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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的摸金校尉-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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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那次的事啊我都不敢提,提起来这心里就后悔。”胡定国哀叹一声说。

    “胡大哥,那次到底是怎么样的?”刁三问。

    按说我这种有礼貌绅士的人,应该阻止刁三相问的,人家都说了提起来后悔,你还恬这脸问,但是我也想知道,这老狐狸中了什么尸毒究竟是真是假,编造的理由是否真实可信,所以就没有阻止,千万别是让老狐狸把我们当枪使了,到时候我们千辛万苦的弄出了点什么东西,结果被他一口吞了。

    胡定国清了一下嗓子,未说就先叹息了一声“你们可知道宋朝有个著名的奸相叫贾似道?”。

第一百四十一章定颜珠() 
“贾似道是什么人?”刁三不学无术,自然不知道。

    “贾似道不是兵败被杀了吗?怎么,还有他的墓吗?不会是假的吧?”我说,看着胡定国,看他怎么解释。

    “光辉兄弟对历史挺了解嘛,世上确实没有贾似道的墓,我也没说倒的是他的墓啊,是他的老丈人的墓。”胡定国说。

    “别光你们说,给我也说说,这贾似道是谁。”刁三说。

    贾似道虽是一代权臣,在外面风风光光,但是却有个怕老婆的毛病,怕老婆当然不是证明男人不行,而是这老婆的手段肯定高强。

    他的这个小妾就是个手段高强的的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轮番掺和使用,终于把老贾玩弄于股掌之间,别看老贾把皇帝糊的团团转,到这个小老婆手里还真不行。

    为了能哄这个小老婆高兴,小老婆的父亲死了,老贾就可劲的为这个老丈人造墓。

    可劲到什么程度呢?就连当时贾似道最喜欢的青花蛐蛐罐都给老丈人陪葬了,另外的那些珍贵之物就不计其数了。

    胡定国就是冲着那青花蛐蛐罐去的。

    青花蛐蛐罐其实很普通,青花的盛期是在元末,青花蛐蛐罐只能证明在南宋的时候青花工艺已经成熟,只不过没有流行起来。

    宋朝的青花因为当时没有流行,所以现存的宋朝青花很少,这个青花蛐蛐罐就是见证青花工艺发展的里程碑,它的价值就在这上面。

    有人高价想要这个东西,有市场就有供给,胡定国找到了蛐蛐青花罐的所在,一天晚上和他的兄弟胡兴国摸进了墓室。

    开棺,一切顺利,胡定国暗暗高兴,大财就在眼前。

    但是,开棺之后他发现了一个奇迹,这老头的尸体还像刚死的一样,按一按,皮肤还有弹性,跟活人似的。

    胡家两兄弟更高兴了,因为要使一个人的尸体千年不腐,他可能有另一件宝贝,传说中的定颜珠。

    定颜珠产自盛产各种明珠的南海。

    南海海下有山,山的背阴寒冷彻骨,有种蚌就生活在深海里山的背阴处,大部分的蚌都会在天和日丽里,展开贝壳,晒自己身体的珠子,仿佛各子显摆身体里的珠子。

    但是,这种蚌从来不会这么显摆晒珠,它也不会游到阳光晒的温暖的海域里,永远躲在深海的山背阴处,因为这种坏境最适宜它的生存,就是这么进化来的,也没法。

    这种蚌的肚子里产一种奇寒的珠,就是定颜珠。

    可是人怎么下去那深海奇寒之处采珠呢?

    不用下去,它自然会跑上来。

    这个时间有种奇妙的链叫作食物链,这种蚌所在的食物链的上一端是一种叫鲆鱼,比目鱼的一种,有锋利的牙齿,大的鲆鱼喜欢吃这种蚌,蚌有时候伟了躲避这种鱼,就会自动游到浅海。

    人就可以在浅海出捕到这种蚌,但是不是所有的这种蚌里都有定颜珠,捕到的大多数这种蚌,身体里是没有珠子的,这要靠运气,所以定颜珠才珍贵。

    定颜珠比青花蛐蛐罐更值钱。

    摸金校尉自从东汉末年始,到近代,已经演变出了很多不同的流派,目的性是一样的,但手法各有不同。

    摸金手法是北派盗墓者内部流派区分最主要的特征。

    胡家兄弟这一流派的手法是,开棺之后不是直接摸金,而是先说话。

    “既然见了主人咱就喝一杯吧。”一个人说。

    “喝一杯就喝一杯吧,正好我这里带了上好的美酒。”另一个人说。

    “应该主人先喝。”其中一人会把酒灌进死尸的口中。

    “主人已经先干为敬,客人也喝一杯吧。”两人各喝一杯。

    “这酒钱应该谁出?”

    “你带的酒还说什么酒钱。”

    “最近生活窘迫,取酒的时候还没有给银子呢。”

    “那主人出这酒钱吧。”

    说完这一套说词,胡家兄弟再开始摸金。

    青花蛐蛐罐就在棺椁里,胡定国先收了,然后就是价值最大的定颜珠。

    古人传说人死后,魂魄就会从身体的七窍处溜走,所以为了堵住灵魂的出逃处,会用各类东西将七窍堵住,一把都习惯将最贵重的东西放在死者的口中,所以定颜珠一定一定是在尸体的嘴里。

    取定颜珠的胡兴国。

    胡兴国秉住呼吸趴在棺中,和女尸脸对着脸,在棺中点了一块软尸香,软尸香可以迅速把发硬的尸体熏软,顺手就放在尸体的脸侧,向后坐到棺中女尸腿上,调整好捆尸索的长度,一抬头挺直腰杆,由于受到脖子上捆尸索的牵引,女尸也同时随着他坐了起来。

    摸金校尉用捆尸索一端套在自己胸前,一端做成绳套拴住尸体的脖子,是为了使尸体立起来,而且自己可以腾下手来,去脱尸体身上的衣服,由于摸金校尉是骑在尸体身上,尸体立起来后,就比摸金校尉矮上一块,所以捆尸索都缠在胸口,另一端套住尸体的脖颈,这样才能保持水平。后来此术流至民盗之中,但是未得其详,用的绳子是普通的绳子,绳上没有墨,而且民盗也没搞清楚捆尸索的系法,自己这边不是缠在胸前,而也是和尸体那端一样,套在自己的脖子上,有不少人就因为方法不当,糊里糊涂的死在这上边。

    胡兴国慢慢吊起尸体,眼睛直直的盯着尸体的嘴。

    胡家兄弟喂进去的酒是他们特制的,能起到润滑唇舌的作用,可以让死者嘴里的珠玉很容易的跌落下来。

    死尸的嘴缓缓张开,慢慢露出了一颗明晃晃的鸟蛋一样的珠子,立即便有一股寒气透出。

    寒的像刀,真割胡兴国的脸。

    只有这种阴寒的珠子能起到定尸的作用。

    这种珠子可不能随身携带,不然寒气入肤,会损伤内脏,须得找一个木制盒子装盛,才能挡住大部分寒气。

    正想着这些,珠子已经跌落了下来。

    胡兴国欣喜的露出了笑颜,意外的一件宝贝入囊,可喜可贺,收了这件宝贝,起码能歇三年。

    但是,意外也随之发生。。

第一百四十二章鬼胎各怀() 
随着定颜珠的跌落,死尸口中喷出一股黄水,胡兴国正欣喜又意外的得了一件宝贝,不防死尸口中还能喷出东西,顿时被喷了一脸。定颜珠的奇寒之性虽然保的死尸的头部千年不腐,但死尸的内脏已经慢慢的腐化变成了水,成了一种极厉害的尸毒。

    从死尸嘴里喷出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胡兴国赶忙放下死尸,跳出棺来,就用衣服袖子擦拭。

    胡定国就在爬在棺材旁边看,脸上也被溅了几滴。

    胡兴国回去没多久就死了,胡定国只被溅到些许,落下了一身的毛病。

    虽然这两件东西卖了很多钱,但再也不能干倒斗摸金的无本买卖了,于是就靠着那两件东西的买家,做起了倒卖明器的生意。

    “死尸嘴里还能吐水,这究竟又是那种防盗措施?”刁三问。

    “死尸嘴里吐水,古书中早有记载,宋朝的时候有个盗墓贼叫朱漆脸,去倒赵匡胤的斗,也是用捆尸索,将赵匡胤的尸体慢慢吊了起来,准备要解赵匡胤的玉带,尸体的嘴里就吐出了一股黑水,喷在朱漆脸的脸上,回去就也洗不掉,朱漆脸本来不叫朱漆脸,自从被喷了就也洗不掉的尸毒后,才被叫作朱漆脸,以至于他原来的名字,也没人知道了。”我说这个除了给刁三说明,还证明了胡定国说的真实性,但是我心里是有我的小算盘的,冒险可以,我只为那能穿越过去未来的镜子,把我送回了我的时代,你们尽管拿这个去赚钱吧。

    “所以啊,那面能见到天神的镜子还得全靠二位贤弟。”胡定国说。

    恐怕今天的一切美好的开始,大片的殷勤,都是为了这一句话做铺垫。

    就像写论文,将所有的前戏都写足,最后才抛出自己的观点,让人一看,是这么个理。

    没想到这也可以用于社交,我又学了一招。

    “没问题,大哥既然已经有办法将墓里的东西搞定,我们就放心动手摸金就是了。”刁三答应的很爽快。

    这家伙这么爽快就答应了,有一点脑子没有,就认得钱,进墓了我也得让他在前面,别背后再给我一下。

    胡定国看着我,说“光辉兄弟,可否帮哥哥这个忙?”

    “但是”

    我才说了这两个字,胡定国就做了个让我停止说话的手势,说“关辉兄弟放心,等得手了,钱咱三个人均分,我不是雇佣两位兄弟,买了一条街,咱分三段,你看我这家势,我也不是缺钱的人,主要是那东西就在那放着,咱明明可以取来却不去,十分可惜啊。”

    “胡大哥,我不是钱的意思,如果得手了那铜镜,我要先用一下。”我说。

    “你想在里面见见天神?肯定有仙女,嘿嘿”刁三猥亵的说。

    “咱得了那宝贝不先用用,对得住咱九死一生的摸金?”我说。

    酒一直喝到天黑,我们达成了如下协议一摸出了可以通天神的铜镜,归胡定国喝刁三所有,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他们见财起义,暗中加害于我。不过,我首先要欣赏半月。我争取利用这十五天的时间穿越回去。欣赏之时,必须住在胡府。

    二他们两个只要这铜镜,剩余的明器全部归我,能带出多少算多少,都是我的。都是青铜器,我也带不出多少斤,这一款主要是为了说明第一款里我不分铜镜的决心,我太轻易的不要铜镜了,他们会对我起疑心,还以为我有什么企图。

    三所有装备全部由胡定国供给,他最有钱,不在乎出一点血。

    四胡定国不进墓,在外围给我们放哨,阻止想进墓的其他人。

    商量好了合同,我们把计划的开始时间定在后天,明天可以准备一天。

    当晚我们都没有回去,胡府房子多的是,住的比我们那里好,而且还有人伺候,有便宜不沾就是傻,何况我们进墓去九死一生,他在外面看风景,再不住一下他的房子、使唤一下他的下人,简直天理不容。

    胡府的坏境不错,喝了点酒睡的很踏实,也没有顾得上欣赏胡府丫环的姿色,酒闹的啊!

    第二天,我连我店里的东西收拾了一下,都放到对门老掌柜那里了,也没有很值钱的,老掌柜为人诚恳,我很放心。

    虽然说所有的东西都靠胡定国准备,我也不能太不上心了,悬崖上进洞,必须要有绳子,我须准备一条以防意外的绳子,还有,就是短刀,防身用的,有了这两样东西进可攻,退可守,我心里安定多了。

    第二天晚上,还是叨扰胡定国,这家伙吃不穷,不叨扰白不叨扰,顺便看一下他准备的东西。

    烧鸡五只,每只塞进一个蛇胆,胡定国说,紫婴吃不完了人还可以吃。登山镐、登山绳,火折子、探阴爪、磁石等一切他所能想到的工具,不过其中如我所料,果然没有枪和匕首之类的攻击器械。

    还是古人说的对,盗墓的一般都是父子或亲兄弟,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心很难合到一块。

    我单独暗藏了匕首,不知道刁三会不会也想到这一点,胡定国肯定已经准备了,我不打算伤人,却得提防这他们两个,毕竟那能通神的铜镜,是价值不菲的明器。

    第三天天还没有亮,我们就集合出发了,我们坐了胡府一辆最普通的马车,胡定国的那辆超级豪华的马车他不敢这样招摇出门,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最安全。

    车上有四个人,除了我们三个,就是一个哑巴车夫,哑巴车夫四十来岁,听胡定国说这是一个老光棍,为人老实巴脚,又聋又哑,所以没有讨到老婆,所以这样的人带出去最安全。

    出来北门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明亮的光线透过小帘子的缝隙射进车厢,本来灰暗的车厢也变得清晰了,原来朦胧模糊的脸,也都看得清晰了。

    在城里的时候,胡定国不说话,我们也都没有说话,气氛很郁闷,出了城,胡定国的话多了起来,揭开小帘子,指着外面的荒野,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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