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银魂-第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呆在‘梦境’的时间越来越长,这是因为现实中我愈发弥留,虚弱的缘故。智识一直牵着我的手,即使在神之领域,即使身边是墨汁一样的黑暗,我也能够感受到他手心中的那份湿润、温暖。

    后来,我再一次见到了格里菲斯。

    那时的格里菲斯仍旧穿着一身藏青色的上衣和鞋裤,他是一个对穿着很讲究,有想法和坚持的人。

    我见到格里菲斯的时候,他正在光河中洗东西,神情专注享受,看得出来,他是在全身心的投入到一件喜欢的事情里面……

    他用光阴之河的水静了手,格里菲斯将一根大肠放在河中清洗干净,用银质的小刀子细心的清理掉毛边,最后拿出一颗拳头大小的心脏,洗净,放在一个银色的小盆中,用一个细长的菜刀切开口子,并用刀背压实了。

    格里菲斯将心脏搅成碎肉,放上作料灌入大肠之中,形成一串鲜红丰满的肉肠。我被他的专著所感染,眼睛注视着他的动作一动不动,我想他应该是一个热衷于厨艺的人。

    这事之后,我向格里菲斯道别,我告诉他我要死了。格里菲斯没有惊讶,对于这一点这个人要比我觉察的要早的多。

    但我其实并不想死,若是智识还在,我便生有可恋,所以,我很悲叹惋惜。

    这惋惜几乎刻满了我的脸颊,它们像小虫子一样密密麻麻,铺张上每一片肌肤,又丑陋又恶心。

    格里菲斯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眼神像是光阴之河中心的漩涡一样深邃,他在很遥远的上游,观看下游的悲伤无奈,我看见他眉宇间凝固的表情,是一种我永远不懂的格调。

    然后他这样问我:

    “你真的如此留恋,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活下来,留在他的身边吗?”

    “是的。”这答案对我来说,是个单选题,我从未想过有别的答案。

    “我可以让你活下来,但你要付出代价……而我必须告诉你,这代价的沉重是现在的你所无法想象的。”

    “只要能让我继续留在智识的身边,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愿意!”

    这话是我的心里话,我无怨无悔,所以声音斩钉截铁。

    格里菲斯看了我一会儿,眼神厚重的古井不波着,最终他从三千银发中取下一根,张手扬了扬,飘散过来。

    那银色发丝像是乘着风,从上游而来。它主动的绕过我的手腕,系成节,银丝的另一端在风中摇摆,延伸向无尽的远方。

    格里菲斯在远方遥遥的招了一下手,然后我身体里面的某种东西仿佛气泡一样破裂,他扩撒出来,与我隔绝,顺着我手腕银色的丝线传输到了无尽的远方。

第五十四章 乔迁新居() 
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无数声音在那远方高喊着,因果因果因果……,那是数以千万男女声音的集合,宏大又纷杂。

    声波顺着银色的丝线震动着,积累成银色的星屑,在我的脚前环绕成一个散着银光的圆形区域,这是我在神之领域中,见到的除了光河和黑暗之外的第三种颜色。

    这事之后,我的病情便一天天好转起来,智识在我身边陪伴了许久,他温暖的笑容让我百看不厌。

    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格里菲斯。他是一个过客,像是幻影一样,让我时常怀疑他是否真正存在过。

    春去秋来,万物沉寂,我蜗缩在小小的角落里,卑微而幸福的活着。智识去上班了,他煮好了奶茶和鸡蛋,放在了客厅里。

    熏偶尔会过来,大部分时间是在智识不在家的时候,她是一个好女孩儿,我很喜欢,但在智识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聪慧如熏或许已经意识到了我在智识的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她对我没有敌意,但对智识也不愿意放手。我们别别扭扭的来往,她是我成年以来,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

    生活就这样幸福又尴尬地走过冬季,矜持了一会儿,又来到春季。

    在这个季节里,我迎来了一个全新的邻居,他们是三个还未成年的小孩子,听说是从山的那边长途跋涉而来的。

    ……

    ……

    经历了很漫长的旅途,吉良一家终于来到了上岛市,搬入了一个全新的家庭。

    通过中介公司,吉良找到了这样现在所居住的房子。

    这房子是一个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老旧建筑物,因为在内乱中被烧毁了一些,后期按照原貌修补了一番,所以看上去颇有历史感。

    吉良选择租赁这里当然不是看中这房间的历史价值,他选择房产的指标只有一条,那就是便宜。

    格里菲斯如今所入住的房间确实是便宜的,这个颇有些历史沉淀的古老建筑的租赁价格本应该会高一些,但一些奇怪的关于这个建筑的疯言疯语和各种版本的古怪传说,让许多购买者望而却步。

    说的直白一些,吉良如今买下的这幢房子曾经死过一些人,出现过一些离奇的巧合,然后便被定义为凶宅,价格自然要比正常渠道便宜一些。

    租下房子的时候,吉良并不知道这一些,他是一个小迷信,尤其是在沙镇时候,见到过那钢铁做成的恐怖的地狱使者便更加深信不疑了。

    格里菲斯所在的这处建筑地处郊区,是在繁华的边缘,安静又余却无少了都市的喧嚣热闹。

    新邻居是一对不知道是兄妹还是夫妻的人,哥哥是个开朗而俊美的男人,妹妹是个目盲人,看得出,她很喜欢安静。

    吉良卖了一半的金子,付了十五年的房租,买了些家具,灯饰,剩下的钱财便消费了一些生后用品,米面粮食之类的,拉着格里菲斯和吉庆做了一顿自出生以来最为丰盛的小面包。

    既然租了新房就要和新邻居打好关系,吉良和格里菲斯这两个淳朴的小地方来的小伙子端着丰盛的小面包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佣,在转达了新邻居的美意之后,房屋的主人邀请兄弟两人进入了房子。

    那是一个豪华的房子,装潢的十分大气阳光,吉良手捧着小面包的盘子,有一种与‘上流人’做朋友的错觉。

    新邻居是个持家有方的人,家里被收拾的很干净,宽敞,而且没有什么杂物或者随意摆放的东西,显然是考虑到女主人的目盲而专门设计和收拾的。

    穿过了一片不算大的花园,吉良见到了房子的主人。

    那是吉良第一次见到梁秋贵子,这房屋的女主人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极致病态的安宁。她坐在那里,春日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像是一张渐渐老去的照片。

    吉良说明了来意,梁秋贵子接过面包来尝了一口,说了一句好吃,便没了下文,看的出她并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

    初次的访问就这样在沉默的尴尬中渡过了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吉良找了一个家中有姐姐在等待的借口,匆匆忙忙带着格里菲斯回去了。

    再关上铁门的霎那,格里菲斯回头望了望那个坐在椅子上,渐渐灰败安宁的女子。他手心被吉良牵扯着,视线在铁门渐渐缩小的夹缝中挤压成漫漫铜臭,越走越远。

    梁秋智识回来的时候听女佣说了吉良过来的事情,他是一个有温和的大男生,做起事情来如同阳光般温暖。

    所以,晚间的时候,吉良一家便收到了梁秋智识的邀请,举家迁去了隔壁,共进晚餐。

    相对于第一次的见面,这一次的晚餐显得要宾主尽欢的多。

    梁秋贵子仍旧话语不多,她的表情安静祥和,坐在哥哥智识的身边。梁秋智识则是一边风趣幽默的招呼着客人,一边为妹妹贵子夹菜、切肉。

    宴席期间,智识问了吉良家里的一些情况,从哪里来,之后的打算之类的事情,他善于引导话题,性格也随和,此番问下来,倒也不显突兀。

    吉良按照事实回答了一番,只是隐瞒了沙镇一些死人的事情和吉庆挖到金子的事情,即使如此,也让感同身受的智识大大感叹了一番。

    晚宴一直持续到九点,梁秋智识不是一个有奇怪癖好的人,他迄今为止所做的事情还停留在与吉良不断的找话题和嘘寒问暖上面。

    其实严格来说,有经验的客人在这个时间已经会选择离开了,但吉良是一个‘乡巴佬’,对这边的‘繁文缛节’没有耳闻和经历,听到智识话题百出,还以为对方八卦,于是自己深藏的八卦之魂也燃烧了起来,拉着对方的手就是一通喋喋不休,一副秉烛夜谈的架势。

    而贵子小姐对这种事情也不甚在乎,似乎只要跟智识在一起,做什么聊什么都无关紧要。

    最终还是心思缜密的吉庆发现了问题的微妙,他拉着依依不舍的吉良跟智识和贵子告罪了一声,便抱着已经靠在墙边睡着的格里菲斯回家去了。

    “欢迎再来呀,我们家贵子平日里一个人在家比较无聊,我有的时候又不得不去上班,所以,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吉良小兄弟带着家人经常来玩呀。”

    临走的时候,梁秋智识追到铁门边上偷偷摸摸的这样对吉良说,他性格随和,对于吉良这样实在的人,内心深处也是喜欢着的。

    在这之后,吉良一家算是在上岛彻彻底底的安了家。

    不得不说,吉庆从后山挖掘出来的那盒金子确实让吉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今的吉良一家已经彻彻底底的住上了一个面积一百五六十平的超大房间,家具之类的东西也一应俱全,很有了一点儿都市小资风范,这跟在沙镇时期守着吉庆良的那个破烂祖屋要强出许多。

    格里菲斯终于迎来了一人一间房的时代,这不仅代表各他个人物质上的享受上去了,同时,也方便了他晚间的外出。

    由于买得是精装的老房子,格里菲斯的新家很多家具都是现成的。刚来的时候,吉良带着格里菲斯到市场上逛了一圈,补齐了生活必需品和家中看起来少的家伙、工具,到如今已经能够舒舒服服的过生活了。

    拥有了自己的小天地,一个温暖的家,吉良和吉庆都有些小激动,他们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摸摸这里,弄弄那里,美滋滋的一夜未睡。

    格里菲斯因为之前在梁秋智识的餐桌上便睡了过去,所以一夜好梦。

    就这样,在碌碌无为中又过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月中,吉庆和吉良找了许多招聘的岗位,因为未成年的缘故,适合两人的并不多。

    吉良和吉庆在一个餐馆里刷了十几天的盘子、碗筷,但被人告到了刑施部,说某某餐厅雇佣童工,所以这份工作也告吹了,甚至因为被刑施部光顾的餐馆造成恶劣影响的缘故,餐厅老板都没怎么给两人发钱。

    合计来去,吉良还是决定干回老本行,将‘吉良万事屋’的牌子硬生生的开到了上岛。

    吉良买了木匾,让将人刻下了‘吉良万事屋’五个大字,和格里菲斯一左一右搭着梯子挂在了新家门额上。

    之后吉良和吉庆又花了些钱,印刷了一些小单页用来宣传吉良万事屋和他的主要业务。而这种事情便是外贸萌萌哒的格里菲斯出手了,他被吉良扔在了一个小区门口,见到妇女就往人家怀里塞单页,几天坚持下来,倒是发下去不少份。

    刚开始的时候,上岛人民对于‘吉良万事屋’这种落后于时代的产物保持着相当的敬畏。但时间久了,人们也便习惯了这万事屋的存在。有些喜欢尝试新鲜的年轻人还试探性的为吉良发布了几个抄作业的任务,结果收获喜人,要价也不算贵。

第五十五章 薛逸杰() 
吉良的第一桶金就此到手,而他无意之间,开拓了一个全新的用户群体,那边是学生党。

    众所周知的,全宇宙最容易赚的钱,一个是女人钱,另外一个便是学生钱。

    距离格里菲斯新家两三公里的地方有一处中学,名字叫做历下十四中还是什么的,而全宇宙的中学,都会盛产一种名叫学渣的生物。

    上岛如今的社会风气浮躁,很多学生都有着退学经商或者干实业的想法,但碍于家长的坚持,才始终留在学校里面。

    对于这样的一群人,中学时候的作业、卷子什么的,都是又烦又枯燥又耗费时间的东西,当然是不愿意自己去做的。

    前一次,这些学渣中的某些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为吉良万事屋发了一个任务,便是抄作业,结果被吉良万事屋的老板出色的完成。

    这事情在学渣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学渣们口口相传,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听到了这样的可以帮人完成作业的福音。

    于是络绎不绝的‘订单’在几个星期的时间内暴涨,吉良在忙花了眼睛的同时,也深刻的认识到了人手的不足。因此在外地发小传单的格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