇恨有些复杂起来,他稍许无所适从的看了格里菲斯一眼,另外一种情绪在身体内悄然抬起了头。

    这个男人……是怎么一回事?!

    王屯屯用力抿着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父亲王冕一眼。早熟早慧的三爷终于遇到了一些他觉得迷茫和棘手的事情——这个叫做格里菲斯的家伙到底想做什么!他其实习惯了独立,但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养成了在大决断面前‘倾听’那个在自己心中威严如同山岳钢铁一般的男人的意见。

    但这一次,连山岳也沉默了。王冕只是低着头不言语,仿佛神游物外,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毫无反应一般,事实上,他从进入石室之内,便很少抬起头来过了。

    但若是仔细看来,便不难发现他那微微抖动着的花白胡须和下颚,显然这头发已经有些灰白的中年人,他的心情并非如同表面一样平静。

    而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从遥远的回忆中醒过来,将注意力转移到当下的事情上来。没有理会王家父子,他双眼密布着不愤和怒火,此刻正讲到某种激烈的事情:

    格里菲斯站起身子,一只手拍了桌子,另外一只手指着来自刑施部的那个男人,气势汹汹的控诉着:

    “你!没错就是你!

    ……我家梁国杀人关你什么事情,杀的是你老母吗,又或者是染指你妻子了吗,你跑了那么远过来追杀他,我就不开心了。

    心正才能行的直,你这么不讲理,真是欺人太甚了。你说我家梁国碍着你什么事情了吗,他那么乖,年龄又那么小……”

    “什么刑施部开施部的,什么职权所在嘛,吉良那破店被人霸占了你们都没讲过职权。不过话又说回来,吉良那家破店面真心破啊,四面漏风啊,冬天的时候肯定冷……

    哎呦,对了。你刚才往锅里吐东西,还差点吐我身上,真恶心,你妈妈没有跟你说过……咳咳,总之,你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我是不会原谅的。恩,我说梁国啊,这样的人,你杀了他……”

    格里菲斯一口一个我家梁国怎样怎样,义正言辞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指头仍旧摆放在空中指着刑施部男人的方向,这间隙里,他的脑袋已经转过去,正要讲一些让梁国‘结果’对方的话。

    然而,格里菲斯毕竟‘年轻’,他太‘缺乏’经验了,或者说,这个脑袋圆圆的男孩子,他有些低估了一个人在压力之下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决然和疯狂。

    那刑施部的男人本来便不是怎样枭雄的人,客观的说,只是职业为警司的普通人而已。

    而对于沙镇刑施部的警司们来说,他们的一生或许会有跟坏人打交道的时候,但这坏人,撑死便是临街满身横肉的阿三哥仗着横肉满身侵犯邻居乡里的一些小便宜而已,但即使这样的人,在代表着政府力量的刑施部面前都是乖乖的,不敢反抗的。

    对于这警司来说,刑施部的职责反应到生活中,更多的是拿着警棍在街道巷口晃荡,有的时候,则是会驱赶一些不按照规矩乱摆摊的乡民。

    至于警司下班之后的事情,便是相妻教子,闲暇的时候,便会牵着家中那条名叫harry的金毛在黄昏下遛弯,然后跟擦肩而过的美丽又不检点的女邻居打打招呼。

    但这样的普通人如何见过生死,在沙镇这样的小地方怎会有真正残忍的事情,又怎么会滋生真正有勇气的人。

    不过,今天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先生确实数度经历了生死,他看见同事被某个怪物抓走,经历了朋友失踪,莫名其妙的进了地下基地,被困死在石室里面,他甚至吃了人肉做成的饭菜……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了凶手——那个圆圆脑袋的恶棍,而那凶手竟然扬言要杀了他。

    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可是不想被人端上餐桌的,他见过对方的手段,所以格外敏感。他有听说过一句谚语叫做‘狗急跳墙’,这男人想着这一路的事情,然后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不跳墙的理由了。

    于是,这位被变故折磨的早已神经质的警司不顾一切的从王屯屯腰间抽出那把象牙手枪,射向格里菲斯。他知道王屯屯身上有枪,虽然对方总是在尽力掩饰。

    “额……,这就崩溃了……”

    男孩子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枪声响起来。由于紧张的缘故,那子弹歪向旁边。格里菲斯用银白色的食指顺了顺瓷盆上的精致餐刀,然后一道银线穿透了警司的颅骨,将他的身体都带的飞起来,被带的离地钉在石壁上。

    钉死警司的银线是那把亮银色的小餐刀,它像子弹一样从格里菲斯的手指尖飞出去,贯穿了警司的脑壳。而那餐刀速度太快,拉扯着视线,以至于看上去,竟是一条连贯的线条。

    警司的尸体在空中飞舞后退着,那血液连成丝在空气中留下痕迹,一小团像是露珠一样的粘稠红色离散在王屯屯的左边眼睑上,顺着睫毛和汗水正要滴落下来。

    这变故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又完结,从刑施部的男人夺了他的手枪,到那个男孩子不可思议的出手,简直像是一道流光一样快到一个眨眼都会忽略过去。王屯屯还在想着之前的事情,他由于距离被射死的警司太近脸上被溅上了血迹,他的嘴巴因为没能跟上眼睛所看到的而在喃喃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是寒京王家的人啊,我是来谈判的呀……”

    ……

    ……

    警司的尸体被餐刀的力量裹挟着钉在了石墙上,他之前因为靠近王屯屯要偷对方枪械的缘故,半个身子都是靠着餐桌边缘的。

    当那力量袭来,他下意识的按紧了餐桌,却将那桌布拽下来大半。

    伴随着飞舞的人体和鲜血,桌面上那些精美的瓷器在叮当作响中掉在地上,有些被摔的粉碎,有些磕碰到人的身体,缓冲了一下反倒完好无损,只是洒落了菜汤,满地狼藉。

    王屯屯这是时间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张了张嘴脑袋后仰着却没有发出声音,随即右手和左手跟上来,紧紧捂住了嘴巴。

    王屯屯见证了眼前所发生的,格里菲斯自己也说了许多话,严格来说,沙镇最近所发生事情的整个轮廓、过程和凶手已经水落石出了,但这个时候,那盘横在三爷心中的阴影却愈发大起来。

    这个男人……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在这个时间里,没有人知道格里菲斯想要什么。他就像疯子一样,从头到尾,只是将人往深渊里推过去,推过去……

    王屯屯脸色难看的思虑,他之前还在想着利用王家的利益和影响力与对方谈判的事情,但格里菲斯显然不在乎这个。面前这个脑袋滚圆的男孩子所追求的,扑所迷离,令人完全不知如何应对。

    寒气渐渐升腾起来,王屯屯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那男孩子正从左胸口袋里抽出方巾擦拭着指甲,感受到对面的目光,格里菲斯抬起头来友善的笑了一下,然后王屯屯便下意识的退后了一步。

    他本是坐在餐椅上的,这后撤的身体带动了椅子,椅子牵扯了餐桌布料,使得原本坍塌的餐桌坍塌更大了。

    叮叮当当的一阵瓷碗盆器碎裂和碰撞的声音之后,那长达九米的纯白色餐桌布匹湿漉漉的被整个扯了离了桌面,但由于它的惊人的长度,并未能够整个扯向一边,只是被警司和王屯屯先后向着他们那边带了两下,随后便侧倾着,掉在了地上。

    此时,石室内的格局是王屯屯和格里菲斯分别占据着餐桌的两头,王冕则是在两人的中间位置,也就是那餐巾布滑落的方位。

    由于之前王冕正在用餐,身体距离餐桌是近的。那白色的布匹沾了汤汁从桌面上滑落下来,自然落在他的双膝上,然后由于自重连带着原本摆放在王冕腿上的白色毛毯一块滑落到了地上。

    ps:第四封印读书群一群扣扣:2454。02。609

第二十八章 一条毛毡() 
王冕是梁国从石室外面推进来的,他进来的时候,便被人换上了这妆容、衣物,双膝上白色的毯子也是事先准备好的。

    上了年纪的人血液循环不通畅,又少动,往往湿气重。将毛毯放置在老人膝盖上防寒,这既是在偏远的沙镇,都有人用这种方法服侍老人。

    王冕被梁国推进来的时候,王屯屯的意志正被一个个的变故削弱到极其混乱的层度,自然不会去注意一个原本便正常的白毛毯。事实上,即使在王屯屯精神状态完好的情况下,也不会去同一条毛毯过不去。

    但随着白色毛毯的滑落,一双惨白又残忍的真像又一次暴露在了三爷的眼前——王冕的双腿,从脚趾直到胯下,被人活生生的剥去了血肉,只剩下森森骨头。

    骨头的颜色是赤目的白,仔细看来应该被人精心处理过,上面甚至还涂抹了桐油,看上去干净整洁甚至有些反射着家具的亮泽,这反而让王屯屯感觉更加荒谬起来。

    这荒谬一部分来至于那条白色的毛毯,他深深看了一眼那已经滑落到父亲惨白色脚趾骨上的毯子,用掌心紧紧捂着嘴巴,下颚细微的抽动起来。

    那毛毡……那毛毡……王屯屯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一种巨大的反差包裹着他,他的眼神在王冕和毛毡之间游移着,表情渐渐晦涩。

    白色毛毯外面是丰满健全的父亲,毛毯下面是干脆的白骨。

    王冕那被人分离开来的血肉去了哪里,不需要别人提醒,王屯屯自己便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他想着那锅被煮的稀烂的肉汤,舌头下意识的在唇齿间游荡着,他记忆着那锅汤料香甜的味道,胃囊翻滚着似乎随时都要翻卷过来,于是他终于从那味道里找出了那熟悉的味道——王冕的味道。

    被人剥离了双腿血肉的王冕这个时间终于抬起头来,他望着自己最宠爱的三儿子,脸上带着晦暗和歉意。这个时间坐在这里的商界巨头,更多的,是一位无力的父亲。

    其实有一点,王屯屯并不知晓,王冕不仅双腿血肉被人剜去,就连舌头也遭到了相似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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